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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者传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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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破清空





第一节 出行奇遇



“该死的,这是什么地方?”马哈抚去了身上的尘土,坐起身来打量着周围。



他清晰地记得早上的那一幕。



天还未亮,他就被爷爷以暴力方式赶下了床!



还未来得及抱怨,爷爷便神情严肃地对他说:“马哈,你已经十五岁了!你不要老是一天到晚无所事事的。在这个苍穹大陆上,像你这样的人是没办法生存下去的。够了!你别在那动来动去的,我看了都心烦!”



马哈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心中暗道:“我这哪是无所事事啊?我可是在创新,进行伟大的炼金研究!总有一天,我会研究出将铜币转换为金币的伟大发明!”



爷爷很不客气地打断了沉溺在幻想中的马哈:“你给我听好了!今天,对,就是今天!带上我们当地的优质特产(红薯),去里根城里卖个个好价钱。亲爱的孙子,我相信你能做到的!”



就这样,马哈不得不接下了一个沉重的背包,在爷爷无比期待的目光下走出了家门。



由于成天待在家里看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籍,他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踏出家门了。



蔚蓝的天空中,悠闲的白云正随风远去,难得出一回门,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可都是稀罕物!



马哈深吸了一口清气,十分舒爽地道:“真是好不惬意啊!”



闲适的时光总是很快就过去了,马哈也抵达了通往里根城的大路。



一大清早,大路上空荡荡的,人影没几个,车马的轮子他都没见着。



看着道路两旁茂密的森林,他在脑海里勾勒出了此次出行的路线,好在爷爷硬是要他先背下地图,不然这会估计他连路都没找着。



思索了一会,他发现如果要走大路的话必须绕上几个大弯。



“真是太麻烦了……有了!”马哈想到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好主意。



“两点间最短距离是直线,这都不懂?”经过思考后马哈得出了“走大路的人都是笨蛋”的结论。



于是他选了一条“最短路线”,这条路并不算太长,仅仅需要穿过一个无名森林。



迈步踏在枯枝败叶上,森林中唯一的声源便是他的脚步声。



静得可怕,但他只是觉得阳光暗了一些而已,继续朝前方走去,没有丝毫的担心。



“啊!居然有只噬草鼠,真是太可爱太肥了!”一路上只有干粮啃的马哈立即目放神光,准备随时下手把可爱的噬草鼠给抓回来当午饭。



谁说小动物就没第六感了?噬草鼠似是感觉到了马哈的险恶用心,抬头,转身,撒丫子跑了!



马哈一愣,随即感觉怒火攻心,就要到嘴的鸭子居然飞了?



朝该死的噬草鼠闪电般追了过去,还没跑上几步,突然一脚踏了空,两眼一黑,昏迷前还在想着:“哪个笨蛋挖这么大陷阱抓老鼠?”



清醒后的马哈发现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于是便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火折,旋开保护火种的顶帽,朝上使劲一吹气,一点较亮的火光出现了。



借着火光一看,原来这里竟是一个很深的洞穴,马哈抬头只能看见上面有一个不大的光点,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枯叶,这便是他没被摔疼的重要原因。



四周的岩壁十分光滑,隐约有一层蓝光覆盖在上面。更为奇怪的是,他找遍了附近都没发现一颗植物!



地底洞穴四通八达,有许多的支路,众多黑暗的洞口让马哈难以抉择。正当他因苦恼而徘徊不定时,忽然听见了其中一个支洞中有水滴落地的“滴答”声。



面色一喜,马哈顺着声音走了过去。



不一会他就来到了一个较之前更为阴暗的洞穴,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看见了一块巨大的石头,足足有他家的房子的十几倍那么大!



马哈敢保证他从未没见到这么乌黑的石头,一眼望去如同一个无底洞,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从石头上移开了视线,四处张望,他竟然发现了石头附近有一具蓝色的骸骨!



他差点就被骸骨吓跑了!



犹豫了一会,他最终还是在强大的好奇心驱使下,克服了恐惧,朝着骸骨慢慢走了过去。



蓝色的骸骨,水系的战士,战士们一般会用元素来强化自己的骨骼与肌肉,这点马哈是知道的。



在骸骨周围有一些零碎散落的物品,上面并没有灰尘,只是有些水润过的痕迹。



“天啊!”马哈看着手中那枚蓝色星辰样式的徽章,惊出声来!



居然是九级的水系战士,可他为什么会死在这个大石头附近呢?



马哈的精神顿时绷紧了,连忙后退了几步。“难道这石头是块凶物?可不管怎么看,它都是块石头啊!奇怪了……”



鼓足勇气再次上前几步,站在石头附近度过了漫长的几分钟后,他见石头并无异常之处。于是好奇心又上来了,再次回到了骸骨旁边。



这是一把冰锥模样的剑,如果不是之前看书时见过这把剑的图片,马哈还真以为他是一根较尖的冰棍呢。



那可是伟大的传奇冒险家亚斯的佩剑!



“亚斯,四百年前的传奇冒险家,二次进入龙之岛和迷之森林,并毫发无损的从这两大绝地中安全逃出!”



他是马哈最崇拜的偶像之一,能在这种地方遇到亚斯,可他却只是一堆骸骨,这让马哈心里有些莫名的悲凉。



马哈准备让这位英雄入土为安时,低头时无意中发现地上有字!



“当你看到我的留下的字时,我应该已经死了。我,亚斯,一个平凡的冒险家。依照我们家族遗留下的记载找到了这里。这块石头很危险,凡是靠近他周围的人,将会被吸收掉所有的斗气,并且被吸附在石头上。我就快饿死了,但是我希望将来如果有人能看见这些字,并还有生还的希望,请你拿下我手上的空间戒指。这么多年,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了财富而冒险,总有一天会落到我这样的下场。而真正的冒险那便是去探索,希望你成为一名伟大的探索者,为真理而行!”



马哈呆在了原地,久久没有任何动作。



突然,他的眼中出现了一种耀眼的光芒,灼热而平缓,似是诀定了什么。



他向着骸骨深深鞠了一躬,走上前去把骸骨手上戴着的戒指摘了下来,轻轻抚掉了上面的泥土,放到了口袋里。



接着他把骸骨埋进了这石洞中仅有的一棵长在岩缝中没几片叶子的小树下,用手挖出了一捧黄土,塞入了背包。



按书上说的将意念集中到戒指上,发现这枚空间戒指并不是神器,只有一立方米的空间,里面没有金币,没有装备,有的只是一幅亚斯家族绘制的地图。



“原来世界是那么大的!”马哈看了地图以后发出一声惊叹。



原来苍穹大陆只不过是三块大陆的其中一块,另外两块是米亚达大陆,以及神秘的迷之大陆,地图上只是标明了迷之大陆的大概方位。



上面还有亚斯所去过的所有地方的详细资料,神奇的是,当马哈把手指上一块已发现的地方,地图上就会浮现出当地的全景图。



集中意念后甚至可以看见放大后的地方,一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有一项奇特的地方,那便是有所选地方的危险指数,这可是个好东西啊!



好不容易研究完地图,马哈对黑石头的好奇心又回来了。“怎么我与这块石头挨得这么近都没有被吸附呢?对了,斗气!这石应该只吸收能量,对于没有斗气魔法的人不会产生威胁!”



想通了这点,马哈胆子又壮了几圈,伸手去摸了摸石头,发现石头果然没有任何异常。



他开始绕着石头步行,这块奇特的石头仿佛对他有着黑洞般的吸引力。



不知疲倦的绕了一圈又一圈,马哈发现石头每一部分都是黑色的,像是被精炼过的矿石,不含一丝杂质。



也不晓得找了多久,马哈终于有了发现。



那是一个印在黑石头上的掌印,马哈对他的发现感到万分惊讶。之前他还拿着亚斯的佩剑试过石头的硬度,结果发现这石头比万载寒冰还要坚硬!



这石头实在是太诡异了,突然,他的脑中闪过一道灵光。



缓缓地把手放到了那个下陷的手印中,一道圣洁无比的白光晃花了他的眼睛!



马哈还以为这是光明神的神迹,正考虑着等下怎么跟光明神搭上关系呢,结果光芒转瞬就消失了。



带着一分遗憾与九分好奇,他发现自己好像进入了一间装饰异常的屋子里,宽敞的空间中,整齐地摆放着一张青石桌,桌的两侧则是一对青石凳。



地面上有一个圆形的坐垫,墙上挂着一幅画,画中有个白胡子老头。



“他穿的衣服实在是太怪异了,头发怎么成了这样?真是怪了!”马哈从未在书上见过这样的打扮。



他盘算着把画拿下来慢慢研究,谁知手刚碰到那幅画就被一股奇怪的力道弹了开来。



又是一道白光闪过,待马哈再次张开眼睛时,他面前竟漂浮着画面上的那个老头。



“道友。”一道声音直接从他的脑海中蹦了出来。



马哈吓了一大跳,然后便开始思考老头子是怎么把声音传到他脑海里的,那“道友”又是什么意思?



奇怪的声音再次冒了出来:“贫道道号青明,乃是正道八派之一的清风派的一员。在一次研究中不幸被虚空裂缝给吸入。而虚空中没有足够的灵气,贫道灵力所剩无几,只好躲入洞府保命。本以为洞府能抵御罡风,谁知没过了多久便被一个黑洞给吸了进去。贫道无法抵抗,浑身精血外溢,只好自燃元婴。录下这段话留给有缘人。画后有本门秘籍清风诀,集中精神往玉简中看就可以了。只希望来人能宣扬正义,修炼浩然正气才是本门的不二法门。我走了,回归自然!”



老头子消失,马哈十分伤感,为什么大能力者都这么一个个的死去?



马哈对着画卷跪下,磕了三个头,然后用衣袖擦干了眼角的泪水。



接着马哈小心地掀开了老头的画,画的后面是一个暗阁,其中有三个玉简,马哈没有立即查看玉简,而是将它们收进了空间戒指中。



接着马哈就开始思考怎么离开这个地方,记得老头说过这里是他的洞府,那么他留下的玉简中应该有记载才对。



于是他便从空间戒指中把那三个玉简拿了出来,集中精神往上面一看,“好险。”原来玉简上的字是古代神龙的文字,马哈这十几年书不是白读的。



说来也巧,马哈当初看到古代神龙的图片就觉得很亲切,于是便查阅了许多书籍,花费了大量时间来研究这种上古龙族文字。



“看来我真是有缘人啊!”马哈叹了口气,集中意念开始查看玉简上的内容。



原来这三个玉简上记载的是三种法门,分别是人术,地法,天诀。马哈发现人术是相对简单的,而天诀则是最复杂的。



天诀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让他头晕目眩,无奈下只好专心阅读记载了人术的玉简。



大约看了两个小时,马哈才从人术的末尾找到了这个洞府的资料。



原来这个洞府叫青云,“可是它很黑啊,以后改名叫黑云好了。”马哈为感到很高兴。



接着他又多花了三个多小时把御使黑云的手诀和法诀学会了。



左手掐剑指,右手拇指中指紧扣成环指。集中精神大喝一声:“出!”突然一阵白光出现!



“哈哈,出来了!”



心中无比激动,马哈大喝一声:“收!”只见巨大的黑云转眼间变成了一块拇指大小的石头。



“大!”,“进!”,“飞!”“出!”,“收!”刚试了几次便感觉到头痛,看来这法诀是要耗费精神力的。



马哈不敢多试,待头通之感一消失,便乘着黑云飞出了这个洞穴,朝里根城飞去。



他的人生,由这一刻开始转变!



这是一条探索者的道路。



第二节 里根城



马哈乘着黑云不一会便来到了里根城外的森林中。



太阳直挂高空,道路上都人潮涌动,而森林却是一番杳无人烟的景象。



马哈掐出手诀将黑云收了起来,精神上的消耗虽然很大,但原地坐下休息一会就好多了。



要是被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东西,相信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团都会把他马哈当作为近期目标的。



“咕噜”一声,马哈的肚子开始宣泄它的不满。



午饭还没解诀,他至今仍希望着今早那只噬草鼠能送上门来……



就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里根城门。巨大的城门拦在马哈面前,城墙是由坚硬的花岗岩砌成的,有十米多高,几个守卫在高高的城墙上打着盹。



城门是铁木和火铜做的,守在门前的有两名盔甲战士。



刚要进城,马哈突然被守卫拦了下来:“你进城里做什么?”“我是去卖红薯的。”马哈说着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不堪入目的红薯。只见其中一个守卫马上伸手把红薯给夺了过去,严肃地盯着马哈道:“你可以进去了,不过这个红薯可就归我了!你可要识相点!”



马哈正纳闷这破红薯有啥好的,就隐约听见身后的守卫说了一句话:“这个可是好东西啊,贵族老爷才吃得起啊,一个可以卖三个金币啊,我们发了!”马哈听了彻底无语,要知道他在家天天吃这个,早都吃腻了。



马哈后悔莫及“早知道我就拉上一车来这里了。”可是他哪里知道,要是走大路的话他早就被盗贼抢了。



至于那森林,其实是迷之森林的外围,而且要不是他运气出奇的好,得了黑云。只怕早就成为魔兽的口粮了。



马哈此时正在和一家旅店里和老板热情地“讨论”。



“来到一个地方首先要解决的是住宿问题。”马哈怀着这样的理念来到了这家名为“里根夜色”的旅馆。



看门的服务员嫌他的外表太差了不让他进去。



“笑话,想我马哈说不上帅,到也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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