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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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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上多了一个深坑,随后,又跟没事儿人似的翻身而起,继续提着朴刀疯狂杀入人群,从这头杀到那头,一往无前,不停,不停!

而最开始的被放过去的头一排重骑兵们,现在已经全都变成了两半,一个个死不瞑目地与自己的战马血肉融合,犹自睁大的双眼仿佛望着苍天在问,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因为,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那些向着他们扑过来的重步兵们竟然轻盈地如同一只狸猫一样,穿着那样沉重的铠甲,还能跃起一人多高,不但避开了他们突击过来的长枪,并且还在空中抡圆了膀子一刀剁了下来,让他们与后方的同伴变成了同一个结局——一分为二!

他们死也不明白,他们就算再厉害,可是,穿着那样沉重的铠甲,他们怎么就能跳起那么高呢?

不过,如果他们这帮家伙们穿着的铠甲是附加了轻疾魔法属性的铠甲的话,恐怕他们更会将眼睛瞪爆,天哪,拥有魔法属性的铠甲,那一件铠甲是不是就价值连城了?这个黑风寨,难道真是土匪窝吗?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奢侈的战争销金窟啊!

一群家伙身上的铠甲重量根本不是问题,就算穿着铠甲,也只相当于多带了一柄几十磅重的刀子罢了。并且,老板当年苦训他们的时候,那可是成天负重深蹲,再加上原地摸高训练,以至这些家伙弹跳力相当惊人,绝对不像他们外表看上去那样蠢笨了。

又是一通砍杀,劈碎了最前面一排排的重骑兵之后,后面的重步兵们开始沿着最开始战友们杀出来的血路,继续向前冲杀过去,那些侥幸余生还没来得庆幸的重骑兵们再次陷入了又一次血雨腥风。

远远地望去,整个重骑兵联队一片混乱,就如同一块黄油覆着的奶酪,而奶酪当中,却有一柄可怖的利刀,像火一把的利刀,在人群当中劈开了一条血浪,由前往后,疯狂地杀了过去。

他们所过之处,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最少是两片,最多的甚至是六片,八片。

这群家伙已经杀起了性子,非常不介意在已经被砍成两片却没有倒下的尸体身上再来上几刀。

整个战场被这场可怕的屠杀给惊呆了,他们觉得现在从脸旁吹过的风都是那样的寒凉。纵然现在已经是初夏,下午的阳光热辣辣的,可是,每个看到这副场景的人,心里都是凉瓦瓦的一片,尤其是,庞贝国的军人们,他们的一颗心,已经彻底沉了下去,沉到了谷底!

可怖的屠杀并没有持续多久,就结束了。因为,重骑兵们再也受不了这样血腥场面的刺激,再也受不了这种恐怖的可怕煎熬与畏惧,纵然已经黔面铭志,但,还是有人忍不住逃走了。

一个,两个……

五个,十个……

一百,二百……

逃亡的情绪是可以传染的,一片片的重骑兵开始大面积的溃逃了,不是他们不勇敢,不是他们的内心不够坚定,而是,他们的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让他们绝望,这样的对手,无法战胜!纵然黔面铭志,又有什么用?

打到后来,重步兵们已经无仗可打了,杀红了眼的他们四处去寻找对手,可是,纵马飞奔的敌人已经全都在几百码以外了,他们根本就没办法追得上。

虽然重骑兵联队溃逃了,不过,还是有人坚定地留了下来,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

那是庞贝国的三大金刀圣手,现在,他们已经跟浑身上下挂了六把刀,背上还有一把双手大剑的兰帕德杠上了。

或许,庞贝国军人的最后一点面子和荣誉,要靠他们来挽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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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南城崩溃

三大金刀圣手并没有随着重骑兵撤退下去,做为御用的镇国高手,他们代表着这个国家武道的尊严与荣誉,如果连他们都扭头跑了,那他们庞贝国的脸面这一次算是在战场丢尽了。

三大金刀圣手最开始并没有加入到重骑兵狂奔的战阵之中,毕竟,他们虽然是高手,却不是普通的战士,平时也根本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战阵训练,如果真要搅和进战阵当中去,恐怕不但帮不上忙,反而会因为种种原因成为整个战队的绊脚石,所以,三个很有自知之明的高手退了出来,就在战阵的一旁游戈,同时密切地关注着站在一队队重步兵身后的荆老板。

只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自己国家的重骑兵联队竟然败了,败得还这样惨,两千人的重骑兵联队啊,竟然被一百个重步兵打得落花流水,全员溃败,屠杀者旦夕间就成了被屠杀者。

更可耻的是,这些已经黔面铭志的士兵们竟然全面丧失了勇气转身逃了回去,三大金刀圣羞愧得连死的心都有了。

他们决定要,要用自己的武技与斗气,堂堂正正地跟敌人来一次正面的交锋,哪怕是死,也要拉上两个垫背的,为庞贝国的军方找回些残存的颜面来。

只不过,他们还没找上荆老板呢,身背六刀一剑的兰帕德已经先一步找上了他,远远地就把他们与荆老板隔了开来。

兰帕德的眼神如铁般刚硬,冰冷冷地注视着这三大金圣手,仿佛正在看他们的身上倒底应该从哪里先下刀比较合适。

他随随便便地往那里一站,便让识货的三大金刀圣手悚然而惊,座下的战马也高仰起点,昂昂直叫,再也不肯前进一步,压迫它们不敢再进的,是一束目光,虽然只是不经意的抬头一眼,却让这些战马胆怯了——这并不是示威,只是想通过眼神告诉三大金刀圣手,“你们,如果不退,可以下马与我一战了。”

黑风寨的猛男高手们现在都学会用眼神震慑人了,起码现在的兰帕德已经把老板的臭屁样子学了个十成成。

不得已,三大金刀圣手各自以一个矫健的姿态跃下了马,拍了拍马头,三匹马头如蒙大郝般掉头便往后方跑了回去,它们也不想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多呆一分钟。

看见了几匹马儿的表现,三大金刀圣手面面相觑,禁不住苦笑起来。

没想到,连马儿都害怕了眼前这些杀神、这个可怕的战场了。

偶尔间回头望过去,满地死尸,一片残骸,逃回去的战士背影依稀,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据目测,能活着逃回去的人最多不超过五百人,剩下的人,都已经变成了死尸,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不可有!

这些重步兵们出手太重了,每一刀都是那样势大力沉,而且是清一色的竖劈、横扫,所有被重型偃刀光顾过的人全都变成了两半或是更多半,又哪里还能留下什么活口?什么伤员?

而这些可怖的重步兵们,竟然连一个战死的都没有,最多不过就是因为重矛的冲击震荡造成了轻伤,对他们来说,这点伤又算什么?甚至,他们连搀扶都不需要,就那样直接地走了回来。

这是一场以少胜多的真正完胜了。

这些刚刚杀戳完毕的家伙现在正排成了整齐的队伍,神色间刚毅不变,眼神里依旧是那种高高在上的满不在乎,仿佛,杀退这两千重骑兵们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比上自己家地里揪了两片白菜叶儿还要来得轻松。

一群重甲强兵们整齐笔直地站在了老板的身前,开始报数。

“唔,干得不错,下去休息一下吧!”

荆老板咬着雪茄满意地望着自己的这群举世无敌的悍厉强兵,咧开嘴乐了,挥了挥手,一群重甲强兵无声地鱼贯走出了城洞子里,消失不见了。

整个过程很轻松,可是,三个金刀圣手却看得心里一个劲的颤抖,如此惨烈的杀戳,对他们来说竟然还没当做是一回事,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的神经究竟刚硬到了什么程度?他们的血液难道是冷的吗?就算是杀了一千多头猪,他们的眼神里也应该有些悲悯才是。可是,从他们的眼睛里,三大金刀圣手根本找不到与悲悯有关的神情。

“刽子手,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刽子手!”

饶是三大金刀圣手再是稳定,看到这种场面心里也不禁一个哆嗦,禁不住小声地咒骂起来。

“呵呵,刽子手?你们不如说他们冷血来得更直接些!

没错,对待自己的敌人,就应该冷血。如果在战场上对敌人还存在怜悯之心,那就是对自己的犯罪。况且,你们不仅仅是格尔玛的敌人,更是一群入侵别人领地的豺狼!如果今天,我们守不住这座城,让你们突进了城市之中,结果会是怎样呢?我们的战士与平民将会遭受到更加惨烈的屠杀与报复,我们的财产将被你们抢掠一空,我们的女人将沦为你们的性奴,在你们的身下嚎哭颤抖!

试问,如果你们站在我们的立场上,又会怎么做呢?

今天,就是今天,就是现在,我不但要以血还血,用事实告诉你们,更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告诉你们,犯人者,必被犯,想诛别人,就等着被别人诛灭吧!

对于一个要求自由、独立、民主、和平的格尔玛来说,我们向来做好了两手准备,一手是鲜花,一手是剑。为朋友准备的,便是鲜花,为豺狼准备的,便是我们手中的剑!

现在,你们拒绝了鲜花,那好,便等着洗净你们的脖子,迎接我们手中的利剑吧!

自由的格尔玛,万岁!

格尔玛的子民们,万岁!”

荆老板从后面施施然走了上来,猛然间眼神变得一片狰狞,指着犹自在那里嘀嘀咕咕个不停的三大金刀圣手狂吼起来,吼到最后,振臂狂呼,声震平川大野,响遏行云。

城头之上,所有的战士都听得热血沸腾,禁不住击打着手中的武器,随着荆老板齐声狂吼,“自由的格尔玛,万岁!格尔玛的子民们,万岁!”

一瞬间,所有人的心被荆老板的这一句话拢在了一起,聚成了一团,自由的格尔玛,格尔玛的子民,说得多好啊,没错,他们是格尔玛人,是向往自由与安宁的格尔玛人,他们不允许有任何外来的强盗欺凌他们,他们不允许任何人没征得自己的同意进入自己的家园,更无法容忍这些外来的强盗们在自己的家园当中烧杀抢掠,是个有血性的男人,就要战,跟他们狂野地战,哪怕流尽了身上最后一滴血液!

其实长时间以来,格尔玛荒原上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地域精神,那就是,敢敢、尚武、狂野、彪悍!

只不过,这种地域精神虽然形成了,却并没有完全的统一,而是依据着一座座盗城呈现散落式的发展状态,从来没有一个人或是一群人将这种精神进行完整的梳理,修葺,形成一个完整成而统一的整体,呈现一条主线式的发展脉络。

也因此,这种地域精神永远只不过是一种散漫的精神,而无法形成一种心理风貌,更无法将人心完全聚拢在一起,形成共同的信念、理想与目标,所有人都是各活各的,没有统一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就如同一条条丝绦,尽管丝质相同,可是,它们一直是散落的,根本无法拧成一条丝绳。

可是现在,经过了荆老板这么长时间以来的东征西讨将整个格尔玛首先在地域上完成了形式的统一,而后又将格尔玛荒原上的土匪们进行打散梳理,最后又在心理整合的最关键时刻迎来了一场共同排外的战争。

无疑,这一切主观与客观的条件,都为格尔玛真正形成一块独立的地域,格尔玛人真正形成一种超然于任何国家之外的人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现在,荆老板这样一声振臂高呼,水到渠成,几乎就是在一瞬间,所有的人都自发形成了一种我与格尔玛共荣辱的心理,“格尔玛就是我的家,我就是格尔玛人”,结果,战士们群情激奋,民心聚拢,吼声如山呼海啸,浪奔涛涌,不可遏制。

那是,一个共同的群体为了一个共同的信念而放声狂呼,在这一刻,真正的格尔玛,真正的格尔玛人群,形成了。

而这些,就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民心基础,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地域、精神与心理雏形。

虽然这一切来得很快,基础却打得坚实无比。

就算没有荆老板,格尔玛以后也会出现一个这样的领头人,只不过,时间,际遇与命运的轮回将荆老板推到了这个风口浪尖儿上罢了。

一切,都好像一条已经挖通了的水渠,就差那么一锹土将水渠与河流挖透。现在,荆老板这振臂一呼,就如同切下去的那一锹,登时就将整条水渠疏通开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水到渠成了。

城上城下,无数格尔玛的战士们高呼,他们胸中豪情激荡,热血沸腾,猛然间,他们像是找到了生命中的真谛与自己活着的意义,是啊,为了一个自由的格尔玛,为了做一个光荣的格尔玛人,他们宁可抛洒下自己身上最后一滴血液。

大势终成!

而格尔玛军人们的狂呼声仿佛一声声利锥,攒刺着庞贝国军人们的心,让他们心底的精神受到重创,大量失血,而随着这精神之血的流失,勇气与信心与开始飞速的流失,如果,如果不是那三个金刀圣手还在原地冷静地屹立着,还给了他们一丝残存的希望与信心,恐怕,现在他们就要转身奔逃出去,全线溃败了。

这种强大的精神压迫力,是那样的狂野、粗豪、霸气,又哪里是他们所能够抗衡!

三大金刀圣手也被这同时间爆发出来的巨吼声吓了一跳,三个人再次对望一眼,每个人都发现同伴的脸色一片苍白,眼神里有一种叫做绝望的东西在闪烁。

是的,从精神上来讲,他们庞贝国的军人,已经军魂丧失,彻底的败退了。

不过,就算死,也要站着死,毕竟,他们三大金刀圣手可是庞贝国的镇国宝刀,他们就算死了,也不能丢人!

三大金刀圣手定了定心神,一齐向着荆风施礼,因为,他们感觉得到,这个可怕的人眉宇间所拥有的气质,不但证明了他是一个绝世高手,更证明了,他也是这群彪悍的军人们的领袖,那纯粹是一种来源于高手的直觉。

“梅兹!”

“伍德!”

“卡比隆!”

“向您问好。”

三大金刀圣手肃容向荆老板施了一礼说道。

“呵呵,你们也好。看你们的样子,也是高手,并且,你们留下来,是要为庞贝国的军人们挽回最后一点颜面了。

嗯,也好,也好,不过,想挑战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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