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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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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所倾倒,我采取了同样超然的态度。我承认我很激动,但我不承认激情有指挥我的权力。我同样清醒地加以审视,我懂得什么是我的爱;我从我的爱出发,与世界建立起联系:聪明才智应运而生。

但史蒂利达诺如梦初醒。我已不再为他效劳。他不如痛打我一顿,痛骂我一通。他不如让我领教一下他拳打脚踢、侮辱漫骂的滋味。在我眼里,安特卫普已经失去了悲凉的特性和放荡的滨海诗意。我明察秋毫,一切都可能降临到我头上。我本可以作案犯罪。这个阶段前后大概持续了半年。但我还是干净的。

阿尔芒已经外出旅行去了。尽管我不时听到别人叫他不同的名字,我们却一直管他叫阿尔芒。我的情况难道不也如此吗?大家叫我让·加连,其实这是我第十五六个名字了。他刚从法国回来(后来我回法国后才知道他贩卖鸦片),若要我用一个词来勾画一个人,只要他在我面前打几秒钟照面就行。但如果他给我的最初印象如忠诚、明朗、坦率在我脑中滞留,那么一旦发现他的嘴角起了一道皱纹,换了一个眼神,露出了一丝微笑,那么表达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他的面目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表情纠缠不清,叫人无法解读。在史蒂利达诺的脸上,我所能看到的是冷酷无情,但他只要在眼角或嘴角露出一丝讥讽(我也说不清)的表情,他的面目就走样了。阿尔芒的脸则是虚伪、阴险、恶劣、狡诈、粗暴。当然,认识他之后发现这些性格特征并不难,但我知道,只有当那些性格特征奇迹般地同时集中到一张脸上时,才能给我留下当时的印象。其实,虚伪、恶劣、愚蠢、残暴、野蛮等说法可归结为一种禀性。我是说,上面列举的各种面部表情,在空间里很难看清,但从时间上看就一目了然,之所以在他的表情中会流露出这些特征,或者与我的性情有关,或者与阿尔芒内在的原因有关。他是一个粗野的人。他不具备正常的美。在他的脸上,我所说的那种种特征,纯粹得一丝不苟,不会引起反义混淆,表面上看起来阴郁可悲,其实却闪闪发光。他体力惊人。他当时大约45岁。他长期凭借自己充沛的精力闯荡世界,举重若轻,好不自在。他巧妙使用自己的精力,以达到最佳效果,以至于这种精力,这种强壮的肌腱,在额头和脖项都有突出的表现,这再次证实并强化了这种种可憎的品质。过人的精力使恶劣的品质具有诱惑力。他鼻梁塌陷,我看未必是被人一拳砸扁的。他的下巴结实有力。他的脑袋浑圆而且总是剃得光溜溜的。脖子上的皮肤有三道折,稍有积垢便看得一清二楚。他身材高大,架势不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通常动作迟缓,体态沉重。他难得一笑,笑也不自然。他的嗓音凝重,低沉,近似男低音。但不能说他是一个粗嗓子,因为音色还挺悦耳。阿尔芒说话很快,大家边走边说,步子迈得快,话也说得快,与低音相反相成,产生了美妙的内涵丰富的音乐效果。行色匆匆,在浑厚低沉的低音中,还可以领略到高音的昂扬,音色厚重,变化难度大,可见他的嗓音非常灵活。高低变调错落有致,显得格外优雅。阿尔芒发音还算清晰,音节之间没有撞车现象。尽管他说话简单,随便,但环环相扣,平铺直叙,从容不迫。大家终于明白,正因为他的嗓音特别美妙,他的整个青春时代一直有人喝彩,尤其是得到男子汉的青睐。凡是因体壮或貌美而受到别人赞佩的人,都会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信,于是他们对自己更是信心十足,更醉心于温文尔雅。阿尔芒的声音不时刺激着我的喉咙,一点就灵,我会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很少迫不及待地赶路,但事情总有例外,倘若必须赶一场约会,又是走在史蒂利达诺和我之间,他必把头抬得高高的,而且稍微前倾,不顾身高马大,大步流星阔步向前。与此同时,他的低嗓门说话越来越快,堪称一部肆无忌惮的杰作。从这位重量级健将的喉咙里吐出的声音只因有淡淡的几丝轻雾才显出万里蓝天的清朗。可以想象,这嗓音属于一个快人快语、风度翩翩、备受欢迎的少年,他对自己的风度、力量、美貌和非凡充满自信,对自己嗓音的奇妙魅力胸有成竹。

我想象在他体内,在他的五脏六腑内,有坚韧的皮层组织裹包。在他那又热又肥的花花肠子里,我相信他正在酝酿着他的意志,要把虚伪、愚蠢、恶劣、残酷、奴性强行实施,公开亮相,并从中获得个人全面的诲淫诲盗的成功。我是在西尔维娅的房间里看见他的。我一进门,史蒂利达诺立即介绍说我是法国人,我们是在西班牙结识的。阿尔芒当时站着。他没有同我握手。但他看了看我。我紧靠着窗子站着,没有对他们表示热心。他们决定到酒吧去,只听史蒂利达诺说:

“你去吗,让诺?”

我还来不及回答,阿尔芒就问他说:

“你出门带着他,老是这样子?”

史蒂利达诺笑了,说:

“要是你讨厌他,可以把他留下。”

“噢,那就让他去吧。”

我跟在他们后面走着。喝过酒后,他们便分道扬镳了,阿尔芒还是没有跟我握手道别。他离开酒吧时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关于阿尔芒,史蒂利达诺也只字不提。几天以后,我在码头仓库附近遇见阿尔芒,他叫我跟着他走。他几乎不说一句话,就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他表面上仍然鄙视我,逼我供他寻欢作乐。

被他的力量和年龄所支配,我干得一丝不苟。他那堆没有丝毫灵性的肥肉压得我头晕目眩,我终于领教了地地道道的兽性,与我过去的幸事大不一样。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茸茸的胸毛、肚皮和屁股所能包含的温柔,所能传递的力量。我任凭无数的风雨交加之夜把我湮没。或出于感激,或出于惧怕,我在阿尔芒毛茸茸的胳膊上投放了一个吻。

“你怎么回事?你有病?”

“我一点没使坏。”

我待在他身边,为他提供夜间淫乐服务。阿尔芒准备上床睡觉前,脱长裤时要褪好几道皮带圈,经常把皮带弄得喀啦作响,似乎是在抽打一个无形的受害者,一种透明的肉体。空气充满血腥味。我当时吓坏了,我所看到的阿尔芒既沉重又恶毒,根本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回事,他是一个无能的家伙。皮带的喀啦声陪伴着他,支持着他。他因无能而狂怒,绝望,像一匹被影子压抑着的野马浑身发抖,而且越来越厉害。然而他不会容忍我终日无所事事。他要我到车站或动物园周围转悠转悠,拉几个顾客。他知道我对他的为人产生恐惧后,就放松了对我的监督。我如数带回我挣的钱。他自己也在酒吧间接头。他同码头工人和海员合伙搞了多次走私活动。兄弟们很敬重他。当时,他与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样,脚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声音,但步伐更沉着,更有弹性。他经常穿一件海军裤,蓝料子,很厚重,人们通常称之为桥的部分从来不扣严实,不时前面露出一块三角裤,偶尔也露出一角稍微卷起的贴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态比别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为了找回流氓、娈童、水手20岁青春体态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便在行动上流露出来了。他很留恋那时的体态,就像人们留恋青年时代的生活方式一样。但他本身就混迹于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业,他要求用言语和动作来调情。由于我习惯了史蒂利达诺的害臊,在码头工人的酒吧里则看惯了他们的粗鲁,一桩桩,一件件,我既是见证人,往往还成了他们胆大妄为、具体明确行事的借口。不论面对什么人,阿尔芒满怀激情地大谈他的性器官。谁也不打断他的话。除非碰到一个顽固的家伙,被他的语调和话语搅得不耐烦了,才顶他几句嘴。

有时候,他一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柜台前一边喝酒,一边爱抚自己。还有时候,他卖弄自己的粗壮与漂亮——也包括力量和灵巧。那时,我弄不清他的阳器和力量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纠缠不清,因此对他羡慕不已。在街上,他一只胳膊似乎在拉我搂抱我,另外一只手臂则死劲一拱把我推开。我对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游过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从他身上辨认出苦役营的痕迹。他很可能从苦役营逃跑出来,要不然他怎么会剃光头,怎么会有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么会如此虚伪、粗暴和野蛮。

第六节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史蒂利达诺照例常去看望阿尔芒,但他似乎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在疏远我。很久以前,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委身于这个年轻小伙子,当年颇有讥讽意味的冷酷无情现在却变成了可口的温情了。在我同阿尔芒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里,史蒂利达诺从不以此为笑料寻开心。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这样谨慎小心反而令我很不自在。不多久,他便成了明日黄花。

阿尔芒与史蒂利达诺不同,他并不怯懦。他不仅不回避偶发的搏斗,而且敢于接受危险的挑战,干有风险的勾当。他甚至敢自己谋划自己动手。我们相遇一个星期后,他告诉我说他要外出一段时间,让我等他归来。他把他的日常家当(一只装有几件衣物的行李箱子)交给我就走了。那几天我轻松了不少,不再感到恐惧的重压。我还经常同史蒂利达诺一起出去。

有一个与我同龄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往他的双手啐唾沫以开动绞盘的话,是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的。劳动者的这个习惯动作竟使我头晕目眩,我仿佛成了一个自由落体,飘飘忽忽落到一个早已遗忘了的年代——或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领地地。我的心苏醒了过来,我的肉体顿时也不感到麻木了。我疯抢镜头,转瞬间就准确地记录下这小伙子的一举一动:他的姿态、发型。腰身一扭的动作。弯腰弓背的形体、他正在开动的旋转木马,木马随着音乐旋律不停地运转,熙熙攘攘的集市,安特卫普市兼收并蓄了所有这一切,地球小心地转动,宇宙蕴藏着如此赏心悦目的重托,而我呢,在那儿吓得呆如木鸡,惟恐拥有世界,惟恐知道我拥有世界。

我并没有看到他往手上啐的唾沫,只是看见他两腮一鼓一缩,白牙间吐出舌尖。我还看见这小子搓着黑糊糊的长满厚茧的手掌。他弯腰掌握舵杆时,我发现了他那已经皲裂的箍腰厚皮带。这种粗笨的皮带绝不是风流雅士裤腰上的装饰品。只要看一眼它的质地和厚度,其作用便一清二楚了:保持男性阳刚气质最显著的标志。若不系这种皮带,阳刚便无从谈起。男人的宝贝得不到保守和护卫,阳气就会从脚底流失,出现气质障碍。小伙子穿一件茄克衫,衣裤之间露出一段皮肤,皮带没有穿进套圈里。他每次使劲,皮带便往上提一下,而裤子则往下滑动一下。我看呆了。我看着皮带稳稳当当地上下运动着。待到第六次腰部运动时,只有裤裆上皮带首尾仍然相扣,其余部分已缠到赤裸裸的脊背和腰部上。

“好看吧,嗯?”史蒂利达诺对我说。

他发现我看得入了迷,当然不是说我看舵盘,而是说我看掌握舵盘的守护神。

“去对他说你爱他,去呀。”

“别拿我穷开心。”

“我说话很认真。”

他笑了笑。但不论从我的年龄还是从我的风度上讲,我都不好装出高贵绅士的派头,带着轻薄逗乐的情趣去接近他,观察他。我恨不得马上离开这个小伙子。但史蒂利达诺却拽住我的袖子,说:

“去呀!”

我挣脱了他。

“放开我!”我说。

“我看没错,你喜欢他。”

“那怎么样?”

“怎么样?请他喝一杯呀!”

他又笑了,说:

“你怕阿尔芒是吧?”

“你有病!”

“那么,你要我去开口?”

此时,小伙子直起腰来,热血上头红光满面,活像一个满脸充血的醉汉。只见他正了正腰带,向我们走来。我们站在马路上,他则站在绞盘木板底座上。我们直瞅着他,他笑了,说:

“这活一干就热。”

“是不是一干就渴?”史蒂利达诺问,然后转身对我又说:

“你该请我们喝一杯吧?”

罗贝尔随我们到了咖啡馆。事情发生得就这么巧妙,就这么简单,却令我惊慌失措。我既不靠近罗贝尔,也不紧挨史蒂利达诺,我已魂飞魄散,撒落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虽然抓录了上百个分镜头,但这些细节顿时像宇宙大爆炸一样,化成了无数轻盈的星星。我记不得那是些什么星辰。后来,我第一次陪伴吕西安,我又体验到同样的丢魂现象。我听到一个家庭主妇为买一株天竺葵正在唠唠叨叨:

“我喜欢在家养一株花草……”她说,“一株漂亮的花草……”

她从千百种花草中给自己挑选了一株天竺葵,执意要连根带泥一起包装。买一株花还这么讲究,倒没有使我吃惊。设身处地为妇人想一想,我不觉感染上买花人的感情:

“她会给花浇水的,”我自言自语起来,“她肯定还要专门为这株花买一只马约里卡陶瓷花盆。她还将把花移到有阳光照射的地方。她会百般爱惜它……”

罗贝尔走在我身边。

夜里,罗贝尔就躺在转盘的蓬布下,身上裹一条被子睡觉。我请他到我的房间来一起住。他就来睡了。但第二天,他迟迟不来,我便去找他。他万万没有想到,我在码头附近的一家酒吧里看到他,他正同一个男人谈话,那人言谈举止像是同性恋者。我没有对罗贝尔说什么,但却告诉了史蒂利达诺。第二天早晨,在罗贝尔上班之前,史蒂利达诺就来看我们。真是难以置信,他仍然那么难为情,欲言又止,总是难以启齿。最后才终于说出了心里想说的话:

“我们合伙干吧。你先把那些家伙吸引到公共便池那里,或带到一小单间里也行,然后我和让诺一起赶来。就说我们是你的兄弟,然后就下手敲他钱。”

我差点失声问他:“那阿尔芒呢,他干什么?”但我没有吱声。

罗贝尔躺在床上,上身裸露在毯子外面。为了不使他难堪,我注意不去碰他。他对史蒂利达诺陈说这类行动的利害,其实他心里也明白,他自己也把这种危险看得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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