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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梦-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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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罢,满身血迹地倒了下去。雷新的右肩,赫然插着那杆神光枪。血从枪尖滴下,落在江雨颖的脸上。那颗夜明珠在鲜血的滋润下,发出一片血芒,可怖至极。而雷新的脸,却一片惨白。为了保护江雨颖,他竟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赌注。此事一经传入江湖,将立时被评为本年度江湖爱情经典。江雨颖喃喃道:「你真傻。你不该受伤的,明天还要和他决战呢。你这样为了雷新,只会叫雷新心里难受,歉疚一辈子的。新,明天你会回来的,是吗?要是你不回来,雷新也不会再苟活人间的,雷新要从此生生死死跟着你,生生死死不分离。」
雷新的双眼一阵潮湿。十多年了,他没有流过一点泪,然而今晚……这是当初他加入杀手行业时连想也没想过的。雷新两手紧扶着江雨颖的纤腰,看着肉棍在淫洞抽插,两片淫唇翻进翻出,「噗哧」「噗哧」带出一股股的浪水,肥白有弹性的臀肉一下下撞击在小腹上,刺激得淫欲越加高涨,再看到江雨颖骚浪的模样,忍不住一掌拍在她白嫩的肥臀上,肉茎狠狠的往前一顶,嘴里连声问道:「浪货!大哥肏……得你爽……不爽啊?说呀!你……说呀!」
「是我的……肉棍……好还是……那只死猪的……鞭好……啊?……啊?我肏死你!我肏……死你你……这让畜生……干的小淫妇!」
江雨颖让几下狠抽猛顶,撞击得花心痠麻难忍,身子往前一扑,几个哆嗦,泄出阴精来,嘴里浪声的叫道:「啊……好哥……哥……你……好厉……害……肏得我爽……死了……亲丈……夫……我不行……了……又要……来了,你……比来喜……啊呀……啊呀!强……强太……多了……啊……啊我要死了……你要肏死我……肏死我……啊!」
夜很快过去了。两人一直相拥到天明,没有说一句话。他们知道东方的第一缕曙光意味着什么。但他们根本无法改变命运,来的终究要来。最值得他们珍惜的,便是他们现在有限的生命。只要一夕拥有,此生便已无憾。雷新肩头伤口已被江雨颖用她衣衫上最完整的一片布包扎好。血早已止住,但他的右手已无法再握刀。胡云的神光枪,自有它的厉害处,否则,胡云也不会列入江湖十大杀手之列了。左手刀。这在江湖中并没有几人知道。虽然左手刀不及右手刀,但只要有刀在手,他便有一丝希望。在当今武林中,能有胆量接受「邪魔」杨开死约的人并不多。能在他的刀下走出十招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当年「剑神」左晓峰便在千招之约中败了半招给「邪魔」杨开。自此以后再无人能挡他三百刀。雷新或许在未受伤时可挡他三百刀,但三百刀后又如何呢?这是一次死约,并没有招数的限制。这一战,必须有一人倒下。江雨颖忽然轻轻地道:「新,雷新们逃走吧,天涯海角,隐姓埋名,从此不问江湖事。」
雷新有苦自己知。试问天下谁能真正隐世呢?又有谁能躲得开「邪魔」杨开的追踪呢?他轻轻一叹,道:「逃不掉的!」
「邪魔」杨开一头银发,一袭银衫,一柄银刀。浑身透着一股邪气。雷新一登上千丈崖,腰间的龙神刀便震跳不止,欲脱鞘而去。这是雷新佩刀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怪事。杨开亦是一脸讶异,忽然哈哈大笑道:「好!好!确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上古神兵,只可惜受了禁咒,不然,老夫今日可以大展身手了。哈哈!」
在他的眼里,雷新似乎还不及这把刀厉害。言罢伸手一弹,一道黑光射向雷新。雷新抄手接住,是一粒黑色丹丸。只听杨开狂笑道:「老夫从不占人便宜,你受了伤,老夫送你一粒『七色神丹』,算是相补。快服下!」
雷新依言服下,立时从丹田涌起一股热流,迅速涌向右肩伤口。一阵奇痒过后,伤口竟复合如初。雷新知道自己不但伤好了,内力也至少提高了一成。龙神刀此际脱鞘而出,电射向杨开。杨开大笑一声,道:「主人未急,你倒先急了!」
手中银刀一挥,一道白芒将龙神刀击得倒飞开去。雷新飞身而上,抓住刀柄,展开平生所学,抢着先机,向「邪魔」杨开迅速劈出数十刀。杨开大笑声中,已将雷新的刀尽数挡开,银刀往上一划,已在雷新的胸口留下一道寸余深的刀痕。要不是雷新避得快,恐怕已丧命他的刀下。刀芒闪闪,刀风忽忽。崖上一些巨石被凌厉刀气击得四分五裂,炸射开来。雷新越打越心惊,杨开的功力与刀法,确是他平生未见。他已被逼至崖边,再无退路。就在杨开银刀再次劈来之际,雷新的龙神刀电劈而出。「龙神之神,饮血扬血」。杨开银刀往胸口一圈,身体飞退。饶是如此,他的左胸还是被割开一道半寸余深的口子,洒下的鲜血滴遍他的脸和银衫。这白与红对比,有若雪地红梅,异常好看。杨开伸舌舔了舔嘴角的血,狂笑道:「好滋味!很久没尝到自己的血了!」
话音未落,银刀又凌厉地劈出。雷新刚占回的一点优势,立时被瓦解得半分不剩。在杨开凌厉地刀风下,他不得不退回悬崖边缘。夜色逐渐降临,千丈崖上山风强烈,雷新被逼至崖边,一不小心便有坠崖而亡的危险。蓦地,他脚下一滑,被杨开的刀风卷出悬崖,往下坠去。杨开狂笑道:「哈哈哈!可惜啊可惜,老夫又不能如愿了。雷小子,如果你能以本身的力量打开你那把刀的禁咒,应该可以和雷新大战三千回合的!只可惜你没这份本事,哎!」
自古高手皆寂寞。武功高若「邪魔」杨开者,不是怕被人杀,最怕的是再没有对手可以比试。那种寂寞,一般武林人是很难体会的。就在他仰天狂笑时,崖下传来一声狂吼:「雷新不能死!」
接着,一道电芒划破夜空,冲天而起,向「邪魔」杨开。杨开笑得更狂,银刀飞卷而出。「铛」地一声,一道人影越过杨开头顶,在他身后如山岳般静立。笑声立止。很久,才听「轰」地一声,杨开的身体扑倒地上,碎成八片。山风劲烈,如鬼哭狼嚎。杨开至死也不明白雷新是如何开启龙神刀禁咒的。更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连他的一刀也挡不住。江雨颖双眼红肿,喃喃道:「新,你为什么还不回来?你就算死了也要回来告诉雷新一声呀,你一个人这样去了,不孤单吗?雷新活着有什么意义呢?新,雷新追你来了!」
举起手中的匕首,往胸口刺去。夜色更浓,夜风更烈。千丈崖上飘来的各种怪声,令人毛骨耸然。然而,江雨颖再也听不到了,她的生命,正在离她身体而去。她要去追雷新了。三年的江湖漂泊,她受够了苦,也累了。她需要好好地休息,不要人打扰,不要成天担惊受怕。她往自己的目标追去。然而,她能追到吗?在浓浓的夜色中,一道黑影如幽灵般从千丈崖上飘下,风般掠过夜色中的原野,往小镇中唯一的客栈飞去,他的衣衫在夜风中猎猎作响。蓦地,一种不祥的预感冲上他的脑海。他不由将速度提至极限,箭般射去。「雷新回来了!雨颖!雷新回来了!」
他顾不得惊世骇俗,远远地将声音送出。江雨颖美丽的身体已僵硬。雷新跪在她的身边,眼中饱含泪水。他的心中,已没有一丝情感。所有的情感,已在他看到江雨颖的尸体时风化为尘。雷新抱起江雨颖的躯体,一步一步地往原野走去。客栈的门口,站满了被惊醒的客人,以及老板和店小二们。看到雷新出来,他们都默默地让出一条道来。朝阳终于升起,红枫林里百鸟齐鸣,煞是热闹。一片生机。一匹健马,从红枫林里缓缓驰出。马上的人,面容憔悴,神色暗淡。他慢慢地回头,深深地看了红枫林最后一眼,一甩马鞭,纵马而去。自此以后,江湖中再没有人见过「南雷北云」这两大可怕的杀手,也没有人再接到过「邪魔」杨开的死约。
【完】
曾经相忆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小酒店里。她就坐在我的邻座,独自喝酒,酒桌上边的牛皮袋缓慢但不停的渗着血丝。我从那个袋子的轮廓看出,里面装的是一个人头。我一开始就明白她的美丽是一种致命的危险。但她的样貌精致异常,笑容温和清淡,就像苍天刻意制造的绝色,完全符合我最狂热的梦中的最缠绵的想象。有几个酒客神色有点奇怪,装成喝酒,却偷偷看她,眼色冷厉。我本人就是个当世绝顶刀客,眼力还算不错,自然也能看出来这些人武功异乎寻常的高明,而且杀气极重。我觉得这些人应该是杀手。她慢慢的喝,我也就一直这么看着,直到她喝完桌上那坛酒。我发现这女人的酒量应该不小,而且很少有女人可以喝酒喝的像她这么——享受。是的,她简直就是在享受好酒的感觉,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身边的杀机。她慢慢的有点眯起眼睛,似醉非醉。我不得不承认,她这个样子非常受看。并非最出色的五官却组合出了难以想象的明媚优雅。不过我觉得她有点太托大,那几个要对付她的杀手绝对不好惹,她却一脸的故作无知。我知道她在用杀机取乐。我讨厌她这种浓厚的优势意识,所以我决定呆会不出手救她。她好像喝得尽兴了,慢慢地起身。几乎与此同时,几个杀手一起亮刀向她砍去!她笑声清脆,抖手间已多了一把淡青色的软剑,反应速度快如闪电。我甚至觉得她现在心情好像还不错。这女人真个好胆色。但——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所有刀剑都是问我招呼来的。我,无敌于天下的刀王,一生大小百余战从未一败,却莫名其妙地栽在这个小酒店里!她的软剑就像最灵活的毒蛇一样,刺入我的胸口。我唯一来得及的反应就是回了她一刀,我知道这一刀足够把她从头到脚劈为两半。但出刀的瞬间我已经无力。我知道我有着最强悍的体力,决不该一中剑就这么死掉,唯一的解释就是剑上有毒,而且是特别凶猛的散功剧毒。我轰然倒地。虽然在做无敌刀王之前我其实还做过几天翰林学士,其实我的武功还是好过吟风弄月的本事。这辈子只有我杀人,今天被人杀的经验真的有点新鲜——简直是奇耻大辱。恍惚中,听到她清脆的笑声如小小的银玲在风中轻响。那几个杀手在请示她:「要不要割下他的头?」
她轻柔的声音很愉快地说:「不用了,这人反正活不了啦,看在他也是个当世高手的份上,留他一个全尸。」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话。很悦耳但毫无情感的声音。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我不能死,我不会死,你们不要高兴太早。」
在最后的一瞬间,我甚至不恨她。我杀过不少人,今天有人杀我也不稀奇,铁血江湖,原本如此。但我知道这不会是我的最终,我要报复,我能报复。嘴角慢慢渗出一丝冷笑,几乎就在同时,我的意识消失在宇宙鸿蒙之中。一如我的愿望,我没有死,在剧痛中慢慢醒来。耳边是一个兴高采烈的男声在大叫:「哈!他醒了!快告诉王爷!」
我迷迷糊糊中看到一个紫袍男人来看望我。这人似乎特别高大,声音低沉有力,他说:「好好照顾他。等他情况好转再通知我。」
然后离去。我能够感觉到这个人是那种天生的王者,习惯于号令众生。不过这时我实在无心去理会他,我自己都昏头昏脑。接下来的几天,我清醒的时间逐渐增多。一直在照顾我的年轻人叫小喜,很勤快也很多嘴,他喜欢滔滔不绝的对我说「他家王爷」的英雄事迹,所以不过几天时间,我已经对这位王爷熟悉得很了。王爷叫林奇峰,是一位退休的元帅。照理说,一个才三十一岁的武将就告老还乡实在有点奇怪,不过他得罪了当朝宰相谢广宁,还不赶紧退休,很难说哪一天就会人头不保。所以林奇峰还是比较「懂事」的。我这次能够保命,确实运气不错。原来我中的是一种无药可解的夺命剧毒,本来怎么也该死的,所以那个女杀手才会放心地掉头就走。谁知道林奇峰正好路过,顺手救了还没死透的我。他用独门内功心法,把我中的毒全部逼入一株百年巨树,那树成了我的替死鬼。恐怕普天下也只有林奇峰有这本事。后来我才知道,林奇峰早年行走江湖时也曾威震武林,不过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林奇峰来看过我几次。他是个很冷淡严肃的人,天生有种威严冷峻的气势,但对我还算亲切。小喜私下告诉我,林奇峰只对他欣赏的人有好脸色,所以他应该很欣赏我。我想了半天,觉得能让他看入眼的,可能只有我的刀术吧。一个月之后我和林奇峰成了结拜兄弟。我这种孤僻的人突然多了一个大哥,感觉真是奇怪,不过我发现他的脾气其实也和我差不多,我们是物以类聚。林奇峰和我很谈得来,我们没事就喜欢喝喝酒、过过招。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爱好,就是用草木石头之类的东西布下复杂的战阵,然后骗我进去,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扁得我满头包。我知道这是他的元帅后遗症,做兄弟的只好照顾一下大哥的情绪了——虽然后来我根本已经搞懂了他那几个歪阵的门道,但总不好让大哥太没面子。日子是逍遥自在的。但我一直没能忘记那个女杀手。美丽诡诈的眼色,温和平静的神情,愉快但无情的声音,每一样都吸引我。我知道我应该杀了她或者忘了她,可惜两样我都没能做到,她音信全无,所以我只好这么莫名其妙的继续着对她的好记性。林奇峰虽然是个退休的元帅,却没什么钱,按照小喜的说法,他家老爷其实一点也不会理财,又喜欢救济穷人,他那点微薄的退休元帅薪俸根本不够花。要不是远嫁在京城的郡主经常接济他这个大哥,林家可能早就没落了。据说郡主美丽无双,而且是很有经营头脑的才女,可惜命不好,十六岁就守了望门寡。换句话说,其实现在我吃的喝的也来自于郡主的经济贡献。这一点让我有点惭愧,不过很遗憾,我从小只会练武走江湖,不知道怎么找钱,所以也帮不了什么忙。但林奇峰说其实没关系,反正他本人现在也属于混吃混喝,也不多我一个。所以我厚着脸皮继续呆在林府。如果还是行走江湖,也许我根本不用为这个操心,挑几个贼寨或者偶尔接两单杀手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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