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贵族魔法师-第2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维尔斯装作没有看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于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爽快表情。

“哈哈!好久没有尝到这个味儿了!”维尔斯学着辛普森的样子,咂了咂嘴,末了还用他那欠揍的眼神示威性的看了辛普森一眼。

辛普森在心疼之余又有一点小小的奇怪,这个贵族可没有自己一开始时喝这种酒的扭捏,他是真的喜欢这种酒。这让辛普森收起了对维尔斯的轻视。

酒是佣兵们的生命,在经历了生死边缘的冒险后,在每一次接受任务时,他们都会灌得大醉,这会让他们忘记伙伴的离去,生活的困苦。他们都很享受这种感觉。

“抱歉,喝了你的酒,但是我不想给你钱,因为我觉得给你钱是一种侮辱。酒是佣兵们的生命,我明白的。我知道我车厢里的红酒淡得出鸟儿,你肯定也不会喜欢,这样吧!我送你一样东西。”

维尔斯伸出右手,嘴唇微不可察的动弹了几下,一阵轻快得声音响起,仿佛是音乐般动听。一道白色的光芒在黑暗中闪起,佣兵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魔法师?你是一名魔法师!”辛普森的声音也十分的兴奋。

魔法师可是一种传奇性质的职业,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魔法到底是什么。很多人以为魔法师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可以自己死而复生,他们可以让对手生而复死,更可以让仇人生不如死。他们可以把不存在的东西从手中变出来,不得不说,很多的魔法师被人们和魔术师都搞混了。

反正大多数的人都把魔法师们叫做“创造奇迹的人”。

得知这个贵族是个魔法师,辛普森的态度好了些,“哦!请饶恕我的失礼,没想到您竟然是一名尊贵的魔法师!”辛普森激动之下,原来的贵族腔调又出来了。

贵族中有很多习练魔法的,不过他们也就是玩玩而已,很少有贵族可以把魔法修炼得精深的,因为魔法修炼是很艰难的,贵族的事务是很繁忙的。不过这个维尔斯显然不是,他的魔法水平还算不错,这辛普森看得出来。辛普森对维尔斯的观感更加的好了,他也明白了,这个维尔斯不是一个一般的贵族。

维尔斯谦虚地笑了笑:“我只是一个低级的魔法师而已,上不得台面的。”

手中拿着一把狭长的巨形长剑,这柄长剑重而沉,适合力量强大的剑士的劈砍。“这是我的礼物。”维尔斯笑得十分的友好。

辛普森的眼睛瞪圆了,这把剑的做工十分的精细,肯定出自高超的匠人之手。剑刃十分的宽大、厚重,令辛普森惊讶的不是这把剑的做工,而它的材质。剑身呈黑色,上面雕刻着一些精密的花纹,花纹的样式古朴而玄妙,一枚风青钻石镶嵌在剑刃上。

武者都喜欢武器,辛普森自然不能例外,以他的眼光来看,这剑身的颜色明显是掺杂了大量的玄铁,玄铁可是好东西,普通钢铁加上一点立成神兵!比玄铁更加难得的是上面的银色花纹,这是用秘银镌刻的魔法阵,上面的风系魔法可以让出剑更迅捷,武者的动作也可以更快。

用了玄铁的兵器是好兵器,加了秘银的兵器可就是价值连城了,上面有魔法加持的兵器恐怕可遇而不可求了。这把剑是伊凡送给维尔斯的,他送了很多的战士兵器给有魔法师身份的维尔斯。

自从维尔斯把剑拿出来辛普森的眼光就一直盯在上面,剑是佣兵们的最爱。旁边的佣兵们看到这把剑,都围拢过来,眼中射出贪婪的光!

财不露白,这是生存的法则,有一些佣兵团除了佣兵的身份外还是强盗。不过维尔斯不怕,他有一种直觉,这些佣兵们是真正的佣兵,他们是有原则的!都说男人的直觉是不准的,不过维尔斯的直觉一向很准。这并不妨碍他男人的身份,维尔斯愿意赌一把,他用自己的命赌这些佣兵不会见财起意!

辛普森的眼睛看了几秒钟,就在其他佣兵们舍不得把眼光收回来的时候,他的眼光已经回到了维尔斯的身上。他的表情很严肃,甚至带了几分恼怒:“维尔斯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侮辱我们佣兵的尊严吗?”

维尔斯松了一口气,他赌赢了,看来辛普森果然不是一个见财起意的人。

他托着这把剑,看了看辛普森,佣兵们的性格直爽而火爆,他们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维尔斯打算实话实说:“我知道你肯定不会收,虽然我喝了你几口酒,但是并没有欠你那么大的人情。”

看了看沙漠远处的黑暗,维尔斯幽幽道:“安卡拉是盗贼们的天堂,我们来到了这里,而且我们被沙盗们盯上了。”说道沙盗,他抬头看了看辛普森,辛普森的表情没有变化,看来可怕的沙盗们并不能让他顾忌!

“半夜时分沙盗将会攻击我们,我想把这把剑做为你们佣兵团任务的所得,我想求你们保护我们。”维尔斯说完了这些话,他看着辛普森的眼睛,辛普森的眼睛没有变化。

“其实我来到这里只是想和你们说这些话,我知道你们讨厌贵族的虚伪,说实话,我也讨厌!不过我是一名贵族,该死的贵族,虽然我很讨厌这个身份,但是我甩不掉他,你明白吗?”

说到讨厌贵族,他的眼神射出的厌恶的感觉让辛普森感到他的话是真的!这让辛普森顿时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辛普森原来就是一句身份不低的贵族,而且是世袭的。

对贵族身份的厌恶让他抛弃了一切,金钱、地位、美女,他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佣兵团,这个维尔斯倒很合他的胃口。

辛普森看了看维尔斯然后向周围的佣兵们喊道:“这位贵族想用这把剑来做为我们保护他的奖赏,兄弟们,你们说我们应该接下这个任务吗?”

“头儿,我们早就看那些可恶的沙盗不顺眼了,说实话他们肮脏的样子比这位贵族更加讨厌,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接受这个任务!”

一个蹲在火堆旁边的佣兵这样说,他边说边拿着手里的不知名动物的大腿在狂啃。这个家伙的话让维尔斯大为恼火,拿我跟那些匪徒去比,这TMD是在夸我还是损我来着?不过有求于人,维尔斯笑了笑没有做声。

“头儿,我们接了这个任务,你正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这把剑就给你了吧!”

辛普森扔掉了已经空了的酒壶,他站起来:“这把剑是好东西,不要我不能要,我想我们的赖昂内尔团长缺一件这样的兵器。”说完他握着维尔斯的手,维尔斯笑了笑:“感谢你们!”

维尔斯把双手举向头顶,形成一个火焰的形状,弯下腰对佣兵们行了一个魔法师的礼节。

“伙伴们,亮出我们佣兵团的旗帜!”辛普森的声音洪亮,带着几分兴奋的吼叫!

第35章 血色的旗帜

寒风吹来,维尔斯的露在外面的皮肤一阵发麻,“好冷啊!”他嘟囔了一句,回头看了看凯瑟琳,发现她靠在帐篷外面,正在望着佣兵们竖起的旗帜发呆。

那旗帜上面用大陆通用的语言写了一个“三”字,旁边画了一只四脚的蜥蜴一样的魔兽,在这魔兽的身上插了一把剑。旗帜有些残破,上面沾满了灰黄的尘土,还有点点的血迹。

看了看凯瑟琳的表情,维尔斯笑着走了过去,“嗨!姐姐,你怎么了。”维尔斯随意的坐在了凯瑟琳的旁边。

“血色佣兵团,他们是血色佣兵团!难怪。”凯瑟琳的声音悠远、空洞,仿佛在梦呓。

“血色佣兵团?他们很有名吗?”凯瑟琳的反应让维尔斯很奇怪。

旁边的托尼凑了过来,他夸张的张大了嘴:“天呐!你说有名吗?你不会没听过他们的名字吧?”托尼的声音充满了质疑,还有几分鄙视。不过他看了看维尔斯瞪着的眼睛,立即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血色佣兵团在大陆佣兵团中排名第三,你知道他们为什么排名第三吗?”凯瑟琳看了看维尔斯无知的面孔,量这个不学无术的人也不会知道!

“他们的团长叫做赖昂内尔,他们在实力上是排第一的,不过他把前两名让给了其他的佣兵团,。”

维尔斯的差点把自己的嘴唇咬破,“这是为什么?这个赖昂内尔不会有毛病吧?”

托尼又凑了过来,“因为他喜欢三这个数字,他觉得“三”这个字用大陆汉字写在佣兵旗上比较好看,就是这样!”

想了想,维尔斯说:“这个赖昂内尔很有趣,这样即使他把位置让出来,大家也会在心中把他们当作第一的。”

“不错,不过你知道他为什么是第一吗?”凯瑟琳看着维尔斯问。

挠了挠头,维尔斯很老实地回答:“不知道!”

“他们在一次冒险的时候,来到了莱克奥斯汀山脉附近,那里是人类的禁区,因为那是龙族的领地。”

“龙族?”这两个字维尔斯再白痴也还知道,龙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它们的魔法天赋和武技天赋可是在各族中首屈一指的。龙族天生就是优秀的战士,这一点可比人类强上不少。更出名的是龙族的高傲与自恋,它们向来看不起弱小的人类,这是**裸的种族歧视。

“他们在冒险的时候遇到了龙族的一个王子,龙族向来是自恋无比的,这个王子看到这些人类就想把他们当做仆人,不过赖昂内尔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就向龙族的王子提出挑战,双方约定如果谁输了就终生都做对手的仆人,不得反悔。”

“赖昂内尔赢了?”维尔斯想当然的猜出了结局。看来赖昂内尔倒是厉害,连强大的龙族也能战胜。

“岂止是赢了?他把龙族王子的一只角都给折断了,那龙族王子做了他的坐骑。”凯瑟琳满脸崇敬的样子,维尔斯还是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她这样的表情。

托尼接着说道:“龙族的族长听到这个事,怎么能够善罢甘休!高傲的龙族给人类当坐骑,这可是龙族的耻辱!他就找到了赖昂内尔,不过最后他恨恨地离去了。那龙族王子也就成了他的骑宠!”

“龙骑士?那他不就是传说中的龙骑士?”维尔斯咽了一下口水,这可是龙骑士啊!先不说龙骑士的坐骑与主人联合产生的巨大无比的攻击力。只是想想骑着一头巨龙拉风无比的样子,想想都让人羡慕!

不过他马上就觉得不对,“等等,你说龙族的族长找到了他,那他们是谁赢了?”

凯瑟琳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是大陆的一桩疑案,有许多人问过赖昂内尔他们到底谁赢了,不过赖内尔始终没说答案,这件事只是大家猜测而已。大多数人说是赖昂内尔赢了,也有人说是平手。不过你知道,人类的武技向来不如龙族的,说平手或者是赖昂内尔赢了的大多数都是我们的希望而已。我想:恐怕是龙族的族长赢了,不过他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把他的儿子抢回来。”

凯瑟琳的这句话倒还比较靠谱,维尔斯脸上也充满了崇拜,“这个赖昂内尔还真是……”

“嗒”“嗒”“嗒”马蹄的声音传来,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沙盗来了!

侍卫们站了起来往马蹄声音的方向看去,昏暗的月光之下看得并不是很清楚,只是远处有灰蒙蒙的雾气升起。看来是沙盗们的马匹扬起的沙土。

辛普森霍地站起,“兄弟们,竖起我们的佣兵旗,让沙盗们看看我们血色的厉害!”

两名佣兵将那柄上面绣着一条龙的旗子插在马贼冲来的方向,拿着那柄旗子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的,似乎生怕那柄破烂的旗子受到点点的震动。就好像他们手中的旗子不只是一柄旗子,而是整个世界!

佣兵们站到旗子的旁边,他们握着手中的兵器,痴痴地看着佣兵旗。维尔斯被他们的这种气氛感染了,被佣兵们的精神所感动了。

马匹扬起的烟尘越来越近,这伙人足足过千,渐渐地借着朦胧的月光已经可以看到那挥舞的马刀下面狰狞的脸了。当沙盗们风驰电掣地奔到跟前的时候,他们看来了插在地上的那枚佣兵旗,前面的沙盗们已经急急地勒住了狂奔的骏马。

在大陆上,这枚佣兵旗的背后代表的是强大的龙骑士,是大陆上最顶尖的佣兵团。沙盗们都停了下来,一名黑衣骑士驱马上前,这人看来是沙盗们的首领,他的声音冰冷而尖细,刺人耳股,就像这晚上冰冷的沙砾。

“前面的是血色佣兵团的朋友吗?我是蝗虫沙盗团的首领福兰基,请问赖昂内尔大人在不在?”这个人用黑布把脸的下面全蒙上了,只留下一只右眼,他的脸上从额角到鼻翼处上有一道恐惧的伤疤,看来这道伤疤毁了他的眼睛。

蝗虫沙盗团,顾名思义,蝗虫过后一片狼藉,任何活物都不留。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这个沙盗团的作风如何了!

辛普森站在最前面拱了拱手:“我是血色佣兵团的辛普森,我们的团长大人不在,这几人是我们的雇主,受我们佣兵团的保护。请福兰基卖个面子。”

佣兵团在外面行走,靠的是实力,同时也靠交情和实力。再强大的佣兵团也不能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路打着过去,盗贼们给个面子套套交情,一般也就不会为难。

“嘿嘿!”福兰基冷笑着,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让维尔斯想把耳朵捂上。

福兰基不屑的表情很明显,“若是赖昂内尔本人在此,我还惧他三分,你们几个小卒子还不在我的眼里。这几个人已经是我们的猎物,如果你们不阻拦我们,我们弟兄可以留下你们的命,要不然,你们的佣兵旗我就收下了。”

这明显是不给面子了,佣兵们纷纷大骂,抽出了手中的兵器。维尔斯暗道:“坏了,这几十个佣兵面对千人如何能是对手?看来福兰基这个家伙是想杀人灭口了,他们把佣兵团的人全杀光,消息封锁后也不会传到赖昂内尔的耳朵里,推到别人的身上轻而易举。”

辛普森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脸色冷了下来,他渐渐地抽出了兵器,这是他自己的兵器。维尔斯要把那把长剑给他,被他拒绝了,一定要完成任务才能接维尔斯的剑。

福兰基挥了挥手,“一个不留。”沙盗们的马匹又冲了过来。

沙盗们的呐喊声,马匹的嘶鸣声,佣兵们的怒骂声,侍卫们的惊呼声混搭在一起,形成了一曲无比难听嘈杂的交响乐!

沙盗们的马匹如一阵黑色的河流一般的冲了过来,佣兵们围成了一个圆圈,那道黑色的河流冲到这个圆圈的地方却被挡住了。这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