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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之长生诀-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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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计便出自这位皇帝之手,但是皇城修成不久也就是嘉恩十三年;天下大乱,本朝高祖趁机起义,历时两年夺取天下。但在胜利之后却发现皇帝内库之中所有财物都不见了踪影,其中包括传国玉玺。”
所有人都不呼吸放轻了,众人意识到下面绝对是一个惊天秘闻。
“而这幅春日江水图乃是燕怀帝死前之日所作,把这幅画 交给随侍宫女后,燕怀帝就自缢万岁山。那个宫女趁乱出宫,七个月后产下一女,当她的女儿出嫁时这幅春日江水图被当做传家之宝陪嫁。此后便在这个家族的嫡系子孙中一代代传承,在这个家族有一个只有家主才知道的传言:得此图者的天下!”
人们的心跳几乎都停止了,现在再傻的人也明白这幅画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张藏宝图!燕朝九代皇帝的内裤到底有多少财物人们无法想象,单只传国玉玺一项就令人狂热。本朝开国近三百载,前后八位皇帝,虽不说励精图治个个是明君,但也未出过昏君。可是近三百年间至少发生了二百六十七次大小起义,就因为高祖开国时没有得到传国玉玺,在一些人眼中名不正言不顺!
如果能得到传国玉玺,那么……所有人胸膛之中那颗野心蠢蠢欲动。
“哪位元以上来鉴定一下这幅画的真伪?还是老规矩,为了让大家信服,请摘下面具。”
三皇子本想上前一辨真假,但是听了最后一句话便没动,他的身份不容暴露。
“老朽愿意一试。”伴随着一个苍老的声音,一个人站了起来,摘下面具,露出了一张满是皱纹的脸。
“欧阳山长!”有人认出了这位老者。
白鹿书院的现任山长,欧阳均!如果要在文坛找出一个能令所有人信服的人物,欧阳山长会是这个人。
他本出身书香门第,才华出众,十九岁便高中状元,进入翰林院之后沉迷书中,主持编写了《翰林四书》,他本人对于文史书画研究颇深,曾经写过一本《历代山水画名录》,被很多山水画爱好者奉为金科玉律。三十五岁辞官后出任白鹿书院山长,三十年间教出了众多真正的才子与好官,在清流之中很有名望。
“大哥,是你的恩师。”林祚一笑。
“他舀的是散票,必是弟子相送。”不用看情报,林书逸十分肯定。
欧阳均是一个真正的大儒,养浩然之气,如果不是他没有灵根又无人指点,他早可以以书入道。
“这的确是前朝的紫萱贡纸,有三百年历史,这种纸本朝已经无法生产,因为开国之初一场大火已经让这种纸的制作工艺失传。
这墨是上好的金线墨,属于前朝贡品,也只有皇室能用,因为产量稀少,现已罕见。这笔罚是三百年前盛行的侧模笔法。
老朽曾在翰林院保存的前朝资料中见到过燕怀帝时期的奏章,上面有燕怀帝的御批,很是相似,但有些颤抖痕迹,不过正是这个痕迹我才肯定这是真的。
有记录,燕怀帝下葬时是没有小指的。而这个题记,嘉恩十五年春末,七巧居士绝笔。时间正是燕怀帝死去的那段时间,七巧居士是燕怀帝的自号,上面还有他的私章。”
欧阳均手指在上面摸了摸,“这私章上的印泥是血液。”他下了定论,“这的确是燕怀帝死前所画。”
有了欧阳均的鉴定,人们对于这幅画的真假再无疑惑。
一位亡国之君在死前为何要留下一幅画?
联想到开国之初消失不见的皇帝内库财宝与传国玉玺,所有人心都热了。
“大哥,我服了。”林祚冲林书逸一拱手,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
十件拍卖品中只有这一件是假的,所有的设计包括那幅画都出自林书逸之手,心思之缜密让林祚叹服,如果不是事先知道真相,恐怕他也会认为这幅画是一幅能够找到燕怀帝内库与传国玉玺的藏宝图。
“可是,那消失的内库……”林祚心中还有一个意味。
“都给燕怀帝陪葬了。”看到林祚依旧是一脸迷惑,林书逸眼神不由柔和了一些,“燕朝有一只只听从皇帝一人命令的卫队,除了燕帝本人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但在燕朝灭亡时有三百名内宦、一百名宫女、六百名侍卫集体自杀殉国,他们自杀的日子是燕怀帝下葬的那一日。燕怀帝虽为亡国之君,但亡国之罪不在于他,因此依旧被葬在了燕皇陵。我看过燕皇陵的设计图,里面肯定有密道和密室。”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燕帝内库的财务与传国玉玺到了哪里就不言而喻了。
林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怎么?想要?”林书逸似笑非笑,觉得林祚眼睛亮晶晶的样子很是有趣。
林祚想了一下,最终摇了摇头,“算了,挖死人的坟墓会损阴德的。”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上辈子方云最看不起的人便是盗墓贼,发什么财不好,翩翩发死人财,就不怕自己死后坟也被被人挖吗?
这句话让林书逸眼神更加柔和了。修道之人最看重因果,最害怕的便是业力,沾染业力也许一是看不出来影响,但以后绝对会走霉运。因为业力会削减人的气运。打扰死人安宁就是增加业力的祸事,更何况皇陵葬的还是燕朝历代的帝王,就是过去了三百年,还有有残存龙气的,挖皇陵业力会更多。
林祚能意识能自己意识到,并抑制自己的野心,这样的表现林书逸很是欣赏。
有野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野心迷失心智。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虽然我不是君子,但依旧有心中的道。”林祚话音刚落,这幅林书逸造假的书画便以七百万两白银花落79号,林祚满是期待的舀出了79号的情报。
“咦?这个人也易了容,没什么武功,推测只是一个傀儡。侍卫中有一个气度不凡的人物,年龄在25到35之间,一流高手,受过良好的礼仪教养,身上有淡淡的香火气,使用的是左手剑。大哥,你猜猜这个人是谁?”
林书逸想了一下,开口:“武林之中使用左手剑的有五个,挤进一流高手的有三个,家世好和寺院有联系的只有莫空。”
“大哥真是心思灵敏。”林祚赞道,凭借几个线索就能从大量的信息中提取有用的信息找出答案,这是林祚比不上的,但他并不嫉妒,毕竟业术有专攻,林祚明白自己的长处是什么。
“莫空,孤儿,从小被德业寺收养,十五岁一战成名,独来独往,是江湖上有名的赏金猎人。这只是表面的信息。他其实是福柔公主与一个侍卫的私生子,他们的私情被发现后,那个侍卫被直接处死,莫问一生下来就被送到了德业寺。莫问十岁时与福柔公主相认,然后被福柔公主的陪嫁侍女收养,现在福柔公主一直和驸马感情不和,没有子嗣。
莫空二十岁时被福柔公主推荐给了他的嫡亲舅舅,也就是福柔公主的同胞哥哥,也就是长皇子。”
林祚不由揉了揉眉心,对于皇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林祚感到无语。不过他知道一点就够了,京城该乱了。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林书逸表情冷漠,语气充满了讽刺,“盛世已经结束,本朝长远不了。”
“乱了才好。皇家我一直看不顺眼,宗师眼热别人的东西,我身边的苍蝇已经够多了。”林祚讽刺一笑。
这时云天影已经开始介绍本次拍卖会最后一件拍卖品,那是一张羊皮地图。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一百年前江湖中有位传奇人物,公孙幽。他惊才绝艳,是当时的江湖第一人,二十岁时便是武林中公认的第一高手。他曾经上过沙场,三十岁被人称为不败战神。他精通医术,有着逍遥神医的美誉,曾经剖腹救婴,救活过已经断气的人。”
下面的人陷入了回忆,脸上不自觉流露出崇拜。
公孙幽在江湖、战场、杏林都是一个传奇,一个让后人仰视的神话。
“这张图,就是公孙幽归隐之地的地图。传说在他归隐之后为了怕自己一身本领后继无人,便用笔记下了他一生武学、兵法、医术心得,而藏于归隐之地。”
所有人呼吸不由一阵急促。
公孙幽一生三绝,这三方面的成就让后人只能仰视,如果得到他的心得……所有人眼睛都鸀了。比起那需要破译的春日江水图,这幅地图更加的直接!而且如果把他的三绝推广开,那便是一个庞大势力的崛起!
“低价五百万两白银,拍卖开始!”
听着下面的竞价声,林祚不由一阵叹息,“这些人都忘了一点,公孙幽能成为传奇,他自身的惊才绝艳也是一个必备因素。”
“世人总是一叶障目。”林书逸依旧是一针见血。
“的确。而且他们还忘了一点,已经过去了一百年,任何事物都在发展。”一百年的传奇在一百年后就不一定是传奇了。林祚不由看向了林书逸,得到这张地图,林书逸只是一笑置之,再没有多看一眼。
自家大哥才是真正的惊才绝艳,即使根骨不好,但他依旧站在了武学的顶峰,他才二十一岁啊!
最后得到这份地图的是11号,成交价是九百万两白银。
“镇远大将军王前的门人。王前的女儿是四王子的正妃。”林祚抽出了情报,看了一眼,“不过他本人是唯皇命是从,坚定的保皇党。也正是如此,他才能保留帅印安然活到现在,而不是功高震主被杀。两个儿子,大儿子倾向太子,小儿子被他养成了纨绔子弟,估计是为了以防万一,给王家留下一条血脉。”!
☆、64明悟
! 整个拍卖会□迭起;惊喜连连。
拍卖会圆满落幕,但它造成的影响如波浪一般扩散开,最终把整个朝堂整个武林搅得天翻地覆。
但这都是以后的事情,而对于林祚在此时最大的事情是眼前的这件。
南宫馨儿死了。
在回城主府的路上,被拍卖会后续引发的夺宝风**及;而当场丧命。王政、南宫佐也受了重伤;被派去保护他们的三十名护卫也全部殉职。
“这都是我的错。”林祚脸色苍白一片;几乎是失神的看着大厅中停放的棺椁;“我早该想到拍卖会之后会异常混乱凶险万分;我应该多派人保护你们才对。”
南宫佐已经失魂落魄;他无法相信今天还在和自己赌气的小妹就这样没了。
王政勉强保持镇定,“城主,你也尽力了。”
那场惊心动魄的厮杀;那三十名护卫的惨烈他全部看在眼中,如果不是那三十名护卫的拼死相护,他们也许撑不到林祚派人来接他们。
现在王政一闭上眼睛,依旧会浮现那喷洒的鲜血与满地的残肢。
这便是江湖吗?
“我要带小妹回家。”南宫佐清醒过来,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错不在五方城,那三十名护卫的惨烈他也看到了。
就算错在五方城,南宫家也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和五方城撕破脸。
“希望城主相助。”
“必尽我所能。”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南宫佐便带着棺椁踏上了归程,棺椁之中有一块罕见的寒玉,棺椁之外放置了整整一车的冰块。
冰块在夏季价值不菲,只有富贵人家才有冬季的藏冰,一车冰块足以在这一路上保存南宫馨儿的尸身,平安回到南宫家。
王政也带着王敏告辞,他需要快速回到王家向父亲解释一切,然后为王敏备嫁,毕竟王敏已经不小了。
“总算走了。”林祚松了一口气,转目看向了林书逸,“大哥是否觉得我太狠了?”
那样一个花朵一般的女孩,就因为她对林书逸生了情丝,与林祚有了婚约,结果香消玉毁。林祚决定了她的死期,没有一丝犹豫,也没有一丝怜悯。
“江湖中人从未有人双手是干净的。”林书逸冷冷的说道。
人命在江湖中最不值钱,几乎每个混江湖的手中都有几个命案,一怒杀人更是常见。所以林书逸不喜欢江湖,即使他自己已经在江湖之中。
更重要的是,南宫馨儿对于林书逸只是一个陌生人,而林祚是林书逸的血亲弟弟,与他朝夕相处十二年。
亲疏之别,一看便知。
所以林书逸不可能因为南宫馨儿的死责怪林祚。
林祚不由勾起了一抹微笑,专注的看着林书逸。
这便是他大哥,哪怕是自己双手沾满鲜血,堕入阿鼻地狱永不超生,那双黑色的眸子也不会有一丝对他的厌恶。
林祚的心一阵悸动,他明白这种感觉,他爱上了他,爱上了这一世与自己有着同样血脉的大哥!
这是**!这是背德!心中有个声音在大吼,但是林祚管不住自己的心。二十一世纪冲塞着快餐爱情,上午结婚下午离婚的事情也有。但方云是个异类,她看似很好相处,但能真正走进她内心的极少,可是她一动心便是一生一世,至死不渝。前世方云没有爱上别人,而转世成为男子,他对同样是男子的自家兄长动了心。
“大哥,你也练剑,可知见到精髓在于什么?”
“剑心。”
“我的剑心在于诚,诚于剑,诚于心。”
黑色的眼眸满是坚定,即使这种感情在这个时代人们眼中是大逆不道,林祚依旧不愿意回避。
“大哥,我喜欢你。”
林书逸脸上的神情没有一丝变化,毕竟他比林祚更显觉察到林祚对自己的感情,可是他依旧要让林祚明白他们之间的阻碍,“我们是兄弟。”
“我知道。”
“你我皆是男子。”
“我知道。”
“我们这样是逆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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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我什么?这具皮囊吗?”
“……”外表?林书逸的外表是让他惊艳,但林祚明白自己不会因为外表而爱上一个人,因为他知道人的相貌无论多么出色,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去,“就算将来老去,我也愿意与你执手赴黄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祚,你太年轻。”年轻的为了一个“情”字就冲动的认为可以抛弃一切。本朝礼教甚严,绝不会允许兄弟**之事出现。即使他与林祚没有父母,但是以及有亲戚,而世人的目光足以杀死一切。
林祚沉默,如果算上前世他已到不惑之年,林祚不会与林书逸争辩,也不会发下空洞的誓言,时间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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