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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之我是大理王子-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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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雨蝶轻笑出声,白了凌云一眼,美目横波,耳语道:“表哥,她的脚很小,只有三寸,真的是三寸金莲,她说名儿就是如此来的。”
  凌云望着潘金莲的小绣鞋一眼,闻着雨蝶如兰如麝的幽香,心下不耐,轻轻将其推开,急促的道:“去去去,我又没有恋足病,说与我有何用处?”
  众女除了潘金莲,余下之人皆有一身功力,两人的对话语如何不曾听到,不由得娇笑不止。凌云老脸通红,埋怨不止,她一定是故意让自己失态。
  正在此时,一家丁送来一封信,看了一眼四下风华绝代的美人,脸色发赤,将信件交给凌云后,二话不说落荒而逃。
  凌云哈哈大笑,打开信笺,脸色一变复又平静下来,叹息一声,仰望灰蒙蒙的苍穹,沉重道:“天下将变,将会血流成河、民不聊生啊!然而天下分久必合,合者必分,与其让北方铁骑血洗京城,还不如主动出击,将战火燃向他国?”
  在场之人莫不震惊,哑然而望,嬉笑皆无。
  龙雨汐轻移莲步,俏生生的站在他的身旁,接过信笺,字迹清秀脱俗、骨气奇高,一眼即知是出自慕容菲雪的笔下。
  香笺上书:云,宋金结盟,秋后出兵辽国;童贯为帅蔡攸副之,先锋林冲。蔡京荐,皇帝封君为一镇总兵,领兵七千,将领自行招募。圣旨由李恪非大人星夜送来,明日即入沧州。作为交易的条件,皇帝将李师师赠予使者完颜宗望,若欲救之,接旨后请星夜来京。最后落款一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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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罢香笺,随手递给李清照,李清照欢呼一声,高兴道:“爹爹要来了,很久没有见两位老人家了,照儿好想他们。”
  龙雨汐温柔的扫了一眼自己的闺中妹妹。轻叹道:“妹妹且莫高兴太早。”
  眼中灵气袭人,她冰雪聪明,如何看不穿蔡京的阴谋,略着思忖,言道:“云郎,蔡京真是好手段,一箭双雕。他想借着战争来击倒你在武林中不败的盛名,而且他的儿子为副帅,若云郎打了胜仗,只为他人作嫁衣,若败了天下间无不视你为赵括之流。让李大人来颁旨恐怕也是一计,武林中人,自古以来谁愿与朝庭拉上瓜葛?然而李大人是云郎未来的岳丈,如果不接旨将连累李大人落个未尽职责之名,接旨吧就得上战场。”
  凌云心下不但没有怨言,反而有所高兴,沉吟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龙是虫由战场来决定,而且……”眼现神秘色彩,低声道:“而且我有天下间最好的军师,吴大哥、公孙大哥莫不有经天纬地之才,他们都有为国为民之志,想必会尽力帮忙才是。目下天下纷乱,以战止战正是唯一的选择,只不过金国狼子野心,就怕驱罢群狼再来虎啊!你们且自闲谈,我去找几位兄长商谈商谈。”说罢,扬长而去。留下众女兀自担心不已,毕竟战场上刀枪无眼,一个人武功再高也是难敌四手。
  走到前院,阮氏兄弟正在和石秀一同练武,而吴用、公孙胜则弈棋娱乐,见凌云神色匆匆,不由都停了下来。
  看了凌云的神色,吴用笑道:“凌贤弟,不与弟妹们嬉戏,怎么倒来这儿了?”
  凌云笑道:“唉!悠闲韶光易逝,不日宋金联合攻辽。承蒙蔡京重视,小弟也得了一个总兵之职,明日圣旨将至,几位兄长当然不能见死不救了,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除了柴大哥,三位兄长可得帮小弟过此一关。”
  公孙胜笑道:“如此机会,岂会错过?我与这酸儒当然也会施展一番,且莫让天下人小瞧大宋无人。”
  石秀擦了一把汗水,喜笑颜开,大声道:“战场是考验人之毅力之所,我当然是不会错过了,凌兄弟,且莫忘了我啊!”
  凌云笑道:“当然,我怎么敢忘记拼命三郞呢!阮氏兄弟也要一起上阵,这是进境的一个练习场,唯有历经生死才爆发出人之潜能。既如此,明日我们兄弟一同上京,且让辽国看看我大宋男儿的魅力、魄力。”
  笑声铿锵,穿越虚空,无数人感受着那份坚定与执着。
  次日,一行人风尘仆仆,满面尘灰冲入沧州,直往远处的柴府。街上行人如织,见对方领头之人身着三品官服,神色焦急,莫不争相避让,不知一介书生为何拥有如此精妙的骑术。
  柴府,摆出香案,迎接圣旨。
  李恪非望着叩首如仪的凌云、李清照,而凌云其余的红颜知己却没个影儿。心下一阵激动,暗自埋怨道:这女婿,把照儿拐走这么久,音讯皆无,让人好生焦虑,呆会可得好好审问他们一番。再看礼仪周全,张开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闻凌云乃当世奇人,文成武德,当世之魁首。当此国家需要,封凌云为总兵一职,领旨后,速速与钦差一同赴京,听候调遣,钦此!”
  凌云心下不屑,不过还是三呼万岁,接过圣旨谢恩。
  李恪非急冲冲的拉起李清照,望着成熟了一少的女儿,心下安慰,说道:“照儿,年余不见,爹娘想你得紧,你们速速准备,即刻赴京候命。”
  凌云道:“谨尊岳父之命,小婿一介江湖闲人,并无什么可收拾的。待我去寻来照儿的姐妹一同赴京。”言罢,快步离去。
  柴进连忙安排酒席,盛情款待钦差,略作休息后,一行人离开已住多日的沧州,策马奔往京城。
  一路上,李恪非与凌云并马而行,不断询问近来之消息,而凌云亦不多作隐瞒,将自己的经历一一道来,倒是让李恪非吓得魂飞魄散。同时,李恪非也将蔡京的阴谋隐晦的道来,让凌云进京后一切小心从事,不要着了他人之道。至于李清照姐妹和吴用、公孙胜、石秀、阮氏兄弟则暂住李府,介时以义士的名义前来投奔凌云。
  李恪非看了凌云一眼,后悔之极的道:“贤婿都是我连累了你啊!要不是当日在大殿上直斥完颜宗望,贤婿也不用卷入战争了。沙场无情,若是你有所闪失,我如何向照儿她们交待啊!”
  见他懊恼的模样,凌云笑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此国家需要之际当站出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小婿对此深有所悟,前辈有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我们作晚辈的岂能弱于前人?岳父万勿自责。”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李恪非默默品味着,心是感慨万千,再见凌云斗志昂扬,心中不由放宽,正所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他感觉自己真的有些老了,年轻人的志向自己是看不懂了,不是传言武林中人素来与朝庭不睦吗?不过想想凌云与众不同之处,心下释然。如果别人猜中他的心思,那他何来“邪帝”之名,不过听他“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一出,老怀宽慰。
  李恪非仅有一女,平日里宝贝异常,自古女婿有半子之称。凌云虽然为人不羁,然而却投自己的脾气,女儿得此佳婿,自己也放下心来。他为人清正廉洁,不畏邪恶,对这唯一的女儿放心不下,只望他嫁得一个好人家,然而天妒红颜,自以为白发人送黑发人,哪知凌云横空出世,带来佳讯,当时虽然不喜凌云之风流多情,但是得闻唯有结为夫妻方可施术,无奈之下只得应允,哪知事后峰回路转。此刻的凌云,铁骨铮铮,益加觉得当时的决定是对的。心里再无丝毫埋怨之意,一心只想着他们一生幸福、平静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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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至京城,夫妻夜谈
更新时间2009…2…28 15:14:48  字数:3692

 阴雨绵绵,路上行人稀少,第三日凌云一行人来到京城,夜间暂住李府。
  夜间,寒气逼人,凌云紧拥着雨汐如缎光滑的玉体,轻柔抚弄,雨汐乐得享受亦不禁他游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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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烛光,凌云只见佳人眉目如画,笑意殷殷。一只光滑如嫩藕似的手臂,轻轻缠绕着他的脖子。身边地娇躯光滑而柔软,似是一团燃烧的火,依偎在他怀里。高挺的双|乳滑如凝脂。缓缓摩擦着他的胸膛,一阵淡淡的幽香传来。
  龙雨汐明眸春意荡漾,抚着凌云强壮的胸口,喃怩道:“云郎,你真的为宗徽宗卖命么?”
  见雨汐神色疑惑,正不解的望着自己,他知道这个问题恐怕是每个女子想要知道的答案。
  “傻瓜,我们是自己人也不必隐瞒什么,宗徽宗害得我家破人亡,我会为他卖命真是笑话。”凌云幽幽的道。
  龙雨汐爬起身子,捧着他的脸问道:“那又为何接旨赴京呢?”
  凌云似乎明白她心里的想法,说道:“你也知道,我的仇人是宗徽宗,更是大宋的皇帝,任我们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以我的武功想杀他那是易如反掌,然而要推翻这个腐朽的朝代却是不能。我们无权无势,菲雪的势力都见不得光,所以我们要珍惜一切时机。宋徽宗不是让我领兵七千吗?这就是我开始的兵力,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到时候扩充兵力,若一切胜利,我们在北方建立自己的势力,练精兵、广积粮、亲百姓、远小人。如此下来,想罢我的兵权也不太可能。而且以我理解,金国野心勃勃,若打败辽国,那么中原这繁华之地一定成了他们的目标,所以我的意思是在战争中积累力量和威德,这也是我为何一直没有动作的原因。我等待的正是一个契机,如今等到了,还真应该感谢蔡京,促成了我领兵的愿望,具我所知,大宋藏龙卧虎,只要我们真诚招贤,那么贤才武将一定应者如云,在宋朝武将的地位很低,而我的想法是文武并重,到时候想应云集,何愁没有自己的力量。我决定这次的七千兵马从新兵中招来,让他们只知有我而不知有君,重要的是宋朝现有的兵员战力极弱,我不想征收一些无能之辈,不然对日后可不是一件好事,而且禁军多少对大宋有着一点感情,新兵就没有了,反而他们心里极度憎恨朝庭的腐败,因为宋朝对百姓实在是太狠了。”
  恍然大悟,龙雨汐睁着明眸。“原来如此,我说呢!宋皇害我们没有了家,害了我们亲人,以为你还要为他卖命。”
  蓦然,想起赵淑怡,心里一酸,若她知道云郎有此打算肯定很难过,一边是自己的娘家,而一边却是自己深爱的丈夫,让她夹在其间着实难以做人。不过她没有说出来,免得凌云徒增伤感。
  望着温柔抚慰自己的凌云,龙雨汐轻笑道:“云郎,你对美人儿都是怜香惜玉,那日为何见得潘金莲后有那样的表情?莫非你听过这个名儿?姐妹们委实好奇,那般失态可不是你‘万花丛中过,半片不沾身’的风格哦!”
  凌云深邃的眸光若有所思,看了一眼娇柔无限的玉人,沉声道:“潘金莲为人如何我不知,然而此女过于诚腑。小小年纪成熟老练,而且媚骨天生,我怀疑是敌人派来的细作。在柴府数日相处,她居然想尽法子来讨好我,若无居心我真的不敢相信。日后你们姐妹小心一些,照儿天性单纯,先不忙与她说明,免得让她不悦。”
  “你是说?”龙雨汐若有所悟,想起潘金莲刻意讨好,岂是十五岁女子之心境,想想着实让人怀疑,充满魅惑的诱惑岂是寻常人家的女子?更何况凌云风流之名天下皆知,也许刺杀不行,使出了“美人计”,以期达到意想不到的后果。
  “不错!”凌云和她双修日久,心心相映,彼此间十分默契。调笑道:“坚强是男人的特性,有的时候大刀长枪都无法征服,然而美人的身体却可以达到。自古以来因美人而丧失斗志者比比皆是,‘红颜祸水’说得过火,然而若无美人,历史上也不会有如此多的亡国之君了。潘金莲说自己出生平民人家、自幼孤苦零丁,然而却知书达礼,琴棋书画无所不知,你想想,这些事情平常吗?这也是破绽之一;其二,若她是寻常百姓,即使再美,平日也要耕作,手难免有所损伤,可她呢!十指修长,白嫩如葱,可见她平日十指不沾泥,而且照儿也说了,潘金莲自小受父所虐,如此一说她更不可能有大家闺秀的风姿了。若无这些,我还真被她骗了。”
  龙雨汐听得凌云一说,倒也想了起来,平日里大家都为潘金莲楚楚风姿所骗,心里唯余同情之意,却不知自己自负聪明,居然连如此明显的破绽都看不出来,对自己的眼力不禁怀疑起来,担忧的道:“云郎,我瞧她没有丝毫真气,这却为何?莫非她浑身散发出来的诱人风姿是天生的?”
  “这却未假,天下间还真有媚骨天然的女子,潘金莲就是其中一人。你们姐妹亦承天所赐,各有不所。至于潘金莲嘛!若她无武功,那么一身媚骨则是天生所至,如果她有武功就太可怕了,我也与你一般,瞧不出她有丝毫武功。”凌云心下凛然,开始警惕起来,思索起后世所传的潘金莲,难道一切都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改变了。
  “云郎,听你一语,这个潘金莲太可怕了。我们还是把她赶走吧!”龙雨汐听得全身发冷,她对凌云从来都无条件的信任,听得凌云的分析,益加相信潘金莲的出现不是偶然。能够让自己看走眼的人实在太少了,而她却做到了,这份心机让他心生畏惧。
  凌云怜爱的抚慰,沉声道:“我的意思与你恰恰相反,让潘金莲留下来。若是赶走潘金莲,难免有潘银莲、潘玉莲,而且后来的更加可怕,既然天下人都认为我风流好色,如果将其赶走岂不是说明我一切都在做假,我们静观其变,只要小心就行,既然她会演戏我们又岂能弱于他人。雨汐,潘金莲就交由你了,千寻、淑怡、飘雪待人温柔,从不愿将痛苦加附于他人;至于烟霞、照儿天真烂漫,根本不相信世间拥有过多的阴谋。雨汐,潘金莲之事就交由你与素心了,日后你们都将是我得力的臂助。”
  雨汐见凌云如此重视自己,一时娇媚如画,笑意殷殷,光滑如嫩藕似的手臂紧紧缠绕着他的脖子,娇躯光滑而柔软,似是一团燃烧的火,风情万种的依偎在凌云怀里,高挺的双|乳滑如凝脂,缓缓摩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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