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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慧灯-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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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可支。

脱裤文学

台北《创作》月刊这一期上,有一篇冯放民先生的大作,谈到脱裤文学,文日《我们的话》,对目前文坛上两股脱裤之风,来一个“当阳桥一声吼,吼断了桥梁水倒流”。看了这后,颇觉得肠胃大通。那篇文章太长,抄最后一段“举例释疑”如下——

有一位读者问到:《创作》发刊辞中有所谓:“我们不脱古人的裤子,自然更不脱现代人的裤子。”这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两句话,我们不想作进一步的解释,俾存忠厚。但既有人问及,我们既不愿以乡愿自居,无已,只好指出。所谓“脱古人的裤子”,如南宫博在《中央日报》连载的《李清照》一类作品,可为代表。所谓“脱今人的裤子”,如郭良蕙在《征信新闻报》连载的《心锁》一类作品,可为代表。

呜呼,这种大作,可称之为“脱裤派”。未成名发财之道多矣,脱裤子不过其中之一,尤其是一个女人,到了无可奈何之时,脱一下裤子,更有万夫莫敌之妙。前些时报上不是有一位暗娼被杀的凶案乎?她和人到旅馆睡一觉,不过七块钱,其收入简直跟一个作家同样低矣。凶案发生之前,她上街吃饭,就是只穿裙子,而脱了裤子的。壮哉,这段新闻固然上不得圣崽的尊口,但社会上有些凄凉之景,不知应由谁负责也。

一个女人为了七块钱而脱自己的裤子,生活逼人,我们寄予无限同情。一个作家为了三十元或五十元一千字的稿费,去脱别人的裤子,大概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柏杨先生上周应朋友之邀广延是两种根本性质不同的类,心灵(思想)不能决定和影,去看台湾歌仔戏,唱着唱着,唱到当中,忽然冒出了脱衣舞,心中大乐(当时没有戴老花眼镜,乃平生最大遗憾),等到紧张之处,那女郎忽然不脱,台下群众(包括柏杨先生在内)就大吼曰:“脱!脱!”不久之后,小石子飞到台上矣,嘘声如雷矣,嚷着要退票矣。处此环境,女伶自然非继续脱不可。

作家自己脱没人看,只好脱别人的。南宫博先生脱李清照女士的裤子,有啥可惊的欤?何况那不过是循例脱之,没啥了不起,所有的古代女人到了南宫博先生手里,都照脱不误,没有一个能免此灾。有些人还发过呼吁,要求他不要再脱啦,再脱把文坛上的一点纯洁情操,都脱光啦,但那有啥用?一则是观众硬要他脱,最好是再有声有色才过瘾;二则是他自己也硬要脱。成为新闻人物的那个暗娼,你给她七块钱,她就脱自己裤子。脱裤派大作家亦然,你给他稿费,他就脱别人的裤子,不要说李清照女士的裤子,就是圣女贞德的裤子,都可脱也。盖他除了脱裤之外,别无他长。犹如猴儿戏焉,要的老是那一套,你不教他要那一套,教他耍哪一套?不信的话且看看南先生在《联合报》上连载的“这一家”,能看得下去乎?不过中国人的特质之一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再加上他又有脱裤绝技,自然所向无敌。

南宫博先生脱古人的裤子,是中国式的脱法,而且脱得千篇一律,《李清照》是如此这般,《西施》、《杨贵妃》等等,无不如此这般,看一本而知百本,没有新鲜滋味。郭良蕙女士脱今人的裤子,则是新潮派,乃洋大人式的脱法,看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读者先生,再去看《心锁》,恐怕一定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两者简直有点一模一样。晋王朝时名士之风盛行,像竹林七贤,有的不穿裤子,有的喝酒喝得七窍流血,当时就有一位乐广先生笑曰:“名教中自有天地,何为乃尔也?”我不是忽然想当正人君子,而是说这句话似乎可以套用,曰:“不以性为主的作品,自有天地,何为乃尔也?”新潮派的原意是啥,我不知道,也不必问,说起来准一大套,但现在看来,不过是脱裤派罢啦,而且脱得越光越妙,时代风气如此,我们无可奈何焉。问题是,一定不脱,也照样可以快快乐乐,照样可以连载出版,何必一定要脱乎哉?无论哪一本震世名著,内容免不了有性的描写,那是构成困扰或骚动的主要动力之一,但绝非仅以那玩艺为满足。一个作家也好,一个读者也好,如果认为脱裤子不过瘾,那就未免高速公路矣。天下只有前面所举的暗娼者流,才那么急吼吼地猛脱。便是台北的陶公馆,也都要稍微有一点情调。盖男女之间即令是嫖客和妓女,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更多、更重要的东西,而脱裤派却硬是非此不乐,大概各有其痒也。

描写性行为是不是道德,迄今没有定论。说脱裤派是艺术的,我们不置一词,因木宰羊焉。但穷斯滥矣型文人硬说脱裤派竟然是道德的,就得研究一番。《金瓶梅》以一十万字写性行为1852年写的《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德国农民战争》是运,以几千字写淫夫淫妇的悲惨结局,凭天地良心说,有道德上的效果乎?如果认为只要有悲惨的结局,使淫妇淫夫受到惩罚,就是道德,我宁愿横行世界九十年,然后死于“砰”的一声。凡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似乎应强迫他们的妻子儿女,每人都要熟读《金瓶梅》和“查夫人”,是不是道德的,到彼时才知也。我想,道德的规范随时代而不断改变,本已无法固执,而艺术家、文学家也同样有其特权不理那一套,但是有一点似乎应该考虑到,如果自己的作品不能让自己未成年的儿女们看,他就没有理由让别人未成年的儿女们看。

一个人被批评并不容易,柏杨先生想被别人批评,以便抬高身价,还没人肯批评哩。盖被批评的人必须有相当分量,而且为批评的人所惋惜。如果别人对他连批评兴趣都没有时,那就惨矣。据说?《春秋》专门责备贤者,狗咬了人,只能责备人不小心,不能责备狗乱咬也。《创作》月刊责备南宫博先生和郭良蕙女士,以及柏杨先生这篇大作,都是此意。盖脱裤文学天下滔滔皆是,有的更血淋淋的焉,纵然多两位加入,也没有关系。不过以南先生和郭女士崇高的地位,也去脱之,大家自然要掩书叹息。柏杨先生特为此文,刺激刺激,希望多加考虑。如果仍认为脱裤是对的,则不妨尽量地脱,甚至高兴起来,亲自上台脱给大家看,我都不在乎。

妖风

前些时台北发生一场学术论战,论的大概是“中西什么化”之类的玩艺,普通小民不懂也。但后来却逐渐有点儿懂,盖招架不住的一方,以居浩然先生为首,祭起各色各样的帽子,把胡秋原、郑学稼、徐复观几位先生,祭得晕头转向。一会说他们是汉奸啦,一会说他们曾经反抗过政府啦,一会说他们思想有问题啦,一会又说他们简直仿佛非是共产党不可啦。呜呼,论战的主题是“二加二等于四”,即令人他们是汉奸,反抗过政府,思想有问题,二加二仍等于四,不能就等于五。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预卜的,只要能把某一顶帽子扣个结实,则对方或杀头焉,或坐牢焉,就等于封住其嘴,他阁下的论战就大获全胜矣。

这股妖风目前似乎已从“学术界”吹到“文艺界”,其焦点乃郭良蕙女士的长篇小说《心锁》。那本描写性的大作,柏杨先生曾表示过道德万丈矣。但一个文人也好,一个作家也好,所能做的,应该是到此为止,不能超过笔的界限,去向官府搬兵,教唆杀人。尤其是我看某一本书不顺眼,不等于我看该书的作者不顺眼,我喜欢某一本书,也并不等于我喜欢该书的作者。如果由书而牵连到作者,那就是人身攻击矣。我们可以反对《心锁》,但不能说郭良蕙女士一钱不值。世人每每相信文如其人,这句话把人活活害死,如果文真如其人,则凡是文章官冕堂皇的家伙,只要笔下俨然岸然,都可以吃冷猪肉啦。

该股妖风现在更吹到了中国文艺协会,听说该会理监事会上,学问甚大,道德甚高的朋友,提议要开除郭良蕙女士的会籍,不禁大吃一惊。呜呼,上帝,千万保佑没有这回事,如果有这回事,就教人呜咽。文艺和道德的关系,人类已研究了几千年,还没有研究出啥名堂,文协的理监事朋友千万别替天行道。谨叩头流血,郑重哀告曰:“如果开除郭良蕙女士的会籍,柏杨先生不等开除,就也要隆重宣布退出,当然也可以把郭、柏二人一齐踢掉,则尊腿既是你的,只有悉听尊便。”

该股妖风好像还在酝酿要建议官府查禁《心锁》。《心锁》之适合不适合少年男女去读,是另一个问题,但无论如何,文化人的努力,不应超出讨论的和批评的范围不同语言学层次上的结构组织本身。在哲学解释学认为,本,更不能借刀行凶。文学问题,只有以文学的方式解决,只能诉诸自己的见解和读者智慧,不能乞灵于政治干涉。尤其是,批评家和线民不同,作家应有石头般的挺劲,官府可以拆除台中公园门前的塑像,当然更可禁书。像美国的邮政局,就可以对某书某刊,拒绝寄递。像张作霖先生,他甚至可以杀文人的尊头。但如果自己是一个文学艺术工作者,他就不应对自己反对的东西,暗下毒手,乞灵官权镇压。也不应用打小报告的手法,去激官府之怒,而查之禁之也。这不是单纯的《心锁》问题,而是原则问题和基本问题,此风一开,有权势的大人先生,有权势的黄马褂作家,就勇不可当矣。

(柏老按:结果是,中国文艺协会仍然开除了郭良蕙女士的会籍,柏杨先生跟着也就宣布开除了中国文艺协会。世界上只有中国有此怪事,作家不但不维护作家,反而充当杀手。嗟夫)

两件怪事

中国拥有五千年传统文化,不能说不悠久,然而怪事也就因此越多,妇女缠小脚便是伟大的怪事之一。把女人一双天足,硬生生地断筋碎骨,缠成一团废肉,纵是禽兽,都不致如此残酷,独中国的传统文化,硬是这般,甚至歌颂之声,不绝于耳,历史上到处都有赞美“莲瓣”的文献,却无一篇反对的大作。究其实际,小脚不但不方便,而且也不美——既不悦目,又奇臭难闻,真不知道几千年来,中国女人像疯了一样去大缠特缠,原因何在?

现在,小脚这回事总算已经过去,当时人们严肃得不得了的事,今日一想,怎么也禁不住汗流浃背,而且再也弄不明白,为啥一定要那样。不过,前面已声明过,历史越久,怪事也越多。小脚虽去,武侠小说却逼面而来。武侠小说之对于小脚,因为小巫之见大巫,算不了个啥,但其劲头却足可以望当年缠小脚的项背。大人先生提倡于上,亭子间文人呐喊于下,苦矣哉的只是一些女人和读者。小脚不过摧残人的身体,武侠小说却摧残人的心灵,小巫好像更高一筹。

最近一期的《文坛》杂志上,有一专辑,曰:“在科学法治的时代下,谈谈武侠小说的风行和影响”。由各家笔谈,约二万余字,言简而意赅,我想仅这个题目就可说明武侠小说是怎么一回事。“科学”和“法治”,是中国人连做梦都梦不到的境界,看见美国的科学,看见英国的法治,有时候简直羡慕得连口水都要流出来。好容易一点一滴建立起的心理基础,却被武侠小说迎头痛击,怎不教人生出一种无聊之感乎哉。

武侠小说最大的特点就在不科学上:越是武功高的女侠,越是漂亮得不像话的二十岁左右的少女;越是了不起的祖师爷,越是又脏又烂又弱的老头。但一旦动起武来,口吐红丸,手掷飞剑罗尼柯(AndronicusRhodius,约前1世纪)整理出版。因他,百里之外,取敌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而且气功绝伦,在水面上乱跑,如履平地,从喜马拉雅山一跳,只听耳旁风声呼呼,睁眼一看,已跳到了长安城。其次的特点则是“反法治”的焉,虽然那些可敬的侠客们杀的全是贪官污吏,看了使人心里舒服万状,但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则是事实。本来,这年头也真教人盼望有大侠出现,以平民愤。但武侠小说却导人以躲避现实,平愤反而成了次要,有点得不偿失。

问题是,连那些曾经指天誓日,提倡“战斗文艺”的官报,都在大载武侠小说,则既无权无势,又无地盘的穷作家们,瞎嚷嚷个啥。

俗云:世界上有两“端”绝不可犯,一是武人的锋端,一是文人的笔端。盖你得罪了武人,免不了把你弄去修理一番,然后将头割掉,以示薄惩;你得罪了文人,当你威力足可杀他、关他时,他乖得像真的一样,可是等你一旦死亡,或一旦失势,他随便揭你两张底牌,大笔一挥,能使你活着无脸见人,死后子孙蒙羞。尤其是文人对文人,更很少挺身而出,择善批判。无他,恐惹祸上身,招架不住。

去年(一九六○)胡适先生曾对武侠小说表示轻蔑,发表了一段“武侠小说荒谬”的谈话,盼望改写“推理小说”,结果引起一批武侠小说的作者大肆咆哮。幸亏那些咆哮只限于窝里反,没人听见时间的哲学》、《或然性理论》、《量子力学的哲学基捶、《科,但其有撒泼之意,昭然若揭。盖胡适先生希望他们写“推理小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是不能也。犹如希望三轮车夫改行去开喷气机一样,他如有此本领,早不武侠了矣。

一个武人最低的条件,他应该分辨出什么是大炮,什么是步枪。一个文人亦然,他至少应该文字通顺。自从盘古立天地,从没有听说有文字不通顺而竟敢写小说。然而奇迹也就在此,有些武侠小说却硬是不通得出奇,这种人写武侠已经吃力,再教他去推理,真能推掉老命。

推理小说在某一个角度来着,比文艺小说都难。莫泊桑先生的《项链》,乃上乘之作,可是,如改为推理小说,却失败得惨。玛蒂尔特夫妇在丢掉项链,并借款赔偿之始,为啥不向原主人说明详情乎,而必须等还完了债之后才说?文艺小说可如此剪裁,推理小说却必须交代明白,四面八方都需要照顾周到,而无一句懈怠。如常山之蛇,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刻刻扣情人理。于是,恐怕把目前这些武侠小说的作者打得稀烂,他们也写不出。胡适先生之议,无怪行不通。

继胡适先生之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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