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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底斯的诱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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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尼姆为顿月生了一个男孩。顿月收到尼姆捎去的口信没有?这不好说。顿月没给她写信,尼姆盼着的信没来;尼姆以为他准会来信。顿月把她忘了?
 总之顿月没有信来,没有回来看看儿子。尼姆曾经捱了阿爸的咒骂。很怕人的咒骂。阿爸是个虔信佛教的老人,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就开始膜拜释迦牟尼。他中年得女丧妻,性情格外孤僻乖戾,酒喝得很凶,一天里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而且他心地狭窄,习惯斤斤计较。
    尼姆生了私孩子,他骂,他绝不原谅,因而对着他的偶像诅咒女儿,酒喝得更凶了。尼姆只好搬出去住,在远离阿爸的地方支起一顶小帐篷。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可想而知。
    没有人知道孩子是顿月的,尼姆没讲过。她似乎有几年没说话了,没有人听见她说过什么话,也许她说过,对儿子,对她那群羊和那只卷毛蓬松的牧羊犬。还有可能在一人独处时自言自语,只是没有人听她说过什么。她过分地离群索居,以至使多数乡亲甚至忘记了她的存在。
    她也回来,那通常是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像躲避豹子似地躲躲闪闪地溜回家里。这种时候阿爸总是流着口涎歪倒在卡垫上,经常已经鼾声大作,而且吐得一塌糊涂。她不出声音地把呕吐的秽物拾掇干净,然后架起锅,烧上浓茶,再把阿爸搁到卡垫上躺好,盖上皮大衣,之后默默地对着冒烟的灰烬站了一阵,又像来时一样幽灵似地闪出帐篷,在黑处消失了。
    儿子可以到处跑了。尼姆仍然时常偷偷溜回家。只是她从来都是一个人回去,儿子不认得外祖父。三岁的孩子连一句话也不会说,这一定是完全离开了语言环境的缘故,他完全习惯于一个人玩,有时像成年人一样发呆。这个孩子很少对人感兴趣。无论是从他帐篷跟前走过的乡亲或路人,无论是他阿妈,谁都不能使他分神去看一眼。吆喝也罢,柔声呼唤也罢,结果都一样。他原来干什么仍然干什么,丝毫不会受到惊扰。
    那个晚上尼姆照例一个人在夜里去阿爸那里。天黑得有点怕人。她急急地出了门,用头巾兜住两颊。路上有点儿磕绊,没有碰到什么人。阿爸一如既往,早醉成一滩泥。她进去就开始收拾,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发急。天阴得实在反常,儿子已经睡下了,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尼姆确实心神不宁。锅里有冷茶水,今晚就这样吧,阿爸夜里醒来需要的就是这个。当然有热茶或温茶更好些,可是今晚的天气!她没有多耽搁,掖好帐篷的门帘子就往回赶了。天黑心急,她一路跌倒两次,这不算什么。走近自己的小帐篷时,她听到低沉而悸心的呜咽,是她的牧羊犬。她马上又看到更怵目的:帐篷门帘掉了,原来点着酥油灯的里间一片漆黑。瞬间,她突然知道完了,全完了。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安,为什么发急。当她从怀里摸出火柴擦燃时,那个大约三秒钟的光明使她身子发瘫,她就地坐下了,好半天想不起该点亮灯,该把血肉模糊的牧羊犬抱进帐篷。可怜的畜生,它断了一条腿和两根肋骨,上颚的毛皮给抓豁了。后来,它居然活下来了。
    是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借着火柴光亮看到儿子安然人睡时竞全无惊喜和庆幸的感觉,她不该庆幸或者惊喜么?她只记得浑身瘫软下去了,她不记得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后来还是狗的呻吟呜咽提醒了她。它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成员,现在是它的痛苦使她清醒了。只是她永远闹不明白,熊怎么能和儿子相安无事?牧羊犬的伤残,翻倒在地的酥油桶和摔碎的茶碗,这许多在夜里肯定很刺激的音响竞没有使儿子醒转过来,尼姆知道儿子听觉正常,很正常。
    这以后,每当儿子睡下,尼姆都就着跳荡的油灯长久地守在儿子跟前。她看着儿子的厚嘴唇,看着儿子轮廓粗糙的脸型。她努力去想很久以前她和顿月共有的那个夜晚,去想那以后她发现自己怀了孩子的种种感觉。她努力想回忆起顿月的相貌和他仅有的那次粗暴(多么令人回味的粗暴呵),可是不成,她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不成,不成了。于是,她又努力试图俯身从眼下这个小家伙的睡相上找出顿月的影子,也不成,她不禁惊奇了。
    她奇怪儿子居然像顿珠。笨拙,反应相当迟钝,脸廓尤其显著。顿月可不是这种样子。她想不出道理,也不再费力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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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羊犬终于痊愈了,这个三口之家又以过去的形式度过了一段重复的时间。
十四
    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子。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交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点好吃的,别舍不得花钱——我在这挺好的,部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部队任务紧,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挺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道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子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子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道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子,谁知道是哪个的野种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出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蓬里被邻人发现的,身子硬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道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子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子有五六岁了,长得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出去的时候,这孩子总是拽住某只大羊的尾巴跟上去。与孩子为伴的只有牧羊犬、羊和鹰或者其他鸟儿。这些顿珠都是知道的。
    现在,就是白天放牧的时候,仍然有人凑在顿珠的羊群附近,听顿珠说唱那些又古老又亲切又悲壮的故事。时间久了。再没有人问顿珠是怎么学会的,跟谁学会的;顿珠的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藏族牧民们自古以来的生活的有机部分。
    如果顿珠不健忘的话,他肯定记得顿月走前的晚上那些愉快的憧憬。如果他富于联想,有足够的浪漫气,他肯定会设想在过去的这些年头里,弟弟顿月开着汽车不止一次地去到成都、西安、北京和上海这些地方。开始带着一班人,后来是一个排。现在是一个整连,幸运的顿月啊!顿月应该看了几百场演出了吧?有内地的,也有拉萨的,他一定不会错过任何机会的。顿珠最知道弟弟了。
    也许顿月已经跑遍全藏了。日喀则,阿里,拉萨,山南。对了,还有昌都。他追过大群的黄羊吗?一定追过的,就是轧了千把只也说不定,他是个多么好玩的家伙呵。
    还有,为了到各地开眼界,顿珠想顿月肯定会把什么地理课重新好好学一学。顿月是个肯学习肯动脑筋的,顿珠知道自己不如弟弟。    
    现在顿珠和从前一样,利用闲暇到处拣牛粪,到处弄柴草,从老远老远的地方往回背。顿珠一定还记得弟弟的许诺,等着弟弟开汽车回来,带他到西山西面老远的大林子里拉满车的干树枝干叶子回来。那里是太远了,乡亲们没有一个人到过那呢。
    还有,顿珠是喜欢看电影的,他是否同时期待着弟弟开车送他到拉萨看电影呢9
  也许吧,什么都是可能的。
    然而——
    尼姆呢?顿月走前讲的关于尼姆那些话?顿珠并不健忘,他记得,全记得,那么
    我不知道那么后面该是什么,删节号?或者一些可以连缀上下文的文字?我不知道,我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因为结果大出我的意料。我尤其不知道该用什么伦理道德标准去衡量这个结果。问题明摆着清楚。顿月对于尼姆是失踪了,对于顿珠正在纵横驰骋于自我想象。尼姆对于顿珠,是某个野孩子的母亲(她早已不是弟弟顿月的恋人了),同时又是一个年龄相近的女人;尼姆不丑也不算老。就这些。
    是这样,尼姆水葬了阿爸,之后在河边站了半天半宿,据说她没有掉泪。周年过了,她找到顿珠,顿珠正在捡牛粪,冬天就要到了。没有人知道尼姆对顿珠说的什么,也许就是“跟我结婚吧”。或者“把我娶到家里去吧”这么简单又直接的一句话。尼姆好久没说一句话了,她一定不会讲更多的。我想。反正她和她那拽羊尾巴长大的不说话的儿子一起和顿珠家合了帐篷。真想知道顿珠的阿妈对这件事作何感想——读者知道,那是她老人家的嫡生孙子,她该不会把孙子当成一个小野种罢。
十五
    故事到这里已经讲得差不多了,但是显然会有读者提出一些技术以及技巧方面的问题。我们来设想一下。
    A.关于结构。这似乎是三个单独成立的故事,其中很少内在联系。这是个纯粹技术性问题,我们下面设法解决一下。
    B.关于线索。顿月截止第一部分,后来就莫名其妙地断线,没戏了,他到底为什么没给尼姆写信?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后面的情节当中?又一个技术问题,一并解决吧。
    C.遗留问题。设想一下,顿月回来了,兄弟之间,顿月与嫂子尼姆之间将可能发生什么?三个人物的动机如何解释?
    第三个问题涉及技术和技巧两个方面。
    好了。先看C。
    首先顿月不会回来(也不可能回来,排除了顿月回来的可能性,问题就简单了),因为他入伍不久就因公牺牲了。他的班长为了安抚死者母亲,自愿顶替了这个儿子角色;近十年来他这个冒名儿子给母亲寄了近两千元钱。然后——
    还用然后么,我亲爱的读者?
十六
    姚亮一直自诩是个诗人,陆高叫他情种。诗人也罢,情种也罢,姚亮倒全不以为然。姚亮有时也开陆高的玩笑,野人是姚亮送陆高的雅号。
    陆高偶尔也作诗,甚至不逊于姚亮的诗。
    当有人问及姚亮,问他为什么要到这块号称第三极的不毛之地来,姚亮完全以一个大诗人的气势和气度答复这问话。也有陆高的。
姚亮——
牧歌走向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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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都是听了你的话
    因而受到蛊惑才来的
    说是北面一块
    起伏不大的五千里高地
永远是零度。只有
虫草和精壮的羊子
慵懒而且消闲
莫名地拥在帐子周围
还有那些褐石。是的还有
南面那些褐石揉进
透明质的白色和蓝色
之间。为什么我还要说
我们是听了你的话来的?
我们都记得你。
高地有极好的能见度因而
可以清晰地想见,月亮
和没有光泽的六枚镍币
不是到这里以后我们
才开始借助寺庙,借助
遍野的尸骸学习幻想
我说不是。我这样
郑重剖白只是想向高地
表示一个曾经是孩子的
成年人的崇敬。古语说
三十是我而立之年。
我自想是骑着白色的快马
来的,而且要不时停下来
便溺或抓一点糌粑
我喝不来酥油茶。草原风
应该是有某种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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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为什么大张的
我的鼻孔里竟至塞满灰尘?
  正在行走的马儿
  请别用鞭儿抽打
  马儿的阿妈看到
  心里要难过的啊
隔着飞隼的背羽,远远就看到
那堵白墙。看到白墙上的
金顶下面的砖红色宫殿。那个
牧羊小姑娘十二分骄傲地
说它就是这块高地的
标志。小姑娘梳着七十七条
有头虱的发辫,露出白牙
对我的马儿笑笑。我说
我是从渤海边上来的
我是一个喜欢牧歌的诗人
  已经过了午夜    
  我们还在歌唱
  在收割过田野
  对着不圆的月亮
  我们唱着忧郁的歌
  唱着被雪覆盖的小河
  唱着一个相同的夜晚
  唱着马车上的
  我们的寂寞
    牧女不客气打断我的吟咏;
    “怎么你们那儿也下雪吗?”
    叫我怎么回答你呢。是的
    是的我的小姑娘,到处
    都在下雪到处。到处。


    可我为什么要这么急促地
    催着白马赶路呢?
    该从山海关攀上长城向西去
    也拐到圆明园稍事停留
    看看荷塘废墟也看看
    巨大的白石头
    我刚刚感到我是太急了
    我不应该这么急
    我甚至忘记了我是谁
    (上帝是个宇航员)
    我又是从哪里来的
      我只是懊悔我太快就到了
      布达拉山脚。我当然记得
      又潮又成的海水的涌动
      和关于红帆船水手的诗篇
    不如总在途中
    于是常有希冀
陆高——
野鸽子
  看到拉萨河的湍流再说
  这不是一片荒漠,那样
  你不以为是太晚了一点?
  没有人真正理解秃鹫
  永远带着敌视的鹰嘴
  因为白褐色的河心岛
  我又记起了睿智的容格
  每当我把自己想象为
  石头,冲突就停止了
  别说蠢话。别说
  诸如这样的蠢话


  “走进一块石头
  那才是我的路”
  我是宁愿掉进冰川裂口的
  不然,我又算个什么诗人
  其实我是想说
  应该还有别的。
  比如很久就流传下来的
  炊烟和这些村庄的名字
  而今这些村子
  也只有在黄昏
  才变得美丽
  于是我们来了。带着
  口红、画箱和避孕用具
  (我们可是来过日子的
真傻,真糊涂透了
我们不是早说好的
要在这里生一大群儿子吗)
   我突然意外地兴奋。不再
   只有爱情才带给我灵感
   你看没有熟悉的鸽哨空鸣
   栖在白居寺后墙的大群
   野鸽子仍然飞来了
               1983年6月~1984年2月
               拉萨一灌县一拉萨
              (选自《上海文学》198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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