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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美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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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切斯特顿(1874…1936):英国作家。 

不一会儿,我利用这短暂的休息时间回到房间。我没脱衣服,迷迷糊糊睡了一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我面前,有一个床垫浮在游泳池边,费迪南在床垫上和一个肤色很白的女人在做爱。那个女人穿着黑色的长袜和后跟尖尖的鞋子。他在她耳边低声说着他跟我重复了几个月的下流话。那个陌生女人喊着他的名字,在他身子底下缩成一团。我无法看清她的面孔。我两腿之间一阵热。想到我的情人在干这个婊子,我兴奋极了,一阵快感使我醒了过来。但这是一种仇恨的快感,带有一种想杀死费迪南的意愿。我浑身是汗,在床上站起来,热得身上黏乎乎的,心怦怦直跳,我湿透了,肚子像个五味瓶在翻腾,费迪南甚至不在场接瓶里的东西。他不但要让我发疯,而且要控制我的睡眠,与我一道憎恶我自己。 

我下了床,想喝杯水。我脱掉白大褂和裙子。这时是凌晨3点,月亮在哥特式建筑上投下阴影。房间里黑乎乎的。我把观察孔开得大大的,希望能透进来一丝凉风。我觉得很不舒服,感到整个建筑都很压抑,石头的外墙把我紧锁其中。甚至在这远离急诊室的地方,我也觉得悲哀和疯话就像鼻涕一样黏在墙上,破坏了气氛。 

马路上几乎空无一人。我从高高的房间里听到下面有几拨人数不多的年轻人在唱歌和欢笑。他们离我并不遥远。几年的学习使我在这个充满忧虑和不安的世界中蹒跚不稳。巴黎沉睡在圣母院的影子里,在它冰冷而宏伟的建筑中冻僵了。我觉得这座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大脑,其数百万细胞日夜辐射,潮涨潮落,宁静和骚动相继而来。但我再也没有这种让人激动的精神,我只不过是一个妒嫉心强的女人。蠢得很,因为妒嫉是最让人痛苦、最平庸的缺点。我恨自己平庸得跟众人一样。 

我刷着牙。霓虹灯在低沉地“嗡嗡”响着。这时,我相信看见有人出现在我门前。有个人站在走廊里。那个阴暗的通道黄得像尿一样。我吓得发抖,本能地寻找我的白大褂。我还没穿上,门就被推开了一点。我忘了关门。一个身影出现在走廊半明半暗的阴影中。我来不及害怕,马上就认出了他。他慢慢地推开门。望着在绞链上轻轻摆动的门,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站在那里,垂着双臂,像个可笑的幽灵。他穿着公共救济事业局借给他的白睡衣,戴着那顶风帽似的东西。我穿好衣服,向他走去。 

“您怎么敢到这里来?” 

“您想要我干什么?” 

他的沉默使我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如果您不回答,我就开灯叫人了。” 

“别!” 

他说“别”这个字的语气几乎带有威胁性。我一边盯着这个擅自闯进门来的人,一边试图用右手去抓我放在床上的对讲机: 

“我要喊了,护士会来让您打消在医院里夜游的念头的。” 

他向我伸出一只胳膊,做了一个请求的动作: 

“我会把一切都告诉您……” 

“您是怎么知道我的房间,又是怎样避人耳目出来的?” 

“我只不过取下了面具和帽子。谁都认不出我的脸。我什么都不戴就谁都认不出我了。负责看门的女护士到平台上去灭烟了。我跟在她后面溜了进来。” 

他轻轻地笑起来,好像哮喘一般,身子也跟着抖动起来。他的声音有点走调。 

“我在医院里到处找您。我发现您坐在花园里。我跟您一直跟到这里。我在走廊里踱来踱去,我甚至轻轻地敲您的门。由于您没有回答,我便推开了门。” 

直到这时,我才出了一身冷汗。一个病人能躲过监视系统,如此走来走去,我感到太惊讶了。 

“为什么不按常规按门铃?” 

“谁也不能知道我跟您说过话。” 

我试图重新克制住自己,减慢心跳。我的心像一颗卵石,都涌上喉咙了。 

“我想……我想吐露一个秘密……” 

“一个巨大的秘密,毫无疑问。不能等到明天吗?” 

我后悔自己咄咄逼人,这暴露出自己的恐惧。 

“假如我拒绝呢?” 

“您不是值班吗?” 

他提高了声调: 

“人们不是付钱给您,让您听他们说话吗?” 

这话像是工会会员说的。我笑了。来访者像是被自己的粗暴吓坏了,态度赶紧软下来。 

“您把我骗到了急诊室。现在,您不再对我感兴趣啦!” 

他的声音使我感到很刺耳,我讨厌这种做作。 

“您把我收了下来,却又不认识我。现在轮到我选择您了。我选择您是因为我感到您是一个受伤的女人。”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腔调。我讨厌病人反客为主。 

“您很迷人,但也很伤人。男人接近您时会感到心神不安。不过,在您的傲慢后面,有一种缺陷。” 

我在床上坐下,灰心丧气。谈话还没开始,我就精疲力竭了。我要花几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我重复道:“别刁钻古怪,听话点就行了。3小时后您就可以走了。” 

“我说的没错,是吗?” 

这个小小的饶舌者向我俯下身来,我们差点相碰。一时间,我以为他要对我说: 

“您占了一个比您更优秀的人的位置。” 

有的弱者能发现您本身的弱点。他就有这种敏锐。我嘀咕道: 

“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我怎么样这不重要。” 

我慌乱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到办公室去好吗?”我祈求他。 

“千万别。别人会看见我们的。求您了,让我们呆在这里吧!” 

心理医生服从于谨慎和保持距离这双重原则,既不该与病人来往,也不该对他们讲述的故事深信不疑。而我却恰恰相反,违反了所有的原则。假如这小丑做出什么事来,谁也不会帮我的。我暗暗地估摸着他的力气:这是个瘦弱矮小的家伙,差不多跟我一般高,我稍微一推就能推他个四脚朝天。再说,为什么要把他藏起来?这种夜间闯入使我吃惊。假如他失去理智,他至少不会像别人那样胡来。一个冒这种危险来说话的人应该有真正的动机。不管怎样,我现在再也无法睡觉了。 

“有没有什么喝的东西?我渴死了。” 

我用一个塑料大口杯在水龙头底下接满一杯水递给他,梦想在里面加一大把安定剂弄晕他。他转过身,掀起他的口罩喝水,并擦了擦布做的面具,好像那是他的皮肤似的。他的指甲尖碰在面具壳上发出树皮似的响声。我发觉他身上的体味很重,一种刺鼻、苦涩的味道:他也害怕我。我心生恶意,想利用这一点。我抓住他的胳膊,他的骨头软软的,又细又小。我很想揍他,对他吼:“滚,到别的地方去啰唆。”但我强忍住自己。有些人会求救,因为软弱。此人模样衰老,身上皱巴巴的,我感到很不快。我一定显得很可笑,半袒着胸,正摇晃着这个穿着睡衣的幽灵。他顺从而悲哀地说: 

“我求您了,听我说,只有您能理解我!” 

哦,这小坏蛋!我一时竟以为他要装哭。我把他扔在扶手椅里,他缩成一团,上气不接下气。我的粗鲁使他大为震惊。我失败了。我重新把门关上,坐在床上。房间很小。狭小的空间很适合制服他人,强迫别人集中注意力:在那儿无法躲避别人。我想开灯被他制止了。 

他开始讲述他的故事。面具挡住了他的声音,他得使劲说,让声音像拄着拐杖一样爬上来,否则对方就听不到。我不喜欢他的装束。他独自望着我。谁也不会从门口进来。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他不时抓住我的手,紧握着,尽管我感到非常厌恶。那不是亲密的表示,而是要团结起来与您一道经受考验,得到安慰。我们进入了他的故事。这种压力是他给我的补药,以便阅尽他的经历。讲了汽车在山中抛锚随后得救之后,他接着说: 

第二章 一个谨慎的吸血鬼

我们挤在“四四车”的前排,欣赏着司机娴熟的技艺。汽车向小木屋驶去。我们的司机在狂风中前进,方向感很强。我在寻思,在家里迎接我们的将是哪个怪人,他曾表现得那么警惕、多疑。我和埃莱娜都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将是什么。不过,在接着讲下去之前,还是先让我告诉您我是怎样遇到我的女友的吧。

我叫邦雅曼,邦雅曼·托隆。如果您知道我的身体状况差成什么样子,您就会明白这个名字是多么富有讽刺意味。——①===开我的身体一直在发生蜕变。我生下来就很衰老,疲惫无力,像是属于灭绝种类。我今年38岁,看起来有50岁。我身上附着一具僵尸,他蚕食着我,靠吃我长大。我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想从某个商人那儿买一段时间,以制止衰退。我生下来时脸上就有块灰色的胎记,它一直没有离开过我。

①邦雅曼(BenJamin):《圣经》中译作便雅悯,雅各最小的儿子。

我是法国中部一个小小的外省人,家境贫寒,上有兄姐。我的童年充满烦恼,令人厌恶。16岁时,我移居巴黎,下决心与我的阶层断绝关系。我是在9月的一天来到巴黎的。居民的风度和众多的建筑使我眼花缭乱,每个十字路口都透出富裕和自由。当时,我发誓再也不回T镇——我父亲是当地地籍处的职员——我在那儿浪费了我的青春,身边皆是平庸之人。我诅咒生我的祖先心胸狭窄,他们惟一的野心是每一代都能在社会阶层的梯子上往上爬一格。我身无分文,独自在巴黎寻找一个能收养我的家庭,让我能得到安慰,忘掉自己的家庭,让它给我带来美好的前程。

我应该很快就失望了:首都对我来说过于强大。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我都根本不能征服它。我们这个社会留给穷人干的活,留给仆人、流氓、反抗者干的,没有一种适合我。我只有种激情。在我与时间的搏斗中,书是我惟一的盟友。我喜欢书胜过喜欢人:书已写在纸上,可以随便翻开和合上。一个人。您永远不知道怎样对付他,不能随意安排他。勉强通过中学会考之后,我在文学研究中陷入了困境。这种研究主要是与那些以其才能把我击败的作者进行斗争。我多次作弊,艰难地拿下了学士学位,但面对硕士学位,我后退了。我仍保留着年轻时对印刷品的那种过时的尊敬,渴望在文学上得到荣誉,尽管我根本就没有话要说,没有取得成功的任何才能,但我下定决心永远不回外省的那个洞窟里去,我在那儿默默无闻地生活了太久,我竭尽全力死赖在巴黎。我对付着过了好多年:当过低级小饭店的侍应,当过跑腿的,还替大商场扮过圣诞老人。我给老人推过轮椅,给多嘴多舌的傻大姐当过语法和英语辅导教师。我一开口她们就打呵欠。我给老人院里的寄宿者念新闻,共同评论时事,我总是附和他们的观点。有位妇人,是退休的邮局职员,常出门旅行。她雇我在晚上6点钟去给她的猫梳毛、喂食。我得对它哼一首特别的曲子,里姆斯基·柯萨科夫的《天方夜谭》,并披着一块纱巾,假装走几个舞步。只有这样,那只猫才肯“呜呜”叫着进食。

我也替别人遛狗。有几天我牵着四五只狗。这群狗吵得大地发颤,留下各种各样味浓味淡的纪念。我常常坐在一张长凳上给它们念我写的一些故事或诗歌。假如它们摇尾巴或舔我的手,那就是吉兆。大部分时间,它们互相追咬。嗅着尾部,攀爬着交媾,让街区的小孩们大饱眼福。在这一点上,我们还不如狗:它们大庭广众下做着我们偷偷做的事。它们至少会因为是牲畜而得到原谅。

我住在十九区一幢破楼的第八层,住在顶楼的一个小房间里,没有淋浴室,水龙头在平台上。我惟一的奢侈是一天看好几个小时的电视,我开了有线电视,什么节目都看,电影、电视剧,我从这个频道跳到另一个频道,贪婪得什么都不想漏掉,直到深夜。就这样,我找到了自己的道路。有只狗的主人见我在看书,便以为我有些文化,向我请教一个问题。他想写封抗税信,苦于找不到合适的词。我帮他写了,他的要求得到重视。从此,对那些街头老人、文盲和法语程度不好的外国人来说,我成了公共作家。我替他们给亲朋好友写信、填表格、在报上发讣告和出生公告。我收费很低,活儿源源不断。我在街区有了点小名气,附近街区的人也来找我。但真正让人放松的是情书:一位55岁的妇女,相信找到了她18岁时的未婚夫,请我用华丽的语言表达她激动的心情。我认真地完成了任务。信应该写得很成功,因为又有很多人要我写,于是我调整了策略,后来大获成功。我负责给遭到拒绝的情人、分离的夫妻和不幸的求婚者写信,强迫自己要做到两点:一是有特色,二是要更新。于是,我形成习惯,到我研究过的大作家的作品中去翻找:从甲这里借些恭维活,从乙那里抄些献媚的话,再从丁那里找些编得很巧妙的俏皮话。我到处收集文章,用感情、得体的谎言和让人听了高兴的虚情假意的话来换取几个小钱。每种情景,不管是交友、求婚,还是断交,我都设计了一封标准信。我像把钻石镶进珠宝里面一样,把波德莱尔的诗和普鲁斯特的句子改头换面,塞进信中,并稍加修改,让它适合情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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