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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作者:林仑-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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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暮走了。
  走之前只和叶朝说了一句话:“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始终当你是我的亲哥哥。”。而祁业翔则没有去和叶朝告别。
  出殡入葬的时候,叶朝把上午从医院里拿来的一页证明书放到了叶老二的棺木里——前天叶朝听完二姨的话后,他把几根叶老二的头发和自己的拿了去做了亲子鉴定。就在出殡当天的中午,鉴定结果也出来了,鉴定书上用黑色的铅体字清晰的印着——相似度:99。99999%
  叶朝把鉴定书放到叶老二的棺木里后就一直傻傻的站在那里,嘴里喃喃的说道:“爸,你看看啊,我也是你的亲儿子。你过去了也跟妈妈说一声。以后,你们也不要再为这个吵架了……我也是你们的亲生儿子啊,我也是啊……”
  叶朝失神似的自言自语地说着,不觉两颊已是一片湿凉。

  第十七章 (上)

  叶朝回到烨市的时候已是冬季。他下了拥挤的火车,从熙熙攘攘的站台中挤出来,徒步朝他的临时住所走过去。
  不同于柿县晚间的宁静,夜晚的都市,像一个隐藏了秘密的女郎,闪烁的霓虹,是她诱惑的胸前别上的珠宝。经过叶朝的人群,急匆匆的奔向不同的方向。好像大海里的鱼,偶尔相遇,又立刻游开,据说世界上两个人有一面之缘的几率是十亿分之一,可谁又会在乎这个十亿分之一。
  叶朝走过一个中型规模的饭店,那里面刚好有几个酒足饭饱的中年人走出来,操着外地的口音,穿着并不名贵的西装,走向一辆停在饭店前的黑色奥迪。
  叶朝经过一个重点大学,气派的大学校门前有个穿制服的警卫,几个要过马路的学生,背着书包,正在大学路边的车站前边等红灯边大声说笑着。
  离大学的不远处,是两个大型商场,商场一楼的肯德基门口依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常,一对夫妇带着一对穿相同衣服的双胞胎正从里面走出来,双胞胎中的一个正拿着油炸的金晃晃的鸡腿在吃,另一个的手上则是个塑料玩具。
  叶朝经过商场的透明橱窗,在那里面,几个塑料模特展示着最新款式的冬装。一个年轻的女子正站在穿着米黄色的小格子的开领风衣的模特前,她指着那件衣服,和她身边一位穿着黑色夹克的男子微笑着说着话。
  叶朝拐了一个弯,便到了烨市的文化广场。几年前叶朝刚来烨市的时候还特意跑来这里看在当时是全国最大的音乐喷泉。入秋后喷泉就很少再喷过水了,现在的广场上只有几只鸽子在不干净的地上啄着些什么,远处的几个人正在调试着一棵圣诞树上的灯泡。
  再往前面走是一个叫东海的洗浴中心,整个建筑就像是一座中世纪的城堡。据说那里面提供80种不同的洗浴按摩服务。叶朝经过那儿的时候刚好有个浓妆艳抹的苗条女子从里面走出来,在将近零度的气温里她穿了一件深紫色的纱裙,右手上夹了根细细的女士香烟,左肩上挎了一个带着闪亮晶片的黑色小包。
  过了东海是一家卡拉OK歌舞厅,不久前才刚开业,叶朝上次离开烨市的时候这里还是一家赚少赔多的四川饭店。
  叶朝从歌舞厅门口走过的时候,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丛卡拉OK厅里面歪歪扭扭的跑出来,刚好撞在叶朝身上,后面两个急匆匆地从歌厅里跟出来的年轻人连忙跑上来、扶住喝醉了的同伴。其中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的人冲叶朝抱歉的笑笑,说道:“真对不起,我朋友喝多了。您没事儿吧?”
  叶朝摇摇头,淡淡的说道:“没关系。”
  叶朝抬脚正要走,却又听见那个白毛衣说道:“你的脸色很不好,真的没什么事儿吗?”
  “真的没事。”在须臾停顿之间叶朝打量了一下这个人:白毛衣的嘴角上带着让人舒服的微笑,看上去三十左右的样子,轻薄型窄边眼镜后的眼睛里透露着关心,衣着打扮和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斯文劲儿。
  “撂倒,怎么还不进去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歌舞厅的门口传出来,随即,那个声音伴着惊喜说道,“噫?!叶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给我来个电话呢!”
  叶朝朝卡拉OK厅的入口处看去,果然,史杰正站在那里。
  白毛衣笑眯眯的冲史杰问道:“你朋友?”
  “啊(四声),以前的同事。”史杰三步并作两步的从铺了劣质地毯的石阶上走下来,来到叶朝面前的第一句话就是,“叶朝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生病啦?”
  “没事儿,前两天没怎么睡觉。我父亲他……过世了。”
  “噢,”史杰不好意思地跺了跺脚,“对不起,对不起。”
  “你怎么在这儿呢?”叶朝看着史杰喝过酒后有些微微发红的面色,隐约的猜到这是个私人聚会。
  “噢,我们大学同学聚会。这是我们班长,也是我们那时的学生会主席,寥臣玉。去年刚从国外回来的,现在烨大的做博士生导师呢,你叫他寥导(撂倒)就行了。”
  白毛衣朝叶朝伸出手来,不愠不火的笑着说:“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我叫叶朝。”叶朝朝一直看着他笑的“撂倒”伸出手去。立刻,他冰凉的右手被另一个热乎乎的右手紧紧地握住。

  第十七章 (下)

  史杰看叶朝脸色差得厉害,便把他硬拉到歌舞厅里,说自己回去坐个五六分钟和大家打个招呼后就开车送叶朝回家。包厢里面暖烘烘的,在柔和的壁灯下可以看到弥漫在屋里的烟气,空气里有种酒的醇香。史杰把其他人大概地跟叶朝介绍了一遍,便出去给他叫热饮料。穿白毛衣的“撂倒”挨着叶朝坐下,笑着问他:“刚下火车?还没吃饭呢吧?”
  寥尘玉这一提,叶朝才觉得腹中饿得厉害。当着这么多生人,他拘谨而客气的说道:“不饿,回家随便吃两口就好。”
  不一会儿的功夫,寥尘玉端了一托盘各式各样的蛋糕过来,放在叶朝跟前说:“先吃点点心吧。”
  叶朝道过谢后咬了一口芝士蛋糕,顿时香溢满口。
  …………
  史杰开车送叶朝回家的时候不停的问着他的近况。叶朝却总觉得有种尴尬的气氛弥漫在车里,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尴尬才使史杰一路上话都没停过。
  史杰把叶朝半年内的生活七七八八问了个清楚后,突然说了一句:“你和你那朋友最近处的怎么样了?”
  “谁呀?”
  “那个,祁……什么……翔。”
  “散了。”叶朝简单的吐出了两个字后便低头不再说话,过了好久才又说道,“他不是我的‘那种’朋友,以前也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
  史杰见状也不再说话,一路把车开到叶朝的住所。寒暄了几句后叶朝说史杰我实在是困了,咱改天再聊吧。史杰应了声好,往门边走了几步,又犹豫的折回来说:“叶朝,我朋友想把这套房子卖出去,买主上个月看过房了,定金也交了。我知道你最近不太方便,你爸刚过去,你又还没找到新工作,可……。”
  “哦,我会再找地方的。”叶朝自己先不好意思的红了脸,赶紧说道,“这个你别担心,我最近也正在找房,毕竟老在这儿住着也不是办法。”
  “嗯,”史杰想了半天又说道,“朝,有的时候,也多为自己想想。”
  “他又不是天上的仙女,也不是说地上找不出比他更好的来,没必要学王宝钗一棵树上吊死……”
  “你就是太腼腆,平时也不怎么上网,接触圈子里的人太少,哪天我多给你介绍几个朋友认识。”
  叶朝朝史杰呵呵的笑了两声说:“行啊!”
  从很久以前史杰就喜欢看叶朝笑,叶朝笑起来的样子像个毫无防备的孩子,让人看上去从心底里觉得惬意舒心。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叶朝,虽然眼睛里因为困倦布满了血丝,但一双眸子仍是乌黑发亮。
  史杰和叶朝不一样,他最大的两大优点叶朝都不具备——乐观和极善交际。基本上史杰是属于坚信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的那种,就算个子高的顶不住了他也会把它当被盖。自从那次深夜给叶朝送钱“未遂”之后,史杰颓废了三天,三天之后他新找了一个朋友,作传销的,小伙子个子挺高、人长得也不赖、个性还算随和,就是平时话太多了,史杰心想这八成是职业病,可相处的时间多了竟也慢慢习惯了。
  一个月后,史杰果真如他所说的,带叶朝去参加了一个“圈内”人的聚会,结果因为叶朝个性恬静,在闹哄哄的聚会上没和几个人多说话,聚会散前很多人倒是都跑去跟叶朝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但由于叶朝近期忙于找工作,又搬了家换了电话,最后终究没有再能联系。
  史杰本着拉皮条的精神,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见聚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他又准备着帮叶朝安排one to one的见面,硬拉着叶朝见了一个高级工程师,叶朝和那个老实厚道的工程师见了几面后互相都感觉说不上话来,经常处于相对无言的状态,于是两人便好说好散了。在这之后叶朝坚决拒绝了史杰的这种相亲式见面。
  “撂倒”倒是常常给叶朝打去几个电话,叶朝新搬过去的地方也是“撂倒”给找到的一处30平米的老式套房,房租低得连叶朝都负担的起。
  和撂倒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叶朝便觉得这个世界上果然是有“天才”这种人存在的:寥尘玉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大概对他的胎教比较好,寥尘玉两岁的时候就能背诵百首古诗,四岁时开始练钢琴,七岁开始学习书法和国画,九岁时因为乒乓球打的好被国家少年队邀请,差点步上为国争光的体育道路,十四岁获得国际奥林匹克数学奖,十六岁考上重点大学,二十四岁博士毕业,到现在为止获得过大大小小的奖状无数,发表过的论文著作无数……
  七个月前叶朝辞去了原公司的工作回乡下照看病危的父亲,七个月后叶朝再找工作的时候发现现在的人才市场是人满为患,应届大学生不得不待业赋闲在家的挤得满整条街。叶朝投了20多份简历,收效甚少。寥尘玉也常常没事就帮着叶朝翻报纸上的招聘消息,他问叶朝喜欢做什么,叶朝想了想说烨市最大的建材公司有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正在招人,他也投了简历,不过希望渺茫。谁知道叶朝昨晚刚跟“撂倒”说过“希望渺茫”之类的话,第二天一早他就接到了去华业建材公司面试的通知。面试他的总经理30出头、意气风发,不到两分钟就大手一挥、拍桌定人了。
  叶朝进去工作了一个月后才知道那位面试他的欧总经理的恩师就是寥尘玉。

  第十八章 (上)

  寥尘玉说:“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寥尘玉说:“对于一个耽于孤独的人说,伴侣并不是一种安慰。”
  寥尘玉说:“幸福不是别人给的,要自己成全自己。”
  ************
  叶朝曾去过寥尘玉的大学里一回,“撂倒”很高兴的带着叶朝把这个名牌大学从里到外逛了一圈,学校的中间和前面是庄重的、高大的教学楼,每座的建筑风格都各不相同,粉砌的异常漂亮。正中主楼的入口处铺置了大理石的地面,外墙上装了墨绿色的玻璃,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寥尘玉见抬头看的叶朝眯起了眼睛,笑着说道:“其实这种玻璃在国外已经禁掉了,说是会造成城市里的光污染。但平时阳光不强的时候还是挺好看的。”
  过了教学区再往里走就到了大学生公寓区,对比起前面光鲜的教学楼和办公楼来,学生宿舍楼要显得破旧很多,古旧的青砖墙壁的下面长满了青苔。有的宿舍窗口处拉了铁丝,上面晒着半干半湿的衣服或被单。寥尘玉看着宿舍门口进进出出的学生说:“这座宿舍楼是30年代初一个颜姓军阀出资建的,那时的烨大还叫做烨州学堂,这座楼叫做知言楼,取自老子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四九年的时候大翻修过一次,后来就一直没再修过。破四旧时改名叫做了红楼,从80年代初的时候又不叫红楼了。”
  叶朝有点好奇地问:“那它现在叫什么?”
  寥尘玉瞅着他狡猾的笑了:“叫2号学生宿舍楼。”
  叶朝听了有点哭笑不得,寥尘玉却轻叹了口气:“过去的人尊孔孟之道,上一辈的人信马列,现在的人什么都不信了,就连给楼起名字也用最简单的1、2、3、4……”
  叶朝随着寥尘玉往里走,一个半新半旧的白色六层楼忽现于眼前,寥尘玉介绍说:“咱们刚经过的那个2号楼是给本科学生住的,八个人一房间。这个白楼是研究生宿舍楼,里面的条件也相应的要好一些,全是4人间。”
  转过了垂柳的荷花池,在往右一拐就到了一个崭新漂亮的宿舍楼前。叶朝笑着随口问到:“这座楼看上去比刚才的那座还好,难道是给博士生住的?”
  寥尘玉哈哈的朗声笑道:“不是。因为博士生相对的数量不多,所以住的也是刚才的研究生楼。这个宿舍楼去年刚盖好,专给外国留学生住,国内学生是申请不到的。这里面两个人一房间,还配备了电视和冰箱。”
  叶朝听了摇摇头无可奈何的笑道:“这楼与楼之间也差得太远了吧。”
  在大学里逛了一圈,不断有学生朝寥尘玉礼貌的打着招呼,寥尘玉总是微笑着点头回礼,举止间颇见学者的大家风范。日头正中的时候寥尘玉说道:“我们认识了这么久还没一起吃过饭,择日不如撞日,如果你今天中午有时间的话,学校的附近就有一家还不错的餐厅,我请你吃顿饭吧。好吗?”
  寥尘玉说话习惯在一个建议性或请求性的句子后面加上“好吗”两个字,听上去像问句却总是委婉的让人难以拒绝。
  于是叶朝答应了。
  往学校外面走的时候又一次经过了那个青砖灰瓦的2号宿舍楼,寥尘玉随口说道:“说来我家和这个楼的渊源也长,我父亲早先就是在这个楼里办公的,后来由办公楼改成了宿舍楼,我上大学的时候又在这里面住了4年。”
  叶朝看着阴暗的楼门口皱皱眉说:“烨大这种全国重点大学,每年从国家那里得到的教育拨款也不少,怎么不为学生盖些新的宿舍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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