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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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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表面上也似乎对现在的生活已经心满意足了。在夫妻的性生活上,她开始对我不再有什么要求,也不再在我面前表露她内心的不安。和她的沟通方式,无非是围绕着实实在在的家庭生活,围绕着我们的儿子。

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他已经不再需要妻子过多地操劳了。这时的妻子,已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收拾自己,这时的她不知不觉间变成了一个丰姿绰约的少妇。少妇的魅力也是很特别的,走在大街上,她的回头率一点儿都不比少女时代低。虽然此时她的魅力仍构不成对我的诱惑,但我已经能从她的身体语言中读出,她现在尤其需要夫妻间的性爱滋润,否则她丰满的身体会因缺乏爱抚而渐渐失去青春的活力。

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其实女人也像花朵,需要灌溉、温暖和阳光。这些我都不能给妻子,不是我不想给,而是给不了。现在,妻子开始主动地向我“索取”了。如果说从前的妻子是羞涩的,那么现在的她则可以用成熟来形容,这种成熟是生理和心理的成熟,而我却无法满足她生理与心理上的这种需求,若是以前,或许因少女般的羞涩,她会放弃这种需求,现在的她,已经越来越懂得用策略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妻子是个讲究生活质量的女人,自从结婚后,我们的卧室就被她装扮得很有情调,少女时代的千纸鹤至今还被她挂在窗口,和她生了儿子后买的一串风铃相隔不远,被风一吹,会发出清脆悦耳的丁当声。儿子大了一点后,为了能给我们创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环境,她毫不犹豫地给儿子在隔壁打造出了一个儿童乐园,硬是把小家伙赶出了我们的二人世界。

在一个完全属于我们两人的私人空间里,妻子竭尽全力,除了用她的巧手精心地给我们营造出一个充满了柔情蜜意的爱巢,还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对自己的修饰上。

一到晚上,她就穿上那件粉红色的睡衣,这件睡衣的透明度极高,在柔和的灯光下,可以隐约看见她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色内裤,这条内裤很精致,小得刚好能遮祝糊最隐秘的地方。穿睡衣时,她没有戴乳罩的习惯,因此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乳房直挺挺的把睡衣撑得很高。虽然生了孩子,但不知用什么方法,她的乳房还保养得那么好,一点都没有下垂的迹象。

她就穿着这身睡衣躺在我的身边,小鸟依人地偎在我的怀里。现在的她,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她既懂得含蓄,也知道该如何主动地向我出击,懂得怎样让我“快乐”。她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羞涩的少女了,只要我能“快乐”,让她干什么都可以。只是,让她失望的是,我什么也没让她干,这些都是她主动的。

第四节

这是她的权利,她并没有错。只是,她好像不知道,尽管她已经非常努力了,但我却一点也没有感到快乐,相反我能感觉到的,只有痛苦。我想逃离,但看着兴致勃勃的她,却怎么也不忍心。我知道,我们的婚姻不能再这样发展下去了,否则有一天我肯定会崩溃。

为了摆脱她对我的“纠缠”,我处心积虑地想出各种办法,其中包括对她实行丑化性生活的教育。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说:“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我从这条名言入手,搜集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性恶论”或准“性恶论”的理论和事例,操作在实际生活中,用一点一滴的灌输方式,竭力向妻子说明:性是丑恶的,也是罪恶的!

帝王为博红颜一笑,可以不惜生灵涂炭;潘金莲为追求所谓的“自由”,可以不惜毒死武大郎;某高官为情妇,可以不惜贪污受贿,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妓女为生存,可以出卖肉体;嫖客为了纵欲,可以不顾廉耻,到欢场买欢;甚至欲鸿难填,让人做出小叔子偷嫂,生父强奸自己的女儿等罪恶勾当……

我甚至还搬出了我们老祖先曾说过的那句“万恶淫为首”来向妻子说明,淫是万恶之首,是万恶之源。好色纵欲就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各种罪恶也会随之而来。现在社会上的贪污腐败现象,大多和这个淫欲有关,贪污腐败分子几乎都有包二奶、养情人、找小姐等等淫乱行为。这些人图一时的快乐,却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美好的家庭,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种种现象,无不是淫欲惹的祸。由此可见,淫欲是一种极为丑恶的东西,只要沾上它,就没个好。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在我的极力丑化下,慢慢地,妻子被我培养成了“性冷淡”。她已经可以冷静地对待夫妻间的“那点事”,不再像以前那样“蠢蠢欲动”了。为了修身养性,让自己能真正做到心如止水,她甚至还在我的鼓励下,练起了瑜伽。怕打扰她修炼,我主动提出和她分居,她高兴地答应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最近,我与阿豪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阿豪通过电子邮件告诉我,他在美国的生活很好,与一个叫做杰克的美国小伙子同居了。他们在美国的同居生活是公开的,认识他们的人中没有人觉得他们的这种关系不正常。

阿豪还告诉我,在美国,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尽管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比较宽容,但如果在公众常葫,若是有谁敢牵着同性的手走路,就一定会被视作同性恋而遭到人们的白眼。所以,在美国你几乎看不到同性之间在公众常葫的亲密情形。

阿豪说的这种情形,在我们这儿,却恰恰相反。在中国,同性之间特别是女性与女性,在公众场合亲密往往被人们看作是友谊的象征,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同性之间手牵手的情形,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用担心别人会对他们(她们)的这种举动妄加猜测,更不会遭到鄙视。相反,人们还会以羡慕的口吻说:瞧,这“姐妹俩”(或“兄弟俩”)相处得多好!

虽然人们对此如此“宽容”,但一旦得知他们(或她们)是那种关系,马上就会大惊失色,立即会把他们视作洪水猛兽。

在中国古代的志怪或市井传奇里,常有同性恋的描写,但都被当做恶习,痛加鞭笞和嘲讽。同性恋给大多数人的印象很神秘,离我们生活很远,虽然大家很少看到这些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的“异类”,但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这些异类之间的行为是古怪的、肮脏的、罪恶的。

我很羡慕阿豪现在的生活,虽然他和他的“另一半”——那个美国小伙子杰克,不能像在中国这样手拉手亲密地走在大街上,但却可以躲在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屋子里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其实,对于感情生活来说,仅仅只需要两个人就足够了,别的都无所谓。但,出于这样那样的偏见,在我们这儿却绝对做不到。我们所能拥有的,就是现在这种没有幸福的夫妻生活。

我和妻子已经分居多年了,彼此都能相安无事地和睦共处。我们的房子很大,我的书房兼起居室,和妻子的卧室相隔较远,没事时我也很少到她的房间里。我因为要写作,她一般也很少到我的房间里打扰我。我们就像一对亲人,确切地说,像一对兄妹,靠着亲情的维系,相濡以沫地过着没有爱情,更没有激情,只有亲情的平淡生活。慢慢地,我的内心也平静下来,觉得这种平静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最近两年,在教学之余,我出版了几部学术专著,在学界引起了一点反响。前段时间我在整理一部文稿时,需要一点资料,我记得有关这方面的资料我以前曾收集过不少,都放在我们以前的新房,即现在妻子居住的那间卧室的储藏室的箱子里了。

这天,妻子去学校了,儿子也在学校上学,我打开卧室的门,进了储藏室。在储藏室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些资料。我情急之下拉开旁边妻子堆放杂物的一个皮箱,却在里面发现了一只女用自慰器具。

最近几年,人们的思想开放多了,这种自慰器具,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只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平时那么羞涩的妻子竟然也有胆量迈进那些所谓的性保健用品商店,去购买这种东西。拿着这只怪怪的橡胶制品,一种钻心的疼痛突如其来地袭向了我。

第五节

我感到深深的悲哀,为我,也为妻子。妻子是无辜的,她才三十多岁,这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龄,可我却无情地剥夺了她的性福,剥夺了她作为妻子的基本权利。无奈,她只好用这个没有生命的替代物来填补精神及肉体上的空虚与需求。

我还是男人吗?我还算得上丈夫吗?我,相貌堂堂,体格健壮,却让自己的妻子像守活寡似的成为自己性倾向的陪葬,这种婚姻,如果不说是一种罪恶,难道还算得上道德吗?这

种不道德的婚姻,为什么还要存在下去?

我决定好好跟妻子谈一谈,我要告诉她全部的真相,我要向她坦白我的性倾向,我要让她明白,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她永远都没有幸福,与其这样还不如早一点分开。离婚,既可以解放她,也可以解放我,这是惟一可以解脱我们双方的途径。

我决定和她谈,我已经耽误她太多了,我不想再耽误下去,否则我会越来越内疚,越来越感觉对不起她。

妻子下了班,神情显得很抑郁,我关心地问她怎么了,是不是在单位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她摇摇头。为了照顾她的情绪,我决定再等一等,等她情绪稍好一点,再跟她谈我们之间的事。

吃完晚饭,看完新闻联播,妻子伺候儿子上了床,就过来看电视剧了。我也陪着她看,平日我是不大看电视剧的,但今天为了找个机会和她谈一谈,我破例陪她看起了电视剧。

我们一直没说话。电视剧看了一半,我发现妻子的情绪比刚回家时稍好了点,就决定趁这个机会把我考虑了半天的那些话对她说出来。就在我酝酿着合适的开头方式时,没想到妻子这时先开口了,她说,你知道吗,××出事了,被人刺伤住进医院了。

××是一位著名的演艺界人士,是妻子崇拜的偶像。难怪她今天回家时的情绪不太好,原来是他出事了。我关心地说,是吗,我怎么没听说,刚发生的事吧?妻子说,今天刚看的报纸。你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被刺的吗?我好奇地问,因为什么?

接下来,妻子说,听说,他是因为和别的男人争风吃醋被对方刺伤的。谁能想得到呀,他这样的人竟会是同性恋,看到这个消息我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真是太让人吃惊了。我想不通,他怎么会去做这样的事呢?我在学校听同事说,凡是这种人都会被感染上艾滋病,他这下子算是完了,得了那种病,还能活几天?

妻子不停地为××的“丑闻”而叹息、惋惜着,难过得差点哭了起来。我为妻子的话感到震惊,震惊的是,她竟然对同性恋的认识这样无知,充满了世俗的偏见。

在她看来,凡是有同性恋倾向的人,都是道德败坏、自甘堕落、不知廉耻的人,这种男人肯定是玩儿腻了女人,精神实在空虚得不行,又耍起了新花样,开始玩儿男人。这样的人简直是罪恶滔天,人人喊打。

我听着妻子这番高论,觉得非常可笑,差点就忍不住和她争论起来。但一想到她的这种认识,其实是她从小到大潜移默化地从别人那儿汲取过来的“经验”,已经是种极顽固的偏见了,绝不是我几句话就可以轻易改变她的,所以只得作罢。

我也不敢再向她坦白我的性倾向了,相信当她知道自己的丈夫竟然也是这种道德败坏、自甘堕落、不知廉耻、人人得而诛之的人时,她会吓得从沙发上栽下去。

我发现我已经陷入到了无法解脱的境地。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跟妻子提离婚的事,我也没有勇气让她跟我离婚,我怕离婚会刺激她的神经,我能想像得到,当我把“离婚”这两个冰冷的字眼甩到她的面前时她的痛苦心情。

她是个完美的女人,纯洁得没有一丝杂质,离婚会让她产生不必要的自责,她会以为自己做得不好我才会离她而去的。“如果我哪儿做得不好,你告诉我,我改还不行吗?”这是一部电影中的台词,她即使没看过这部电影,我想她也会这么说的。

我已经对不起她了,我不想让她为我的“错误”造成的结果而自责、忏悔一辈子。这对她来说,实在是件不公平的事。另外,我知道她是爱我的,即使她不自责,硬让她和我分开,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总之,无论我怎么做,我都对不起她。

离婚对她是一种伤害,不离婚也是一种伤害。这种双重伤害,对她如此,对我也一样。何况,现在我们已有了孩子,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亲,我难道能忍心看着自己的孩子成为单亲家庭中的一员?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离婚。虽然我的婚姻不能让我感到幸福,更伤害了无辜的妻子,但我必须得坚持下去,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真的,没有办法!

第一节

在和李建军结婚之前,我的经历简单得就像一张白纸。父母都在政府机关工作,与一般人比起来,我的家庭条件算是不错的,我又是父母的乖乖女,从小就很听话,一直到读完大学,我几乎没让他们操过心。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政府部门工作。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与在区政府做秘书的李建军认识了。很快,我们就热恋了。据我所知,这是李建军的初恋,也几乎是我的初恋——如果不把我在高中时暗恋一位化学老师也算上的话。恋爱的感觉是甜蜜的,我们安安静静地谈了三年恋爱后,等到李建军分了房,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结了婚。

李建军是一个本分的男人,虽然长得不帅,但在我看来却是可以托付终身的那种男人。当初正是看上他这一点,我才答应他的求婚的。我对婚姻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男人对我好,我就很满足了。

这一点,应该说李建军做得不错,他属于那种大哥哥型的男人,很会关心人,在我们谈恋爱的那几年,他一直都像宝贝似的宠着我。每天上班下班,都是他骑着自行车接送我。当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看着路人羡慕的眼光时,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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