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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强者在校园-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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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暮……夜幕。”杨慕菡轻轻地仰着下巴似乎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这个样子的杨慕菡仍然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丽。

叶暮发现自己都不怎么敢看她……这种女人的魅力真太大了,叶暮的气场没有到那个程度,还真不是对手。

“复华大学。那我还是你的学姐了。”杨慕菡笑着说了一句。

“啊?”叶暮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么漂亮的女生居然是自己的学姐,便说道:“那我还真荣幸。”

“我也很久没回母校了,过两天打算去一次,如果去了,我找你哦。”杨慕菡说道,叶暮这种从容,但又没有刻意讨好她的感觉,让杨慕菡觉得很不错。说真的,和她年龄相差不多的男人,要不就在她面前有些局促不安,要不就是可以逢迎……叶暮这样的还真不多。

而且她对叶暮也有些好奇。

不过……叶暮对这个的确没什么感觉……因为他本来也不会觉得自己还会和杨慕菡这种级别的女人有太多的关系。

“去吃什么呢?”杨慕菡问道:“西餐还是什么?”

“额……那玩意儿我吃不惯。”叶暮就很诚实地说:“而且我这人比较挑食,不熟的牛排什么的也吃不了,随便找个地方吧!”

杨慕菡不由又多看了叶暮一眼。

很多男人似乎喜欢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品位……请人吃饭恨不能都去西餐厅啊什么的,显示自己的品位。

而叶暮直接就来了一句他对那玩意儿吃不惯……

杨慕菡突然觉得对叶暮这个家伙更加好奇了。

车子启动,咆哮着撕开空气,在马路上穿行。

今天的李冬和他的狗腿子朱林也出来逛街,两人不知道怎么就聊起了叶暮,在背后说人坏话永远是很多人坚定不移的爱好,两人咒骂叶暮咒骂得眉飞sè舞。

两人不知不觉之中,来到了一家叫做“丽宫餐厅”的门外。

朱林不自觉感叹了一句:“唉,这种超级豪华的饭店,我们也就只能在外面看看咯。”

的确,这个餐厅,接近中海最繁华的南京路,价格贵的要死,普通人随便吃一顿,甚至能吃掉一个季度的工资。

李冬在心中暗暗骂了一声土老帽,他自己的家庭条件,来这儿吃一顿也就是放放血,也不会太心疼。

但他也知道财不露白,也就打了个哈哈:“也是哦!”

两人刚刚说完,他们的面前就停下来了一辆银白sè的R8,然后,车门打开,杨慕菡从里面走了出来,杨慕菡的长相、身材、气场立刻让这两个家伙看的目瞪口呆。

“娘的……如果能够和这种女人哪怕说一句话……这辈子都值了啊!”朱林便很diao丝地感慨着。

李冬也是炫目迷离……

不过……

就在这一瞬间,另外一方的车门也打开了,叶暮便站在了杨慕菡的另外一边。

“我cāo……那个……那个,难道是叶暮?”朱林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仿佛看到了鬼一般……

第五十三章叶暮被包养了?

这事儿,朱林不说还好,朱林这边一说,李冬一看。

我擦!

那个人好像真的是叶暮!

李冬又揉揉眼睛,再看一眼。

这时候,叶暮已经站在了杨慕菡的身边,杨慕菡看着叶暮,脸上还带着几分能够迷死人的笑容。

李冬接着揉眼睛……

“好像还真是叶暮啊。”良久,他才悠悠地感叹了一句。

这时候,李冬看着那个和超级美女有说有笑的叶暮,感觉这个世界似乎都颠倒过来了。怎么好像什么便宜都被这鸟人给占了?

首先,李冬的女神,夏蔚同学,很明显,和叶暮走得很近。而且,在李冬策划去食堂外面让叶暮身败名裂的战役之中,夏蔚是第一个跳出来公开支持叶暮,甚至不惜自己辅导员助理身份的。

其次,传说中的上一级的院花,哲学系的秦彤,被叶暮救命过,似乎也是叶暮的拥簇?至少,秦彤帮叶暮了不少事情。

然后,全校所有男人的女神、梦中情人、超级美女李秋筠,在露天舞会上,随着叶暮的笛音,翩翩起舞。

现在。

他们看到了一个只有存在于传说中的超级白富美,居然又和叶暮从车上走了下来。

偏偏朱林这鸟人满肚子的龌龊思想,在旁边摸着下巴感叹了一句:“听说,奥迪R8的震动xìng能特别好哦。”

听到朱林这个少儿不宜外加没心没肺的话,李冬恨恨地哼了一声,恨不能立刻杀了叶暮。

此时,叶暮已经和杨慕菡并肩走进了饭店,从外面看,这个饭店,一种金碧辉煌的气势扑面而来。

不得不说,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情,叶暮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动念头来到这些地方。

但这种金碧辉煌虽然谈不上让叶暮自惭形秽,但他心中一些小小的疙瘩总有些难以释怀,于是,叶暮开口说道:“杨……杨学姐,这些地方,会不会太奢侈了一些。我不过只是随便说了一句话而已,来到这儿,总有些无功受禄的感觉。”

杨慕菡打量了他一眼,嘴角挂着一丝淡淡地笑容,道:“不要那么想,今天的那一副唐寅画,如果不是你,等我给长辈献宝的时候,还不知会遭人怎样嘲笑呢!再说,你也不用把这顿饭当成是我答谢你的,就当是我看到学弟,请吃一顿饭,这没什么奇怪。”

“好吧。”叶暮也就耸耸肩膀:“既然如此,那就多谢咯。”叶暮这种人其实很奇怪,他表面上总会嬉皮笑脸、没心没肺甚至于没脸没皮,但内心深处其实很要面子,就如这顿饭,他在心中暗暗想着什么时候能还给杨慕菡。

杨慕菡的美丽,到了极致,已经是一种奇特的魅力,让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男人看到她自惭形秽,一部分男人不敢看她担心轮陷入黑洞,另一部分……则是宁愿用整片江山交换她。

所以,当穿着很整洁,打扮很考究的服务员,带着菜单彬彬有礼地走过来的时候,看到杨慕菡的一瞬间,在他良好的职业素养之下,居然都忍不住呆了一下。

直到叶暮干咳一声提醒之后,这货才如梦初醒,赶紧说了声对不起之后,将菜单摆在了两个人之前。

一顿饭吃得有些淡,杨慕菡的话并不是很多,总有种点到即止的感觉。

叶暮多说了一些话,也算大致了解了一些杨慕菡。

杨慕菡一直把叶暮送到了复华大学门口才停了下来,叶暮说了声谢谢之后就从车门之中走出来。

于是,从奥迪R8里走出来的叶暮,瞬间成了一部分人眼中的焦点——

“尼玛!那不是踏水超人么?”

“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诶……这是什么情况?”

“正驾驶座上好像是一个女的!”

“还很漂亮的样子。”

“踏水超人……尼玛!这是被包养了吧?”

“哎呦,羡慕死了……被白富美包养,人生何其畅快啊!”

…………

叶暮并没有听到他们说的话,不然非得吐血三升不可——哥什么时候被人包养了?这些信口雌黄的混蛋,可要拿出证据来!

不过,今天虽然在超级美女那儿蹭了一顿饭,但叶暮发现自己的钱币不仅不值钱……而且还没有卖出去。

看来只能改天再出去卖了。

第二天,叶暮他们要上大课,下课叶暮和宿舍几头牲口搂肩搭脖地走出来的时候,叶暮突然看到了夏蔚。

夏蔚今天打扮比较简单,但仍然掩盖不了她那一种独特到了极致的美丽。

不过,夏蔚却有点儿神情复杂地看了叶暮一眼。

“嗨,夏蔚。”叶暮笑着打了句招呼,他和夏蔚的确已经是很熟悉的了。夏蔚听到了叶暮的招呼声,也冲他笑了笑,然后,想了想忽然说道:“叶暮……”

“什么事?”叶暮有些奇怪,看了她一眼,因为这个姑娘老是有话直说的,可她今天似乎有些支支吾吾?

夏蔚说:“我看到你的照片了……在论坛上,豪车、美人,艳福不浅啊。”

“额!”叶暮虽然觉得夏蔚的语气里似乎有些不满……所以感觉有点儿莫名其妙,但这件事情他必须澄清一下:

“怎么可能!那只不过是我萍水相逢的一个路人甲,有什么艳福啊。”

夏蔚突然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真的是萍水相逢?”

“当然啊……我骗你干嘛?”叶暮说完这句话,突然神情暧昧地盯着她:“你什么意思?吃醋了咩?唉,你要知道,我这种拉风的男人,生活中总有这样那样的倾慕者,偶尔有一个,也不是那么值得奇怪的事情啦。”

夏蔚这才总算恢复本xìng:“给我滚!”

九月份很快就要结束了,意味着叶暮真正大学生涯的第一个月即将结束。叶暮痛苦难熬的没有钱的rì子总算要告一段落了。

只可惜,这枚该死的金丹还是滞留在练气初级阶段之中,再加上这枚金丹本身的残破……

叶暮还有的是时间去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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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一句……难道我应该rì更三章咩……?

第五十四章学院内部篮球赛

九月份末尾的复华大学,很多东西也开始忙碌起来。

新生们经过算上军训一个多月的学习,已经逐渐融入到了复华大学的生活之中。大学留给他们的或者是额外的惊喜,或者是直接的遗憾,都已经被体会到了。

对于叶暮他们来说,大学生活,有着一些遗憾,但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多姿多彩。

不过叶暮也成功收到了生活费,他的生活费不高,是八百。虽然说,八百对于一些人来说已经很不低了……但是,在中海这个地方,八百真的是一个不怎么样的数字。

如果再算上这两年的通货膨胀,八百的确也做不了太多的事情。

但不管怎么说,八百对于最近叶暮的经济危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很多事情也可以接着做了。

“嗨!哥堂堂一个修真者……虽然这金丹是捡来的……虽然这金丹还是破的,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修真者吧,现在居然为了八百块钱感到兴奋,而且还是父母的血汗钱。”叶暮取钱之后又有些说不出的遗憾,摇了摇头……毕竟赚钱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的事情,如果自己的境界真的往上冲击一大段,那可能真的会简单不少。

但现在……

他还是一步步来吧!脚踏实地的,无论修炼还是生活,总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的事情。

弄了点钱,买了些该买的东西之后,当叶暮回到宿舍的时候,钟初跟叶暮说道:“你回来了啊,对了……刚刚罗广超来过了,跟你收80块钱的服装费,让你待会儿给他一下。”

“怎么回事啊?莫名其妙地跟我征收服装费,我又没有干嘛?”叶暮有些奇怪。

这个罗广超,是叶暮他们中文系的男生活委员,平常就负责置办生活,收体检费之类的琐碎的事情,和叶暮他们的关系也还行。

要知道,人文学院就是一个女多男少的学院,中文系更是将这种比例发扬到了极致,中文系现在不过十三个男生,却有五十四个女生,男生就那么几个,叶暮除了和朱林、李冬关系恶劣之外,其他男生大部分也都是朋友。

“篮球队要统一服装,但是这笔钱没办法用班费出,最后决定是班费里拿出来一个人40,自己每个人交80购买同一的服装。”钟初说道:“我们宿舍现在是我和你还有马飞在篮球队,我的钱已经交了。”

“篮球队?”听到这个,叶暮一下子就狐疑起来,说道:“我什么时候说要加入这个篮球队了?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个篮球队是用来干什么的好不。”

“就是,最近学院有一个迎新杯篮球比赛,我们学院大一大二的学生都会参加,以一个年纪的一个系为单位组建篮球队。我们专业也有一个……”

“可是我根本没有报名啊。”叶暮坐在了自己的凳子上,打开了电脑,头也不回地说道,这语气里也有着不少的心不在焉。

“你自己是没有报名啊,但我们班的男生太少,而这种迎新杯,又会面临不少的穷凶极恶的对手,我们班的一些人就会被强迫分配参加球赛。你是班长李冬推荐的,他说你一定可以在篮球赛之中大放异彩。”

“李冬?”叶暮瞬间就捕捉到了钟初的这段话里的最关键信息。

李冬这小子?

他居然分配自己参加篮球赛?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李冬和叶暮现在的关系已经接近于水火不容,他会在这种时候分配自己参加有可能会扬名立万的篮球赛,是有什么玄机?

于是,叶暮琢磨了一下。

实际上,叶暮也是会打篮球的,只不过他打得不多。而且,叶暮自己打篮球都是在高中那个半场上练出来的,真到了全场比赛的时候,他们这样的人很吃亏。

不过,虽然叶暮不知道李冬在打着什么主意,但人家都已经邀请自己了,不去参加也说不过去。

反而,叶暮也想要看看,李冬这小子打的是什么主意?

到时候,自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堂堂一个修真者也总不能怕了他。

当下,叶暮冲着钟初笑了笑:“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就去参加。为了班集体的荣誉,我这人一向是有着极其强烈的献身jīng神的,个人,首先需要服从于集体!”

“……”钟初对叶暮的这个长篇大论完全抵挡不能,赶紧说道:“你还是先去交钱再说吧。”

……人文学院这段时间又重新热闹起来了。

迎新杯这样的篮球比赛,基本上每个学院都在准备然后开打,虽然不算很正规,但这样的篮球比赛总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

人文学院之内,也是矛盾重重……

实力最强的当然就是历史系,历史系每一届都是兵强马壮,是人文学院的王牌,基本上也包揽了每一届的冠军。

接着是新闻系、对外汉语、广播电视学三系大联合,这三个专业因为男生太少,他们的联合也是一个优良传统,这个球队经过联合之后,实力也还不错。

然后……

就是哲学系和中文系了。

中文和哲学天生就是天敌,这样的传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至少,哲学系的老师,在谈起中文系的时候,无一不是满脸不屑——呵呵,就那群学中文的!用文学来解构哲学?呵呵!

中文系的人当然也看不惯哲学系的作为——那群装逼贩子,他们研究的所谓哲学,有什么作用?他们还是穿身中山装,推一辆黑sè的自行车,看着别人的宝马泪流满面吧!

哲学系和中文系的水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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