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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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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胡服骑射 (307B。C。—305B。C。)

距今2300年前的赵国人——可苦了。
当他们出远门,向北方出行,就有可能遇上游牧部族,于是他们必须按政府提醒走Z字形路线,尽可能保持移动的状态,因为移动的目标较少会遭到冷箭。如果他非得在一个危险区域停留,赵国人都知道选择最黑的地方,并且尽可能站在两样物体之间,比如,如果需要给马匹喂料,那么最好站在马车与喂马设备之间,并弯腰曲膝以降低身体高度。如果赵国人在一个空旷的地区遭到了游牧人的射击,他们都会倦缩身子以滚动的姿式离开,然后以最快速度的Z字形小跑,躲到附近藏起来,以求游牧部族的马队找不到他。
这些可恼的让人防不能防的游牧民族,大号“林胡、楼烦”,还有“东胡”,合称三胡。
三胡物质文明不够发达,特点是做饭没有锅(因为缺少金属),于是就拿大树皮折成船形,注满水,把肉和野菜放进去。再在一旁的火堆上烤石子,石子热了,扔进这船水里,慢慢把水烫热。这叫做“石煮法”。石煮法适合做鱼和虾,鱼虾比较爱熟。现在饭馆里的“桑拿虾”就是这种作法(桑那虾是一道很有古风的菜啊,却起了洋名)。
有时候三胡还用动物的胃装水,把热石子扔进胃里,把水烫开了,涮着羊肉吃,这是“兽胃石煮法”。都战国时代了,还有人这么吃饭,真是“千里不同雷,百里不同风”啊,真有神农氏的遗风啊。
三胡因为没有锅,所以经常纵骑南下,对赵国进行抢掠。每当三胡骑士像一条断断续续被风吹皱的线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移动(前来抢锅)时,纵然号称“勇武任侠、放荡冶游”的赵人也硬是望草兴叹,因为三胡身着短衣、长裤,精于骑射,进退神速。而赵人的作战服装则是:宽领口、肥腰、大下摆、大袖子,外面罩上结扎繁琐的笨重盔甲,基本上像个臃肿的圣诞老人,何谈追蹈冲刺、游戏漠北呢。
当时的中原人爱美,最流行穿“深衣”。
深衣是什么样子呢?你可以想象一块三角形的大布,把它披在身后,顶点与脖子等高,左右两个下角,与人的脚踝等低。好,现在开始穿:把大布的右下角绕过双腿前侧,包到身子左侧去,再把大布左下角同样绕过双腿前侧,裹到身子右侧后方去。再用腰带束住。人被卷在里边,就像一个蛋卷冰淇淋,甭想走路了。不过线条倒是很美的。这就是深衣了。走起路来,偏偏生风,再挥舞起大袖子,好似一个花蝴蝶。(注意,包冰淇淋的时候,顺序千万不能搞反,一定是左侧的布后卷到右侧去,使领口开在右侧,这叫右衽。包反了的话,就是死人和夷狄的装束啦。)
这样的蛋卷冰淇淋服装,行动吃力,迈不开步子,但是战国人很聪明,做了改进:把大三角布,改成扇形的,也就是左右两个下角呈上翘的曲线形,同时把横的幅度加长,同样,按上面的包法再包起来以后,下摆的布幅前后掩映,随着迈步可宽可松,行动自由多了——这叫做“曲裾”——当然,穿着这样的东西,你休想跨在马背上去驰骋——除非是像新媳妇那样侧骑着驴去打仗。
又因为深衣没有口袋,所以好东西都展览在外面。深衣外面束着腰带,腰带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小零碎:有擦器具用的抹布(叫做“纷”),擦手和脸的手巾(叫做“兑”),削东西的小刀子,磨小刀的小石头(叫做“砺”),用以在太阳中取火的“燧”(可能是一种类似聚光镜的金属器物),锥形的解开钮结的小锥子(当时没有扣子,都是疙瘩纽),钻火器(晴天取火用金燧,阴天取火用木燧,需要钻),还有香囊,缝衣服的针线包,装着毛笔的小笔筒,还有玉佩,等等。所以当时的人出门相当于背着自己的家。
穿这样的深衣,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下摆里面是空的,冬天冷空气进去肆虐,腿子都冻青了。所以,小腿表面要包一个套,叫做胫衣——胫衣只罩小腿,是从远古时代的绑腿发展过来的,也叫做“绔”。绔这个东西因为穿在里面,不露在外面,所以不需要用高级布料制作,除非这家人特有钱,丝绸多的用不了,也会用细绢作“绔”,于是就是“纨绔子弟”了。
赵武灵王要做的,就是把包在小腿上的胫衣(“绔”)向上伸展,包住大腿成为裤子,以便像三胡那样骑马了。
当然,下裳改为裤子,但上衣还是类似袍子,下摆很长,罩盖住下面的裤子,后来的中国人都是这么穿衣的。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三十来岁,雄姿比较英发,他在邯郸以外七十里一个度假会议中心“信宫”,召开全国地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济济一堂,与议天下。据史书记载,这个会议一连开了五天。
大臣们都穿着拖泥带水的深衣,进殿来了。这帮人进殿走路有讲究,要求足不离地,如车轮不离地,步伐碎小,上殿要快,衣裳下边要像水流一样,那就只好足尖举起,脚后跟在地面上蹭着走,还要表现出急欲奔赴国君面前的样子,但又战战兢兢不敢太撒野地走,那就得快着蹭,基本跟企鹅差不多——这种复杂的走法就叫做徐趋,事先要在家里练的。
大臣们像一群奔向赵武灵王的企鹅,然后刹车纷纷立定了,黑呀呀地一片,手里都拿着笏,身上还挂着一个领带。当时的领带跟现在不一样,不是系在脖子上的,而是系在肚子上的,叫“蔽膝”。你去看秦始皇的画像,他的肥肚子上就系了这么一条,这是当时当官者的标志,凡人不能有的。这个伟大的领带来路崇高,是远古时代人们腹下那条遮羞布的遗迹。
大臣们立在国君之前,必须前倾,使“领带”下垂。如果他们捧着东西的话,凡是国君给他的器物,器物虽轻,而表情好像很重,不能胜任的样子。国君给的东西,捧得必须与心胸相平,自己的东西,低于心胸。总之当时当官必须会表演。
赵武灵王看着这班懦懦古板、半死不活的僵尸般的干部,苦笑了一下,开口讲话。大臣们赶紧记笔记。
赵武灵王讲的,都是关于穿衣服的事。
大臣们的笔记就记在笏上。
笏其实是个笔记本,臣子在国君面前指画陈说前,事先把该说的话用毛笔写在笏上,走近国君,照着上边念。等赵武灵王发言的时候,大臣们则赶紧像现在干部一样,立刻捏起笔来作笔记,都记在笏上。也不知道是真懂假懂,凡都记上了。笏板儿面积不大,记不太多,好在当时写字也慢,一个字要画半天,不用担心开会没事干。
如果有幸考古挖掘出当时大臣们记的东西,应该是这样写的:“赵武灵王说:我们赵国,东北有燕国、东胡,人多势众;西北有林胡、楼烦,精于骑射;正西有强秦,虎狼之国;东边有中山,国富兵悍。如此强邻环伺,我们是首选的俎上之物。可我们却没有强兵以自救,社稷危亡,朝夕之间啊。”
(看!动员下属变革的话,第一步是要吓唬他们,就是使下属产生urgence——危急感)。
众臣听了,危急倒是危急了,但都心怀鬼胎,皆不作响。
赵武灵王吐出石破天惊的一语:“强兵是当务之急,所以寡人打算改穿——胡服!”
胡服?你是说穿上细脚零丁的裤子,脑袋上插两个又粗又长的白貂大尾巴,毛茸茸,长乎乎,披在后背?鬼啊——!?太不合传统了吧!
群臣们毛骨悚然,瞪着大眼,闭着嘴巴,捏着毛笔,不知该不该把这条记下去。
“大家对穿胡服,有什么意见?”赵武灵王问。
群臣们全部shut up,用沉默对抗着离经叛道的主子,表现出了严重的不同意!只有“楼缓”一个人站出来称“善”。但是他的“善”声很快被群臣们的白眼儿打得七零八落。
赵武灵王泄气了,看着他面前这班头脑僵化的干部,他苦笑着心想:如果白痴会飞,那赵国的朝堂简直就是个飞机场。
回到邯郸以后,赵武灵王变得唉声叹气。他向前自己信任的朝贵臣“肥义”抱怨:“见解独到的人,总是被白痴嘲笑,被世俗议论。老肥啊,你说,在咱们赵国,怎么办点事这么难!”
肥义给赵武灵王打气说:“只要您觉着对国家有利,何必怕天下讥笑?从前大舜也做过这样被嘲笑的事啊:为了笼络三苗,朝堂上他竟大演苗人的野性桑巴舞。大禹治水到达裸国,为了让裸人配合治水,大禹也脱光了前去谈判。大禹脱光了不是为了好玩儿或者扮酷,而是成就治水的大功。古话说,‘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愚蠢的人啊,人家都大功告成了,他还搞不懂为什么告成。聪明的人呢,事态未萌发之前,就想好解决对策啦。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所以您没必要跟他们讨论。我看您就立刻下令吧!”从肥义的话中看得出来,众人都是普遍反对胡服的。 
于是,赵武灵王硬着头皮,在群臣的普遍抗拒中,颁布了前无古人、后边来者也少的“胡服令”:要求政府机关干部全体、功臣贵戚、全军指挥员、战斗员(但不包括老百姓)像胡人同志学习,穿胡人的衣裳。
轰轰烈烈、惊世骇俗的胡服运动展开了。
上衣都改短,下身则是“中原博雅君子所一贯看不起的、胡人的、现代化的裤子”(这种裤子根据出土物照片看,下边细,上边肥,大裆,窄脚,有点类似九十年代的老板裤,当时老板爱穿,后改在民工圈内流行。)
脑袋上也要改,赵武灵王以身作则,把胡王的王冠扣在自己脑袋上了:冠顶上装饰了黄金的小蝉,两条貂鼠尾从冠的两耳垂下直达胸前。这是最尊贵的胡冠,蝉是胡人的吉祥物,内蒙古常出土金蝉、玉蝉。因为有金蝉和貂尾,所以叫“貂蝉冠”,基本上就是戏台上“韩昌韩延寿”的帽子(即粘罕)。
赵武灵王戴着粘罕的帽子出来,简直就是“赵狼主”了。
赵狼主登上朝堂,往下一看,大臣们也都换了,武官的冠最是漂亮:冠上有一圈缨子举着,颌下用青丝绳勒住,冠上左右插着两根野鸡翎子。不能随便抓只野鸡就拔毛,必须用“鹖”的羽毛。  
鹖这种野鸡我最佩服了:它尾翎鲜艳赤红,专产于山西上党,本性猛烈,勇猛好斗,“每所攫取,应爪摧碎”。如果两只放在一起,一定要斗到死掉一只为止。用它那赤红的尾羽插在武冠上,象征武士的勇敢精神,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这可苦恼了鹖鸟,猛烈的本性给它们招来杀身大祸,胡人和赵国武官的“鹖冠”上全是这东西。汉朝以后的骑士冠上也是这个。这么滥用下去,还不给捕杀光了。到了清代,六品以下的顶戴,仍然是这种鹖尾,叫做蓝翎。可见这种鸟大清朝时还没有灭绝,真能挺啊。但我估计现在应该差不多了。
普通士兵脑袋上也换了,戴上了胡人的帽子。帽子不同于中原士人一贯的冠。冠这东西,没有什么实用,就是一个圈儿或者棍儿,弄在脑袋上,类似孙悟的紧箍圈,或者选美小姐代的水晶冠,只表示身份,空圈或细棍,不能保暖。但是胡人的帽子是暖额的、防风沙,其“爪牙帽子”是用动物皮革做的,像爪牙一样紧紧扣在头上。赵武灵王改成黑色绫绢做,给士兵戴在头上,类似现代的护士帽。老百姓也喜欢把这帽子戴给胎毛稀疏的小孩子。但是老百姓中的大人不戴,大人还是戴块抹布,顶在头顶,叫做巾帻。
士兵的脚上也要改,就是靴子,这也是胡人的专利。中原人不穿靴子,而是穿履,履的面料是麻的、布的,有钱人穿丝面料的。由于深衣都是垂到脚面的,所以履的鞋帮很低,低到露出了大半个脚面的地步,轻盈倒是轻盈,但是跑起来很不跟脚。路上土多,泥土常把这美丽的履给弄脏巴了。战场上更是泥泞,猛跑几下,鞋帮和鞋底全揉烂了——因为鞋底也是布作的(纳着密密的针脚),倘跑在石子上,还要硌脚。总之,履适合民间不适合战场。
如果在履的鞋底下再加一层木底,倒是可以防范泥巴,也不硌脚了,那就是屐(日本人现在还在穿木屐)。木屐虽不怕泥路,但这样的硬底不能弯折,穿上后只能像日本美女那样摇着屁股走,在公子哥家的花园里固然是好看,但战场上这么走就保不住命了,还不被胡人追上一把戳死。
胡人穿的则是皮靴,软硬合适,防泥善跑,鞋帮又高,高成了靴筒,一直到膝盖下面,可以护腿,也适合骑马。靴筒表面还装饰着几十个、上百个青铜泡,晶莹闪亮,威武夺目,好像磷光闪闪的大马哈鱼。
经过赵武灵王改革,靴子也慢慢走入中原,广泛流传,男女都有穿。宋明以后,官员们必须穿靴,叫做皂靴,皮的,皂靴好处很大,踢老百姓屁股的时候,比较给劲。
总之,帽子、靴子、裤子,现在我们穿的,原都是骑马民族的专利。公元前307年,赵国的士兵们都穿上了胡人的漂亮靴子,头上戴爪牙帽子,上身短衣,下摆及腰,外披轻甲,腿穿现代化的裤子,手持长戟,丰姿飒爽,奔驰沙场,游击嬉戏,实在是酷呆啦!
但是,这么好的东西,也有人反对。赵武灵王的叔叔——公子成,就是个老脑筋的反对派兼贵族。他故意在家中装死,不肯上朝,嘴上还振振有词,大意是:中国是世界的中心,我们不求别人,都是别人大老远跑到这儿来取经。我们却舍此高级文明不用,而因袭远方野蛮之服,更易古人的教导,背离中国的传统,总之,不可以!宁可在家装死。
赵武灵王闻言,亲自跑到公子成家里,对这个朝中显贵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说服工作。赵武灵王说:“显贵啊!啊不,叔父啊,衣服,是为了方便穿的的;礼仪,是为了利国而设的。胡服骑射能够利国,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的开国先人赵简子修建晋阳,为的就是向北开拓胡地;他的儿子赵无恤立马常山,以兼并诸戎盘踞的代国,他们二人的大愿,就是开辟北疆千里,以胡人之地为我用哦。可惜后来者没有继承,裹足不前,寸土未增,也没发展出一套北向作战的利器,导致中山狄人依仗齐国大兵,侵掠我们边邑,水灌我们鄗城,烧杀我们边民,仇怨至今未报,先主在天之灵,今犹忿之。现在,我们胡服骑射,远可以备三胡,近可以报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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