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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蜥蜴战争-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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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年 晋围柏人,范、中行氏奔齐,晋乱平。
489年 晋攻鲜虞。齐田氏、鲍氏灭国、高氏、杀晏孺子,立悼公。
488年 吴、鲁会于鄫。鲁伐邾,邾求援于吴。
487年 宋灭曹。吴为邾伐鲁,后订盟。
486年 吴开凿邗沟,沟通江淮,准备攻齐。
485年 吴会鲁、邾、郯之师攻齐。齐田氏杀齐悼公,立齐简公。吴水军从海上入齐,为齐师所败,吴退兵。
484年 吴、鲁攻齐,战于艾陵,齐败。吴王夫差杀伍员。
483年 鲁“用田赋”。吴会鲁、卫国君。
482年 吴挖深沟连沂水、济水,北上与诸侯相会黄池,吴、越争盟。越乘机攻吴,破吴都姑苏,吴请和。
481年 鲁《春秋》绝笔。宋桓魋之乱。齐陈成子(田常)杀齐简公,立齐平公。
479年 孔子卒。楚平白公胜之乱。
478年 越攻吴,大败吴军于笠泽。卫工匠暴动,戎人杀卫庄公。楚灭陈。
477年 巴攻楚,围鄾,楚败巴。
476年 越攻楚。楚伐东夷,三夷和楚盟。
475年 越围吴。
474年 越派使者通鲁。
473年 越破吴都,吴王夫差自杀。越灭吴。句践北上与诸侯会于徐州,致贡工周,周元王赐胙,命为伯。 

附录 附录一 齐国人好勇

山西的晋国单兵和山东的齐国的单兵相比,哪个更能打,恐怕这就像关公战秦琼一样,很难回答。
相比之下,恐怕还是齐国人厉害。
齐国人好勇,个个都是武松。据《晏子春秋》讲:“齐人甚好毂击,相犯以为乐,禁之不止。”毂击就是用车轮的突出的轴相撞。意思是,齐人在大街上驾车,相遇不让,彼此撞击,并以此为乐,以此标榜勇敢,可见当时齐人确实好胜、好斗、好勇。
当初,姜子牙保存了东夷族勇武率真的古风,故形成了齐国人好勇的地域特色,一直保存到春秋战国。
到了汉朝,一般人出门是带个钱褡裢,唯独齐人出门都带刀,跟江湖大侠似的,可见其轻生犯死之勇,源远流长。
但是,打仗并不是单兵之间揪头发、挖眼睛,互相拿脚踹,而是整体团队协作。司马迁说:齐人“怯于众斗,勇于持刺”,就是说单兵作战能力还可以,但群体作战却不行了。典型的例子譬如本书开头的“鞍之战”。
鞍战开始时,齐国左军统帅高固,单身趋车冲击,用一块石头缴获了晋人一辆战车,以上卿的身份而逞匹夫之勇,这是一件大坏事。带兵的这么肆意破坏军队秩序,心血来潮,那下面的将士自由散漫、不从将令,就更司空见惯了。
这样逞能的军队,遇上小股软弱的敌兵,还可以赢个畅快淋漓,但遇到敌人组织严密,配合有度,就会逐渐由勇转乱,调度失灵,阵脚混乱了。
打仗,是有组织的系统工程,而不是打群架。善于整体组织运作的一只军队,可以成为一台杀人机器,使勇敢者和软弱者都不会单独地进攻和退缩,有组织地杀伤敌人;而不善于整体组织运作的军队,即便个个都是大侠,合起来也杀伤力有限,也是乌合之众,1+1小于2,甚至人数越多,加起来总和越小。
但是,打仗并不光看单兵,却是真理。晋人久经沙场,在长期对楚的争霸战中,总结出很强的军队组织技术和指挥调度进攻技巧,部队也适应了高效率地响应这种指挥调度。于是七八万人的总体调度有方,威力叠加,势不可挡。而齐国人却没有大战经验,不善于整体组织运作。齐军之败,正是意料之中。至于单兵的战力比较,反倒只在其次。
高固,是贵族出身,未必懂多少军队指挥艺术,他只会喧哗余勇可贾,以为大家都玩命就能赢,实在不是称职的将军。而且,“勇”是一个不可数名词,也不可以一份份地兜售。
他的国君齐顷公也是一样,他叫嚣“灭此朝食”,马也不批甲,就冲出去了。这说明他和高固一样,都轻视军队的整体组织运作技术,天真地以为只要胳膊粗力气大胆子大就能打胜仗。这实在是不懂兵啊。
齐军在“鞍之战”大败,败得可谓一点都不冤。
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齐军将领高固的“余勇可贾”和齐顷公的“灭此朝食”,确实让人心壮之,有豪勇,代表了山东齐人“勇”的特色。这跟武二爷不听劝阻,硬去打虎,是一脉相传的。 

附录 附录二 该怎么看待三郤灭门事件呢?

所谓分封制,有大分封,也有小分封。在诸侯国内部,国君封出若干卿大夫家族,这些家族都拥有自己的封邑和封地,有独立的经济实力,甚至还有封地上的武装,相比之下,国君一族不算最牛的。譬如晋国的三郤就是这样一个从重耳时代就开始有了的大家族。他们世代为卿——郤芮、郤缺、郤克。郤氏奔驰沙场,出使列国,堪称中流砥柱,是国君的左膀右臂。但三郤家族太强大了,国君不能容忍。三郤最终走向了覆灭,被晋厉公灭了。
国君和三郤这类家族之间是一对矛盾体,国君需要与他们和衷共事,笼络他们为国家效力,但国君又要压制他们以免犯上。
所以,从这种形势上讲,分封制是反对独裁的。春秋时代的君主,因此也就远没有后代皇帝那么独裁。后代皇帝一瞪眼,想杀谁家就杀谁家。而晋历公时代,他要干掉家族势力很强的“三郤”,还得借助别的家族武力支持。三郤也自信能够把晋历公打残废了。
后代皇帝之所以比先秦国君来的独裁,一是借助法家革掉了卿大夫们的封邑,二是借助儒家,给大臣们洗了脑。
那么,从三郤这种家族的角度来看,一个大家族该如何才能避免自己的厄运呢?
那首先就应该多眯着点儿,这就是老子的道家法门:物状则老,月满则亏,家族发展要有节制,不能太咄咄逼人,要学会激流勇退,方才长存不竭。譬如范氏就知道避风头,郤克出使齐国回来,愤怒已极,吵吵着报仇,范武子(士会)就主动退休,避让郤克的势头,把三军元帅的位子转给郤克。
范武子退休以后,还反复把这个道理教育给他儿子范文子。有一次,他的儿子范文子从朝堂里回来,笑嘻嘻地说:“有位秦国的使臣在朝中讲隐语,大夫们都不明白,就我晓得其中三条。”范武子怒道:“他们不说,不是因为不知道,而是出于对父兄长辈的谦让。你个小兔崽子,三次抢先在朝堂发言,掩盖他人。要不是大家看我面子,你早死了!”说完举起手杖就打范文子脑袋,直把簪子都打折了。
后来,范文子又把同样的道理,举着戈追打着讲给你他的“小兔崽子”范匄听。
范氏因此很长久,一直拖到了一百多年后,世代都是晋国的卿。但是最终还是被赵氏等联手,打出了晋国,最终消失在政治舞台上。
范氏这种“缩头乌龟”的办法,也就是老子的办法,毕竟是一种消极的办法,一般人不肯这么作。而孔子则提出了相对积极的措施:“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把家族内部治理好。“修身”,就是家族的掌门人自身要正;“齐家”,就是家族内一旦出现类似斗越椒、叔鱼那样“蜂目豺声”的劣质败类、害群之马,及早乱棒打死,以免贻害满门。“齐”了家了,家族成员素质提高了,搏得国君和其他家族的赞佩,才能使家族长久不衰,家族才能永远议政、参政、治国。这就是“治国”了。国家治理的好了,国家称霸了,就可以让别的诸侯都听你的了,从而控制其它诸侯的事务了,于是就“平天下”了。这也确实是个路子,所以要求领导人要从管理好自己的亲属开始,虽然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同时我们也明白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四句话不是对我们普通老百姓家庭说的。你家那三口人再“齐”,管个什么用啊,于天下何损何益?那是说给达官显贵的家族听的。普通人家的家“齐”不“齐”,是“平”不了什么天下的。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句口号的背景,是一种“家族政治”,以家族为单位,世袭地参与国家政治的社会结构,是分封制下的特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句话,是说给家族政治下的大家族的掌门人听的。(分封制包括大分封和小分封,天子分封诸侯是大分封,诸侯国君把城邑分封给卿大夫家族是小分封。这些家族构成分封制下的一个个政治权力单元。) 
附录三 复仇还是“汉奸”
伍子胥引领吴国人来进攻自己的祖国楚国,以报楚平王从前对他父兄的冤杀之仇,这是春秋后期的一件慷慨往事,但在现代一些激进的人看来,伍子胥这是卖国汉奸,等同引狼入室。我们看看春秋古人对此事是怎么看待的吧。
《春秋》一书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公羊传》对此进行解释:“吴何以称子?夷狄也,而忧中国。其忧中国奈何?伍子胥父诛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庐。······”
吴国是个蛮夷,一向是不被高看的,这里却被尊称为吴子,为什么呢?因为他帮助伍子胥去复仇,干涉楚国的不公平的政事,所以得到孔子在《春秋》一书中的表扬。对国君是要忠的,对父亲是要孝的,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呢?《公羊传》里说,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意思是,有人问,事奉国君就像事奉自己的爹,这里却赞许伍子胥复仇,为什么啊?
回答:“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徐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意思是说,父亲如果是被国君冤杀的,可以复仇。如果是父亲该杀,就不能复仇。复仇的时候“不徐害”,只限于仇人一身,不得兼杀他得儿子。所以伍子胥对楚昭王没有极力追杀。在复仇得时候,“朋友相卫,而不相迿”,朋友是要给帮忙的,但是朋友不能先出手刺,要让孝子先动手。这些都是古来的道理,是当时人的信条。所以吴王阖庐,一定意义上是伍子胥的朋友,他帮着伍子胥来复仇,这是符合古道的,所以得到《春秋》的肯定。
那么,难道国君是可以杀的吗?《公羊传》里回答的很清楚,可以!这就是春秋时代人的价值观!(当然是指国君不合道义的时候,那时候,君臣关系已绝,杀之是杀一独夫尔。这种思想在先秦其它著作中也颇多体现。)
但是到了后来的皇权专制社会就不同了,价值观变了,皇帝和官僚是绝对正确的,你即便受了冤,你杀他们,也是犯上,要灭九族的。国君永远没有错,“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这样的话也出来了。
这就体现了先秦分封时代和后来皇权专制时代价值观的不同。先秦人有独立的人格,而后代专制体系下则增添了奴性。
所以,先秦时代的《春秋》一书和《史记》司马迁,对伍子胥都是持明确的激赏态度的,司马迁说他是烈丈夫。司马迁虽然已经是皇权专制时代的人了,但是秦汉离开分封时代比较近,价值观还相似。
事实上,即便申包胥也是赞同伍子胥的复仇的。《左传》原文上这么说: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 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勉之”一词,表达了申包胥对伍子胥抉择的认同。他认为复仇是应该的,但他作为事君者,忠君兴国也是应该的。各行其志,都符合当时的道义。
至于“叛国”一说,这个问题就复杂了,我不想多解释,但有一句,就是先秦分封下的国家,其实更是一种宗族和家族,不同的“国家”是不同的大宗和小宗。这种军事行为是针对宗的,不是针对国的。当时国的概念与后代不能等量齐观。
现代社会都知道“领土问题是不能谈判的。”你作为民选出来的总统,你在任期间,把国家一个省给割出了,你当然是叛国。但是,在从前王族私有的历史情况下,整个王国都是王族的私有财产,王去跟人谈判,把自己的三个城给割出去,这算不算叛国呢?这不算,那是他的私人物品,他愿意给谁就给谁,最多算是对不起祖宗,但不是对不起民众。事实上,不光战果时代割城的事很常见,在春秋也是如此,郑国刚迁到中原来的时候,虢国什么的就割了几个城赞助给他。齐桓公更是把一块齐国土地割给燕国送人情。
那么,王族把土地给人,不算叛国。如果一个臣子跟这个君王的恩义已绝,他帮着别的王族,抢了这个前君王的几个城,这算不算叛国呢?这可以算是背叛以前的君主,但这个君主本来跟他君臣恩义已绝了——先秦时代可不讲什么愚忠,忠是有条件的,就是君使臣“以礼”——但这算不算背叛国家呢?
事实上,爱国、主权这些概念,是很近代的事情,在先秦,有的只是王族的家族产业,爱国的概念是没有人提的,还不如爱君来得明确。遍览先秦诸子的书,也没有什么议论爱国的,也不曾谴责过谁去了外国当官,进攻其诞生母国的行为。战果时代的秦国将相(商鞅、李斯、吕不韦、范雎、张仪),很多都是六国来的,最后指挥秦国攻灭六国,但没有任何学者指摘他们。只要认为他们对于自己侍奉的君主是忠的就行了。孔子其实祖上也不是鲁国,他是宋国的,他在鲁国做事,难道一点不会侵犯宋国利益吗?但是同样也不会有人指责孔子。只要他们对自己所选择事奉的国君是忠的,那么在先秦背景下,就不会受到任何指摘了。
指摘不忠于自己的主子的,很常见,指摘谁谁不爱自己出生的“祖国”的,却几乎一例没有。
孔子后来又到处周游列国,在列国找官做,一度在楚国当了高官——当然没当久。我们说,这算不算是背叛旧的主子呢?算不算“不忠”呢?我们说,不太算,因为孔子是被排挤下岗的,跟主子的君臣恩义已绝。那么,假如孔子在楚国一直做下去了,其中就难免直接或者间接损害鲁国利益,这个孔子没想到吗?难道他没有思想障碍吗?难道他不怕被说是“叛国”吗?实际上孔子却没见表现出此类的担忧。他还是花了十多年去乐此不疲地周游求官,并且在离开楚国官位的时候悻悻不乐。可见,当时所谓“爱国”“叛国”实在是个不成概念的概念,甚至“爱君”、“忠君”什么的也都不是那么教条。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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