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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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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快的速度盖上盒盖,大喊一声:“来看哟!刘氏马戏团,正式开张啦!”

马戏团既然要表演,就得有配合的演员。我到厨房拿出个透明的塑胶袋,冲到院子里招幕演员,这演员必须是不大不小的,恰恰能让我的主角抓住,所以我不打算抓蝉:蝉太大,螳螂还太小。这演员也一定要肥美而肉感,使我的主角能宜于入口,所以我不会抓金龟子,金龟子太硬,这演员还必须有活力,有活力的演员,才能演出“对手戏”,所以我不会抓蚯蚓和蜗牛,它们太慢。

大地真是无尽藏,没一会儿,我就罩到一只蜜蜂,这真是再理想不过的演员了。

我把蜜蜂挤到塑胶袋里的一角,小心地捉紧了,再将盒子拉开一个小缝,把这临时演员塞了进去。

盒子里立刻就热闹了,蜜蜂嗡嗡地飞着,如同一具小马达。我大声吆喝:“再不快来,就看不到好戏了。”才喊一声,儿子就从楼上冲下来。这小子刚才不见人影,现在却一下来就说要看螳螂吃蜜蜂,可见他一直都知道楼下发生的大事,只是等好戏开锣,才入场。

“这不叫螳螂吃蜜蜂,叫螳螂蜜蜂世纪大对决。”我对儿子说。又教女儿靠近一点:“你盯着看,当蜜蜂飞到螳螂身边,螳螂只要一下子,就能把蜜蜂抓住。你一不注意,就看不到它抓的画面了。”

于是一家人聚在盒子的四周,如同罗马的仁绅和淑女围在况技场的四周,看场内的血腥杀戮。隔岸观火是最有意思的事,好比在防弹玻璃保护的屋子里,看外面的警匪枪战。自己处的是绝对的安全,对方处的是绝对的不安全,于是那不安全更能对比自己的安全与满足。对方的悲剧更可以凸显自己的喜剧。

现在这盒子里的螳螂一定心想,是蜜蜂害它被关进来,蜜蜂也一定恨螳螂挡了路,小小的盒子使冤家路窄,如同拥挤的城市,使人们更容易产生摩擦。我几乎可以看到,在那玻璃盒中逐渐累的仇恨,冲突必定一触即发。

看!蜜蜂飞近了,看!螳螂举起它的武器准备出击了。快!出手!奇怪,为什么到眼前还不出手?等什么?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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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那螳螂居然连一次也不曾出手。蜜蜂也就好像看透了它,不但往它眼前飞,而且好几次落在它身上,把它吓得翻身掉在盒底。

“它一定不饿。”女儿说。

“这是一只烂螳螂,比我以前养的差多了。”儿子说。

“大概刚才抓它的时候吓到了,一时不能恢复。”我说。

你刚才抓它的时候,不是还说它力量好大,差点把你抓伤,为什么现在这么窝囊?”老婆说。

说完,大家全散了。我又守了一阵,看蜜蜂飞累了,停在一角喘气。那螳螂则走来走去,走过蜜蜂也视若无睹。可能螳螂就像人,有孬种。

很不幸,这是只孬种螳螂。囹圄

八月二十九日

昨天夜里我特别留了一盏灯给它,希望它虽然没有胃口吃晚饭,总能吃点消夜。不过,它确实是个孬种,早上看它,倒挂在盒盖上,一动也不动;那只蜜蜂则安安静静地躺在盒底,也一动不动,死了。恐怕连打斗都不曾有过,蜜蜂是自己拼命找出路,而活活累死的。

我打开盒盖,它也跟着盖子被提了起来,仍然挂在盖子下面。但是当我将蜜蜂的尸体拿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快速移动,一下就翻出盖子,爬上了我的手臂,我吓一跳,本能地想把它摔掉,又怕把这小东西摔死了,只好忍住那本能的反射动作,任它爬。它居然“打蛇随棍上”,顺着我的胳臂往上爬,天哪!它居然顺着睡衣宽大的袖口爬了进来。我赶紧用左手抓住右边衣袖手肘的位置,使它爬不上去。这小子居然还不回头,硬是用头顶。现在麻烦了,这袖子虽宽,要卷起袖口把它弄出来还真不容易,也不是不容易,而是怕卷的时候也卷了它的脚;那么细细的脚,一定会断,断了还有什么好玩?

灵机一动,我放松左手,很快地解开扣子,把左半边睡衣全脱下来,只剩右边一只袖,果然它已经顺势通过了袖子,从另一头冒了出来。我用左手去捉他,它居然又举起两只钳子,作成攻击的样子。我实在有点火大,觉得它不知好歹,还以为可以和我决一死战。想到年轻时看的“○○七情报员”,一只黑寡妇蜘蛛能上能下詹姆斯庞德的床上。詹姆斯不动,等它爬过胸口,再爬到床单上的时候,一下子卷起床单,狠狠捶下去。电影里没有演出床单再打开来的结果,但是可以想见,一定是团血肉模糊的东西。

现在我也想,如果我真火了,把它用衣服包起来,捶下去,还不是一团?只是,因为我把它看成了宠物,所以不能跟它生气,还要被它吓、被它气。

记得以前养的一只大鹦鹉,常站在我的手臂上,一边念念有词地跟我说话,一边冷不妨地,一低头,狠狠咬我一口。咬得又青又紫,痛彻心脾。可是,我竟然能忍着“反射动作”,硬是不反应,还慢慢走回它的笼子,请它下去。有时被冷不防咬这么一口,我真是气得想一巴掌将它打死,可是想想打管什么用?它懂吗?打死了,是打死自己的宠物,我更得伤心,何况它还是我儿子的宝贝。

其实宠物就是子女、我儿子跟我比赛,我赢了,会说“老子赢了!”我输了,我可以说“我的儿子赢了。”我常在比赛开始的时候,用<为徐敬业讨武氏檄>上的一句话: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然后说,不论谁赢,总是我家的天下。

这世间的争战,碰到一家人,最纠缠不清。连那小小的螳螂,只因为进了这家门,就要有不一样的对待。

说时迟那时快,这小家伙已经爬出袖口、爬过衣服、爬上了领口,所幸它好像还没什么翅膀,不然一定飞了。我轻轻松松地把衣服从另一面翻起来,它以为“大地长高”了,便又往上爬,爬到一半,就被我从衣服的后面一把抓住。它居然猛力踢,先抱出双臂,用它的钳子狠狠戳我隔着衣服的手,再低下头咬。我想把手放松,都办不到。赶紧把巧克力盒子拿来,扣在它身上,再把衣服盖下去。

现在我知道它虽然没吃东西,还是很强的,我想,它昨天不吃蜜蜂,一定是因为没有挑战性,它既然敢跟我拼,当然看不上小东西。所以,我得给它找个有力的对手。

我拿起塑胶袋往外走,直直走到冬瓜田。这有我早春先在屋里播种,再由我老婆种下去的冬瓜,大概因为种的时候没松土,又种得太密,只见开花,不见结果。我母亲用有妙的词,称呼那些花,叫“谎花”。

我就等在“谎花”旁边。因为我知道那种特大号,浑身长满毛的大黑蜂(bumblebee)总爱光顾我的谎花。我也猜想,这“谎花”之所以变成“谎花”,就是因为大黑蜂作怪,不错!我是知道大黑蜂不但无害,而且能帮助传播花粉,但是当五谷不登、四方不靖的时候,好官也成了坏官。更何况我要抓这“好官”,总要先为他罗织一个罪名才是。遇到国事蜩螗,杀几个官员,就能平百姓多怨,免得伤到龙颜。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跌踩伤了瓜藤,只好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的一朵花,塑胶袋唰地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花拔起,大黑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胶袋里,单单听那震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吱,翅膀震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胶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其余的塑胶袋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公分多,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架会飞的坦克车,在盒子里横冲直撞。“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以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公分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居然有关螳螂的书,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The Praying mantis,Insect Cannlbal(by 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的“Cannibal(食人族,或吃同类的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asmat人的图腾木刻,刻的正是一只作祈祷状的螳螂。Asmat族,一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猫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作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色的胶状物质里,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

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再强壮,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使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的精虫,每一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只都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澳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影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奶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也就不必有什么同情。

现在我对这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地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居然如此儒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无算的猛士?又或杀人无算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苟活

八月三十日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身上毫发无伤,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气氛量”,而自然死亡。

For insects,the tempo of life,not thepassage of time,determines how long they live。”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The Long and the Short of lt.byRobert G。Allen)譬如:

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动空间缩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华氏五十五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但它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折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一定活得特长;那些不做运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条;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洲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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