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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城堡-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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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第二个星期天一早就又上那儿去了。他别无选择,难道现在还能不接受审判吗?到了那里之后法院不开庭,他还不甘心就离开,似乎还想捞点什么。他想捞什么呢?不就是深入法的内部,更加确立法的存在吗?现在他已经是这样自觉,而且摸到了一些门道,所以不用别人指点,他也知道要如何做了。法的策略是诱敌深入,K的策略是虎穴追踪,二者正好契合。表面的误解实际上是循循善诱的结果。内部和外部追求的东西实际上是同一个。

法一旦在K的灵魂里扎根,就显露出它的不堪入目的真实内容了。法庭既然设在人间,就脱不了荒谬和丑陋。法甚至将自身构成的这些材料以夸张的方式凸现于人面前:法庭上摆着淫书充作法典,法官们偷鸡摸狗,下属们乱七八糟。法以这种方式展示着人类的惨状,也展示着辩证的魔术,并于无言之中告诉K:即使到了这种地步,人还是要审判自己,因为这是唯一的获救的途径。浑身都是正义感的K被震惊了,他要和法的腐败作斗争。这场斗争的实质是什么呢?实质并非K脑子里那些浮泛的观念;实质是K灵魂深处的逆向运动,即意识到自己的罪。越斗争,越深人,这种意识也越清晰。最后他不是到了寸步难行,要两个人架着他走路的地步吗?似乎是K中了法的圈套,其实是法使K用本能的自欺引导自己进行自我认识。在法院办公室外面同听差的老婆经历了那场丑恶的纠缠之后,K又进到了办公室的里面。办公室所在地是与世俗隔开的,因而这里不存在丑恶,可以说是相对纯粹的地方。K进去之后才知道,这样的地方他更不能呆,因为里面没有供他呼吸的空气,连大脑也在这样的氛围里逐渐麻痹,停止了思想。这就是他深入虎穴得到的经验。将K在法庭外面和里面获得的经验综合起来,构成了这样的印象:法是不能真正进入的,尽头是完全的虚空,探索到底必然同“死”相遇;法又并不是和“死”一样完全空虚的东西,它实现于人间,由世俗的罪恶所滋养;法是实实在在的,因为有这样多的执法人为它服务,有这样多的罪犯同它发生关系。

第H次审讯让K以死里逃生的体验大大地提高了对于法的认识。他在对于法的畏惧加深的同时,更体会到“他还是拥有自主权的”,因为他做的一切都出自自由的选择。

二、模棱两可的意识

K向法的内部挺进的目的是揭露法的腐败,以便有一天能推翻自己所受到的指控,战胜法。K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行为的。这种表面的或理性的意识是一种贯彻到底的自欺。自欺并不妨碍人对世界的真正认识,反而促成人的认识,因为在理性认识的下面,深层次的、逆向运动的潜意识在同时流动着。这种生机勃勃的潜意识从根本上决定着K的生命活动。它向K暗示的是相反的东西:人不能最终战胜法,人必定会失败,人的失败是一种犯罪,人可以犯罪,也只能在犯罪中意识到罪。于是出现这样的局面:由理性支撑的自欺把握着K行动的大方向,由潜意识的自发运动形成K行动的节奏。听差的女人一同K接触,就将法的肮脏的内情向他展示,极尽炫耀和引诱之能事。如果K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的话,他就会因恶心而马上走掉。但K并不是一个单调而理性的人,所以他的行为同他的初衷背道而驰。他一同那女人见面就把自己事先预定的任务搁置一边,先同这女人鬼混了再说(美其名曰:从法官手中争夺女人)。后来他又同作为候补执法人的大学生争风吃醋。他总是身不由己,离理性的目标越来越远。这是法的魔力在作用于他。于不知不觉中,与法的对抗变成两种意志的较量了与自己的理性的对抗,变成了一连串的胡闹,他就在这胡闹中洞悉了法的秘密,同法达成了妥协和统一。

第二次审讯已抛弃了被动的外壳,内在矛盾成了唯一的驱动力,因而比第一次显得少了些迷惑,多了些孤注一掷的味道。第一次审讯K主要考虑的还是撇清自己,这一次却是要去调查法庭的腐败了,完全是主动出击的派头。而同时,他那下流的本性也比第一次暴露得更多、更充分。性欲成了理念的反讽,分裂的人格导致滑稽剧底下演出着严肃的人生正剧。当我们说这是一次审讯时,指的就是这种二重性——既是法对K的继续审讯,也是内在的K对外部的K的继续审讯。空空荡荡的审讯室,无人的开庭,男女之间的胡闹与争风吃醋,从表面看似乎是一种嘲讽,其实暗含着严峻的性质。一个人被剥夺了一切理由,连死的理由和借口都被剥夺了,他只好活下去了。但法要求的又不是纯粹的赖活,不是无可奈何的活,而是要由自己内部生出理由来,为这个生出的理由全力以赴地活,并在活的过程中将这个理由又一次否定。K到了法庭后因为没人管他,他就只好自己来寻衅闹事了。他恶意诽谤桌上摆着的法典,攻击司法制度和法官;他抱着亵渎的心理同听差的女人鬼混,还同法律学生打架争夺这个女人;之后他又在法庭办公室羞辱坐在过道上等候的被告,还口出狂言,将法说得一钱不值。这一次,他的一举一动都像一个无耻之徒,颇有街头流浪汉的派头了。这并不是说,他不再运用自己的理性来规定自己的行动了。他仍然在进行那种不懈的努力,不论干什么他都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他攻击司法制度和法官是为了表明自己无罪;他同女人鬼混并为了女人打架是为了证明法的腐败或法不成其为法;他羞辱被告是为了当众宣布法的荒谬,从而抹杀法的存在地进入办公室是为了调查这个机构。所有的理由都是自欺的努力。他在自欺中闯进法的内部后,法于不言之中对于他的造反行动给予了最好的回答,这就是:法不但存在,而且可以随时毁灭他——办公室里的空气就可以让他丧命。这个回答同他理性上的努力相悖,同他潜意识里的觉醒相吻合。所以在经历了这场历险之后,他意识到也许他体内在酝酿着一次剧烈的变革,以迎接一次新的考验;同时他又认为自己还拥有自主权——即继续自欺的权利。理性和欲望在此达成暂时的妥协。

听差的女人作为法的帮凶,将法的意志表现得惟妙惟肖。她的一言一行都是诱惑的,引起冲动的,K简直没法抗拒。糟糕的是她一边引诱K,一边又用她的丑陋和卑劣来打消K的欲念。这一场纠缠实在糟得不能再精了,倒不是因为K没有得到女人,或K被彻底羞辱,而是因为K投入感情纠缠了一通之后,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了。自己倒底是喜欢她,渴望她,还是鄙视她,要躲开她?一切都没法确定,也似乎毫无意义。他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成了个傻瓜;他这个傻瓜还不想走,又去和听差本人诉说他老婆的可恶之处。而听差本人说起话来更老道,更暧昧,他完全称得上是法律专家。可能他觉得自己光是说一说还不够,口头的宣传印象还不深,所以他怂恿K身临其境地去受教育,以便把自己的地位彻底槁清,将这一场审讯很好地完成。

虽然在这一次审讯中K的态度有孤注一掷的味道,但又并不是那种底气很足、很坚决的孤注一掷,而是同以往一样,犹豫着,犹豫着,不知不觉就做下了不可挽回的事。每一举动仍然是内部冲撞的结果。既然不开庭,为什么不回去?是为了不白来一趟;既然看到了法典就是淫书,他的案子肯定没希望了,为什么还要呆下去?是因为听差的女人有吸引力,而且愿意帮助他。既然接下去发现那女人是天生的贱货,完全帮不了他,还欺骗他,为什么还要站在那里胡思乱想呢?是出于好奇心。反正无论怎样总找得到借口来执著于法。犹豫归犹豫,取胜的总是魔鬼。同样,无论内部的欲望多么的嚣张,无论流浪汉的举动多么不管不顾,法的铜墙铁壁始终岿然不动,暂时的取胜不过是失败的前奏。抱着希望来调查法,钻法的空子的K的眼前,展现着一幕又一幕吓人的画面,将他原来的设想砸得粉碎。这种因地施教让他懂得了:出路是绝对没有的,就连死也不是出路,因为没理由死。法院内部的参观过程就是为了让他体验死是怎么回事,但K在那里面却一点都没想到死,因为里面的一切对他毫无意义,他的所有的意义全在外面。被法,被他自己的理性否定了的K,仍然不能死,仍然只好活下去。在获悉了法的卑鄙的内幕,在对法充满了仇恨的情况下,仍然眷恋着法,同法纠缠不清,一门心思为法而活,这种内心的张力该是多么让人惊叹!犹豫是由内部的扭斗引起的,既然魔鬼占据灵魂,既然理性决不放弃称臣,犹豫就将永远是K的行动方式。犹豫是以守为攻,以退为进。在这一章里,犹豫使得他深入到了法的内部,那个生与死的界限。由此产生的那种悟性又成为继续同法对抗,也就是继续内耗的动力。

第四章

一、一场特殊的忏悔

在这一章里自省又深化了,成了真正的自我折磨。落入法网的K变成了一个没事找事,整天同自己过不去,专钻牛角尖,甚至到了践踏自己的地步的怪人。他的个人生活随之消失了,一切活动都紧紧地围绕法转,睁眼看见的全是与法有关的蛛丝马迹。这一切弄得他坐不能坐,站不能站,行动诡秘,疯疯癫癫。在这样的精神状况中,被压抑的欲望自然要找突破口。他就找上了毕斯特纳小姐,将毕小姐作为对手来实行他的自我革命。为什么一定要有对手呢?因为K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他的欲望不是抽象的,他自身的规定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各种关系之总和。即使是落入了法网,这一点仍然改变不了。所以自然而然地,被法渗透的生活仍然是生活,到处是日常的重压,否则一个人还能怎样活呢?K就这样开始了他的胡缠蛮搅。他的绅士风度完全被自己破坏了;他不择手段,失去了廉耻,也不顾及自己的名誉,有时还穷凶极恶起来。总之他完全变了个人。他自己并不知道这是对法的追求的结果。他只知道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逼,他只能顺从那股力量,虽然也有犹豫和后悔。焦虑、迷惑、痛苦、懊恼以及小小的暂时的胜利喜悦,构成了这个事件的基本调子。

两种意志的较量可以看出,无论怎样自觉地追求,也依然是盲目的,离不了自欺这个前提。正因为这样,K在追求中的情感才分外的真实。他只是做了,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可以说他是鬼使神差,但又似乎不完全是鬼使神差。欲望在心中发号施令,逼他一次次出丑,逼他成为毕小姐的女友和上尉的笑柄,以便让他以后长期为此感到羞愧。

纠缠毕小姐的实质在于他要向她忏悔,他对她犯下的罪孽深重,一天不忏悔就一天不得安宁。这种认识当然只停留在K的潜意识里头。他只知道自己要找她,非找不可,找她干什么是弄不清的;也许真找到了的话,又会发生上次的丑剧,而不是忏悔。但是忏悔的对象因为同法有关系,所以就不能出现;K的忏悔于是成了没有对象的忏悔。这种忏悔同宗教的忏悔是如此地不同,它不是先犯了罪,然后忏悔,而是让罪犯在进一步犯罪时去意识到罪。K的仟侮就采取了这种自我折磨,没有神父的古怪形式。也许毕小姐的女友是代理神父,可能还加上上尉。只是代理神父的职能在这里不是倾听,不是抚慰和平息,却是挑起战火,使K内部的战争打得更激烈。K认不出这两个人的真实面貌,正如他认不出自己的本质;他将这两个人看作不共戴大的敌人,自己继续着犯罪的勾当,最后终于在这勾当里羞愧难当,将法为他设计的这场特殊的忏悔画上句号。当K溜回房间去时,不能露面的毕小姐也完成了任务。

法既然同罪分不开,就必然会涉及忏悔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都是隐蔽着的,K一次也没有从理性上对自己的罪加以过清晰的归纳。症结就在于作为一个世俗的人,他意识不到这种罪,于是一切都只能发生在潜意识里,发生在那种不明的欲望里。毕小姐的女友和上尉就是促使这种模糊的欲望实现的媒介。他们是K从理性上极其反感的人物,又是法的使者;他们幽默的表演是为了促使K体内的欲望抬头,让欲望冲破虚伪的外部限制,将触及灵魂的忏悔真正实现。对于一个像K这种特殊性格的人,普通的忏悔显然是不够的,他需要强刺激;只有通过行动来使自我的分裂达到极致,才是他真正的追求。深知K的本性的法就想出了这种忏悔的形式,表面看似乎同忏悔无关,实际上它的深度、强度、直接性也许还超出了普通忏悔,又因其非理性的本质而更刻骨铭心。这样的忏悔对个人的生活的改变是决定性的,因为它本身就在铸就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永不平静的、寻衅肇事的方式。在这种方式里,人是法的奴隶,也是自己灵魂的主人。每一次犯罪中的忏悔不是带来平和的心境,反而是使对抗更加激烈。被莫名其妙的气急败坏驱使着的人必须马上去寻找新的对手,新的事件,以便重新上演具有新的内容的老戏。仔细一回想,自从法侵入K的生活那天起,这种隐蔽的忏悔就一直在进行,凡K周围的人都是他的神父。K与毕斯特纳小姐在她房间里的交锋也是一次忏悔,只是程度要轻一些,K更加懵懂一些,所以事后还能马上进人梦乡。那一次之后犯罪意识就在他的心底潜伏下来了,他良心上不得安宁,所以才有了这第H次破釜沉舟似的行动。这一次K当然难以在事后马上进入梦乡,他的灵魂真正被触动了。微妙之处就在于这些特殊的神父们只有当K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他们的罪行时,他们才出现在K面前;一俟K有所意识,他们就不出现了。所以毕小姐不出现,出现在K面前的是两个代理人。

二、女友的策略

毕斯特纳小姐的这位女友的策略是非常高明的。K由于找不到忏悔的对象而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是多么想解脱啊。这个时候女友蒙塔格小姐就出场了。她来代表法打消K的幻想,告诉他他所忏悔的对象绝对不会出现了,告诉他抱希望本身就是一件丑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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