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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大将军-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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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胜利想细细的给多同形容一下皇宫的雄伟壮观,可这一形容起来只怕三天三夜也形容不完,打了个生动比喻,道:“这么跟你说吧,未央宫之大,比整个夜郎国国都都还要大上一些,里边除了睡觉用的寝宫,还有供嫔妃们游玩的池园。说句不好听的话,末央宫里的茅房只怕都要比大王的大殿大上许多!”
    “一派胡言!简直是一派胡言!一个皇宫比都城大,那百姓们住在哪里?”多同气得直哆嗦,嘴角都开始打颤,一想到自己的大殿还没人家的茅房大,恨得牙痒痒!
    “百姓住在长安城里啊!”徐胜利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如同一个学富五车的老师正在给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学生上课,道:“长安城之大,遮天蔽日五百里,里边住着上百万的百姓。城中街面之宽,别说并排过下几辆牛车,几十辆马车都着一字排开的过。屋宇层叠,墙高兵壮,掌管着整个天下。刚才,大王问大汉与夜郎哪个大,我十分想笑。大汉的疆域,向东直达大海。向南可到南越,向西可抵萧关,向北连着阴山。北边,有一条长城,以东边的大海为起头,沿着山脉,连绵不绝,一直到达极西的临洮,有一万里那么长,将西北的匈奴。东胡,扶余。大宛,乌孙。月氏……等等国家全部拒之长城之外。大王身居夜郎,被群山环绕,好比坐在井底的一只青蛙,能看到的只有井口那么大地一块天,不知道天下之大。完全出乎你的想象。我所以让大王对大汉称臣纳贡,是为了大王好。那些不知比夜郎大几十倍乃至于百倍的国家,都对大汉称臣纳贡,夜郎这么小的一个国家,如果不称臣纳贡,陛下一怒,还不派百万大军前来将夜郎给灭了?”
    徐胜利说的话里许多词多同第一次听到,例如大海啊,长城啊,大宛啊,乌孙啊。有些词以前听过。比如南越。从徐胜利的叙说中。他感觉自己还真有点井底之蛙的意思,天底下竟还有那么多的国家。*****还有一条万里长的城墙。乖乖,一个城墙一万里长,这如何让人相信,所以他觉得徐胜利在吹牛。
    觉得徐胜利吹牛除了万里长的城墙外,还有南越。按照徐胜利地说法,南越很可也是对大汉称臣纳贡的,如果大汉真地有徐胜利说的那么强大,那么对付一个小小地闽越,南越王为何还来他的夜郎请兵。可见,大汉并非徐胜利说的那么大,人口多的一个城里都能住下一百多万人。
    不过,多同也确认一件事,最少大汉不止巴蜀那么大。既然不止巴蜀那么大,军力方面同样不能小觑,商人们能乘般来夜郎买卖东西,大汉的兵马也一定能乘船来夜郎,不得不防啊!既然得防,就得搞清楚对方地兵力虚实,多同问道:
    “大汉的兵马有多少?可与别国打过十万人往上地大仗。”
    在多同的印象之中,十万人往上的仗已是大得不能再大的仗了。他父亲,当年西征滇国就御驾亲征,率领五万人马大破滇国,逼得滇国对夜郎称臣纳贡。他爷爷当年打哀牢国,领了三万五千人马,直攻到哀牢国都,逼得哀牢国王签下城下之盟。还有他爷爷的父亲,爷爷的爷爷,也都带兵打过邛都国,笮都国,也都是御驾亲征,领着四五万人马不等,也都胜了。
    在他有生之年,一直也想御驾亲征一次,羡慕巴蜀的产出物美,又见商人们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偶尔泛起攻打巴蜀的念头。不过,因为路途遥远,只是想想罢了,并没有提上日程。现在,既然那边的人来了,城外的汉军又都衣不蔽体,身上连盔甲都没有,觉得这是一个可欺地国家。如果兵马不是很多,又没打过十万人往上地大仗,说不定可以试试。
    这只是多同内心极其深处的阴暗想法,并没在脸上表露出一丝一毫来。徐胜利当然没有看出,不过也觉得这正是一个吓唬一下对方地机会,或能促成多同速降,于是扳着指头数了起来:“驻守长安的南军、北军,名加郎中署,卫尉署,衙门司的人马,一共大约十五万左右。长城沿线布置的人马大约在三十万至五十万之间,中原各郡的兵马少些,每郡大约也就一两万,边郡如云中、豫章,巴郡,蜀郡,每郡人马多些,大约在七八万。”
    “慢!”听到徐胜利提到巴蜀,在后边加了个郡字,多同问道:“什么叫郡?”
    “郡的地位就相当于一个小国。”徐胜利开始打起了比方,道:“如果你现在归附大汉,那么你就算是个依附在大汉的一个小国,依然是夜郎的一个国王,每年所收的赋税大多由你处理,大汉只是派来一个丞相帮你治理国家,还会派来许多工匠,帮你改善百姓生活。如果你不依附的话,陛下派兵打过来,那么夜郎就不再是一个国家,而你也不再是一个国王,夜郎就会成为一个郡,由陛下派来的郡守治理,所有的赋税交由大汉。”
    “哦!”多同明白了,对方这是在威逼利诱。不过南越的事让他有理由相信,南越应该就算是徐胜利嘴里所说的依附在大汉身边的一个小国,还在支撑着他的信心,大汉就算有徐胜利吹嘘的那么厉害,触角还至于真能伸到夜郎这么远,自己完全可以抵御得了大汉的侵略,皮笑肉不小的道:“像巴蜀这样地郡。===大汉有多少?”
    “有多少我也说不准,每过几年都会增加一两个郡国,现在可能有五十多个郡国了吧。全国的兵力加起来,大约在一百五六十万的样子。这还只是在平时,到了战时,两三百万也说不准。还有,刚才我说的还只是正儿八经的兵马,就是在军中吃粮拿饷的人是这么多。各个郡里县里平时还都训练一些百姓,战时这些百些拿起武器就成了兵马,真要打仗的时候。最少也能调集四五百万的兵马吧。”
    四五百万,这是一个天文数字。多同以及夜郎的其他大臣全都咋舌,有些不敢相信。四五百万不仅是他们所能组织起兵马的十多倍。也是他们全国人口地两倍半。然而,因为外边汉军无盔无甲的事实,可见其战斗力不会太强,多同还能坐得住,并不显得如何惊慌。
    “至于可打过十万人地大战。这可就太多了,数也数不过来!”徐胜利把是不是大汉的事都往大汉上套。略微有些夸张地道:“当年,秦国与赵国打,一战就杀了赵国四五十万兵马,双方投入的军力怎么的也过百万了吧。哦,秦国就是现在的大汉。再说巨鹿之战,两边的兵马加起来就有一百五十万往上。还有,彭城之战,双方兵力也在百万之上。垓下之战,更是将雄师百万地项羽逼得乌江自刎。”
    徐胜利端起碗,大口灌了几口。解一下嗓子的干渴。又道:“远地不说,咱说近得。前不久。马邑之战,匈奴人倾全国之力,出动了数十万骑兵。骑兵,你知道吗?”
    多同摇了摇头,以示不知。
    夜郎有驴而无马,不过有一支五百人的象兵。这个徐胜利知道,于是假借象兵道:“所谓的骑兵就跟夜郎的象兵一样,一个兵的跨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算是一个骑兵。匈奴人派来近五十万骑兵,我们的陛下组织了近百万骑步兵,两国在马邑打了一场大战。结局当然是大汉赢了,不然我也不会坐在这里跟大王谈归降的事情。那一战,直杀得匈奴人哭爹喊娘,逃得连鞋都跑掉了。”
    多同听的一脸愕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五十万的骑兵(在多同的脑海里那五十万骑兵就是五十万地象兵)被大汉杀得**尿流,而他只有五百象兵,这仗怎么打?大汉就是一块坚硬地石头,夜郎就是颗卵蛋,拿一颗卵蛋往石头上碰,下场是什么他不敢想。
    诸位大臣一个个呆若木鸡,想站起来反驳徐胜利简直是胡说八道,天底下哪有这么强大的国家,若有这么强大地国家,为什么从来都没听说过!可,他们的双腿打着颤,怎么也站不起来,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谈反驳了。还有,如果徐胜利所说非虚,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惹恼了大汉,大汉的皇帝一声令下派来百万大军,给夜郎带来灭国之虞,这样的责任没人敢背,或者没人想背。所以,还是不说话的好,不说话的好!
    总管也是呆若木鸡,过了片刻,道:“如果我们投靠了大汉,有什么好处!”他的这句话,惹来其他不敢或者不屑说话大臣的鄙视,也惹来多同的怒视。不管怎么说,夜郎也算是个大国,在这片地土皇帝当惯了,怎能任由对方两句话一说,就讲出投降这种有辱国格的话来。不过,也没人怒斥总管,看似漫不经心,一个个都竖起耳朵来听有什么好处,当然,不光是听对夜郎有什么好处,重要的是听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好处吗?多的是!”徐胜利呷了一口茶,慢慢道来:“首先,你们夜郎国的安全今后由大汉来负责,有哪个国家敢来攻打你们,而你们又打不过,大汉将派兵支援你们,以保证你们的领土完整,百姓不受别的国家奴役。”
    “那……南越算是归附你们大汉了吗?受大汉的保护吗?”多同道。
    “也算是!”徐胜利道。
    “哦!”多同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在他眼里这不算什么好处,前两天南越还跑他这里求援呢,所以对于这个所谓的好处并不上心。
    “其次,大汉将派来工匠,帮助你们改进农工,促进生产。看到夜郎的百姓,衣不蔽体。脚不着鞋,我很痛心,真的很痛心。你们放心,只要归附了大汉,我保证,两年之内,所有的百姓都有鞋穿。三年之内,所有的百姓都有衣穿!”
    这样的好处,对于多同以及诸位大臣来说也不算好处,所以并不上心。再说。徐胜利本人也是衣不蔽体,还谈什么让夜郎地百姓有衣穿有鞋穿。听起来倒像是个笑话。
    “最后,外边的那些东西看到了没!那是大汉给你们的赏赐。不仅今年有,以后年年都有!”
    这才是多同以及诸位大臣们所关心的,一听年年都有这么多的好处,一个个笑颜逐开。多同毕竟是当大王当得久了,手底下还管理着几个小国。没有完全被喜悦冲晕了脑袋,明白这世上没有白给的东西。有得到必有付出,笑到后牙槽酸痛后,道:“那么,我夜郎每年给大汉的贡品是多少?除了贡品之外,还需要尽什么义务!”
    徐胜利不是大鸿胪,也没在大鸿胪手下当过一天的差,自然不知道藩国每年得向大汉纳多少贡品,另外还需尽什么义务。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况且还从刘安那里得到了这边藩国的一些信息。信口开河道:“贡品纳多少。也没一个定数,只是走个形势。我大汉乃是天朝上国。还在乎你们那些小东小西?每年随便往长安运点你们这里的土特产便行,数量地多少,存乎大王一心尔!至于义务吗……”他顿了顿,又道:“也没什么义务可尽的,有也是大汉与他国开战时,你们得派些兵马做为支援!”
    百姓们有句话说地好,除了割肉疼便是出钱疼。对于一国之君来说,兵马就是他们的心头肉,是用无穷无尽地钱养出来的。一想到,自己出粮出钱养出来的兵马,却要送给大汉使用,多同的眉头不由的一皱,心生不快。
    这个细微地动作没有逃过徐胜利的眼睛,他马上又道:“仗也不是年年打,十年八年地偶尔打那么一次。再说,也不是让你们穷全国之兵,仅仅象征性的出一些兵马而己,以示你们与大汉是一心的,同气连枝,打断骨头连着筋,让敌国不能小觑。真有了战事,你们出一千也是出,出五百也是出,到时意思一下便是。就像前不久,马邑之战时,淮南国屯兵三十万,不就只派了五百兵马!”
    多同紧皱的眉头又舒展开来,笑了笑,道:“就这些义务,再无其它?”
    徐胜利摇了摇头,正要说没有其它了,又想起过去都流行扣押人质,又道:“还有一点,夜郎国可立太子?”
    给国家找个继承人是大事中的大事,如不立太子,哪一天君王突然嗝屁朝凉,两腿一蹬,那国家还不乱了套。夜郎当然也不例外,多同点了点头。
    “归附大汉之后,太子得搬到长安去做。大王千万不要误会,并没其它的意思,只是想让太子去长安学习学习,玩乐一段时间,所需一切费用都用朝廷供应,并不用夜郎出一个子
    徐胜利说不要误会,多同又不是个傻子,哪能看不出这是让太子去长安当人质?夜郎立太子没有立嫡长子的习惯,所以多同选了个最喜欢的儿子立为太子,如今让最喜欢的儿子去还不知道在何处的长安,而且一去便不知还有没有回来地可能,这不是剜他地心头肉吗?不,这不是要把他整个心剜出来吗?多同的脸色顿变,当即就要发彪,总管连忙拽了拽他地衣服,使了个眼色,道:“刚才,徐中郎将说大汉的兵力如何如何强大,可我看城外的兵马并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都不着甲。兵不着甲,就无法保护自己,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如何杀敌?真是让人奇怪,百思而不得其解,使人怀疑大汉究竟有没有徐中郎将说的那么厉害。”
    “哦,这其中是有原因的,为了能多带粮食,我便没让兵卒着甲。”徐胜利把从大汉到夜郎路途如何的艰难细细说完,笑道:“所以。我们到这之后,衣衫全被荆棘尖石划破,形似乞丐一般,倒让诸位笑话了!”
    “哦,原来如此,我与大王以及诸位大臣去后堂商议一下,是否归附大汉一会给徐中郎将一个答复。诸位且在此稍作歇息,我们去去便来!”总管道,给愤愤不平的多同打了个眼色,一行人去了后堂。
    门当的一声关上。徐胜利马上回过头,指着一名勇士道:“你。马上出城去,买通那些送饭的兵卒。让他们给咱们的人多送些干饭,并与城门守将搞好关系!”
    “得令!”那名勇士拱手就要离去,徐胜利道:“且慢!”把那名勇士上上下下看了三遍,又道:“如何买通那些送饭兵卒,又如何与城门守将搞好关系?”
    “他们喜欢金银就送他们金银。喜欢锦缎就送他们锦缎,喜欢漆器就送他们漆器。喜欢……”
    “好了!”徐胜利打断那人继续喜欢下去,赞赏地点了点头,道:“出城前,若有人拦下你,不让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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