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汤姆叔叔的小屋-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现在,让我们先把汤姆搁在一边,来看一看故事中的其他人的命运如何吧!

第11章 黑奴竟然在白日做梦

在一个飘着濛濛细雨的下午的傍晚时分,一位旅客来到了肯塔基州N村的一家乡村小旅馆里。在这间小旅馆的酒吧里他看到了一帮被这雨天赶到这儿来的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呆在这间屋子之中,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画面:这些人身材虽然高大,但却瘦瘦弱弱,身上穿着猪装,用一种当地人惯常表现出来的懒样子,仰面朝天地伸直了手脚躺着,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他们的来福枪架在屋角,子弹袋啦,猎物包啦,猎狗和小黑奴们也都堆放在角落里。这就是这幅画面的突出特征。有两位长着长长的腿的绅士分坐在壁炉的两端。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两条腿旁若无人般地放在壁炉架上,向后倚着椅子。读者有权知道,在提倡沉思之风的西部旅馆里,旅行者们对这种架起双脚的思考方式(这可以大大提高领悟力)是特别倾心的。

站在吧台后面的是这个旅馆的主人,他和他的大多数同乡一样,有着很好的脾气,高大的身材,粗壮的骨骼,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盖着一顶高顶礼帽。

事实上,这个屋子里的每个人的头上都戴着这样一顶帽子,这帽子代表着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般的气势,不管是毡帽还是棕榈叶帽抑或油腻腻的獭皮帽,看上去都是全新的礼帽,都这么不折不扣地安放在每个人的脑袋上。每个人各自的特点也能从帽子上看出来,有些人幽默风趣,快活自在,他们就把帽子时髦地歪戴在一边;有些人严肃认真,他们之所以要带帽子,是因为他们觉得必须戴,而且随心所欲地想怎么戴就怎么戴,于是他们就独树一帜地将帽子压在鼻子上;还有一些头脑清楚的人,他们把帽子推到脑后;至于那些马大哈般的人物,他们要么是不知道,要么是根本不在乎帽子该怎么放才对。这些各式各样的帽子也许真值得莎士比亚先生仔细做一番研究和描绘呢。

有那么几个光着膀子,穿着肥大的裤子的黑人,他们紧张地忙前忙后,结果是除了表现出愿意为主人和客人提供服务的意愿之外,什么也没有表现出来。这里面还有这么一幅画面:一只燃烧得旺旺的火炉,火焰哗哗叭叭地作响,并使着劲地往上直窜。屋子的大门,窗子,全都向四面敞开着,印花的布窗帘被潮湿的刺骨的寒风,吹得啪啪嗒嗒作响。经过这一番描绘,你或多或少地会对肯塔基这个旅馆里的忙碌有所了解了吧。

可以更好地论证本能及特性遗传学说的绝妙例证的便是现今的肯塔基人。他们的祖先是那些生活在森林中,睡在草地上,拿星星当蜡烛用的了不起的猎人;而他们的后代现在也是把房子当作帐篷,头上总不会缺少那顶帽子,他们到处乱滚,把脚放在椅子背上或者是壁炉架上。这与他们的祖先在草地上到处滚动,把脚放在树上或是圆木上是如此大同小异。不管春夏秋冬,他们都将门窗打开,为的是使自己能够呼吸到足够新鲜的空气。他们不管叫谁都叫“兄弟”,而且叫得是那么的自然。换言之,他们是这个世上最坦率、最和气和最快乐的人。

这位旅客碰到的就是这样一群自由自在的人。这位旅客身材又矮又胖,衣服整整齐齐,有一张和蔼可亲的圆脸,看上去有些奇怪,又有些过分拘谨。他十分看重他的雨伞和提包,决意不肯让旅馆里的侍应们帮忙,而是自己把这些东西提进来。他心惊胆颤地环视了一下这间酒吧,拿着他的贵重的东西,蜷缩到一个最暖和的角落,不安地看了看那位把脚放在壁炉上的好汉。这个人正在那儿一口接着一口地吐着痰,那份勇气和精力,让那些胆小而爱干净的绅士们大为震惊。

“哎,你好吗!兄弟。”那汉子一边向着这位初来的客人喷出一口烟一边问着。

这人一面答着“我想,还行吧。”一面躲闪着他这种吓人的招呼方式。

那汉子又问道:“有什么新闻吗?”边说边掏出一片烟叶和一把个头很大的猎刀来。

那人答道:“我倒是没听说什么。”

那个先打招呼的汉子说道:“嚼吗?”同时殷勤地递给那位老先生一点烟叶。

那小个子边躲闪着边回答道:“不,我不嚼这东西,谢谢你。”

“真得不嚼吗?”那人边说着边把那口烟叶送进了自己的嘴里,为了照顾周围人,他可要保证烟叶的充足供给呀。

那位老先生每次看到那位长腰兄弟冲着他这边喷烟吐雾时,都不免心头一颤。他的同伴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那位长腰兄弟便心平气和地将炮口转向另一地区,用足够攻克一座城池的军事力量向一根火炉通条进攻起来。

老先生瞧见一张大告示前围了很多人,便禁不住问道:“那是什么?”

有一个人简短地说道:“该不会是悬赏抓黑奴吧?”

那位老先生(他的名字叫威尔森)站了起来,仔仔细细地收拾了一下雨伞和提包,然后小心翼翼地掏出眼镜把它戴上,这才走了过去读起了那张告示:

“本人家中出逃了一位叫乔治的混血黑奴。他身高六英尺,棕色卷发,皮肤浅色;聪明机灵,谈吐流畅,能读书写字,极有可能冒充白人,其背部与肩部上有深深的疤痕,右手背上烙有‘H’这个字母。凡能将该黑奴活捉或是能提供事实证明该黑奴已被处死者,一律赏四百大洋。”

那位老先生从头到尾将这则广告低声地读了一遍,就好像要研究它似的。

前面提到过的那位一直在“对付”火炉通条的长腿老战士,这时把他那两条笨重的腿放了下来,将高大的身躯挺直,走到告示前,不紧不慢地对着广告吐了一大口烟汁。

他简短地说了句“这就是我的看法”之后,便又重新坐了下来。

店老板叫嚷道:“兄弟,干什么,你这是在干什么?”

那大个子一边说一边又平静地嚼起烟叶来:“要是出告示的那个家伙在这儿的话,我还要朝着他吐一口呢。要是谁家有这么一个黑奴,却不好好对待他的话,那他就应该逃跑。这种广告真是太丢肯塔基的脸了;要是谁还想知道我的看法,这就是我的看法!”

老板一边记账一面赞同地说:“对,这真是实话。”

那大个子边说着,边又展开了对火炉通条的进攻:“我就跟我自己的那一帮黑奴明说了——我说:伙计们,你们逃吧,溜吧,跑吧!你们喜欢跑就跑!我才懒得追你们呢!这就是我的治理之道。让他们明白,只要他们想走,什么时候都可以,他们也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不但如此,我还帮他们准备好了自由证书,并且备了案,等着万一哪一天我走了霉运可以用得着。不瞒你们说,我所做的这些事情他们都知道,在我们这块地方谁也比不上我从黑奴身上得到的好处多。我的黑奴带着值五百块的马匹去辛辛那提去卖,卖回来的钱一个子儿也不少地都交给我。像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两次呢!他们这么做,也在情理之中。你如果把他们当成狗,他们就会像狗一样干活;你如果把他们当人,他们也会给你回报的。”那宽厚的奴隶主说得正在兴头上,忍不住朝着壁炉放了一通礼炮,用来表示他对这番高谈阔论的得意。

威尔森先生说道:“朋友,你说得真是千真万确。这告示所讲的那个黑奴可实实在在是个好小伙儿。他在我经营的麻袋厂干了将近六年的活儿,是我最得力的助手,先生。他可聪明了,还发明了一种特管用的洗麻机。后来很多厂家都使用这种机器呢。现在他的东家的手里还握着这种机器的专利证呢。”

那奴隶主说:“我就说吗,这边拿着人家的专利证赚钱,那边又给人家的右手上烙个记号。要是给我个机会,我非得给他也搞上一个,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不可。”

屋子另一边有一个相貌粗俗的人插嘴说道,“这些耍小聪明的黑奴到底是太没规矩了,他们太神气活现,所以他们才挨打,才被烙上记号。如果他们老实点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

那个奴隶主表情冷漠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上帝把他们创造成人,还得花费一番力气再把他们压榨成畜牲喽。”

方才那个家伙接着说着,由于他粗俗无知,丝毫没有感觉到对方对他的鄙夷,“聪明点的黑奴对主人没有丝毫好处,要是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好处,他们那些本事又算得上什么呢?他们绞尽脑汁地想法算计你。我原来也有一两个这样的伙计,我干脆把他们卖到南边儿去了。如果不把他们卖掉,他们早晚也会溜掉。我觉得就是这么回事儿。”

那奴隶主说道,“你最好是给上帝列个单子出来,让他为你特制一批完全没有灵魂的黑奴。”

话说到这儿突然被打断了,因为一辆小巧的马车停在了旅店门口。这马车看上去气势不俗,赶车的是个黑奴,上面坐着一位气宇轩昂、绅士派头十足的人。

整个屋子里的人都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新来的绅士。在这样的雨天,这样一帮闲人通常都会兴趣十足地打量每一个新来的客人。这位新来的客人身材高挑,肤色浅黑,就好像是西班牙人一样,黑亮的眼睛,清秀有神,短短的卷发,又黑又亮。他长着鹰钩鼻和又直又薄的嘴唇,他四肢匀称,派头不凡,让人一看就感到此人非同寻常。他在众人火辣辣的目光注视下,从容不迫地走了进来,向仆人点了点头,示意他应该把行李置于何处,又向众人致意,然后拿着帽子,慢悠悠地走到柜台前,自称是从希尔比郡的奥克兰来的亨里·巴特勒。然后,他漫不经心地转过身来,走到告示跟前,把那告示看了一遍:然后,他对他的仆人说道:“吉姆,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像我们在贝尔纳旅店见过的那个黑人,你说是不是?”

吉姆道:“可不是嘛,但我可不敢肯定对于他的手的描绘,老爷。”

那个陌生人说道:“是嘛,这个我倒没有留意过。”接着他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呵欠,之后走到柜台面前,希望能开一个单人房间,因为他有点儿东西要写。

老板当然是一口答应下来,跟着就有六七个黑奴,争先恐后乱哄哄地忙起来。这伙人之中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高有矮,他们忙忙碌碌地跑前跑后,不是你跟我撞了个满怀,就是我踩了你的脚,周到地为客人收拾房问。而此时此刻那客人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屋子中间的一张椅子上,和旁边的人闲聊。

那个工厂主威尔森先生,从陌生人进屋的那一刹那起,就紧张不安地盯着他。他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而且还像老朋友似的,可就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那个陌生人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都令他吃惊,都令他目不转睛地盯住他看。可是当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毫不在意地与他的视线相交时,他赶紧把目光转到别处去了。终于,他突然记起来了,惊慌失措地冲着那人看着,使那个陌生人不得不来到他的跟前。

那人用一种认出他的腔调说道:“我想你应该是威尔森先生吧,”他向他伸出手,“请你别介意,我刚才没认出你来,我想你还认识我吧,我是从希尔比郡奥克兰来的巴特勒。”

威尔森仿佛在说梦话似的答道:“哦,先生,是的是的。”

就在这时,一个黑奴进来说:“老爷,你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这位先生随口对吉姆说:“吉姆,你照看一下箱子,”又转过身来对威尔森先生说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请你去我那儿谈点生意上的事。”

威尔森先生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上了楼,到了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屋子里的火劈劈拍拍地烧得正旺;还有好几个仆人在房间里忙碌地收拾着最后一点小东西。

待仆人们收拾完离开屋子之后,那年轻人才从容地将门锁上并将钥匙装进口袋里,然后转过身,双手交叉在胸前,直盯着威尔森先生。

威尔森先生惊叫道:“乔治!”

年轻人说道:“没错,我就是乔治。”

“这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年轻人微笑着说道:“我想,我的化妆还不错吧。只需要一点点胡桃汁,就可以把我的黄皮肤变成现在这种淡雅的浅棕色。我把头发也染黑了。所以你看,我一点儿也不像告示上悬赏的那个黑奴了。”

“可是,乔治,你这个游戏可真是太危险了。如果是我的话,我可不赞成你这么做。”

乔治说道:“我自己可是敢做敢当。”他的脸上依然带着自豪的笑容。

在这里我们得插几句,乔治继承了他父亲的白人血统。他的母亲命可真苦,生了一群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因为她长得天生美貌,所以便成了主人泄欲的工具。乔治继承了肯塔基一家豪门望族的欧罗巴人的英俊面孔和那坚韧不拔的傲气。从他母亲那里他只接受了一点儿混血儿的浅黑色的皮肤,可是这些问题都被他那双黑眼睛掩盖住了。因此,只要在皮肤和头发的颜色上做少许的改变,他就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而且他那天生的优雅和绅士风度,使他能够轻轻松松地成功扮演目前这份具有挑战性的角色——一个带着仆人出外旅行的绅士。

威尔森先生与生俱来的是善良,可是他胆子小,遇到芝麻大点的事,也会过度地紧张焦躁。此时,他来来回回地在屋子里踱着步子,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他既想帮乔治的忙,又怕违反有关法纪。这两种想法搞得他矛盾至极。他一面踱着步一面说:

“那么,乔治,我觉得你是在逃亡了——逃离开你法定的主人,是不是,乔治?——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感到吃惊——可是乔治,我很难过,真的,十分难过——我想这是我必须跟你说的,乔治——这是我的义务。”

乔治平静地问道:“先生,你为什么要难过呢?”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非得以身试法,来违抗你的国家的法律啊。”

乔治沉重而又苦涩地说道:“我的国家!我除了坟墓以外,难道还会有什么国家嘛——我真恨不得上帝让我早点死才好呢!”

“哎,这可不行呀,乔治——这可不行呀——你千万不要这样说呀,这可是天大的罪过呀——这可是有悖于《圣经》的教义的呀!不错,乔治,你是遇上了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