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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扎特的玫瑰-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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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种快活?王中维脑中浮出这个问题。即使和车婉婉在一起时,他也没有感觉到这种快活。他捏着拳头,感觉到掌心渗出汗水,他真的想枪杀那个男人。谁和车婉婉发生过关系,就必须死亡。这是他的耻辱,他必须杀死那个男人,才能摆脱这种耻辱。
  他甚至产生这样的想法:车婉婉再也没有找过他,甚至说和你在一起我没有高潮。她拒绝和他Zuo爱。这样,她远离了他。他不能忍受这一点。一瞬间他感觉到一种撕裂他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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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色俱乐部(1)
  这里有一种Se情的味道,不断强化的肉欲不过是一场对爱情的渴望。他有一种置身梦境的幻觉。他像一个享乐主义者亲吻她。他享受女色其实是享受着自己的孤独。
  王中维吸着烟,望着窗外,整个天空阴沉沉的,云层烙着灰色,一动不动。他坐在禁色俱乐部的酒吧里。他喜欢禁色这个词,这让他想到三岛由纪夫的一个小说,他喜欢那个作家桧俊辅的角色,当然,禁色也让他想到香港乐队达明一派的同名歌曲。这个下午和其它的下午没有什么区别。他来到这里,到底想寻找什么?酒吧天花板的灯光,闪烁出各种颜色,灯光暗淡,不断旋转,给人一种置身梦境的幻觉。
  他有时来这里玩。这个俱乐部有一种Se情的味道,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美女,她们大胆开放,出卖肉体。他不喜欢嫖妓,却喜欢坐在俱乐部里面的酒吧,看着各式各样的女人走来走去,有时会叫上一个小姐,陪着喝酒。他似乎漫无目的地在这里打发时间。他喜欢沉思的感觉,在这样的环境下沉思,他觉得有趣。那些小姐和他没有亲密的来往,他出手阔绰,却不热衷她们的身子。他厌恶人与人的交往,没有什么比面对孤独更让他感到踏实。莫飞成了他在这个城市惟一的男性朋友。也许他根本上没有朋友,他是如此孤僻,以致怀疑自己是否厌恶了这个世界。事实上他知道,他无法剥离这个世界,他需要朋友,这使他感到自己的软弱。一个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要朋友的,他需要的是创造的热情;或者是毁灭的热情。
  在夜晚,从他办公室窗口望去,他能看到禁色俱乐部的霓虹灯闪烁。他时常想象,俱乐部里的男女,就像狂奔的兽群,身体柔软、开放、轻灵,他们的身体舞了起来,脸上都戴着面具——那是锐舞,那些脸,那些面具,那些撕裂的色彩,完全跃进无法歇止的强劲的音乐;那些男女歇斯底里地吼叫,用身体语言埋葬一切。夜晚就是这样点燃。禁色俱乐部成了堕落生活的时刻。事实上,他喜欢堕落的生活。他想成为一个堕落的男人。对堕落生活的热爱,成为某种活着的动力,成为迷恋肉体生活的开始。这好比,他迷恋车婉婉——就像迷恋一个有着梅毒的漂亮女人。
  俱乐部的老板绰号叫田鸡,田鸡长得胖胖的,喜欢穿着名牌西服,戴一双平光眼镜。田鸡说过他戴平光眼镜是为了显示斯文。对此,王中维觉得好笑,他也戴平光眼镜,不过是觉得好玩。他想不到自己和田鸡会有同样的嗜好。他知道田鸡有黑社会的背景。他有时会赠送一盒新出的梦之丸给田鸡,当然田鸡并不知道王中维的真正身份,不过是把他当作这个俱乐部的贵宾之一。田鸡在俱乐部里会出售梦之丸,而且生意还不错。在这里出没的都是有钱人,他们热衷各种奇异的梦之丸,越是刺激越是受到他们的喜好。梦之丸渗透到各个阶层,特别是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对于他们奉行的那种无所事事的享乐主义,梦之丸适合他们。
  王中维听到周围女人们发出一阵阵浪笑,这个寻欢作乐的地方,充满了光明的Se情。现在他身边坐着一个叫绮梦的女人,他奇怪她会叫这样的名字,也是他看到那个小姐花名册时选中她的原因。他喜欢绮梦这个名字。在他看来,梦之丸是一个个绮梦的呈现。绮梦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笑容甜美,脸庞清秀可人。这些小姐总让他想到戏剧性的事件,比如,绮梦这样的女孩随时会死在一场斗殴中,或者死在一场谋杀事件中。他想象他变成一只凶猛的秃鹰,用爪子把绮梦抓住,飞上半空,然后狠狠地摔了下来。想到这些,他舒了一口气,环顾四周,墙壁有几面镜子,他又舒出一口气,低下头看着脚上的黑皮鞋,皮鞋擦得光亮,然后往旁边的镜子里看,他怔住了:车婉婉浮现在镜子里,朝他露出笑容,又渐渐消逝。
  绮梦为他打开一支法国红酒,她的手臂在昏暗的灯下发亮,他才意识到她有着很白的皮肤;他想起了车婉婉,同样有着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哪里都有车婉婉的影子,他轻吁了一口气,看见红酒倒进杯子里,在红烛的映照下,闪着血光。
  他伸出手臂,把绮梦搂了过来。绮梦嘤了一声,小脑袋靠在他肩上,整个身子几乎贴在他胸前,微仰着脸看着他。他看着这个女孩,看着她的眼睛亮得出奇,又一次想起了车婉婉的眼睛,有时车婉婉的眼睛也亮得出奇。他把酒杯拿了过来,然后慢慢倾斜,倒向绮梦的嘴,她张开了嘴巴,红酒落在她的嘴里,然后,他把酒杯拿得高高的,红酒倒下去时,像细长的瀑布注了下来,就这样,一杯红酒慢慢地落进了她的嘴里。他看着那个空酒杯,想象把玻璃杯口砸碎了,把剩下的半截刺进绮梦的胸部。
  绮梦的胸口起伏着,她的脸庞有些红,笑了笑,露出发白的细小牙齿。他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伸出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然后把嘴唇探了下来,吻她的嘴唇。女孩迎合他。有一阵子女孩的舌头探入他嘴里,搅拌得他整个心在颤动。他的快感在涌动,他双手把她强烈地搂在怀里,感觉到她肉体的温暖,他感到她整个身子融在他怀里。她眯着眼睛,享受接吻。那一刻他再一次想起了车婉婉,他渴望车婉婉的嘴唇,渴望跟她热烈地Zuo爱。然而他却把感情放在这个叫绮梦的女孩身上。女孩的喘息声越来越粗,像水面不断掠过的泡沫漫过他的心头,他就这样继续吻下去,仿佛在吻着车婉婉的嘴唇,他用力地吻着,像要把女孩的嘴唇弄破。
  
禁色俱乐部(2)
就这样,他吻得女孩几乎要窒息。女孩有一刹那离开了一下,他马上搂过她,再次吻了起来。女孩被他的举动弄得有点发怔,还是迎合他。他撒野般地用力地吻着女孩,额头都冒出汗珠。他把女孩紧紧地搂在怀里,以一种姿势搂着她,热烈地吻她。
  他仿佛在虐待女孩,她几乎没有选择地迎合他,就像一场接吻对抗赛来迎战他。他似乎拥有一种摧毁的激|情,女孩的喘息声颤抖得近乎痛苦,他还是一味沉湎在他的激|情中。直到女孩喘着大气,伏在他胸前,颤抖地说:我不行了……他才扬起头,轻眯眼睛,看着天花板上微暗的灯光,闪出各种颜色,在不停变幻。一道道倏然掠过的闪光,就像他脑袋掠过的奇异的想法。他突然觉得刚才的接吻就像一种愚蠢的动作,可是他觉得有趣。这种有趣的愚蠢,会有多少次重复?我刚才像一个享乐主义者吗?我不是在享受女色,而是在享受自己的孤独?他又一次想到孤独这个词。他感觉到孤独,即使女孩伏在他怀里。他知道,每次来到禁色俱乐部,不过是想摆脱孤独。现在他才知道,他所有的动作不过是对孤独的逃避。低下头,看着女孩在怀里虚脱般地看着他,她脸上有一种媚态,他笑了笑,亲吻一下她的额头,然后用右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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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1)
  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现在他醉心于他的世界,醉心于梦境成为谋杀现实的武器,醉心于成为一个隐藏狂想的阴谋家。
  从禁色俱乐部回来,走进密室,王中维感到轻松。
  他软禁了崔盈,他要她尝尝被虐待的感觉,甚至直到有一天她爱上他。他想起一部电影,一个女人被某个男人绑架、虐待,最终爱上了男人。现在她成了凭他摆布的布娃娃,看着她怒骂他的样子,细小整齐的牙齿闪着白光,分开的双唇微微颤抖着。他想她快要气疯了。
  掉过头,抽了一口雪茄烟,他把矿泉水放在她面前,说:“你喝口水吧。”
  崔盈说:“王中维,你把我放了吧,别这么无聊了,你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他看着她,说:“我也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崔盈说:“你真可怜,我一开始还恨你,现在我觉得你好可怜……”
  他笑了笑,说:“你还是可怜你自己吧。”
  他狠狠地抽了两口雪茄烟,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崔盈说:
  “我就是要强逼你……我觉得这样有趣。”
  “你别把无聊当有趣了。”


  她的语调突然变得干涩。
  他站了起来,走近她,靠近她的脸庞,把口里的烟雾吹在她的脸上。
  崔盈突然把右手伸上去,爪向了他的脸。
  他叫了一下,雪茄烟从手中掉下来,感觉到眼角一阵发痛。他退后几步,站在镜子前,看见眼角多了一道血痕,然后他看着她的右手,她的指甲闪着光。
  崔盈努了努嘴角,瞪着他。
  他笑了笑,说:“我更喜欢你了。”
  王中维站在那里,感觉崔盈就像一股强烈的台风肆虐了这个城市。这短暂的间歇,就像一把尖刀,砍在他身上。他明白,他和她,仿佛是梦故事里的人物,而不是现实。他告诫自己不要这样做,可是他无法停止走进她生活的欲望。如果说直到遇上车婉婉时,他还没有爱过谁(或者说,他还不知道怎样去爱);那么遇到崔盈,他知道有些感觉是不可抑制的,他需要一种情欲的力量。他明白,情欲意味着暴力和危险。然而他绑架了崔盈,却感觉到那种情欲的力量消失了,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淫念,他只想每天见到她。
  也许,一个梦故事让他持续下去,走进她的生活。那个梦已经激起他的幻想,就像一种奇妙的回响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屋子一片沉寂,他听到他的心怦怦地跳,那股欲火没有熄灭,而是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存在。他甚至想到,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越是受到压抑就越会充满焦虑。他像躲避一把刀子,闪在黑暗之处,观察着明亮的她。
  他站在那里,想象他不停地弯起肌肉健壮的手臂,炫耀自己的肱二头肌。事实上他长得瘦弱,弹得一手很好的钢琴。人们说,会弹钢琴的孩子不是坏孩子。或者说,弹钢琴会让他遇上未来的女朋友。崔盈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在心里。当然那些都是辱骂他的话。有时候他会想起香港警匪片的声音:你现在讲的每一句话,都将会笔录,成为呈堂证供
  他打开电视,转到凤凰卫视中文台,看到女主持人在说,人最大的优点是善于遗忘,否则人的脑子每天面对那么多的信息,不充塞脑子才怪呢。他回头看了一下崔盈,崔盈也在盯着电视。
  他把崔盈囚禁在这里,从来不对她动粗。他像一个君子对待她,希望她能感觉到他的爱意。她从最初的几天的绝食到现在能进食,这似乎是一个好的开始。他甚至相信,她会爱上他。
  “你应该善于遗忘,遗忘莫飞。”
  他笑着对崔盈说。他看见她的裙子闪着白光,他压抑着把手伸进她裙子里的邪念。在这一点上,他像一个为人怯懦的小职员。他没有想到他会对这个女孩着迷。
  崔盈哼了一下,说:“你这白痴,快放我出去。如果让莫飞知道了,他一定杀了你。”
  他说:“他现在不知道多么信任我。”
  他走了过去,拿起《太阳照样升起》。他在崔盈的面前只放了海明威这部小说,他喜欢这部小说,觉得这部小说适合现在的崔盈阅读,因为她每天能观赏到太阳照样升起。他翻阅起来,然后念着:“我已有几分醉意。并没有真醉,但说起话来已经到了不择词句的程度……呀,你发起脾气来真讨人喜欢,我要有你这套本领就好了。”
  然后,他看着她,又说:“你不觉这些文字很好吗?”
  崔盈说:“垃圾,超级垃圾。白痴,疯子,快放了我。”
  他笑了笑,说:“别动怒,让我为你弹一曲《小夜曲》。”
  他把那部书扔在崔盈面前,然后坐在钢琴前,双手弹着琴键。琴声飘了出来,他几乎眯起眼睛,陶醉在音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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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2)
“世间很少人能听到这么优美的琴声……”
  他抬起头,微笑着对她说。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骂人应该有创意一些。骂些好听的。”
  他继续抚弄琴键,琴声就这样弥漫在房间。现在只有他俩一起分享这些琴声,这个秘室隔音效果很好,外面的人根本就听不到。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继续,我喜欢你骂人的声音,比我的琴声更优美……”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是莫飞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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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了笑,说:“莫飞给我打电话。”
  崔盈说:“你这白痴……”
  王中维笑了笑,走到窗子的另一边,去听莫飞的电话。莫飞在电话里说他变成了一个狼人。然后他一边看着崔盈,一边含着笑意和莫飞说话。
  他看见崔盈整个人陷入了愤怒中,还在破口大骂他是疯子白痴……他喜欢她骂他。只要每天看见她,他就会感到一种快乐。在某种角度上,他觉得自己比莫飞更爱崔盈。他曾经对崔盈说,你是莫扎特的玫瑰,我爱你。当这样的声音落下来,他却感觉到自己在扯谎,当然他认为,有时候扯谎是另一种真实。
  
金黄|色的感官(1)
荒谬是真实的开始,荒谬会带来智慧。当你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你统治这个世界。
  这段时间,王中维患上自闭症,患上阅读诗歌的症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莫扎特的音乐中,他阅读一本本的诗集。此刻,他看到一个金黄|色的蝴蝶标本夹在詹姆斯·K·巴克斯特(1926…1972)的诗集《秋之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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