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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开暮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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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个将军夫人就不一样了。首先性质不一样,这最起码不叫造反,老百姓只是想活下去,没人真要改朝换代去。再来,就算将军不在乎他老婆,那不是还有一个位极人臣的爹在呢嘛,他总不能不管自己的女儿吧。



虽然这也算兵行险着,而且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至少能争取一段缓冲的时间,为最坏的结局准备退路。



其实,白碧宇心里还想着一层,如果渚宰相真如传说的那么贤明,能够因此注意到这里的话,兴许,这地方还有希望。



  十一章了



 定威将军又被称为疾风将军,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的爱马叫疾风(忘记的请参照第一章第三行),而是人们形容封惊云平定战乱的速度。



一场一般人要打上三年五载的仗,他只要半年就轻松搞定。虽然这多半是因为痴情敢与杨过比的封将军对身在都城的心上人相思难耐,所以才总是速战速决,但也能由此看出封惊云在领兵打仗上的天赋和他果断刚硬的手段。



这么厉害的将军被皇帝派来平定一场小小的民暴,你可能会说,太大材小用了吧,皇上你是不是老糊涂了?可是皇上却会偷偷笑着告诉你,这么能干又绝对不会叛变的人才,不用白不用。所以说女儿好,漂亮的女儿更好。一边得意的翘起他那两撇“龙须”,一边挥挥手叫人把你拖下去,斩了。敢说我老糊涂,我这叫姜还是老的辣!(我看叫老奸巨滑更合适)



封惊云坐在太师椅上,冷冰冰的看着面前的县令。



家世寒微的封惊云,虽武举及第却始终得不到重用。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年少贪玩微服出宫的晓风公主(看到没有,习惯性英雄救美),被收为贴身侍卫,后来又因公主举荐参了军,因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被封为定威将军。



对他来说,无论是贴身守护还是在外征讨,都不过是为了保护公主的安全,让公主能够寝食无忧而已,所以就算是连年累月的行军打仗他也全无怨言。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封惊云是个可以被随意蒙骗的蠢货。



十万火急的一封急报,他就带着刚刚巡边回来的五千精兵马不停蹄的开赴西南,结果呢,他看到什么?



结群聚党,烧杀抢掠,屡教不改,威逼朝廷命官,有意谋朝篡位的暴民?



一路行来,他只看到周围的村庄一个比一个穷苦,一个比一个败落。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村民看到他们这些兵士的时候,眼睛里无一不露出恐惧和愤恨的目光。



就连县城里也大多是萧瑟败落的破旧店铺和民房,大堆的乞丐拖着病苦肮脏的身子缩在街角和巷末。



这里是流行了瘟疫还是遭了天灾,这就是连年被朝廷嘉奖的西南重镇?



封惊云冷笑的看着前来迎接的县令满面笑容的把他迎进府衙。



不惑之年的县令,留了长须,看上去斯文白净的像个教书先生,穿着整齐的官袍一板一眼的和封惊云打着官腔。



封惊云并不理会县令的奉承,他看到的,是县令那貌似温和的眼睛里藏都藏不住的野心和欲望。



辖区之下民不聊生已然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反倒年年被朝廷嘉奖!



百姓衣不遮身食不果腹,他小小一个县令,府邸竟然占去了这县城主街的大半面积!



封惊云冷笑地接受了县令请他住进府衙的邀请,一挥手,叫副官传令下去,将官兵士不要惊扰百姓,承县令的好意,全体驻扎在县令的府邸,如有实在安置不下的,再到城中和百姓租房安置。



此言一出,县令气得几乎跳起来,却又不得不隐忍着陪着笑脸,气到快吐血。



“将军真是赏脸。”县令笑得咬牙切齿。



“好说。”封惊云语气不阴不阳。



“敢问将军准备什么时候动手镇压暴民呢?”快点打完你赶紧给我滚蛋!



封惊云闻言,冷目一扫,“暴民在哪?”



县令来了精神:“城西的老牛破车村,全村都是暴民,周围几个村子也是他们的同党,他们还有个领头的,几次三番暴力生事,非但屡教不改,还多次威胁下官。请将军速速为朝廷为地方除了这些祸害百姓的祸患!”



祸害百姓,百姓都被你当暴民除了,还有什么可祸害的!



封惊云冷笑:“大人可知这些暴民掳走了我的夫人,当朝宰相的女儿,要和朝廷谈判呢?”



“什么?”县令大惊,“简直胆大包天,罪该万死!请将军速速铲平这群贼人!”



“速速铲平?”封惊云眯起眼睛,“大人的意思是,我夫人的性命安危可以置之不理了吗?”



“大人恕罪!”县令吓出一身冷汗,“下官不是这个意思,当然要以夫人的安危为重。下官这就派人抓几个暴民,询问夫人的下落。”居然用这手坏我的好事,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多谢大人的美意,只是这件事,皇上已经加派了兰陵王和渚侍郎前来处理,大人就不必操心了。”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那大人请休息,下官告退。”县令咬牙拜退。



气冲冲的回到新纳的第十九房小妾的屋里,县令的脸立刻变得狰狞。



一把抓过吓得发抖的小妾扔上床,几下撕掉衣服,掰开双腿,粗暴的闯进身下少女青涩的身体里,疯狂的发泄着怒气。



该死的暴民!该死的将军!



你们不过是一群粗蛮的下等人!蝼蚁一样的贱民!女人的走狗!



居然敢坏我的事!



居然敢违抗我的意志!



我可是读过圣贤书,实实在在身负功名的文曲下凡!



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



敢阻拦我!我就让你们统统下地狱!



粗暴的虐行让鲜红的血液顺着被蹂躏的地方涌出,饱受摧残的女子不敢喊叫,将下唇咬得血肉模糊。身上那妖魔一样的男人,让她在梦里都不敢哭泣。



封惊云坐在椅子上没有动。



大军出发不过几天就传来将军夫人被绑架暴民要求和朝廷谈判的消息,一时之间举朝哗然。



渚宰相与渚侍郎满面悲愤忧虑,渚夫人日日以泪洗面,就连与渚宰相有师徒之谊的兰陵王都心急如焚。



朝堂之上,一向老成持重,被视为国之泰斗的渚宰相慷慨哀戚的向皇上进言,那要求皇上以国事为重,不能为了区区下臣之妻女影响社稷安慰的一篇血泪陈词,感动的皇上和诸大臣热泪盈眶。



英明神武的皇上大手一挥,小小暴民不过蚍蜉撼树,怎及得上爱卿一片爱女情深,就派渚侍郎前往与暴民调和,爱卿千万要放宽心,一切以令嫒性命为重!



诸宰相父子连忙叩谢圣恩,老泰斗一脸老泪纵横的感谢皇上的大恩大德,兰陵王也为报答师恩自请前往助阵。



事情至此,反倒他这个被派来平乱的将军像是个多余的人。



若是以前,他大概会留副官驻守,自己请旨回京吧。



封惊云望向窗外,



——不知道那个女人现在身在何方。



她现在身在何方呢?



这是个好问题。



本来夭红想着,这么训练有素的把她绑来的人,老巢不是个山寨也应该是个碉堡,倒是没想到……



看着眼前的景色,夭红笑了。



这是个名副其实的村子。



朴朴实实的一间间民居,虽然破旧但是整洁,院子里种着鲜活可爱的蔬菜。



男人女人都在田里辛勤劳作,垄头偶尔会有几只家禽家畜的经过,却看不见一个孩子在地里帮忙或玩耍。



别乱想,当然不是这里的人不X(请自行理解)。而是所有的孩子,不论大小,都在集美貌与|奇|智慧于一身的|书|白碧宇白夫子的学堂念书(当然,小到没法坐的孩子还是被自家老娘背在身后的),下午才会放学。



所以负责看守她这个肉票的牢头就变成了身边这位制冷能力和那个将军有一拼且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原暮天原大侠(呼,好喘)。



穿着借来的农妇的衣服,夭红被特许到外面走走,前提是身边要有人跟着,照顾她,也防止她逃走或者传消息给官府的人。



有人陪着散步,夭红倒是不介意,反倒是负责监视她的人俊脸紧绷,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夭红心里好笑,想来,这个男人是真的对任何和朝廷有关的人都没有好感。



顺着田边的小路走着,南方特有的饱含水汽的湿热空气让皮肤变得粘粘的。受湿润的气候影响,这里的作物都长得很茂盛,连路旁的野花都格外鲜艳。



夭红放眼望去,拜农人的辛勤所赐,无论是近处的田园,还是远处的山坡,都是绿油油的,地里的庄稼都长得非常好,如果不受天灾的话,今年一定有一个好收成。



但是,这里的村民却似乎常年吃不饱似的,身体都非常瘦弱。



“在想为什么庄稼长得这么好,这里的人却吃不饱吗?”看出了摇红眼里的疑问,原暮天问,带着浓浓的讽刺味道。



不管丰年饥年,赋税照收不误,随便一个名目就可以搜刮民脂民膏,看上了什么,不管是人还是东西,不择手段也要弄到手!



草菅人命,吞占民田,百姓的冤屈无处可诉,因为他们的父母官,他们的“青天”就是罪恶的根源!只是反抗着不想给他做小妾就是“谋逆”,只是想保护女儿和乡邻就变成了“暴民”!



这种日子,能活下来,已经是幸运。



原暮天冷笑着,看着一直沉默的夭红。



出乎意料的,夭红摇摇头,平静的开口:“天不杀人人杀人,既然不是天灾,那就只能是人祸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谁愿意拼掉一条大好性命?



官逼民反,到什么时候,欲望和野心都是杀人的利器。只不过,这利器可不长眼,不光杀人,也害己。



原暮天惊讶的看着面色如水,眼含怜悯的夭红,脸上很快的闪过一抹深思。



“夫人说得对,不是每个人都有夫人那样的福气,一生下来就是千金之躯的。”话仍是嘲讽,倒少了几许锋利。



这一次,夭红笑了,对住原暮天的冰脸,笑得像娇艳的牡丹,“我是很有福气。”穿越的或者有,穿越又能摊上这么好的人家就几乎没有,“但是,原大侠。”清秀的眉眼里流过妩媚的光彩,“人不是什么都不做就会有人爱的!”



清秀娇小的年轻女子一瞬间仿佛化作高傲的女王,原暮天几乎被那股气势摄住,不能言语。



不再理会身边的男子,夭红径自转身望向远方,她的家人啊,可在挂念着她?



都城往西南去的官道上,渚华和司空图舍弃马车,带着轻简的随从一路疾驰。



宰相府里,渚夫人红着眼眶安抚着怀里不停啼哭的宝宝,看着丈夫仔细的一笔一笔的在纸上勾画出清清秀秀的眉眼,亭亭玉立的娇躯。



他们最最心爱的女儿啊,你一定要平安无事的回来!



  十二章~



当司空图和渚华日夜兼程赶赴西南,渚宰相夫妻忧思百转,大将军和小县令各怀心思的相顾无言的时候。



夭红也完全没闲着,准确地说,她很忙。



西南地区民风淳朴,这里的村民虽然常年生活艰苦异常,性子却直爽热情。



开始的时候,村里的人顾忌夭红的身份,都不太靠近她。若是被绑来的是真正的渚莲,大概就是乖乖的呆在屋子里,做个标准的“肉票”。



但是,被绑来的是夭红。



她夭红是谁啊,连势力极大脾气古怪的黑道大哥她都搞得定,愣是哄的人家开开心心的收她做了干女儿,这些单纯的村民又怎么是对手。



没过几天,这个 “长得可爱,嘴甜,一点架子都没有”的可爱“肉票”就和村里的人混得比原暮天和白碧宇还熟了:



学堂的人手不够,她去凑一脚教教《诗经》;孩子们放学了,她就跟着到处疯玩。



原暮天教村民孩子武功,她图好玩,也跟着有模有样的学了两手小巧的擒拿。



三不五时的和村里擅厨艺的大嫂们研究,做点新鲜玩意给大伙吃。甚至还跑到地里要和人家学种地,后来因为实在是力气不够而不得不放弃。



原暮天第一次看到夭红和一大群孩子玩那个什么老鹰抓小鸡的时候,表情诡异的好像看见夭红的头上长出一朵花。等到他看见夭红像个猴子一样和一堆孩子一起在树上爬上爬下的时候,已经可以面无表情的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的绕过去了。



当然,夭红也有乖巧的时候,比如现在。



炉子上烧着水,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抓了一把新茶放到茶壶里,倒水冲上,稍闷一会,斟出两杯,鲜绿的茶汤,清香扑鼻。



递了一杯给低头绣花的阿茶,小姑娘轻声道谢。



阿茶是个很美的少女,今年刚刚十六岁,整个人看过去像春天里的一朵娇美的茶花,明媚鲜活,偏偏那双大眼睛里又带着一点江南水乡的秀致,真是好看的不得了。



阳光穿过茂盛的花木,投进屋里一地明暗的影,氤氲着茶香的房间里,两个水灵灵的女子在做针线——阿茶绣着一只精致的荷包,夭红缝着一堆奇怪的口袋。



达拉达拉拉达拉拉拉,达拉拉拉拉拉拉拉……。。



夭红一边缝一边哼着轻快的小调,十分惬意。



阿茶被夭红嘴里奇怪的调子吸引了,抬头看了她半晌,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的问:“红姐姐,这是什么歌啊?是都城那里的小调吗?”



“是我们那里的……算童谣吧。”夭红想想,随意的说,“叫超级玛丽。”游戏的主题曲,应该算童谣吧。



阿茶眨眨眼,一脸迷惑:“超级……马力?”皱眉想了一下,“是说一只马儿跑得很快的歌儿吗?”



“嗯……”夭红被问愣住了,“大概是这样……吧。”反正是说一个厨师跑得很快的歌,应该也差不多吧。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起笑了出来。



“那个,”阿茶突然变得很不好意思,嗫嚅着,绞着手里绣到一半的荷包。



“啊,什么?”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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