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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青作者:子慕予兮-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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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命总算保住了,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希望。
  被包扎成一个馒头的手努力张了张手指,去抓林之卿的,却被林之卿拍开。
  殷承煜吃个冷钉子,却不觉尴尬,老老实实地坐着。
  林之卿用破布擦干了残粥,又去买了一碗热的。
  这一回他长了心眼,不让殷承煜自己动手了。
  他的左手虽然没有受伤,但重伤之下一样没有力气,若是再泼一碗,囊中银钱真的经不起糟蹋。
  一勺粥送到嘴边,还是滚烫的,殷承煜毫不犹豫地张嘴,面不改色地吞下去。
  真他妈烫,他心中暗骂,脸上却一副极为美味的神情。
  可惜这样的脸色做出来也是摆设,林之卿根本不看一眼,像填鸭一样把一碗粥给他塞进去,林之卿下车还了碗。没多久,老马继续拉着破车往前走。
  殷承煜忍着身上各处撕扯一样的剧痛,盘腿坐起来,打算运气疗伤。
  林之卿救起他后,虽然没有刻意为难他,但找大夫看病什么的是不可能有了,只是随意抓了一些药给他擦了擦,内伤更是不肯给他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那日江上一战,实可以引为平生大耻,不仅折损了大量精锐,自己也遭人偷袭重伤落海。
  殷承煜把那些叛徒一个个刻在了心尖上,若有来日东山再起,必定要那些人死无葬身之地。
  但……那还是以后。
  他叹口气,目前情况着实不能乐观。
  车帘破旧,两扇之间有些缝隙总也合不拢。
  这样一颠一簸之间,林之卿的背影隐约可见。
  刚才吃下肚的那碗热粥好像一团火热,温暖了殷承煜整个肺腑。
  此去不知何处。
  除非必要之时,林之卿从不会跟殷承煜讲话,而殷承煜也颇有自知之明。
  林之卿能救了他的命,而不是扔到江底喂鱼,已经是最大的忍让,因此平日里他只是安安静静地蜷缩在车厢里养伤,没有作怪。
  天寒地冻,这辆破车四处漏风,殷承煜裹着厚厚的被子,仍是觉得口齿打颤,筋骨硬成一团,林之卿却执意在外赶车,丝毫不肯进车厢来。
  殷承煜看着外面的日光,只能大概辨认他们是一路向西,这样的方向持续了四五天后,即便林之卿沉默寡言,殷承煜也能猜出,他们这大概是要入蜀了。
  一提到那儿,他便不由地发笑。
  川蜀是林之卿的老家自不必说,他们的一段孽缘也是起自那里,自从谷中被一把火烧成精光,他也有近三年不曾回去,心里也是十分想念的。
  虽然还有重重心事,但因一路上有林之卿相伴,殷承煜也不曾觉得烦恼。
  因为大雪,官道两旁本应开设的驿站也关门谢客,天已经快黑了,别处也没有歇息的地方,何况地上满是积雪,要露宿一宿,人受得住,老马也受不住。
  林之卿跳下车,牵着把老马偏离大路,往林子深处走。又走了小半里路,才在密林边寻到一间茅草屋,门上拴着一把锁。
  林之卿凑过去,用匕首一挑,轻而易举开了锁,开了门,进去看了一圈。
  这里是守林人夏秋狩猎的临时居所,只是用茅草搭建,十分简陋。好在屋顶是厚厚的稻草,竟然还未被大雪压塌,实在是万幸。
  他掏出火折子和一截粗短的蜡烛,点亮后飞快拾掇了落满草杆子的地面,把屋子当中收拾出一块干燥的地面,然后把屋里一条长凳用匕首削了,生起火来。
  殷承煜自觉地下了车,拴好马,挪动着不便的身体在茅屋四周转了一转,左臂抱着几根树枝进来,放到地上。
  林之卿垂着眼皮,专心料理那堆小小的火苗,竟是不理殷承煜。
  殷承煜吃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依照他本来的脾气,定是要甩手不干,但是此时天寒地冻,一捧小小的火焰实在太过有吸引力,他便又拖着软绵的身躯,要再进雪地扒拉些草叶。
  林之卿冷哼道:“这些都是湿的,怎么烧?”
  殷承煜一愣,顿时说不出话来。
  “果然是养尊处优的教主……”林之卿慢条斯理地说着,可是口吻中明显的讽刺气息,让殷承煜也面露尴尬。
  这话一点也没错,殷承煜最苦的时候,也没有为金钱苦恼过,温饱不愁,还有荆衣贴身照料,何曾落魄至斯。
  他晓得烧火要木柴,却不晓得湿的柴火只会生烟而不会生焰,就像他晓得林之卿救了他,但却不晓得林之卿为何救他。
  那捧微弱的火焰终究还是在林之卿精心的照料下存活了下来,他又四处在屋里抽出一些木棍权作柴火,等火堆大一些了,才把殷承煜刚才拾来的柴火平摊在火堆四周等烤干再用。
  车上有个小小的铁锅,捧一把雪进去然后架在火上就能烧出开水,这是他们目前最需要的东西。
  殷承煜看着林之卿忙活完了,踹着手出去在雪地里翻了一会儿,抱着一些木柴回来。
  这些都是掩盖在积雪与树叶下的树枝,远比殷承煜的战果要干燥。
  火堆并不大,可殷承煜竟觉得面颊被烤的发烧。
  为难
  晚餐是曹家的糖饼,在火上烤热了,林之卿把其中一个丢到殷承煜怀里,自己另外烤了一块。
  这已经算是不错的口粮,自从林之卿救下他,两人一直没能吃上一顿正儿八经的热乎饭,因为怕有人追杀,林之卿一路都是找些偏僻的小路,若不是大雪,他们也不会被迫走上官道。
  殷承煜腹中正饥饿,三两口吃完了一个饼子,然后捧着水罐梗着脖子用水送下干巴巴的口粮。
  林之卿吃得斯文,见他吃完了,就又拿出一个烤上。
  殷承煜拿着那个温热的饼子,却没来由地有点儿心酸。
  林之卿舔了舔指头上的芝麻,殷承煜只看一眼,就顿时有了食欲。
  饱暖思淫欲,真真一点也不错。
  他自嘲地低了低头,但眼角的余光是一点儿也不放过林之卿的动作。
  只见他把湿透的靴子脱下来放在火堆旁,解开袜带,一双同样是生了许多冻疮的脚小心地挪到鞋子旁。
  殷承煜的喉头,就随着他脚趾的蜷缩,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下一刻就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
  要是还像从前那样,林之卿养的丰润细嫩,一双脚也是干净纤细的话,他动了心思也算正常,此时他的脚干瘦粗糙,脚背上青筋暴起,更不用提冻得青紫相间的皮肤,没有一处能让人养眼,那他怎么会无端地被这双脚吸引了。
  心里一面鄙视着他的想法,一面又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脚慢慢地舒展,相互揉搓,就着眼前之春色,那剩下的一个饼子也很快吃了个精光。
  林之卿正揉开身上的关节,不经意一打眼,殷承煜那掩藏在乱发下的目光,就让他警钟大响,连忙穿上了袜子,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殷承煜有点害臊,但又觉得自己这样是委屈了,忍不住辩解道:“你的脚冻伤了,不如干脆烫一下,比这样烤火要好一些。”
  林之卿系着带子,慢慢道:“我用这锅子烫脚,然后再烧水,你喝?”
  殷承煜摸了摸下巴,似是认真思考过了,才说道:“未尝不可。”
  林之卿早就领教过这个人的厚颜无耻,只是冷冷一笑,径自穿好袜子,把火堆往床边挪了挪,掩住了火苗,然后把空出来的地上铺了一层稻草,指了指道:“你睡这里。”自己则和衣躺在床上。
  殷承煜轻叹一口气,站在黑暗中看了他许久,认命地躺在地上浅浅睡了。
  次日临走时,林之卿把生火的痕迹都抹掉,从背囊中拿出一吊钱放在床上,两人这才乘着蒙蒙天亮再次赶路。
  路过小镇时,林之卿自己进了城,抓了一些金疮药回来。
  殷承煜就在车里呲牙咧嘴地自己换药。
  林之卿任他自生自灭,自己则趁这个功夫把整个镇子转了一圈,微带失望地回来。
  南阳一别,他与鸡鸣狗盗就失了联系。一开始还能依靠他们留下的暗号得到点消息,可等他从梁府出来,两边就彻底没了信。
  他沿途也在乡村城镇上仔细搜索,都没有消息,只能留下自己的记号,希冀其余人看到了能再次联系上。
  而卓琅那边……
  林之卿暗暗摇了摇头,他如今已经变了,自己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摸清那个少年心里是什么想法,此次相遇,他身上若有若无的危险气息让林之卿本能地躲避。
  这是跟禽兽相处过后,由衷生出的本能。
  既然殷承煜是这样狼狈的模样,想必卓琅没有性命之虞,他也就不必太过担心了。
  既然如此,林之卿自然就动了想回青城的心思。
  两年多不见,在江宁府一见之下,他的思乡之情愈发浓烈,哪怕是师门不再认他,他也要赖在家门口求到师尊肯见他。
  林之卿蹲在城门下,仔细地刻好记号,仔细地掩盖好,然后脚步轻快地回到马车前。
  殷承煜换好了药,正笨拙地往手臂上缠绷带。他用牙齿咬住一头,然后左手一圈一圈地把枝条缠好。
  林之卿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殷承煜咬了咬下唇,低声求道:“能不能帮我。”
  虽然是低着头,殷承煜却能感到他的眼睛正落在自己身上,于是更把可怜兮兮的劲头发挥到极致,右手哆嗦着去拉布条,在要握住的瞬间,一双粗糙干裂的手掌伸过来,把他绑得歪歪扭扭的布条拆开,重新缠好。
  中间不免又碰到了伤处,殷承煜便不再掩饰痛楚的神色,苍白着一张脸,贪婪地看着林之卿认真的神情。
  林之卿很快给他绑好了,就坐回车前,一扬鞭子。
  老马不情不愿地挪动着僵硬的蹄子,慢慢悠悠地赶路。
  殷承煜没有像以往那样靠在车厢里面,而是挪到门口,一双眼火辣辣地盯着林之卿的后背。
  他才不想承认,即便林之卿已经粗糙得难入他殷教主的法眼,他还是对这个人有渴望。
  那是人在饥饿难耐时,本能地对猎物产生的欲望。
  不过,他却不得不承认,如果把林之卿和一个鲜美可口的美人一起放在眼前,他还是会选择饥不择食地扑上林之卿。
  殷承煜脑补了一下这样的场景,把裹成一个肉球的林之卿层层剥开,露出劲瘦但柔韧的躯干,然后那熟悉的不屈的红晕浮现在那张清瘦的脸庞上,修长的四肢攀附上来,紧紧地抱着……
  糟糕,身上有点热。
  他捂住鼻子,轻咳了一下。
  罪过罪过,若是叫林之卿知道了他心里的想法,肯定恨不得把他丢回火场再烤一遍。
  殷承煜心情十分愉悦地把眼前的青年摸了一遍又一遍,而此时正认真赶车的林之卿无端觉得后背有点凉飕飕的。
  他裹紧了围脖,又算了算行程。
  不知道能不能赶在过年前回青城,他是真的想念师尊,还有师兄弟了。
  林之卿出来时,并没有带多少盘缠。沈夫人执意要他带一些银票,但也被他偷偷放在枕头下没有带出来。
  无功不受禄,更何况卓琅为他治伤,这份人情已经很大了,但是此时,林之卿却在为盘缠发愁。
  按说,他与鸡鸣狗盗在一起这么久,也攒了不少私房,可那些钱都被他交给陈继存着,自己吃喝不缺,也就没有自己保管,还被陈缑笑他是要存钱娶媳妇。
  林之卿是个不在乎钱财的人,不过也会有穷途末路的时候,他惆怅地把背囊又捏了一遍,确信没有再遗漏一枚铜钱之后,无声地叹口气。
  这才走了不到一半路,已经花光了所有钱,他还带着个拖油瓶,要怎么走下去呢?
  重操旧业?那不行,现在虽然看似平静,但武林盟对白衣教的剿杀一刻也没有放松过,自己带着个头号通缉犯,已经是隐患,自然是越低调越好,但是其他哪还有什么法子来钱快。
  他这样的难处自然瞒不过人精似的殷承煜,只是殷承煜自己厌恶那些金银器物,平日身上只佩一柄玉剑,也在那场大火中遗失了,而银两之类的东西,他不必自己带,也会有人抢着付账,于是他也一筹莫展。
  一文钱难为死两条汉子,目前就是这样的情景。
  消失
  愁了一晚上,林之卿起了个大早,用雪水洗干净手脸,用刀背做镜子,开始贴人皮面具。
  从南阳出来后,他蓬头垢面,省了戴面具的麻烦,这会儿要想法子弄钱,那就不能就这样出去吓唬人了。好歹收拾得周正,林之卿把身上的破棉袄换下来,又是个板正的青年。
  “你要去哪里?”
  殷承煜听到他的动静,睡眼惺忪地露出个脑袋。
  林之卿回头,已经变了个模样,蜡黄面皮,扁鼻阔腮,毫不起眼。
  他摸了摸脸,道:“我很快回来,你在这里等着。”
  殷承煜无端地被这句话戳了心窝,忍不住问道:“你不怕我走?”
  林之卿冷笑:“赶紧滚。”
  殷承煜自讨无趣,噤了声,却在林之卿临走时,喊了一句:“你小心些。”
  林之卿仿佛没有听到,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密林中。
  过了一盏茶时间,林中倏忽一阵风声,轻飘飘地落在雪地上。
  殷承煜微微一笑,掀开帘子,看到雪地上站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人,便招招手道:“竺儿。”
  为富则不仁,这仿佛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林之卿跟鸡鸣狗盗厮混在一起后,虽然仍是固执他那一套仁义道德,但也开了窍,晓得变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陈道曾经笑嘻嘻地拍着他的肩膀教导他。林之卿耳濡目染,把这门妙手空空也学了几分,在大街上顺个钱袋是没有问题的。
  他这幅面孔一看就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在街上转了几圈,已经得手了两个袋子。
  他在袖中掂了掂分量,又瞅准一个顺了,然后去买了些干粮和草药,赶在晌午前回去。
  还不等走近,林之卿已经察觉出哪里不对劲,他握紧了袖中匕首,放轻了脚步走过去,然后猛地冲入车中,却一下扑了个空,反而撞到一个人身上。
  殷承煜闷哼一声,整个人都被林之卿压在下面,他几乎吐出一口血,吼道:“阿卿!”
  林之卿撑起上半身,愣愣地看了一眼身下的人。
  “有人来过了?”
  殷承煜挣扎了半天,才喘上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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