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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贼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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飓风又缓缓的恢复到原来英气的模样,气势不怒而张,攻击我的右手有些轻微的颤抖,片刻才逐渐停止。



“金你妈,护你妈,你快放开老子,要不你就杀了老子。”



我试着动用法力震开石壁,却丝毫没能松动,如今我的二弟顶着我的小肚子,膝盖压着我的心肺,脚尖戳着我的脑门,实在要多憋屈有多憋屈。



飓风的涵养非常好,几乎当我的话是在放屁!



不对,放屁还能被臭味熏的皱皱鼻子,可他连个肌肉组织自动抽搐反射都没有。



飓风沉没间忽然信手一翻,凭空出现一串晶莹耀眼的金色光华,呈在一个透明的器罩里悬浮在他手掌上空,映衬的整个洞府金碧辉煌,其他众妖纷纷厌恶的后退避让,虽然光芒被那层透明的器罩隔绝了大部分,仍令地上昏迷的小妖彻底变回了畜生本相。



我感受到了那光华,让人觉得亲切、温和。好象是闻到了实质性的味道,让人回味而留恋!



是的,那是佛光,纯正而浩瀚佛法之力产生的光芒。



体内的金身头一次有了反映,像是在沉睡中陡然苏醒了一样,激动而兴奋的震动不止,表达着无尽的欢快和喜悦,也撑涨着我浑身的皮肉痛入心扉。



“圣舍利?”我一声惊呼。



整整的七颗,一颗都不少。



要不是被圈养在石壁里,我铁定会死命把他夺过来,然后奋力摔在地上蹦着高跺上几脚,再孕育一大口浓痰喷在上面。



扑他老母的,都是这JB玩意害死的我。要不然老子现在应该正在南禅山上,过着练功砍柴吃大白馒头的幸福生活。



“哈哈哈哈……”飓风一改冰冷的表情,状若疯癫的仰天大笑!



“踏破铁鞋千双,得来身前一步,想不到佛宝金身竟然在你这里,怪不得我煞费苦心也没能寻到一点线索,原来是入了你这和尚的鼎炉。”



“怎么?你想要?想要你就说呀,只要随便打个招呼就尽可以拿去。”我无奈的调侃,他能取出金身吗?渺茫!



“这……,我确实取不出。”飓风叹息道:“我知道你嚣张的理由,想来金身入舍,你现在当然也是不死金身。但我也明白你的心情,金身夺舍,七日可活。”



哼……!



我只有冷哼,说不出心里是酸是苦。时也,命也!



“小和尚莫猖狂,你当真以为我拿你没办法吗?在我飓风面前,哪有什么真正的不死之身,我虽然奈何不得金身,却至少有一千种办法摄出你的魂魄,剔了你的血肉,打得你烟闲云散,永世不得超升。”



“都差不多了,即使能超升轮回,谁又能知道前世几何?真的又能算是一个新的开始吗?就算是,可是一个新的开始接着一个新的开始,和从来就没有过开始又有什么不同。”我黯然道。



飓风忽然单手印诀一摄,我的身体炮弹壳退膛一样滑了出来,跳到地上后我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急忙做了一套广播体操,活动开各处关节。



飓风认真的盯着我,他一定认为我这套广播体操十分滑稽可笑,却不知道这是多少位体育专家多年研究的成果,权威公认能科学活动到全身各处关节的最佳动作组合。



“说吧!”放松够了,我知道飓风一定有事问我。



“你是和尚?”



“难道我长的像个嫖客?”我打理了一下发型,整了整袈裟道



“我们能不能做个交易?”



“我知道你想要金身,圣舍利和金身合到一起,才算是真正的佛门圣宝,我不知道你要他有什么用,我也懒得知道,可是你要清楚,我自己也是没办法,不然也不用沦落到这么个伤心的地步。”



“你我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没人能做到。”飓风平静的道。



“什么?”我一把摞住飓风的领口,激动的想管他叫爹。



“爹……,不是!大王,难道世上真的有这么厉害的神人?那我就是不用死喽?”我意识到自己粗鲁,又慌忙放开飓风的衣服,然后小心翼翼的帮他整理好每一处褶皱。



飓风并不介意我的失态,点头道:“不错,这就是我和你的交易,但前提是你只有放下出家人的身份,我们才能继续谈下去。”



“废话,佛门尊严和戒律能比命重要吗?我可没有那些蠢和尚的道德情操,凭什么为了一副骨头架子就得搭上自己的命。”我激动的大吼,心里突然觉得什么他妈的我佛慈悲,其实他们都是草芥人命的强盗。



“好!”飓风高兴的一赞,“那我们就可以谈下去,我有办法取出你的金身,但需要你的全力配合,不过你可能要承受一翻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而且会法力全失成为凡人,并且从此再不能修行任何法术,以后,你便是天下佛门的叛敌,正道人士人人得而诛之。”



“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我比较关系的问题来了。



“你当然是再不用受轮回之苦,虽然你变成了凡人,但我有一棵万年灵芝娃,能换你从此长生不老,而且……”



“罗嗦!成交了!”我一拍脑门子,相当于拍板落锤:“长生不老我不奢求,多活一天算一天,你费劲心思想得到佛门圣物肯定是有大用,我也乐得成人之美。”



娘地,这就足够了,轮回其实就是个骗人的玩意,谁他妈知道是不是真有轮回,即便是真有,下辈子和这辈子也和两个不相干的人一样,什么轮回因果,佛爷骗人的而已,还是眼前多呼吸几天要紧。



别骂我狼子野心,假如换成是你,没准比我做的更绝户,说不准早利用这七天时间强奸完天下所有美女了,然后再用强烈仇视社会的态度,满大街的乱杀人,在突然知道能够活命后,更有可能会跪下来舔人家的脚指头。



以前逆来顺受那是没办法,有了转机谁还愿意当替死鬼,正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不是这句,应该是车到山前必有路……?也不对!



实在是太激动了,气血攻心的我有点语无伦次。



“真的……?如此,本王承情了。”飓风没想到我居然这么快就答应了,简直算是送上门的买卖。



在飓风眼中,大约不敢相信我能痛快的放弃修行者的身份和佛门尊严地位。毕竟在妖眼中轮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从此失去了力量,才是真正最可怕的。



飓风忽然大声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银鬓天狼飓风的兄弟,狼头山从此就是你的家,日后若有人与你为敌,便是和我飓风为敌一样。”



一代妖王的话掷地有声,但我还是不明白这虎羔子激动个啥,我明明也没吃什么亏嘛!



“既然如此,小弟先谢过大哥了,既然和尚做不成了,以后还是用我的俗名好了!”我惆怅的摸了摸大光头。



俗名啊……,想起俗名我就觉得有点对不起我的祖宗们,我几乎快要忘记我究竟姓字名谁了。



“兄弟俗名怎么称呼!”



“好说,小弟姓叶名回,叶回就是小弟我了。”



“好,”飓风回身招喝道:“来人!传令下去,从此叶回就是狼头山的二大王。狼头山数万妖众见二大王如见本王,今日全妖大宴,同贺二大王入山。”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耗子都能给猫当伴娘了,想不到大德高僧能痛快的出卖佛门圣物,转眼间更成了妖怪头头,人世间的大起大落真是周折万千,不弄袋烟抽抽不足以压今日之惊。



“大王令,今日狼头山大喜,二大王闪亮登场喽……”下边众妖总算是有几个机灵的,撒开四蹄冲出了洞府传信去了。



其他妖怪才算明白过味来,纷纷拜倒道贺。



缎姬此时也清醒过来,看起来仿佛刚才我俩发生的并不是生死搏斗,而是上演了一场人妖生死恋,赤裸裸诱惑暧昧的眼神几乎能当场把我活剥生吞了,气色虽然虚弱,却另有一种诱人的病态美。



飓风也大笑,重重的拍着我的肩膀道:“二弟,如今你已经是狼头山的二大王了,你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我盯着飓风,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能放下的都放下了,从现在起,去他娘的清规戒律,去他娘的酒色财嗔,脱了马甲的快感能让人顶风尿出十丈远。



“大哥,我可以说着脏话回答你吗?”我郑重的问。



“哈哈哈……”大笑的不光是飓风,下众妖怪同时发出震天大笑。



“骂,大声的骂,我们是妖怪,活的就是个随心自在!”



我平息了内心的动荡,深做了三个深呼吸,终于鼓起勇气回盯着缎姬疯狂的眼神



“操他妈的!老汉我想娶个媳妇……”



正文第二十三章为命之奔



身旁两侧的花草树木飞速倒退,飞速……,飞速……。



前方的景色因为急速的靠近而产生迷雾一样的视觉,身边的景色只能看到简单的点和线。



我会飞,我体验过飞的速度,飞的最爽的一次,迎面的强风甚至吹歪了我的下巴。但跟飓风的奔跑速度比起来,我那只能算是在飘。



我瞧不起用腿来抢速度的人,并一向认为跑的再快也不能跟用飞的相比。



现在!我收回这句话,并且永不再提。



“大哥,你跑的速度都这么快,要是飞起来那还了得?”我使劲的抓住飓风身上的硬毛,虽然尽量压低身子讲话,还是灌了一肚子的风。



“二弟有所不知,我虽然为洪荒古兽的后代,又有千年的道行,却天生不能修得飞天之术,无论山高水深,都只能用脚一点点的量过去。”飓风笑道。



“谦虚,这也叫一点点?这如果也算是一点点的话,那满天飞窜的修行人简直就是在原地踏步,上天造物必有公道之处,大哥虽然不能飞,但就凭这来去无踪的速度,要飞何用。”



飓风这次真正的用了本相,本相和本尊是不同的,就像电视里的猪八戒,人们看到的猪头人身其实就是本尊,他的本相当然是一头四脚着地的猪。



飓风的本相就是矫健和美感的总汇词,比骏马还要高大的身躯上披着缎子样的黑色皮毛,再加上红血欲滴的双眼和脖子两侧各有一撮银的发亮的硬毛,拉风的可以羞死最英武的神龙。



最帅的就是他奔跑的时候,遇山能穿,遇水不沉,四根柱子一样的狼爪刻爆发出惊人的频率,却又毫无声息,只能看到脚下一团轻烟凝而不散,还没来得及接触地面,就已经忽然出现在远方了。



“可这也太急了吧?真的连让我找个媳妇的时间都没有。”一路上,我一直为没能娶到媳妇而郁闷。



“二弟啊,三天的时间实在是非常紧迫,别说是成亲,就连洞房的时间都没有。不过大哥答应你,等完成了这件大事后,大哥一定给你选上数万个貌美的妖精,为你补上一个最热闹的婚礼,到时候定要广邀三山五洞的妖王魔尊同贺二弟大喜。”



“还是大哥对我够意思”让一带妖王操办婚嫁俗事也真是难为他了。



“兄弟觉得狼头山可有入眼的姿色?”



“嗯……”我略微考虑了一下道:“我看许梦莲就不错,临走时她也表示觉得我老叶还可以,缎姬虽然看起来对我也比较有意思,但我觉得她那那几个脑袋怪怪的。”



飓风沉吟了一下道:“许梦莲呀……”



“怎么?不行吗?”我还真怕飓风会说,其实她是你大嫂子。



飓风叹息一声道:“也不是不行,只是会有些不妙,假如你真和许梦莲成亲,我怕缎姬那丫头会在喜日大闹!”



“为什么?”我真的是很吃惊。“你可别告诉我,缎姬是想跟我来真的,我对她也没感觉的。何况她的男人恐怕够一只军队了吧?”



“怎么可能,你别看短机看起来好象很放荡,那只是她的外表而已,我还真没见过她能对谁看上眼呢!”



“那大哥你呢?大哥你可是绝对的美男,又贵为万妖之王,短机不会也看不上吧?”



飓风苦笑了一下道:“二弟莫说笑了,其实我的心里,早已经有了一个身影,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我立刻想到了那个‘小仙子’,这孩子单论长相实在是非常可爱,临走的时候还很不情愿的叫了我一声二叔,也答应要亲自把容花郡主送回去,这么样一个听话的孩子,她娘应该也错不了。



飓风顿了一下接着道:“但许梦莲和缎姬都可谓是妖界风头最劲的两大美女,法力、身份都是不相上下,并且一向都是水火难容,缎姬是奇兽九头龙狰,许梦莲更是不得了,祖上有两代都是凡人和妖怪结合,要知道他们繁衍后代的机率几乎为零。”



“这个我知道。”我立刻打断道:“那叫基因密码不能互相破译。”



这个我还真知道,是一个喜欢研究人兽伦理学的哥们告诉我的,当时我问他那群外国娘们今天跟马,明天跟狗的,你说怀孕了能生出个什么?那哥们立刻洋洋洒洒的跟我讲解了半个小时,忽悠的我一愣一愣的。他作为一名货车司机,能如此刻苦探索复杂的生物学基因原理,实在是让我汗颜,才知道人生果然是学海无崖。



飓风明显听的很迷糊,但他这段时间跟我相处下来,已经习惯了我说些希奇古怪的话,也从不追问,适应能力比我师傅强多了。



“那你可知道有多少妖怪在疯狂追求她们?她们两个当中你无论娶了谁,至少都会有上万的妖怪恨不得生吃了你。依照她们两人的性格,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一个喜欢上的,另一个一定会全力争取,不闹的天翻地覆绝不罢手,一发疯来连我这个大王也不给面子,如果喜事不挑个松快的日子,我怕我应付不来那么多头疼的事情。”



飓风回头挤出了一个‘真让人头疼’的表情,可惜出现一张狼脸上实在是不太好理解。



我边听边出冷汗:“妈的,真是瞎了眼了,感情她们两个都把我当成一件东西了?我决定了,她们两个我谁都不要,还是找个正经的良家妇女为上。”。



飓风脚下忽然一个趔趄,好容易才重新稳住:“我的兄弟哟,你别做梦了,凡间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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