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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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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弄些解酒汤来,哥喝醉了。”
“谁喝醉了,瞎说!”樊疏桐挣脱连波,又摸了摸朝夕的头,“乖,朝夕,好点考,这样才能远走高飞,哥哥我祝福你前程似锦……”
朝夕停止了哭泣,目光幽幽地看着他。
而连波见珍姨没有应,只得暂且放开满身酒气的樊疏桐,下楼去喊珍姨。樊疏桐显然还没有醉到人事不省,连波一出门,他冲朝夕又是一笑,摇摇晃晃地跌坐在床边,目光钩子似的盯着她:“害怕了?你的样子告诉我,你很害怕,嘘——”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拍拍她的肩膀,“好妹妹,别怕,哥哥我会保护你的!”他凑近身子看住她,见她睫毛上还凝着泪珠,一双漆黑如深潭的眸子透着令人心悸的灰暗,他不由露齿一笑:“不过朝夕,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害怕的样子是最美的,我喜欢看你害怕,因为你害怕的时候像只颤抖的羔羊,眼神好无辜啊。可你发狠的样子呢,就跟只蝎子一样,让我害怕!朝夕,小朝夕,永远别让自己再当蝎子,因为有时候不小心会咬到自己,就像我,当了一回禽兽结果一辈子都是禽兽,我会帮你保守秘密的,你放心地远走高飞吧。你最不想伤害的人也是我最不想伤害的人,而最希望你好好活的不仅仅是连波,还有我!”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是跟她说悄悄话:“朝夕,这辈子生或者死我们都在一起了,你想摆脱过去?我也想啊,想获得未来的幸福和快乐!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传说……”
他比画着,布满血丝的眼底突然闪闪发亮起来。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青蛙,他原本快乐地生活在河边,有一天,青蛙在河里游泳的时候,遇见了一只很美丽很美丽的蝎子,他一下就被那只蝎子迷住了。Qī。shū。ωǎng。蝎子显然对青蛙也很有好感,游过来对青蛙说:‘你好!我想到河对面去,可是我不会游泳,请问你能带我过河去吗?’青蛙听了,心里很是高兴,他当然愿意背自己心仪的蝎子过河,可他同时也知道,蝎子是这世上最毒的,背蝎子过河不就等于自寻死路吗?于是青蛙就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给蝎子说了。蝎子笑了笑说道:‘我不会游泳,咬了你我也会沉到水里死掉,所以你放心吧,我是不会咬你的!’青蛙想了想,觉得蝎子说得也对,于是就相信了蝎子,答应背蝎子过河……朝夕,我这么说不知道你明不明白,如果我们两个就是那对蝎子和青蛙,我们是一起过河呢,还是相互攻击?我想首先是相互信任吧,就好比我就是那只青蛙,我愿意相信你,也愿意背你过河,可是我知道你始终是恨着我的,我很怕自己会成为那只可怜的青蛙……”
朝夕张大眼睛看着他,目光灼灼闪闪,仿佛已经被他的故事吸引,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很想知道那只青蛙有没有背蝎子过河。
“想知道结果?”樊疏桐洞悉她的想法,继续压低声音说,“青蛙既然答应了背蝎子过河肯定不会食言,可是当他背着蝎子游到了河中间的时候,蝎子还是攻击了青蛙,于是青蛙和蝎子都掉进了河里,在它们往水下沉的时候,青蛙问蝎子:‘你明知道咬了我你也会死,为什么还是攻击我?’蝎子很无奈地说:‘没办法,这就是我的本性!’青蛙说:‘其实我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因为这世上还没有不嗤人的蝎子。’蝎子很好奇:那你为什么还背我过河?’青蛙在缓缓下沉的时候叹了口气:‘因为这是你的愿望,因为……”
“因为什么?”
朝夕完全听入了迷。
樊疏桐正欲继续说,门外传来连波和珍姨上楼的脚步声。
樊疏桐咽下到嘴边的话,拍拍朝夕冰冷的手:“放心吧,我会救你的。即便你是只毒蝎子,可只要你愿意,我还是会背你过河,但如果你攻击我或者攻击我身边的人,让他受伤害,朝夕,我们会一起死,你该知道我说的是谁吧?”
朝夕恍恍惚惚地摇头:“我没想要伤害他。”
“好!记住我的话,就算要过河,我可以背你,但你不能把连波拉下水,我被你咬死没关系,反正我死你也活不了……”
而朝夕并不知道,樊疏桐说的这个蝎子和青蛙的传说还没有讲述完整,蝎子问青蛙为什么明知道她会嗤人还要背她过河时,青蛙的回答不仅仅是那句“因为这是你的愿望”,他还说了句:“因为我爱你。”
三天后。
寇海愁眉苦脸地来找樊疏桐,说常英调市局刑侦队去了。樊疏桐说这是好事啊,寇海烦躁得不行,直叹气:“好什么好,到了刑侦队那死丫头就更嚣张了,我新的奴役生涯又将开始,我怎么这么命苦啊……”
当时是在樊疏桐的办公室,寇海一身海关制服闯进来,着实骇了樊疏桐一跳,就跟上回常英一身警服蹦进来一样,公司上下无不格外警惕。樊疏桐当时就寻思着,这回雕哥又有得说了,肯定要数落他不光有个警察“女友”,还有个海关稽私队的兄弟,没有见过他这么做买卖的,做他们这行谁不避警察和海关跟避瘟疫似的,他倒好,都黏一块了。但樊疏桐反过来又想,这样或许是个好办法,老雕怕沾他的晦气,没准会让他卷铺盖走人,这不正中他下怀?他可是真不想干了……
这么一想,樊疏桐反倒很高兴寇海来拜访他,故意指着寇海一身制服说:“我说你不能扒了这身皮再上我这来,你不会不知道我是做外贸的吧,你是海关缉私队的,也不怕给我找晦气。”
“怕什么怕,你又没走私。”寇海才不以为然,歪在沙发上颇为享受的样子。他最喜欢樊疏桐办公室的这套真皮沙发,几次都说要搬他办公室去,他办公室的沙发是木的,坐久了屁股痛,更别说躺了。每天中午他想在沙发上打个盹都不行。
樊疏桐眯起眼睛似笑非笑:“你怎么知道我没走私?”
“那你走私什么?是贩卖人口呢,还是走私枪支,要不就是大麻……”寇海用手枕着头,跷着腿优哉游哉,“你自首的话,我可以跟上面请求对你从宽处理。哎哟喂,你这沙发真舒服,你公司要不是我们管辖的范围,我今儿就搬我办公室去……”寇海压根就没在意樊疏桐话里的虚实真假,又着迷上他的沙发了。
“那我私人送你一套总可以吧。”
“这沙发多少钱?”
“不清楚,估计也得三四万吧,意大利进口的。”
“我靠!”寇海骇得一凛,赶紧从沙发上坐起,左右打量,“就这么套沙发要三四万?你也太腐败了吧!”
“是啊,我从里到外都腐败透了,用我爹的话说,都朽了。”樊疏桐点根烟,漫不经心地问起了常英的事,“不是说刑警队不收女的吗,怎么突然又调刑警队了?”
“哎哟,这事可真是巧,真他妈的巧……”
寇海一说这事就来劲了,话说是樊疏桐生日那天,常英喝高了点,本来不该她当班,要不她也不敢喝酒。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常英刚好撞见一黄毛小贼抢一妇女的包,她也不管当不当班,撒腿就追那小贼,应该说酒精的力量真是不可估量,常英姑娘借着酒劲硬是追那小贼追了两条街,那小贼估计也是锻炼出来的,腿劲还真不赖,见追他的警察是个女的,后来干脆不跑了,跟常英对打起来,还掏出了匕首。常英在警校学的那点拳脚功夫那时派上了用场,一脚就踢飞了小毛贼的匕首,又扑上去揪住毛贼往死里揍,也不知道常英是酒喝多了还是受了别的刺激,小毛贼见这女警察整个儿是个女疯子,挣脱她撒腿丫又准备跑,结果常英又一把扑过去,抱住小毛贼的腿,任凭对方怎么踢怎么踹她就是不撒手,最后还咬上了,当时就把那小毛贼的小腿咬得血淋淋,估计已经咬下了半块肉。那小子也发疯了,捡起路边的一块石头就要砸常英,说时迟那时快,围观的人群里冲出两名便衣男子,以极其专业的手法迅速制伏了那个抱着腿痛得满地打滚的小毛贼,顺便给他戴上了手铐。原来那两人就是刑侦队的黎队长和助手小张,当时正在附近执行任务,看到常英和小毛贼打在一起的时候,黎队长还问小张,那丫头是不是西桥派出所的,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小张说,哟,她不就是西桥所的常英吗,够剽悍的啊。黎队当时就乐了,和小张一起上前收拾了小毛贼,结果常英还不依,她当时整个人都失了控,小张把毛贼带上警车的时候她又扑上去咬,黎队长拦着,她就连带黎队一起咬了……”
“真咬了?”
“真咬了。”
“这丫头!”樊疏桐笑着直摆头,“那后来呢,英子酒醒了没有?”
“醒当然醒了,第二天她就去上班了,结果黎队手上绑着纱布要常英赔医药费,常英当时就傻了,她压根不记得头天咬过谁。黎队就跟她说,要么赔医药费,要么就上刑侦队上班去,说常英天生就是干这行的料,他看上我妹妹了,你说这事……”
“哎哟,这可是个好事,”樊疏桐学起了寇海的语气,“看上你妹妹了?那你不仅有个当警察的妹妹,还有个当警察的妹夫啊,发财了你!哈哈哈……”
“你没听明白,黎队是看上我妹妹的蛮劲,舍得命去跟犯罪分子死磕,你想哪儿去了?不过我老觉得这丫头受刺激了,那天跟抢包的小毛贼打完架回家,一身的血,把我妈都吓坏了,她抱着我妈就哭,哭了几个小时,哭不出来了就呕,我的娘呃,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见她那么哭过……”寇海说着用探究的目光扫荡樊疏桐,“我说,你没搞我妹妹吧,要不她怎么受那么大的刺激?”
“我没搞她。”樊疏桐一本正经,咧嘴笑,“我可不想当你妹夫。”
“可我想做你小舅子啊,要不我这辈子怎么在你面前出得了头?”
“谁叫你没姐姐呢,你要是像细毛那样上面有两个姐姐,轮番来孝敬你,你还需要出什么头啊,都成太爷了。”
“是啊,我怎么就没细毛那么好的命呢?”寇海猛蹬了一下茶几。
细毛的确“命好”,上面有两个漂亮的姐姐大毛和二毛,说起细毛的这两个姐姐,那是军区出了名的金花,从小就漂亮。大毛前年嫁到北京,丈夫出身名门,哈佛大学博士生,之前为某驻外使馆的外交大使,刚刚调回北京,大毛走哪儿都是大使夫人的派头,每次回聿市还有市里的领导作陪,比细毛他爹朴远琨的待遇还高;至于二毛那也不差,虽然现在还待字闺中,但追她的人一大票,其中据说就有喀秋莎的新老板何夕年。何先生是本地出了名的华侨,攻势最为凶猛,不仅攻二毛,还攻二毛身边的亲友,细毛作为未来的小舅子自然是何夕年主攻的对象之一,这小子身上穿的戴的,无一不是准姐夫何夕年进贡的,车子都换了三辆,让同样有个姊妹却境遇截然不同的寇海恨得牙根直痒。每次细毛一身名牌在大院招摇过市,不仅寇海,包括黑皮都恨不得扒了他一身皮,踹他两脚心里才舒服。这小子命也忒好了!
寇海在樊疏桐办公室抱怨自己命苦,樊疏桐还故意挖苦他:“你就是生了副苦命相,别说我不做你妹夫,就是做了你妹夫,我也不会孝敬你。”
“那我来孝敬你吧,只要你肯当我妹夫,我怎么孝敬你都行。”寇海说着就拉樊疏桐起身,“走,走,现在我就孝敬你,今儿中午我请客!”
“拉倒吧,中午我要回家吃饭。”
“晚上回去吃一样的嘛。”
“不行,就中午,朝夕高考结束了,老爷子说要给她庆功。”
“你爸对朝夕还真上心。”
“是啊,就是对我不上心。”
(4)
朝夕高考结束的第二天,连波带朝夕到郊外散心。连波驾着老旧的北京吉普一路飞驰,兴致非常高。那天他穿了件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整个人显得神清气爽,他好像偏爱白色,经常不是白衬衣就是白裤子,他跟朝夕说过,白色代表纯洁。
所以朝夕很少穿白色,因为她没资格穿。
自从那天谈过,连波虽然没有再问及朝夕读完大学还回不回来,但看得出来,他在争取每分每秒待在朝夕的身边,只觉时间不够,怕眨眼工夫她就不见了,这种绝望的悲怆朝夕未必理解。她毕竟还太小了啊,才十八岁,人生的画卷才刚刚展开,她只看得到孤独守候在山坡的独木,如何看得到独木后面的森林和繁花啊?
她不会知道,他身后的整片森林都是为她而存在,他为她张开比天空还宽广的怀抱,可是她却执意要离去。他知道他留不住她,就像哥哥樊疏桐说的,她和这个家有着太深的隔阂,父母双亡的悲剧,她决不可能放得下,就像他始终对父亲的悲惨离世放不下一样。她是一只羽翼渐丰的鸟,终究是要远走高飞的,茫茫人海,她要飞去哪里啊,难道这里就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东西吗?
连波仔细观察着朝夕的反应,在靠近目的地的时候。
朝夕显然已经被由远而近的景象牵住了视线,哦,那是什么,湖,好大的湖!一片连着一片,湖面倒映着天空宝石一样的蓝,阵阵清风带着一股花的芬芳,让她的身心顿时舒展开来。不,不止这些,还有湖岸绿得让人不想眨眼的芦苇,连绵起伏着,一阵阵绿色草浪带着故乡的清香扑向她,芦苇!
连波缓缓停下车。
朝夕迷迷瞪瞪地张着眼睛,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完全不能动了,傻了,呆了,灵魂出窍了。连波下了车,打开车门牵她下来。
风,像浸满花香的透明羽翼,轻轻裹住了她。她就像一个迷路多年的孩子,突然跌入故乡的怀抱,那里有母亲少女时的眷恋,有父亲如月光般皎洁的笑脸,有她生命中曾经痛恨又割舍不下的忧伤和惆怅。记得小时候,母亲每次带她回镇上,总要牵她到河边坐上好一会儿,那时她还小,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总是望着翻飞的芦苇发呆。现在她知道了,母亲是在回忆,回忆少女时躲在苇丛里偷窥心上人时的激动和羞涩,母亲那时大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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