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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疯将军传奇-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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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刺杀成功,就算知道是他袁绍干的,可是曹氏集团内部必然先要乱上一阵子,这给自己备战创造了一段宝贵的时间。

曹操听了,小眼睛瞪得象灯泡一样大:“葳儿?有如此本事,我怎么不知道?”

史阿象是被一只路过的蚂蚁撞翻了一般失神,良久才喃喃的说:“想不到我居然输在一个女子手里……不过是师兄之妻,倒也释然了。师兄是不是也奇怪我会轻易归降?”

“嗯嗯嗯!”许褚、夏候渊等人一起点头。

“昔日阿流于中牟,被先师收留。先师得我后,常称赞我骨骼清奇,异于常人,于是将一身本事倾囊相授。而当时中牟县令陈宫将先师荐于袁绍处,自此我师徒二人便成了袁绍的门客。”

门客可不象袁绍手下的那些大将一般的身份,只不过是有点自由的下人一般,可以随时抽身走人罢了。

“袁绍此人,最重出身,先师与我二人对他来说,便如路边乞儿一般。偏偏先师又……”说到这里,史阿不好意思的看了张锋一眼,王越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张锋再清楚不过了。

“又颇重名利,只是袁绍又如何看得起先师?于是先师最后还是郁郁而终……”

“先师临终前曾嘱咐过,若是不得意,可投于师兄处。只是袁绍毕竟有恩于我师徒二人,因此我立誓为袁绍作三件事,作完后便离开他就是了。”

张锋听了好奇的问道:“这次是第几次?”

史阿答道:“虽然袁绍看史阿不起,但也清楚我的厉害。不是大事不用我出手,因此,这次才是第二次……”

“那师弟岂不是还欠着袁绍一份情?”曹操听了瞪了张锋一眼,要是史阿老记得这个情,抽冷子把自己还了这个情怎么办?

史阿却笑道:“技不如人,失手被擒却也怪不得我,那我也只好重新做人了。说实话,若是我当时拼命一搏,至少也可以拖得在场一人垫背。”

原来他束手就擒也是顺水推舟!

这话倒也不虚,曹操心里略一合计,这史阿用对了地方,当是起了比战场上还重要的作用。

“知机,先安排下史英雄的住处,待我与文和商议过,再定史英雄的职位。”

史阿行了一礼,跟着张锋有说有笑的出去了。

“主公,此人可堪大用啊!真拾得一宝!”夏候渊手下门客众多,对这些身手杰出的游侠,更是明白其中的价值。

“两宝!”

“两宝?”众人都不解。

“嘿嘿,有这样一个好女儿,难道还算不上另一宝?”

第一百八十三节 虎鞭

对于一个游侠的使用,老曹等人都觉得是搞刺杀之类技术含量高点的活比较好,于是和贾诩商量后成立一个代号“毒刺”的组织,基本职能是以刺探情报、以及行刺重要人物为主。

史阿当仁不让的成为毒刺的头号杀手,直接归老曹节制,但是负责传令的还是贾诩,毕竟对贾诩,老曹并不是百分百的放心。

对于这种见不得光的组织,虽然银钱方面不用操心,但是其身份却是一个问题,如果组织里的人将来有一天要洗白,就必须经过贾诩的申请,老曹的点头,这种人才并不是太好找。

这种平素都要隐藏自己身份的人,大多有一天要成家娶妻生子,如果那个时候还不给一个合适的身份,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史阿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抢回活的郑浑,这倒是张锋的意思。史阿知道这任务的困难度,只是笑了笑,接过每月的用度(生活费)转身就走,一句废话都没有。

当然,抢出人来并不是不可能的,难就难在要活着带回来,郑浑可不是什么武林高手,要从袁绍眼皮底下活着带一个人回兖州,可不是件容易的活。

这里糜家遍布天下的商号就有了用武之地,有些商号除了做生意,还兼做曹操的耳目,只要把人交给他们,通过化妆成商人,自然有办法混出来。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郑浑必须是心甘情愿的回来,否则路上很有可能使绊子。再说了,当初把人从张村弄走的,也是史阿,这对他来说,应该能完成。

而对于蝗军在冀州捣乱的命令也已经下达了,因为蝗军本质上来说并不是官军,因为也不象普通军队开拔前必须要有足够的后勤支援,这一点上他们可以随时动身。

而对于蝗军来说,这个任务风险系数太高了,且不说袁绍的总兵力在曹操军之上,而且蝗军本身因为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并不能无限的扩大规模,因此人数一直限制在四万人左右。如果人数多了,上面又不掏一个子,如果能养活这几万人?

所以张锋又提出一个建议,联络辽东,共同骚扰袁绍。

辽东共有四郡,辽东、赤菟、带方、乐浪。189年公孙度经同乡徐荣的推荐,被董卓任命为辽东太守。公孙度到任后,厉行严刑峻法,打击豪强势力,使令行政通,羽翼渐丰。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中原地区董卓乱起,各地军阀无暇东顾。公孙度趁机自立为辽东侯、平州牧。继则东伐高句丽,西击乌桓,向南取青州,开疆扩土;又招贤纳士,设馆开学,广招流民,威行海外,俨然以辽东王自居。由于公孙度的锐意进取和苦心经营,使辽东地区在汉末三国的战乱年代,获得了暂时的安宁,推动了当地生产技术和封建文化的发展。

作为一个诸候来说,公孙度还是有着一定的作为和野心的,作为这样的人,张锋就不信他不想让自己的势力更大一点。

老曹和众谋士商议后,觉得张锋的提案还是有可行性的,于是也同意了他的请求。

“知机还需何人同去?”老曹一面有些担心张锋自己亲自去怕出事,一面又拒绝不了一个有力盟友的诱惑。

“徐将军与公孙度是旧识,自然不可少,奉孝……”

郭嘉听见张锋点自己名,脸都吓绿了,天啊,我这身子骨也就在床上能晃悠几下,要是坐船大老远的跑去辽东……搞不好就直接葬在那里了。

张锋话音一转:“身子弱,经不得舟船颠簸,就让伯宁随我走一趟吧。”

满宠出列,朝着曹操一礼:“愿随将军一行。”

曹操:“那三位准备一下,等开春一至,便出发吧?”

等到众人一一离去,张锋还在杵着不动。老曹叹了口气,知道他不是会吃亏的主,“随我来吧。”

两人边行边谈,张锋略退后得半步,才发现如老曹一般黑的人也是会长白头发的。

“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吧,”老曹两鬓已经有数十根白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显得刺眼。“就知道你小子没这么好说话。”

“嘿嘿!”张锋先是尴尬的笑了笑,“岳父大人,冤枉小婿了,须知有钱能使磨推鬼。没有好处,如何能使得公孙度乖乖上套?”

“也是!有钱能使磨推鬼?哈哈!有趣,有趣!”

“想那公孙度也是小有本事的人,如果我们弄几百副盔甲给他,再封他为幽州牧……嘿嘿!”张锋肚子里的确有水,而且还是坏水。

老曹一听就明白了,幽州在袁绍手上,却以朝庭的名义把它封给公孙度,就算是刘禅也会动心不是?何愁公孙度不记得去打幽州?

“你小子如奸似鬼!不过倒是好计!明日我便上朝跟刘协说说……对了,你的任命还未下来?”

这……是夸我呢还是贬我呢?

“是啊,总不能让您风liu倜傥,玉树临风的乖女婿只顶着一个将军的虚衔跑去宣旨吧?”

说到这,倒提醒老曹了:“对了,你的身体……找到太医否?我那有几只进贡来的虎鞭,一会着人送到你府上去吧?”

一席话说得张锋面红耳赤,转身就逃。

老曹在后面大叫:“哎,说几句就跑!我那还有一对鹿茸,一起给你吧?”

这虎鞭张锋只听过,到底是什么功效,也不太清楚。当晚切了一小截瞒着众女吃了,半天没反应,结果又弄了一点鹿茸吃了,到了子时还没什么动静……

结果到了丑时,张锋才知道这玩意就象酒一样,是有后劲的,吃了后象嗑了药似的精神百倍,五个老婆的房通通跑了个遍,还是觉得浑身发热,两眼赤红,还是玲儿抱着我不上天堂,谁上天堂的奉献精神与张锋抵死缠mian,直到晨时才渡过药效,好不容易觉得睡意上涌才睡着。

第一百八十四节 出发

真倒霉啊,钱包丢了,里面有钱,信用卡、身份证。现在穷得把家里茶叶用纸卷了当烟抽,哪位兄弟姐妹弄点钱来花花?不用太多,十万八万就行,只收美金、欧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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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机,奉先在家每日所做何事?”曹操问张锋道,天气已经渐渐暖和起来,已经不用穿得象只泡泡鱼一样臃肿了。许昌城里的树也已经发了芽,小小的,绿绿的,脆脆的,让那些平日看起来跟孤魂野鬼似的光枝桠也不再那么惹眼。

吕布被安排在伏完原来的家里,就在张锋府门口那条大街对过的拐角就是。国丈家虽然很大,但是这里大多处都是被封了的,其实吕布可以活动的范围并不是很大。

“每日多半只是看看书,钓钓鱼、种种花。有时也会邀锋小酌两杯。”

“可曾练武?”

“未曾亲见。”

曹操皱了皱眉:“奉先难道是已无好胜之心?尽做些修身养性之事?莫非白门楼之事已经对他形成莫大打击,使其心灰意懒,不思进取?虎无利齿,则不若犬豚。这样吧,知机你此次带奉先同去。”

“是!”

“可曾准备好相关事宜,此次是海路,当不得平时,除了青州有港可补给,恐怕一连数月见不着陆地。”

“岳父大人请放心,小婿自能理会。”

“老爷,老爷!”张锋的马车还没停稳,管家一脸喜色就跑上来一通嗓子喊到底,“大喜啊!”

“何喜之有?”张锋刚钻出车厢,车夫便伏下身去,这是准备让张锋踩在自己身上再下地。

张锋很不习惯这种方式,虽然那车夫被拒绝了还显得很失望的样子,可是自己心里从来不觉得谁会比谁低贱一些。

管家点头哈腰的在前面引着路,脸上的皱纹笑得跟一朵ju花似的:“刚才大夫人和三夫人觉得恶心想吐,于是请了太医来看,太医说是害了喜!恭喜老爷了,您要当爹了!”

张锋脚下一停,心里一呆,不是说自己有问题吗?连自己都慢慢开始有这个想法了,谁知来这么一出?

心神恍惚下,嘴里喃喃的念道:“爹?”

那管家也没反应过来,还傻乎乎的接口道:“哎——哎!”

刚应了声后就反应过来了,看着张锋盯着自己的眼神,怕得汗都流了出来:“爹……不不不,小的意思是,您才是爹……”

张锋也才反应过来不经意间让人占了便宜,不由得哈哈大笑,拍了拍浑身发抖的管家的肩膀:“不用怕,去帐房拿500钱吧!”

葳儿和环儿正紧紧坐在一块,张锋推门进去时,正好看见其他三女羡慕的眼神在她们两身上象镭射灯一样扫来扫去。

“夫君!你回了?知道吗?刚才太医来过了,葳姐姐和环妹妹都有喜了,夫君,你要当爹了哦?”

丽儿嘴快,象只叽叽喳喳的麻雀一样冲着张锋一阵嚷嚷。

看着张锋投来的热切眼神,葳儿和环儿不知为何红了脸,低了头,两只娇小可爱的鹌鹑,自己也有了小鹌鹑了。

张锋第一次神圣的,不包含半点亵du意味的吻了吻两女光洁的额头,由衷的说道:“谢谢!”

两女一愣,看着张锋的脸色不象是开玩笑,有些不安的问道:“为夫君开枝散叶,传宗接代乃是妾之本分,为何夫君要言谢?”

“自我来到这世上,总有恍惚如隔世之感,常忧醒后是南柯一梦。而你们,”张锋把环儿和葳儿搂进怀里象心肝宝贝一般的,三个人的身体紧紧靠在一起,“让我觉得这世上我有根,那种生生不息,如河流入川的那种感觉。那种牵挂、希冀的感觉,我很喜欢。”

张锋松开两女站了起来:“可惜我即要远行一趟,不知何日是归期。小心保重,我爱你们!”

看着张锋突然半文半白,说了一通让人半懂半惑的话来,好象理解了,又好象完全没明白他说什么,只觉得他的话让人觉得有一阵阵的孤单和寂寞的感觉,让人心怜。

“这个,便是夫君的疯状么?”丽儿吐了吐舌头,其余四人看了她可爱的样子,都会心的笑了起来。

大大咧咧的吕大小姐一语惊人:“夫君这疯状么,跟我们一样,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呢!”

张锋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没见过大海,江上河上倒是来往了不少,可是跟大海的宽广无边比起来,简直就是跳蚤跟大象的区别。

湛蓝的天,湛蓝的海,好象连在了一起,远远看去,根本不能准确的区分开了来到底哪里是天,哪里是海。

只要有太阳,海面上都是一片粼粼的波光,象是撒下无数金箔,煞是好看。十数只海鸥围着高大的桅杆飞来飞去大声鸹噪,不时会从天下掉下一颗鸟屎,落在某个倒霉鬼的头上。

这个倒霉鬼正是甘宁,虽然这次出使任务没有他,但是他却是水军都督。

“知机兄弟,这是什么鸟?跟江鸥差不多的样子?”甘宁知道张锋所学颇杂,他都不认识的鸳鸯张锋却认得,当时还被他嘲笑了一番。

甘宁脾气很坏,看得顺眼的人就兄弟前兄弟后,若是看不顺眼的人跟他称兄道弟,他马上会翻脸把别人臭骂一顿,“你也配?”

“那是海鸥,传说远行的船队如果方向是对的,海鸥就会一直围着船飞,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噢,那么神啊?”

“我也是听家乡的老人们说的,做不得准。”

三艘艨艟,一艘张锋和甘宁,另一艘是满宠和徐荣,吕布在第三艘船上,很不幸,甘宁眼里看不顺眼的人,其中就有他。

这次一共才带了150人,加上水手等,三艘已经是满负荷了,再加人就要沉了,连战马都没多带,只有将领才有资格带马上船。

三首船呈品字航行,平时以旗语通话,发消息。傍晚停船后会用木板把三首船联在一起,这样方便几个将领聚在一起喝酒。

张锋回到自己仓里,在船上比不得陆上,只要老曹愿意,划一个城给他住都可以,可是在船上,他也只能在几平方的小仓里呆着,还好风景不错,四面都是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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