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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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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嗅到她的体香,苏木的神经这才彻底地放松下来,心想:总算是有个着落,安顿下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 重操旧业

      进得屋中,洗完澡,小蝶便进来,将一张席子铺在地上。
  苏木心疼小丫头,将地铺给抢了,说是床上热。
  北京天气干燥,屋里也没湿气,很凉爽舒适,就蚊子多了点。
  现在的日子和前一阵子相,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躺在地上,苏木或许还有些郁闷。不过,床上的小蝶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她倒是睡得着。
  或许是因为年轻,又或许是因为她对苏木的强烈信心吧。
  想当初在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日子不也一样过得清苦。
  苏木忍不住苦笑起来,年轻经得起失败,我才二十岁呀,怎么心态就这么老了。遇到一点困难就患得患失,这可不是我的风格啊!
  不就是没钱了吗,明天将稿子写好,不就有了?
  这么一想,苏木心情放松下来,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日苏木起得有些晚,也没吃早饭,就将考篮提到屋檐下去,抬了张凳子,磨了墨,开始写稿。
  说句实在话,他已经不名一文了,唯一的家当就是包袱里的一块饼子,是路上吃剩的干粮。如果再不弄点钱回来,就要挨饿了。
  苏木也不指望吴念祖会给自己管饭,吴家看样子也是穷得底掉,根本没有余粮。而苏木也做不出求人的事来,况且,这厮一大早就出门去了,估计不到天黑不会回家。
  自己一两顿不吃不要紧,如果饿坏了小蝶,却过意不去。一个男人如果混得连家里人都跟着一起受穷,还叫男人吗?
  因此,在提起笔的一瞬间,苏木没由来的感到一阵紧张,生怕写的稿子中不了书商的意。
  他前世在大学本就是研究古典文学的,在昨天晚上他已经想好究竟该写什么。
  既然要抄袭,就得抄最经典的,四大名著是最佳选择。当然,《西游记》已经不可能了,剩下只有《三国演义》和《水浒》、《红楼梦》这三个选择。
  按说,这三本书中《水浒》的故事性最强,市场价值最高,可《西游记》中猴子大闹天宫就已经被人按上了一个造反的罪名,〈水浒〉一书更是**裸地喊出替天行道,“杀到东京去,夺了狗皇帝鸟位给我家哥哥坐”的反对口号。苏木已经踩过一次地雷,这才自然不会再去犯这个傻。
  至于〈三国演义〉,这本书写起来难度也大。
  还是那个问题,以前的苏木可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不可能将一本长篇小说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三国演义中的主要故事他记得,可很多细节却不甚了了。而这书又多写谋士之间的斗智斗勇,细节上非常丰满,一个不小心抄错了,就会闹出大笑话。
  比如舌战群儒那一节,张昭说了什么,诸葛亮如何对应;顾庸说了什么,诸葛亮又是如何反驳的,苏木一概都不记得了,这书又该如何抄得下去?
  所以,留给苏木的选择就只有〈红楼梦〉这一本了。
  老实说,这书他也只有一个大约的印象,具体情节还没其他三本记得清楚。
  不过,这书并不以故事情节见长。其中多为儿女情长、风花雪月,比如今天宝玉和谁说了话,吃了什么,又吟了什么诗;院子里几个小姐做了个诗会,又行了什么酒令;大观院里的各色人等又是怎么生活的了,公侯之家又过的是什么日子……写的时候,你也不用依着原著来,只需跟着主要情节,然后凭自己的想象把细节添上去就是了。
  好在〈红楼梦〉两个版本的电视连续剧苏木都看过,加上还依稀记得一些原著的字句,就算是胡编乱造,也能对付过去。
  摆后世信息爆炸所赐,如果你愿意,上网查资料,就能够轻易地用文字还原钟鸣鼎食之家的生活。换成一个普通明朝书生,你又从哪里得知大宅门的人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不弄出皇帝用金扁担的笑话才怪。
  想到这里,苏木豁然开朗,就提起笔,依照〈西游记〉开篇的文字风格,将通灵宝玉的来历给写了出来,反正两本小说一开头都是写石头。
  大约是有了〈西游记〉的创作经验,这一写就有些收不住,竟一口气写,甄士隐的丢了女儿,葫芦庙失火一节,大约五千字模样,顺手之极。
  按照明清小说的格式,开篇得有个作者自云,来首诗或者弄个赋什么的。好在曹雪芹大大虽然写的是一本风雅书,却没有这个毛病,这书一开头挺朴素的。其中只有一首〈好了歌〉。
  不过,这首诗实在太出名了,只要是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记得: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
  凭借着大概的记忆将这一章写完,苏木又看了一遍,心中颇觉满意,同原著相比,起码有七成的相似度。
  他呵呵一笑,心想:或许我苏木本就是一个比较文青的人吧。
  小蝶就出来对苏木说该吃饭了。
  苏木心中苦笑,就一张饼子,还吃什么,且忍着吧。
  就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自己做功课的时候得一气呵成,最不喜欢被人打搅,要不小蝶你自己先吃,我等下出门在街上随便用些。
  小蝶到是当了真,埋怨了几句,就着一碗热水将那块饼子吃了。
  被她这么一打搅,苏木文思却断了,想就这么拿着稿子出门换钱。可想了想,红楼梦的第一章其实也没什么情节,故事的主线还没出来,如果就这么拿出去,书商未必看得上眼。
  看来,还得将第二章也弄出来,这一章的题目是〈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主要是介绍这本书的故事背景,只有读到这一节,读者才算是进入这本书的氛围之中。
  可是,状态这种东西真是奇怪,苏木硬着头皮写了两句话,只觉得脑袋里像是被灌了一碗糨糊,笔下也如有千金。
  正懊恼间,北屋传来一阵读书声:“仁者,仁也,亲亲为大。义者……咳,咳……”
  是吴念祖的父亲在读书,老夫子也不知道得了什么病,刚念了两句就接不上气,剧烈地咳嗽起来。
  “爹,你身子不好,喘得紧,还是别念了。”说话的是个女子,自然是吴老儿的姐姐。依旧是软软糯糯,非常好听,但却充满了关切。
  “糊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明年就是春闱,此时不用功,什么时候用功,咳……咳……”
  “爹,要喝水吗,要不先润润嗓子,女儿去伙房给你烧点热水。”
  “好吧,咳……”
  门吱啊一声开了,一个一身月白的女子端着碗出来,正是吴老二的姐姐。
  估计是她先前进北屋侍奉老父的时候苏木还没出来,现在突然见到有人坐在屋檐下看过来,顿时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这座小院子一样只有她一家三口居住,如今突然多了两个人,一时还没回过神来,以为有坏人闯入。
  但在瞬间,她就想起弟弟已经将房间租给了苏木。
  顿时松了有口气,下意识地伸出左手轻轻地拍了拍自己饱满的胸脯,一副后怕的样子。
  这是苏木第一次见到吴老二的姐姐,这一看,顿时吃了一惊:这吴杂痞如此猥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姐姐,一定是老天在什么地方搞错了。
  吴小姐五官端正皮肤白皙自不用说,虽然个头比胡小姐矮一个头,身材却十分的好,该突的地方突该翘的地方翘,全身上下无不符合标准的黄金比例。
  说句实在话,这是吴节穿越到明朝之后所碰到的最美的一个女人。
  最重要的是,此人风姿绰约,又端庄得体,尽显大家闺秀的风范,生生一个古典美人。相比之下,胡小姐生得太现代了些。
  苏木站起来,一作揖:“在下苏木,见过吴小姐。”
  大约是觉得自己有些失礼,吴小姐忙微微一福,也不说话,嘴角一抿,转身进了伙房。
  苏木心中暗赞一声:“好一个知礼的女孩子,说起模样来,倒有些像八三版连续剧《红楼梦》中的宝钗。”
  “宝钗……”
  灵感突然来了,苏木只觉得整个人都来了精神,也不敢再耽搁,立即提起笔,将这个故事写完,直写到白蛇告诉许仙自己的住址,让他找个时间过来还伞为止。
  一共两千字的样子。
  甩了甩满是汗水的右手,苏木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又看了一遍稿子,心中极为满意。
  对于这本书,他有强烈的信心,四大名著排名第一可不是乱盖的。
  和〈西游记〉不同,这是一本女性相小说,而女人的消费能力可比男人强多了。
  揣了稿子,苏木大步出了院子,在经过最外面大院的时候,被那几头驴子拉的大便熏得差点流泪。
  说来也怪,被驴便一恶心,倒不觉得饿了。
  ******************************************
  “老板,要稿子吗?”轻车熟路,苏木径直走进一家看起来规模不小的书坊。
  “要啊!”
  “要就好,润笔怎么算?”
  “看质量,稿子给我看看。”老板伸出手来,接过苏木的稿子只看了一眼,就是一脸的失望:“原来是话本小说,我还以为是时文呢!”
  “怎么,时文最近卖得好吗?”苏木好奇地问。
  “当然,马上就是乡试,接着就是会试,大比之年,时文集子自然抢手。”老板笑吟吟地回答:“这位小相公,若你手头作有好的八股文章,不妨关照老身。我这里收稿价格公道,比别的地方要高出一成,一篇八百字的文章六十文。”
  “才六十文。”苏木哑然失笑,说起八股文,自己做的可是狗屁不通,别说卖钱,就算白给人看,自己都不好意思。当然,他背的《明清状元八股文精选》质量绝对上乘,可这些文章自己可是要用来考举人考进士的,怎么可能六十文卖掉:“老板,你不要小说吗,要不你先看看我这稿子?”
  老板叹息一声,回答说:“不看了,就算你的小说写得再好,也得等上几个月再说。不信你去问问,自从出了〈西游记〉那事之后,京城里又有哪家书坊敢在印新书,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人可查封了。”
  “啊,原来是这样,那……就算了。”
  ……
  一家不行,又换另外一家。
  结果,依然是同样的话,因为〈西游记〉被查封一事,所有的书商都害怕了,决定在短时间内不收新书,怕就怕被有心人抓到把柄,牵强附会,把自己给陷进去。
  如今,〈西游记〉一案还没有一个定论。小说书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朝廷也没有拿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大家都决定先等上几个月再说。
  再说,即便有了审核标准,文字上的东西弹性也是极大,就好象志玲姐姐的胸脯,说不清楚什么时候就从D变成了A,又说不清楚什么时候从A变回D去。
  还是不冒这个风险的好。
  ……
  一连走了五六家书坊,苏木得到的答复都是如此,无一例外。
  眼见着一个下午很快就要过去,看着天边的夕阳,苏木摇了摇头:看来当写手发财的梦想破灭了,至少在短期内如此。
  事情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演得一点都不好,凭什么问我要钱

      受到这个打击,苏木还不至于彻底颓丧下去。
  对于未来,他还是有信心的,实在不行,找个抄抄写写的活儿。至不济,在街上摆个摊,代人写家书什么的,也能混个一日三餐。
  如今满北京都是读书人,各人家境不同,其中也有不少出身贫寒的士子以次为生,一边赚钱一边等着即将开始的科举考试。
  再说,苏木又算得一手好帐,在胡家货栈干了一个多月,属于有一定工作经验,去应聘个帐房先生,比其他人也有优势。
  当然,今天实在太晚,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等明天再说。
  肚子骗不了人,大热天的一天水米未进,在大街上走了一段路,苏木只感觉虚汗一阵一阵地出,心中慌得厉害。即便现在回家,也是无用,蛾子还在挨饿了。
  这一条街正是北京城最繁华的所在,满大街都是人。卖甜酒的,逛街的,人挨人,人挤人,挤得水泄不通。
  天气实在太热,苏木在人群里挤了半天,汗水出了一身又一身,嘴巴里的口水早已经干得像胶水一样,隐约发苦,实在有些顶不住。
  想了想,还是先问人讨口水喝要紧。
  古代民风淳朴,过路人口干,去别人屋里要杯水,主人家不但不会拒绝,反会非常热情地邀请你去进屋小坐片刻,顺便聊聊唠唠嗑嗑什么的。不像现代社会,凡事要钱不说,一见陌生人敲门,第一反应就是:这家伙不会是来推销保险的吧?
  又或者“你好,请你你知道安利吗?”
  “老板,生意兴隆啊。这天,真是热得紧,可否讨口水喝。也不用麻烦,又碗井水即可。”苏木走进一家药铺,微笑着朝掌柜的拱了拱手。
  那掌柜的见苏木生得文质彬彬,又是个有功名的读书人,便客气地回礼,道:“大热的天,喝井水仔细凉了脾胃。小二,给这位小相公泡杯热茶来。”
  苏木:“麻烦老丈。”
  “来者皆是客,看座看座。”掌柜的忙将苏木迎进去,又坐在一边作陪。
  不片刻,茶水上来,外带一碟松子和一碟绿豆糕。
  刚泡的茶实在太烫,一时也无法下嘴,只润了润嗓子,就专心对付那盘糕点,吃了几块,总算是将饥火给压了下去。
  吃人嘴短,话还是得说几句的。苏木便打点起精神同掌柜的聊起来。
  作为一个大学讲师,口才本就了得。拜现代社会资讯爆炸所赐,苏木对古人来说可谓是见多识广。一通天南地北地乱侃下来,竟让那药铺老板惊为天人,口中啧啧有声,就连药铺的伙计也听得入了巷,忘记了手头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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