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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大学生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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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徐娘半老的售票阿姨,至于吗?”

  老狗悠悠地吐口烟圈:“但是她风韵犹存!”

  “你还真博爱!”

  “我是情圣,圣人眼里众生平等,没有年龄概念。”

  “那你怎么不出手?”

  “我还在观察!”

  听着炮灰跟老狗非人的对答,看着老狗披着床单的裸体,我感受到耳朵跟眼睛同时被奸的痛苦,抓本书,夺门而逃。到了自习室才发现,忙中出错,我手里的书竟然是锦江手不释卷的《金瓶梅》,没奈何,看吧。

  当炮灰、锦江、傻强紧随老狗,找到了各自上课替身后,我跟加爵第二老老实实朝九晚五奔赴课堂的身影就显得尤其另类。这四个家伙不遗余力地拉我下水,我知道他们是在寻求心理平衡,逃课,多少有点负罪感的,所以我一开始不予理睬。

  老狗他们的替身,全是旁听生。以前以为“旁听生”这种物体只有北大清华这类名校才有,直到某天当我睡到“窗外日迟迟”的时辰,猛然记起有课,惊慌失措地冲到教室门口,居然找不到一个位置,一向中庸的文学评论老师拉下驴脸瞪着我,我在心底真诚地道歉:“老师,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迟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老师摇首长叹:“旁听生呀旁听生,我的课上得很好吗?”

  我只好说:“是啊是啊,我仰慕您很久了!”他妈的,半学期来我上他的课不下三十节,上次还在我作业本上划大勾,批阅:观点新颖。

  老师的肥脸明显闪过兴奋,但稍纵即逝,指着在坐的一个小子训道:“有这么好的老师,你还开小差,你看看人家,多有觉悟!”那小子我从来没见过,此后也没再出现。

  那天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在网吧度过了一个下午,这是我第一次“逃课”。

  老狗从我的遭遇中得到启发,有意结交了一个女旁听生做替身,从此每当老师心血来潮翻开花名册点名,叫到“老狗”的时候就时男时女答“到”,再后来就只有女声,直到该女学成下山。

  听着老师们味同嚼蜡的讲课,终于顿悟他们照本宣科的把势,不久后,我也堂而皇之地加入逃课大队,这还有两个重要原因:

  首先是心理不平衡的狼友们加大拉我下水的力度。

  傻强:“现在只有变态才老老实实上课。”说完横睨我与当时唤作“变态狂”的加爵第二。

  炮灰:“奶油,你不是跟变态一道的吧?”

  锦江:“要划清界限呀!”

  老狗:“尽快落实奶油同志重回组织问题。”

  “奶油”是老狗戴在我头上的帽子,因为我发育较晚,刚入校的时候皮光脸嫩,他们说像极了大陆某奶油小生蔡**。我当时矢口否认,奇怪的是听着他们这么叫居然心下大悦,很是受用。这顶帽子在一年后得以摘除,因为抽烟,皮肤黯淡印堂发黑,老狗思虑再三,遂改以“煤球”呼之。“煤”,还“球”,我靠。

  第二个逃课的原因是我的自信。

  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一路走来,与我同过窗的广大人们,还有家长、老师,经过归纳总结,最终得出我是“天才”的结论,表现如下:

  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考试,我得九分,于是我大叔叔为了达到鞭策我的效果,将我的名字改为“九分”。四年后,我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荣升小五。

  小五大受老师器重,结果第一次中考以全班二十几名的成绩“回报”他的知遇之恩,被他弃若敝屣。两年后,以全班第一荣升初一。

  在初中一直徘徊在班第十名左右,英语、化学均无及格记录,一直到中考,以英语97、化学99,总分全班第一落榜,差两分就进省重点啊!当时我们县省重点为了阔校,蓦然将录取线由原来的91分平均分提高到97分,差一分交一千,我一气之下进了号称“进校是文盲,出校是流氓”的八中。这次中考我一向出众的语文只得八十多分,原因是写作文的时候打草稿,只写了一半。沉痛!

  高中一二年级,我跟一帮同样沉痛的落第秀才一起沉痛着,深感前途渺茫,因为该校居然有老师能写出“1+2=3+4=7”的数学式,于是我们几个放下课本,目迷五色,游走于学校旁的游戏厅、K吧、网吧,我记得高一中考我的成绩是班级倒数第二,全班七十好几个人。三年后,我以全校理科第一金榜题名,考上S大学,由于语文成绩经过三年修炼尤为突出,压倒一切文科生,经过申请,S校开特例调剂到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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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天才,还要听课吗?于是我找了个头发乱糟糟的旁听小男生作替身,回到“组织”的怀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狗日的大学生活(8)
8

  俗话说:“跟着狼狗吃肉,跟着土狗吃屎。”

  老狗的领袖气质,再加上他自诩“情圣”,很有点狼狗的意思,于是我们四个逃课后围着老狗,希望他指条明路。

  “吃软饭,找个富妞!”老狗啪地点燃一支香烟,“一个不够找两个,这是出路。”

  “没出息。”锦江嗤之以鼻,很有出息地打开抽屉,一门心思整理他的A片。

  “还是上网吧,据说网吧老板勾结起来要提价,抓紧时间啊!”傻强蹭地跳将起来。

  “奶油,你还是帮我琢磨琢磨这封情书怎么写吧,我不管她是不是什么富妞,只要成功。”炮灰拉着我的手,一脸渴望。

  “炮灰哥哥,你连人家名字都不晓得,我怎么写哦?”当时我说话很有家乡味,可现在走出去老被人误会为东北人。

  “你不是号称什么中学情书专业户吗?一定有办法的。”炮灰坚持道,“哥哥的幸福就在你手里了。”

  我靠,哥哥哥哥,给他阳光就灿烂,给他雨水就泛滥?不过炮灰说得对,我写情书的历史可以追朔到七年前,当时念小六,一个哥们无可救药地爱上了隔壁班一个发育超早的丫头,他流着清鼻涕,作文课连句通顺的话都写不出来,只好求计于我,结果我一封文采飞扬的情书递过去,他俩就比翼飞了起来,到现在都结婚了。从此我中学就靠写情书换游戏币过上小康生活,那是一段“为他人做嫁衣裳”的黑暗历史,直到今天,我都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给异性写过只言片语。

  炮灰已经走出了雀斑的阴影,前几天去篮球场锻炼身体,相中了一个女生,据说是虎女型的,风骚入骨,热情奔放。说到奔放就让人想起老狗,于是炮灰见到老狗就想起虎女。昨天炮灰在食堂偶遇虎女,于是坐在她对面偷窥了一顿饭时间。他妈的锦江都只偷窥女的如厕,炮灰居然兴致勃勃偷窥人家吃饭,不可谓不变态。回来后炮灰暇思起来,应该说瞎思:在篮球场邂逅后不到一百个小时,又在食堂偶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吗?

  于是炮灰在从食堂回宿舍的过程中又开始构思情书内容,联想他上次的情书事件,实在看不过,我只好很不谦虚地坦白你旁边有个高手啊!

  老狗说要在情场永立于不败之地,需在两方面做文章,一为精神,二为身体。

  精神上要达到物我两忘,“女朋友就像鞋子,如果你只有一双旧的,哪怕再合脚,找到新的一定要痛下决心将旧的蹬掉;但在没找到新的之前一定不能丢,否则,你就是一双赤脚。”“在开始新感情的时候一定要将旧感情统统丢掉,连思想的角落都不让逗留。高明的骗子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就是先将自己骗倒,是为忘我!”“三月换一把,爱情如牙刷。但寻风头草,不觅解语花。”老狗说能达到以上要求,就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泡尽S校妞,最后也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身体上,要么不穿,要穿就穿名牌,这是其一;要锻炼身体,以备后用,这是关键。

  于是老狗就动员还没有过初恋的弟子我去锻炼身体,我俩合资买了一个足球。

  “抽完烟就出发。”老狗翻出球衣。

  “那我的情书呢?”炮灰语带哭腔。

  我问了几句他爱上虎妞的大致情况,潇洒地扬手:“笔墨伺候!”草成情书一篇。该情书在毕业后整理手稿时得见天日,看官有幸,得窥全豹:

  某某or某某某:你好!

  纳闷儿了吧?站在你面前的是位面弱冠玉、目似朗星、玉树临风的超级帅哥。对不起,请把你的目光向左稍微移动一下,看到一位男生了吗?那就是我。

  记得十月十八下午三点过四分吗?(不记得不要紧,我瞎蒙的!:))你我在同一篮球架下打同一个篮球。作为女生,你有如此球技,令我绝倒;再仔细看你本人,则令我一倒再倒。于是乎,接下来的日子我常去那个篮球架下守株待兔……别误会,我没有让你撞毙球架、香消玉殒的意思。那是为了见你一面?认识你?非也!那是因为吃活兔子是我的至爱。

  当一个男生羞羞怯怯给你递信一封,一个立正,向后转,旋即消失在茫茫人河,要命的是信封上地址全无,姓名加免,你的所有呼吸急促、心跳加速都浓缩为两个字……情书?暂停,假设是情书,将会是此番景象:记得篮球架下的邂逅吗?你趁我专心于篮球的间隙做了回贼,偷心贼,从此,你的芳影便深深地印,哦不,是刻在了我心深处,没了心的我的眼自由了,菁菁校园,无端地寻觅你的芳踪,只因为你是我一切原因的结果;我住一栋中,卿住一栋底,日日见卿不说话,共吃食堂饭,何日花下同携手,更尽杯中酒?哎!我为卿狂,卿为谁痴?李敖说神话有三种,一种是神话,第二种是台湾###,第三种就是学生爱情故事,我一向奉为真理,但你的出现令我开始怀疑此真理的正确性,竟有化第三种神话为现实的冲动。我的心很大,装得下你的所有优缺点;我的心又很小,小到只容得下一个你!

  哈!哈!哈!领教了吧?申明一点,第三段全为戏言,不会失望吧?交个朋友如何?不同意?那请把前三段的末字连读,嘻嘻!

  最后请做一道单选题:

  A、(电话号码)今晚六点,空着肚子的我等肚子空空的你的电话。

  B、同上

  C、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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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日的大学生活(9)
9

  跟着老狗踢球的日子,是我在S校大学感到幸福的时光,多少年后回忆那段血汗史,强烈的幸福感仍然会在一瞬间充盈我的心扉,虽然我踢了一年,只是从一个菜鸟晋级为一个大菜鸟。

  一开始我们玩的是单挑,一高一矮一黑一白,乍看似乎我不是老狗的对手,可事实并非如此,毕竟足球工夫集中在下盘,我脑袋离下盘要比老狗要近十多公分,一米九二再加轻度近视,老狗要将身体弓成一个大C才能摸准球的方向,头球基本不可能,因为狗头比较尖。我俩在足球场飞快地奔跑着,兴奋地尖叫着,有时候摔倒了破皮流血就痛苦地尖叫着,淋漓尽致地发泄后,特别畅快。

  踢了两场球后,我们在足球场结识了另外两个高人,一个与我们同届,兄弟班级的,叫宫*,(现在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所以名字不便写出来。)此君其貌不扬,在球场上不抢眼,力求抢耳,叫得最凶,且全是鸟语,诸如“I’m best one!”“You’re dog deng!”之类,用丹田之气吼出来,余音震膜,三日不绝。几天后在一次S校选秀活动中见到他,当时是考那些师姐们的英语能力,请了俩老外当副主持,正主持就是宫*,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问得穿着比基尼的师姐们七荤八素结舌不已,花枝以另一种形式乱颤起来。原来被老狗看来“长得像吸血鬼”的宫*竟是疯狂英语李阳在湖南的唯一弟子,也是关门弟子。后来在S大学办了个疯狂英语社团,赚了个盆满钵倾。

  另一个高人姓高,比我们高一届,踢球的时候不见得高明,特爱耍痞拉对手的裤头,每次跟他抢球我都要死死拽住裤腰带,避免走光。之后我看到他穿着极不合身的西装牛仔带着一帮女文学青年坐在图书馆前的草坪上讲经论道卖弄风骚,一打听,才知道他就是文学社社长,每周都在校刊头版著文一篇,究其原因,是因为他高三勇夺《新概念作文大赛》探花。他夺奖的那篇文章不仅让S校无视他高考区区几分的现实,将他纳入囊中,还让他在学校享受一个“作家”应该有的待遇。我翻出高*的文章拜读了几篇,千篇一率,表达了一个主题,那就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对故乡,那片热土的热爱,最常见的句式就是:“啊!朋友,你到过甘肃某某某某地方吗?甘肃某某某某地方,我的故乡啊!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啊!你知道吗?”“啊!朋友,你应该知道甘肃某某某某地方的,我的母亲啊!”后来我在厕所蹲位旁见到一句话,“啊!朋友,你到过S大学吗?S校大学,我的母校啊!”疑为高*大作家留。

  后来的后来,我写了一篇炮轰S校的雄文,《S校目睹之怪现状》,被高*宣见,于是有了下列对话:

  “小伙子,文笔不错,努力啊!可造之才!”

  “社长抬爱了。”

  “实话实话,我看人不会错的。我觉得你的文风像韩寒。”

  我靠,奶油我最讨厌别人拿我跟姓韩的比,他能比过我吗?第一我比他年轻,第二我比他帅气,第三我比他学习要好,但我只能按捺住心中的不满,谦虚地表示:“社长言重了。”

  “言重?实话实话,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只说实话的。”

  他是农民的儿子,而我是农民的孙子。我一想不对,这下被他比下去了,于是在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我这一生是无法当农民了,只好寄希望与儿子。我一定要让我儿子立志当农民,到时候我就是农民的爸爸。

  
狗日的大学生活(10)
10

  炮灰的再春,又一次被无情地证明只不过是单相思,“襄王有梦,神女无心。”“流水有心恋落花,落花无意随流水!”

  这无关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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