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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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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来就不习惯这种绝妙的潜行方式,即使有了魔族的肉体也难以改变。



兰斯默默的走著,身形从灰色的世界中走出,重新焕发了生命的色彩。白皙的皮肤,漆黑如雨夜的双眼,带点血色的嘴唇。一个人影紧跟著兰斯显现出来,慢慢的跟在兰斯背后。兰斯没有一点慌乱,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会在那里,尽管他从来也没发现。



那是西隆,星棋大陆有史以来曾经存在过的最厉害的人类盗贼。他从地底世界偷来的灰色舞步技巧,如今已经比魔族的暗杀者还要高超,达到只有魔风堡贵族才能企及的境界。



兰斯早在等著西隆了。西隆是从邪盾盗贼团那里来的,可见塞弗伯爵的人把事情处理得很好,西隆已经放心了。作为团长的西隆很自然的把这件事看成欠兰斯的人情。他并不知道,兰斯也曾和圣盾兵团有著千丝万缕的联系,帮助这些昔日的战友重获新生,只不过是兰斯在对旧日的自己还愿,跟他充满爱心的男人西隆并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兰斯从不放弃任何可以利用的机会,还愿并不妨碍他借机拉拢人入自己的阵营。



“那个冒牌王弟是个很厉害的人。”西隆用带著几分轻蔑的语调对兰斯说。



“这话怎么说?阿贝尔是个聪明人,这我知道。”



“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这您也知道吗?当您说要他杀几个御林军逼第四骑士团造反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变了,就那么短短的几秒钟,又恢复了正常。”



“我的话触发了他心底的杀机吗?”兰斯笑著问道。精于精神力控制的兰斯当然早就发现了阿贝尔的情感变化,但是他很好奇西隆能察觉到何种程度。



西隆不懂得高深的精神力技巧,他有他识人的方法:“不,不是那种突然泛起杀机的感觉。我曾经做过杀人的行当,对那种情感的蛛丝马迹清楚得很。他那种惊骇、犹疑和突起的杀机,是一个骗子被人揭穿时才有的。”



“骗子。”兰斯面无表情的喃喃道。



“如果我看得不错,这个假王弟早已开始在第四骑士团中展开杀戮了。国王陛下大驾光临之前,不是总要大兴土木的铺路吗。”



“呵呵。那也是他的事了。我很希望能把他作为一个有力的盟友看待,毕竟他也算我的旧友。”兰斯的脚步忽然停下,转过身,郑重的看著西隆。盗贼流里流气的表情为之顿消,也如同一个士兵般肃立以对。



“西隆,曾经我以为我需要一个将军。在见到铁锤布朗和达席克的时候,我的这个想法更加强烈起来,以致我一直以为它是对的。”



“可是在政治圈里摸爬滚打了半年,现在我知道我错了。真正需要将军的是那些手握重兵的诸侯。我不需要一个将军,我要的是一个刺客,一个能够抵消对方的名将、甚至君主的刺客。”



“西隆,我要你做那个刺客,那个为了圣神教复兴活在暗影中的人。”



“我欠您一个人情,大人。我愿意偿还。盗贼团的大家……他们过得很好,您的安排是对的,我永远做不到。但即便没有这个人情,我也愿意跟随您。只因为”



“因为什么?”兰斯用双眼把笑意传达给西隆。



“因为很有趣。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从我父亲、父亲的父亲、父亲的父亲的父亲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不管怎么做也无法将它改变,只能随波逐流的生存下去。但当我遇到了您之后,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改变了。现在我不想看它怎样发展,我想看它是怎样形成的。如何从一片混沌中形成秩序。”



“很好,你实在很聪明,西隆。如果你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你一定能改变这个世界。不过,还来得及,现在你不是也正要改变一切吗?”



“一个兽人。”兰斯望著在大地尽头如炭火般无奈燃尽的夕阳,轻轻的说道。“南方,赤海丘陵,伏龙者。你不是也见过他吗?”



“是的。剥了皮化成灰我也认识。虽然他们兽人长得都一个样。”



“他也有著创造世界的力量。因此,我们要把那力量扼杀在摇篮里。”



“兰斯大人,我的命寄存在您这里,当我拿到奥博的丑陋的大脑袋,再把它换回来吧。”



“再见。”



西隆向兰斯敬了个漂亮的军礼,似乎是他这辈子做过最标准的动作,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十步之内,刺客的身影便融化在拉长的树影中。



作为一个生活在暗处的人,灰色舞步才是他的世界。



兰斯叹了口气。不知道西隆能否成功,不论如何,失去西隆或奥博中的任意一个,这个世界都少了许多可能性,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只是兰斯已不是一个孩子,不会为了贪玩做些莽撞的事。



兰斯并不是一团烧尽混沌的火焰,相反,他是一座永恒的冰山,用自己的呼吸冻结整个大海。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把整个世界纳入自己的节奏,一种冷漠、缺乏人性、不可忤逆的秩序。



兰斯从魔法包裹里取出一颗小水晶球,用手掌拂了一下,注入些许精神力。水晶球中心的黑暗中浮现出一张人脸。是黑衣法师会会长克鲁索,当兰斯在阿穆尔展开政治宣传攻势时,克鲁索已经通过多次连续不断的传送术抵达了圣心城,在那里建起了远程传送魔法阵的终端。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克鲁索?”



“是的,大人。不过……”克鲁索似乎面有难色。



“不过什么?”



“您大概来迟了。小公主的成年仪式已经结束,贵族明面上的沙龙聚会也尽尾声,交易都转到地下去了。”



“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不是还没有离开圣心城吗。再说,国王也没选定王后,大家还有的一争呢。”



“不,库迪埃神甫找到的宫廷政事顾问说,西德尼三世暂时不会选定王后了。若说大事,只剩下一件事了,就是夏尔蒂娜小姐和佛朗兹子爵的订婚礼。不过佛朗兹子爵一直没回来。大人,恕我直言,这可是个机会,您得抓住了。”



兰斯的语气变得有点烦躁:“这是什么机会?艾哈迈的德摩尔是我们的赞助商,不必要再找代理人了。”



“不是那个意思,大人,绝对不是!我们这些幕僚见识才智自然比不了大人您,可年岁都不小了,男女之事上也算过来人。咳……”说到“过来人”这个字眼,克鲁索的老脸竟然难得一红。毕竟身为资深苦修法师的克鲁索是没有什么风流艳事的,现在所说的也不过是转述奥尔森老头的话:“我们苦修法师的教条里有一条,虐待自己是一种修行,可自虐过头,到奄奄一息生不如死就不好了。纪元时代的一位大师说过,自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每天抽自己两顿鞭子,不抽的时间全是幸福的……”



“住嘴,你跟我讲你们那一套干什么。我可不要苦修带哦。”兰斯打断克鲁索滔滔不绝的罗嗦。克鲁索为人耿直,不善言辞,突然这么多话,肯定是别人教的,聪明如兰斯立刻就反应过来。



“那是自然。我只是打个比喻,是比喻。大人您早就计划要来圣心城,政治上讲也该早来,越早越好,您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却总在路上耽搁,迟迟不来,我跟奥尔森爵士研究过,您是不是在害怕著什么呢?是不是在逃避著什么迟早要面对的事……”



“闭嘴!”兰斯恼怒的吼道。



“好、好!大人息怒,我言尽于此。总之您尽快来圣心城吧。我们正在为两位德高望重的千年世家公子举行洗礼。我们已托关系从监狱里提了个圣心城大圣堂的老神甫出来主持此事,但公爵大人急于与您见面。还有,我们委托御林军调查那些银月城的蠢精灵的下落也有了眉目,好像是一伙北方人贩子正在把蠢精灵们运走,已经派人截击了。总之敬候您的圣驾!”克鲁索忙不迭的报告道,很快切断了联系。



兰斯却呆立在那里。那稍纵即逝的怒火,已经多久没经历过了?



灵魂引导者西奥曾说,如果你愤怒,只是因为没把握。



我没有把握吗?或许真如克鲁索老头所说,我在躲避著什么……



这个二十岁的教皇一时呆立在深秋的寒风中,像一个普通的痴情人,对月而立。



第123章 夏尔蒂娜



芬顿历一千年二月。圣心城。



那美丽的少女安静的坐在她的内室里。冬日清澈而冷冽的阳光透过圆形天花板玫瑰色的玻璃照射进来,染上了一抹动人心魄的色彩,将整个小房间照得如玫瑰花瓣一样明艳。少女斜靠在点缀著白树图案的深红丝绸椅垫上,双手垫著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她的表情是近乎修女般的宁静,但她的小嘴却总是微微的上翘,仿佛有什么可爱的烦恼使她气鼓鼓的,一点忧郁,一点欣喜,青春最纤细的情感在她嘴唇交织。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侄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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