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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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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俞看出了余诚杰是真生气了,而且,虽然是在挨余诚杰的骂,但余俞知道余诚杰这是因为关心自己才这样骂自己。

  他把头低下去了,不敢看余诚杰,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余诚杰瞥了瞥余俞,看他闷头坐在那里也不哼一声,就坐到另一边去了,道,“以后不要干这种傻事了,人保住才是最重要的。知道了吗?”

  余俞抬头看了余诚杰一眼,心想战场上哪里允许逃兵了,帮里都是要求以帮中利益为重,以“义”为重,要是谁真要做了逃兵,最后谁还会帮他当兄弟呢。

  余俞虽然没有说出这个意思来,但那眼神却分明表明了这个意思,余诚杰看懂了,脸上现出了个笑意,说道,“我是说处事要有头脑,不要明知干不过还去鸡蛋碰石头,吃一次亏,以后有的是机会还回来。”

  余俞“嗯”了一声,又道,“谢大哥提点。”

  余诚杰要去处理这次事情,便要离开了,余俞实在不想再被关在这医院里,伸手拉住了余诚杰的胳膊,道,“大哥,我也和你一起走。”

  余俞也许并没有想那么多,但余诚杰却觉得自己被余俞拉住的胳膊瞬间感觉分外敏感起来,他顿了顿,说道,“你还是继续留着养伤吧!”

  “不是大伤,我已经好了。”余俞道。

  “不是大伤?那什么才是大伤,被打断一条腿?你是不是想当瘸子,你看你,走路都还走不利索,就说已经好了,帮里再缺人卖命,也用不着你现在去卖命。给我好好待这里,不要让我发火。”余诚杰说着就拂开他的手,人已经走出去了。

  余俞很无奈地只能继续留在医院里养伤,因为有弟兄监视着他,他想偷偷跑掉都没有办法。

  此过程中帮里不少人去看过他,方胜带着搏击游戏机去的,这东西非常得余俞喜欢,但余俞还是不免抱怨道,“我早好了,胜哥,你帮我和大哥说说,让他放我回去,在这医院里住着多不好,而且还花钱。”

  方胜笑道,“你就住着吧,大哥不消气你恐怕是不能出去了。”

  余俞抿紧了唇,非常地气愤,但是又没有办法。

  方胜心想余诚杰这次发这么大的火,可见他对余俞这小子到底有多上心了。不免就盯着正打游戏的余俞仔细打量,发现余俞这小子的确是长得不错,身材也是好得没话说。只是,虽然如此,但余诚杰以前的口味可不是这样的,真不知道余诚杰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余俞这种类型,或者,也许还是只是喜欢上了余俞这个人,与他这种类型没有关系。

  这次丢的货并不是很大,但余诚杰显然对此事超出寻常地在意。

  这批货是在交易之前的码头上出的事,知道这批货的甚至连接货的买家都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居然还出了事,这只能说明是帮里出了叛徒,出卖了这次的交易。

  而且,虽然清晏帮的势力主要集中在K城,但是,在东南亚也有不小的影响力,这次是谁故意来劫货,故意惹到他们头上,也得好好查查,不让对方付出相应的代价,余诚杰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三十八章

  余俞虽然是很能静下心来的那种人,但是将他禁在一间小小的病房,那也实在太考验他的意志力了。

  被老实关了一些天,虽然医生说他腿上那深可见骨的伤口估计要一月有余才能好,但他觉得只要走路无碍就算差不多了,于是一直希望余诚杰能够放他回去,但余诚杰根本不放话,还说让他在医院好好养伤,等好了就让他回帮里做事。

  余俞被气得有气撒不出,只能继续闷在病房里,有时候会有弟兄来看他兼陪他打牌,大多数时候他就打搏击游戏,或者就看书了。他真怀疑自己再这样继续下去,人就会发霉掉。

  余诚杰提了鸡汤来看他,进屋就见余俞拿着游戏手柄踢腿挥拳地动作超级干净利落,他将鸡汤在一边的矮桌上一放,哼了一声,道,“你那脚真恢复地好了?”

  余俞将游戏里的对手干倒在地,放下游戏手柄,拿过一边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答道,“嗯,早好了。”

  余诚杰已经在沙发上坐了,对他一招手,道,“过来。”

  余俞只好走过去了,在余诚杰的面前站定,余诚杰伸手捞起余俞的左脚裤腿,余俞已经习惯于余诚杰这样看他腿上的伤了,除了第一次在心里别扭了一下,之后就很随意,他因为站着,于是便是居高临下看余诚杰,他看到了余诚杰头顶的一根白头发,他愣住了。虽然男人头上突然长出几根白头发是很正常的事情,和年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余俞还是觉得那很碍眼,甚至想伸手去把那根白头发拔掉,他的手才伸到半截,腿上就是一痛,他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了两步,余诚杰抬头盯着他,问道,“腿还痛?”

  余俞点了一下头,余诚杰道,“既然还痛,那你说腿早好了?”

  余俞脸上神情是孩子般的不服气,心想你那样狠狠地一戳,能不痛才怪,伤口没裂开出血已经很不错了。

  余诚杰将装鸡汤的保温桶揭开了,那保温桶的盖子正好是一个碗,他将鸡汤倒出来,说道,“小俞,快喝吧!”

  小余,小俞,两个的音是一样的,以前余诚杰叫余俞小余,现在叫他小俞,这仿佛没有任何区别,但余诚杰知道自己在喊哪个,余俞自己也明白余诚杰在喊哪个,因为余诚杰叫小俞的时候,那种柔和的眼神让余俞感觉心里怪怪的,虽然怪怪的,但并不厌恶,反而有种欣喜雀跃。

  余俞喝了鸡汤,他突然对翻着书在看的语称说道,“大哥,你头上有根白头发,我给你拔了吧!”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有各种这样的强迫症,比如洁癖者,看到不干净的地方就硬是控制不住要去把那地方收拾干净;比如有些看不得别人衣服不整洁,总是想要动手给别人整理衣服;比如有些人将纸拿在手里就强迫性地想把纸叠成各种形状,看到别人脸上有痘痘就有要去挤掉的冲动……这些强迫症不一而足,但余俞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看到别人有白头发就要给人拔掉的拔白头发强迫症者,因为之前他有在胜哥永哥程哥以及很多男人头上看到过这种白头发,但他只是瞥了一眼就没有别的意见了,甚至要不是此时在余诚杰头上也看到白头发,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在胜哥永哥等人头上看到过白头发。

  但是此时,余俞自从注意到了余诚杰头上的那根白头发,他就好像犯病了一样,心里就一直在想这件事情,而且一想到心里就很不好受,觉得要是不把那根白头发拔掉,他也许就会一直在意下去。

  看,他的这种感觉多么奇怪呀。

  余俞于是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对余诚杰说出了这个要求来。

  余诚杰听了这句话,盯住了他,脸上神色很复杂很奇怪。

  余俞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细心的人,但他还是知道说一个年过四十的男人头上生了白发会很打击人,特别是在余诚杰以那种复杂的神色看着他之后,他居然在心里对余诚杰生出了心疼的感觉,以至于出口就是安慰之词,道,“大哥估计最近为帮里的事情太操劳了,这是少年白,没什么,永哥头上的白头发才多,拔了也总是有。”

  余诚杰在以前并不在乎自己的年龄,而且,在他这个年龄,就坐到现在这个位置,所有人都会说一句“长江后浪推前浪”,或者是“年少有为”之类,他现在还是处在男人最好最有味道的年龄,实在说不上老,再说,余诚杰自觉自己已经坐到了现在这个位置,即使再老也没关系,床上的人不会因为他老就不喜欢他,而另外的人,是不会在乎他的年龄和相貌的,因为只要是他的名字和身份就能够代表一切,与他的年龄和相貌不会有关系。

  但是现在,从身边这个人嘴里说出来他头上有了白头发,一向波澜不惊的余诚杰居然有一种被说得定住了不知道如何反应的感觉。

  他看着身边的这个人,二十四岁还没有到,太年轻了,他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些微的沧桑感。

  “你觉得我老了吗?”余诚杰深黑的眼睛定定地把余俞盯着,脸上神情淡漠,问道。

  这下是余俞愣住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余诚杰当然是不老的,答案如此明显,但他却不知道如何回答。因为他仿佛能够感受到余诚杰心里的不高兴,因为他知道,无论他如何回答,余诚杰都已经受伤了。

  ——大哥没有老,大哥年龄正好,男人四十一枝花……有很多话可以说,但余俞知道自己这样说余诚杰更会不高兴。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出了他以前不会想,现在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说出口的话,“你无论怎么样,在我心里是一样的,不会变。”

  是的,是“你”,不是“大哥”。

  余俞黑亮清明又温润的眼睛静静地和余诚杰对视,余诚杰嘴上勾起了一丝笑,道,“那是个什么样?”

  余俞眼神坚定,道,“你就是你,不是什么样。”

  余诚杰看了他一眼,倾身在余俞唇上亲了一下,余俞唇上还带着刚才的人参枸杞鸡汤的味道。

  余诚杰一双眼睛就那样近在咫尺地打量余俞的脸,然后托着余俞的后脑勺,又吻了上去。

  余俞的手不自在地撑在沙发上,他想他也许应该把余诚杰推开,但终究没有这么做,亲吻渐渐加深了,濡湿而灼热的感觉,柔软的沙发往下陷了不少,余俞那不知道应该如何放的手最终放在了余诚杰的背上,是宽厚有力的背脊。

  亲吻开始是轻柔的,就像是温柔的慰藉,唇很软,舌很软,口腔是热的,呼吸是热的,嘴里有人参枸杞鸡汤的味道,那种味道辗转于两人的口腔,余俞将眼睛闭上了,随着亲吻越来越激烈,会有种像是要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并不是肺里缺少了空气,是大脑里缺少了氧气。

  当余诚杰放开他的时候,余俞脑子里一片混沌而灼热。

  余俞黑亮的眼睛也变得氤氲了一层水汽,余诚杰看着他,身体往边上离开了些。

  余俞沉默地将余诚杰头上的那根白头发拔掉了,又在那头上找了找,又发现了一根,于是又沉默地拔掉,再找了一阵,余诚杰问道,“还有?”

  余俞将余诚杰的头发抚顺,道,“没有看到。”

  余诚杰点点头,“那就好。”声音和平时对手下说事情办得不错一样,看来,他已经没有为此事很在意了。

  余诚杰要走的时候,余俞又拉住了他,说道,“大哥,你让我出院吧,在这里呆着也没意思,要换药的时候再来医院就是了。”

  余诚杰笑着看了他一眼,余俞以为余诚杰要答应,没想到余诚杰却笑着说道,“不行,你继续在这里呆着。”

  余俞满脸失望之色,很是不服气的样子,余诚杰看他这样心中自然很欢喜。

  余俞退而求其次,道,“让我去他们的灵前祭拜,再去看看他们的家人。”

  余诚杰知道余俞所说的“他们”是谁,是跟着余俞出去丢掉性命的五个弟兄。

  余诚杰这下点了头。
  第三十九章

  每一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存在,但也定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存在。

  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该是让人伤心的。

  余俞去了墓地给几位弟兄敬了酒,然后就一直坐在墓地里坐了大半天,虽然已经过了中秋了,天气已经挺冷,但是在太阳热烈的日子里,明晃晃的阳光还是挺让人消受不起的。

  余俞一身黑色西服,带着黑色墨镜,静静望着墓碑想事情。

  事情已经如此,他想他没有办法后悔。

  帮里的弟兄为帮里献了生命,对他们家人的抚恤费是很可观的,于是,才有人能够为帮里出生入死。义气定然是一部分,但是,没有后顾之忧肯定是更重要的一部分。

  余俞去了死去的那几个弟兄的家里看了,送了自己的心意,那是一笔可观的钱,可以让人过得好一点。

  每一家都有自己各自的情况,家人有伤心的,也有淡漠的,还有市侩得不成样子的,还有一个是死去的一个弟兄的女友,知道人死的时候哭得哭天抢地,得到钱之后却很快找了新男人……

  这些都是这个世界的常态,余俞以前还单纯的时候还想过这个世界上的人为何能够如此地冷漠势利,把一副好好的样子糟蹋成这副面目可憎的模样,但是,经历了太多,余俞便不再这样想了,因为他发现自己也在无法控制的时候变成了别人眼里面目可憎的样子。

  也许,这也是他喜欢方茗的原因,因为方茗的眼睛总是那样的纯净,让他觉得方茗一直是那副好好的模样。

  那些关于世间善恶的事情,余俞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再想,当然,那些深刻的哲学问题他也认为自己没有头脑去想,于是,一切都按照能够去做的完成吧!

  他回医院去的路上在红绿灯前停车,看到有混混抢了一个漂亮女人的包,但是所有人都只是看着那混混跑掉没有任何人帮忙,那漂亮女人追了一段路最后也只能停下来喘气,没有任何办法可想,想来去报警也不会追回什么吧!

  余俞的脚受了伤,没有下车去追那混混,但他把车停到另一边之后,下车走进了一个巷子深处,那个刚才抢了包的混混果真在那里,还有几个同伙,他们在翻包里值钱的东西,看到余俞,他们一愣,想要上前让余俞不要多管闲事,其中一个也许是认识余俞的,赶紧拉住了那个想冲上前的人,站起身对余俞说道,“我们也是迫不得已……”

  余俞没有听他的解释,上前一把拿过那只黑色的包,从地上捡起被翻出来扔在地上的各种他们看不上不能换钱的东西,又从其中一个手里拿过那只红色带花纹的钱包,他把钱包里的钱抽了几张出来扔在地上,又从自己口袋里拿了几张钱出来扔在地上,转身走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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