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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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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他就在王府设宴招待群雄,并与大伙儿商量大计:如何运用相思姑娘手上所有的阉党罪证,来对那些弄权丧国的官僚爪牙作出反扑。 
  并且,相思姑娘要好好地谢一谢大家,她“有话要跟对她最好的人说”。 
  一一她那“最好的人”是谁? 
  谁也不知。 
  谁都以为是自己。 
  谁都不希望是别人。 
  但晚上那一宴,大家都(满怀希望地)去了。 
  那大晚上,大雷大雨,但王府里却十分热闹。 
  相思姑娘经过浴沐整妆,装扮更衣,云鬓珠饰,风钗绢披,更是出落得美艳动人。 
  她逐一地敬酒。 
  她感谢每一个护送她平安度过。安全过渡的人。 
  她对每一个人都说一番感谢的话。 
  她饮酒的风姿好美。 
  一一一但她那“对她最好的人”是谁呢? 
  一一一她有什么话要说呢? 
  也许是因为酒意,方快安忍不住:这样问了。 
  相思抿嘴笑了。 
  她弹着指(她还是弹指的手势最是绝美,简直美到了绝楚)艳丽着一种不可言喻的凄楚,说: 
  “那当然是魏九千岁了。没有他的授计和重托我又怎能一一将你们引出诱来,引虎出山,一网成擒?是不是?”她又环起玉行带点娇艳忧伤的笑说,“真的相思姑娘早已给我们杀了,我这个相思旨在引你们相思之后真的想死。” 
  “我毕竟是姓朱的,怎么跟朱家天下作对?”朱胃也呵呵笑道:“大家以为我真敢跟魏公作对,我才可以为他剪除乱党。” 
  这时,锦衣卫,番子,王府军队,斤半堂高手,第九流好手,张弓搭箭,拔刀绰枪,全都呐喊了一声,一拥而入。 
  这时恰好外面响了一声雷,宛似从恒古千秋滚滚而来,又往未来岁月轰轰而去。 
  大家都在这一弹指间,发现自己都中了毒:酒里有毒。 
  当然真正的毒还不是下在酒里的,而是早就布于“相思姑娘”的一嗅,一笑,一举,一动,一回眸,一弹指间。 
  生命本就是一弹指的事,更何况是成败,更休说是相思了。 
  可不是吗? 
   
  稿于九二年六月四日聚于中环丽港酒店 
  校于壬申年端午节叙于太古城康兰酒店 

 
  
  
  
   
雪在烧

 
 
  颊上映着雪意和火光 
  四周很荒凉,而且森寒。 
  大地都铺上一层雪霜,但不是很厚,有些土坳处有积雪,树枝上也凝着冰屑,不过大部分的土地,仍是湿漉漉的,也许这儿曾覆盖过雪,但已渐消融。这场雪下得还不足以掩盖这块疮痍大地,所以使得这残景更加荒凉。 
  雪意比雪降更苍寒。 
  ——“钩拐二侠”都是这样想。 
  他们骑在马上,都感觉到深深的寒意,这就跟寂寞一样,真正的寂寞,也是刺骨的冰寒。冲动时热,寂寞时寒,人生就是时热时寒,到不热不寒。 
  他们替人“保镖”近二十年,钉板滚过、鲜血流过、水里火里冒过、大风大浪渡过,每次一上了马,就像是个带兵出征的大将军一般,趾高气扬,威风凛凛,从来也没有失利过。 
  也不知怎的,他们今天虽不是“保镖”,但一入这狼牙坳,加上这雪景森寒,他们两人,都怀念当日在十万大山力搏巨寇李创鬼,在太行山下格杀“十四太保”的壮怀激烈、轰轰烈烈来。 
  饮烈酒、骑快马、流敌人的血! 
  那是何等快意长歌的日子! 
  将军百战身名裂! 
  丁拐子和张钩子的嘴裂过、鼻骨裂过、虎口裂过、连手臼也断裂过,声名却不但不裂,而且还越来越盛。 
  他们是何等怀念那些日子。 
  那些餐见饮雨、江湖冲杀、快意长歌、和高手对敌而振奋的岁月! 
  ——只不过,今儿不知怎的,一入狼牙坳,他们都觉得深寒刺骨!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老了。 
  张钩子和丁拐子心中不约而同,都闪过这样的念头。 
  “要像白衣大侠龙喜扬就好了。”丁拐子说,“他在这个年纪就有这般的名声,他日统率江湖,指日可期。” 
  “像他这样一位大公无私、行侠仗义、锄强扶弱、除暴安良的仁侠,又这么年轻好看,我要是在二十年前,也会跟着他,丢脑袋断脖子,决不皱一皱眉头。”张钩子说着,笑了起来,笑声里充满了无奈,“老了,我们。” 
  他终于说出了一句。 
  要不是在百福驿遇着了龙喜扬,可能还不致兴起那么深的感触。 
  ——龙喜扬年轻、飞扬、武功高强,但谦冲有礼。 
  ——仿佛一切的好事,所有优良的品德,全集中在这年轻人的身上。 
  张钩子和丁拐子在雪夜的驿站里,跟龙喜扬谈诗论剑说江湖,对龙喜扬极之服膺,还吸引了很多同在驿站渡宿的江湖人围观,他们还在凌晨店外的雪地比划,龙喜扬居然以店里的一只筷子,轻易击败张钩子的“神钩”,丁拐子的“仙拐”! 
  他们仗以成名江湖三十年的神钩仙拐,竟敌不过一个年轻人手上的一对筷子! 
  打从那时候起,张钩子和丁拐子对龙喜扬,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同时也真的感觉到“老了”这两个字的可怖。 
  老了就是老了,从林晚笑和朱金秀的眼色,甚至小眉、小鼻的眼光,都可以知道,少女们心目中的英雄是年轻的侠士,再也不会是像他们一样风烛残年的老人。 
  林晚笑和朱金秀便是两老“走这一趟”的原因。 
  朱金秀是豹隐洛阳、前朝御史朱鹰台的独女,朱鹰台因受京城刑捕总班头朱月明的三邀四请,终于拗不过这堂弟的拳拳盛意,赴京助持大局,朱鹰台先行抵京,俟局面安定了之后,才请张丁二侠把女儿朱金秀护送过来。 
  张钩子和丁拐子曾受过朱鹰台的恩义,更在晚年得到朱御史的照顾,凭他们走镖三十年的名声,护送朱金秀赴京师,虽有点“大材小用”,但钩拐二侠也责无旁贷,不容推辞。 
  林晚笑则是洛阳一位武林世家的掌上明珠,因为部属所害,密谋叛变,全家被杀,只逃出了林晚笑和她的一位兄长,兄长矢志留在洛阳,结合旧部,以图复仇;林晚笑则寄护在朱大人府中,与朱金秀结成闺中密友,这次朱金秀赴京,念到了京城没有伴儿,要把林晚笑也拖去,林晚笑也免得多留在这伤心之地,所以也跟着朱大小姐一道儿出发了。 
  其实在钩拐二侠的心底晨,对林晚笑恐怕要比朱金秀更疼上一些。 
  那可能是因为林晚笑身世遭逢可怜之故,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林晚笑比朱金秀更乖、更温驯、更善良之故。她的身世凄凉,但从无尤怨,当一个人遭逢可悲,或是才情过人,而她本身却全不自觉,会更令人同情或仰佩。或许,这也是使钩拐二侠特别喜欢林晚笑的原因之一罢? 
  何况林晚笑还很美丽。 
  非常的美丽。 
  小眉和小鼻是朱金秀的女侍,但她们从心里也比较喜欢林晚笑。 
  因为林晚笑人好。 
  至少对她们很好。 
  就连朱金秀本身也特别喜欢林晚笑。 
  除了在昨天晚上 
  当龙喜扬高谈阔论,语惊四座之际,朱金秀把一双妙目,情深款款的击在龙喜扬清俊伟昂的身上,即发现龙喜扬正在偷偷的瞧向林晚笑。 
  林晚笑微笑、低头、长长的睫毛闪动着,屋内的火光映红了她的右脸,屋外的雪意却使她左靥微微发白。 
  在那一刻,朱金秀觉得很妒嫉。 
  ——龙喜扬和朱金秀实在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就连钩拐二老也不禁这样地忖思着。 
  不过想归想,林晚笑始终安安静静地坐在远处,既不像朱金秀向龙喜扬东西南北地问个不停,也不似小眉小鼻的互扯着衣服窃笑。 
  她只是安安静静的坐着,也不知她在想些什么?或是什么都没有想过。 
  谁知道? 
  但谁都知道,这次凭钩拐二侠的身手名声,护送两个与人无仇无怨的女子到京城去,加上朱大人的盛名,实在是如同带自己女儿去逛庙会、赶街子、瞧热闹一般,是不会冒上什么风险的。 
  可是,事实上,在人生里,有很多事,偏偏就不循着人所料想的轨迹发展—— 
  如果你带着疼爱而美丽的女儿去逛庙会、上街,万一不幸发生了“意外”,那大致会是什么“意外”呢? 
  ——这“意外”通常是不小心摔了一跤、遇上地痞劣少的调戏、甚或是遭小手偷窃等等。 
  这当然不算是太严重的意外。 
  不过,只要这“意外”再严重一些,那就相当可怕了。 
  而人生里常有这种意料不到的严重事件。星星之火,足以燎原,人们常常不知道如何防范未然,然而偏偏任何小事,万一处理不当,都足以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大祸。 
  钩拐二侠遇到的情况,便是这样。 
  他们走镖的三十年,原早已打听清楚,狼牙坳一带,并没有什么盗匪盘据,有的也只是一、二小股流匪,不足为患。 
  所以,他们才能有余暇在坳子里的河沟旁,生一堆火,烘烘身子,歇一歇脚,吃些干粮。 
  敌人就在那时候出现。 
  一上来,才照面,就施辣手,实哥儿、趟小七、德叔、牛胆就全给杀了。 
  张丁二侠,仓猝应变,自包袱里抽拔出钩子双拐之时,连同张钩子的侄儿,还有两名轿夫也丧了命。 
  除了只剩下的两名吓得魂飞魄散的轿夫,还有抖嗦不已的小眉、小鼻之外,这一队人,现在活着的就只有轿里的人和张钩丁拐了。 
  贼人一上来就施杀手,这是一般匪寇所不为者,张丁二侠自然知道这些人是善者不来。 
  可是来人的份量,还是超乎张丁二人的想像之外。 
  包围上来的人,约莫十一、二人,但正面对着他们的人,只有三个。 
  这三个人当然就是这干流寇的领袖。 
  张钩子、丁拐子见博识广,一眼就认出了两个人。 
  ——是黑道上,不是白道。 
  ——白道上的好汉,早已把这两人视为“死敌”。 
  ——所谓“死敌”的意思是:只要发现有人跟他们“混”在一起,也要拔刀子去拼个不死不休 
  ——当然,这也要自度有份量“拔”得起这两个人的人,才“拼”得起。 
  ——但也不能算太少。 
  ——至少龙喜扬就是一个。 
  故此张丁二老一想到这点,就很有点后悔:为什么今早要藉故推辞,不让龙喜扬一道上路呢! 
  ——如果龙喜扬也在这里,集三人之力,局面肯定可以控制。 
  其实,张丁二人急着与龙喜扬分道扬镳,是恐怕在路上有为难处;因为朱金秀明显的慕恋龙喜扬,而龙喜扬的一颗心,似乎是飞到林晚笑的身边。 
  张丁二人虽老,眼却明。 
  他们说什么也不能让这种尴尬尴尬下去,再说,他们受朱大人之恩,也总不好拂朱大小姐的意思。 
  所以最好避免尴尬的方式便是分手。 
  谁也料不到会在狼牙坳里遇见这股贼人。 
  这群贼寇,原本是盘据在踯躅山一带,其中包括了两名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五马分尸”淦世移和有名的“重色轻友”雷碰碰! 
  雪地上的雪 
  世上重色轻友的人委实太多了! 
  只不过,通常重色轻友的人都知道自己不该重色而轻友,所以明明是重色轻友,但却老拍胸膛说自己是重友轻色。 
  雷碰碰则不同。 
  完全不同。 
  他很高兴江湖人上给自己这个外号:他简直是引以为荣。 
  淦世移外号“五马分尸”,是形容他的刀法,通常一刀五段,与他对敌的人,就跟被处以“五马分尸”极刑的犯人一般。 
  当然,这外号也可以视作江湖上的人希望他也有如此下场。 
  张丁二侠一见到雷碰碰,便知道他们为的是什么了。 
  他的眼神似乎已望穿了轿子,就像色狼的一对眼,仿佛可以望穿女人所穿的衣服一样。 
  可是这两人看来还是老大。 
  “老大”是一个瘦子。 
  这瘦子长得黑黑瘦瘦,颔下有胡子,手里倒提着一截旱烟,像一个老学究,多于一个强盗头子。 
  张丁二老却没见过此人。 
  “五马分尸”和“重色轻友”一上来就杀了人,到这个地步,张丁二侠也知道没什么好说的了。 
  ——这种情形,不分死活是难于罢休的! 
  只不过他们还是要问一问:“姓雷的、姓淦的,咱们河水不犯井水,你们招呼不打就下毒手,这算什么江湖好汉!?”张钩子厉声问。 
  “我不是江湖好汉,”雷碰碰笑嘻嘻的道,“是我就不叫‘重色轻友’了。” 
  “你们一向在踯躅山一带,为何跑到狼牙坳!”张钩子已准备厮拼了。 
  “因为我们老大,”淦世移道:“老大要来,我们就来了。” 
  “谁是你们的老大!?” 
  “老大就是他。” 
  淦世移指着中间那名“老学究”。 
  “我不是老大,谁是老大!”老学究一笑道:“我在皖南一带被四大名捕追到天目山,现在把心一横,到狼牙坳、疯子沟这儿来混,谁也不能把咱们限在那儿,这次出动,先找你们开封。” 
  张钩子忽想起一人,脸色大变,张口结舌:“你” 
  丁拐子低声问:“他是谁?” 
  张钩子长叹一声道:“众位哥们,咱们没有不世的怨仇,请高抬贵手,网开一面吧!” 
  淦世移和雷碰碰都笑了起来。 
  丁拐子怒道:“大哥你何必示弱于人!?” 
  张钩子惨笑道:“你不知道他是” 
  丁拐子也倏然色变:“莫非他就是” 
  那“老学究”道:“谁不知张丁二侠,替人押镖多年,这次宝刀未老,重出江湖,轿子里的,恐怕价值不菲罢?用这种方式瞒天过海,可也小家子些了!” 
  张钩子忙道:“这次咱俩只是护送朋友的家眷,决无红货,请黑先生明察!” 
  那“老学究”扬起一只眉毛,“哦”了一声。 
  雷碰碰生怕老大改变主意,接口道:“就算真的只是家眷,那女娃子咱昨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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