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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第一季)-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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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现在背了沈重的背包跟在骆赛後面的人就变成特洛斯了。
  
  英俊的青年走路也不走直道还边走边踢石头,这麽看上去一整个绝对不好惹的模样,只不过相当违和的是他嘴叼著的不是一根烟而是一根骨头型的原味蔬菜磨牙棒,咬牙切齿地“嘎吱嘎吱”嚼得欢……让人相当无言。
  
  吹来的海风有点冷,骆赛这种极端接近於技术宅系的兽医当然是扛不住地打了个哆嗦,他没料到海边居然这麽冷,身上有些单薄的风衣虽然挡风可不保暖。
  
  离他半步距离的特洛斯看到了,皱了皱眉头,身上的夹克脱了下来,粗鲁地丢过去,一下子砸在骆赛的头上:“穿上!”
  
  骆赛吓了一跳,连忙拿下来,回头看见特洛斯脱掉了夹克之後只穿了一件短袖黑T恤:“这可不行,给了我你不就剩一件了吗?”
  
  可能是买的时候尺寸弄错了,又加上最近在小诊所里的夥食非常均衡和丰富,而至俄耳特洛斯比初到的时候更壮实了,因此T恤穿在身上显得有点不合适的窄,不过这样反而让青年那副充满力量及健美的上身肌肉完全外露,而且臂膀的肌肉几乎要把那一小截短袖子撑破了般,幸好这件T恤小是小点但弹性极佳。
  
  青年不耐烦地嗤之以鼻:“给犬类穿衣服那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做法,还什麽亲子装,谁他妈的能生得出一条狗?!”
  
  所以你打算在家裸睡出外裸奔?!
  
  骆赛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对於特洛斯别扭的好意决定还是接受的好,否则拒绝狗狗是会让它生气的,所以他从善如流地穿上了夹克衫:“倒没有你想的那麽坏,事实上一些短毛的室内小型犬在冬天外出的时候穿上衣服是能够起到保暖的作用,还有一些年纪大了的犬只,御寒能力降低的时候适当穿一些衣服也是有好处。不过大多数宠物犬还是不穿衣服的比较好,对於犬只来说身上的毛就是一件很好的外衣,如果习惯了人类的衣物反而会降低免疫力和耐寒的能力,更容易染病。只是现在狗狗的主人并不是真正考虑自己的宠物是否需要保暖,而是觉得让它们穿得越漂亮,带著它们的自己就越有面子。”
  
  “反正我不需要。”特洛斯嗤之以鼻,然後想起了什麽,凶地瞪了骆赛一眼,“对了,上次去采购的时候你老盯著那种恶心吧唧的粉红色绒毛兔子耳套看是什麽意思?不会是想给我和俄耳买吧?!”
  
  “……怎麽会,哈哈……”
  
  骆赛心虚不已地瞥开视线,看来得把那已经买回来的两副兔子耳套给收好才行,不然给特洛斯发现不给撕烂才怪。要知道那玩意儿贵得很坑爹啊!他当时也是脑抽了才会明知道特洛斯和俄耳肯定不戴还花钱去买……估计当时是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了。
  
  夹克里还残留了特洛斯比正常人都高的体温,暖洋洋地包裹了骆赛,将海风的寒冷完全驱除在外,不但身体,连心都暖和了,被关怀的感觉可真好,如果像刚才那样走上半小时回去准得感冒。
  
  他们一直沿著海岸走,走到了海岸边的悬崖山脚下,事实上因为是平原边缘岬角的缘故,所以屹立在海边之滨的峭壁非常的多,分隔了视线,礁石沈在海水里,在波浪冲击翻起白白的浪花,这边虽然不适合游泳,却有这一份隐秘的美丽。
  
  “我以前放假的时候就很喜欢到这里来玩。”他弯下腰兴致勃勃地寻找,“这里退潮之後会有很多贝壳被冲上海岸,因为不是些值钱的东西,所以都不会有人来捡,每次我都会捡到很多。”
  
  “捡来做什麽?又不能吃。”
  
  骆赛捡起两只最最普通的白色小扇贝,拉过特洛斯的手放到他的掌心中:“你不觉得很神奇吗?尽管它们看上去那麽的相似,可是只要你用心去观察,就会发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
  
  特洛斯盯著掌心的贝壳,是的,只是用肉眼看得话完全看不出有什麽不同,可就像骆赛所说的,只需要仔细地,用心地去看,去观察,那麽就会发现,无论是表面纹路还是色泽的深浅,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
  
  不同吗?
  
  好像他和俄耳?
  
  就算是生了他的父母和家里的其他兄妹,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不同的个体,也许注意到他们时而脾气暴躁时而深沈内敛,可并不觉得需要把两者区分开来对待。可是骆赛,明明只是个很普通的人类,却打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们的不同。‘俄耳,你做的土豆沙拉味道真不错!’‘特洛斯!别撕我的书!那是新买的!!’‘俄耳,我买了牛奶口味的小蛋糕,要不要尝一下?’‘特洛斯!不能挑食物!蔬菜都得吃光!!’
  
  还在不断寻找贝壳的骆赛并没有注意到特洛斯很思考的侧脸有著难得的认真。
  
  “咦?这是什麽东西?”
  
  在不知不觉的东挖西找中越走越远的骆赛注意到一块礁石下的砂石之间露出了一点奇怪的东西,拨开了砂子一看,竟是一卷古怪的──皮?!
  
  这是一块很厚的皮,一面有两层的毛,表毛粗疏,里毛短密细致,皮毛是灰褐色,体表没有斑纹,而背部中央的颜色非常深,看起来简直是整一张剥下来的样子。
  
  作为兽医的骆赛非常确定这是一张海豹的皮!
  
  骆赛忍不住拿上手摸了摸,意外的柔韧且具有弹性,简直就像在摸活海豹的背部。
  
  如此完整的一张海豹皮,毛皮面积几乎可是说是没有任何瑕疵,连四肢的爪子、口鼻附近粗硬的感觉毛都还在,简直就跟脱下来的衣服一样完美无缺,不可能会被埋在礁石下的砂子底啊!
  
  犹豫了一下,骆赛决定将这块皮带走,然後交去当地的警察局,据他所知在欧洲进口琴海豹和冠海豹的皮毛是被明文禁止的,这块皮很有可能是走私者藏在这里。
  
  等他收拾好,转头去看特洛斯那边,顿时囧了。
  
  某高大英俊的青年正用完全不帅气的姿势蹲著,不断地捡著地上的贝壳,无论大小也无论好不好看,更无所谓是完整还是破烂的,反正在他的怀里已经慢慢地抱了一堆贝壳,可他还是不满足地继续捡,好像打算把整个沙滩上所有的贝壳都收归己有。
  
  “特洛斯……我们该回去了。”
  
  “嗯。”特洛斯应了,可依然不放过地又捡了两个,然後脱下背包把里面的零食全部倒了出来,再把怀里的贝壳“哗啦”一个不漏全部倒了进去。
  
  “……”
  
  骆赛瞧著地上那堆薯片、饼干条,还没开封的诶……可看到特洛斯一脸认真又仔细地从砂石堆中捡起来、沾满了沙子和黏黏海水、普普通通、破破烂烂的贝壳……
  
  “快走吧,说不定东叔已经回来了。”
  
  




33

33、15…03 。。。 
 
 
  15…03
  
  回到魏东家的时候,一直紧密的大门似乎打开了,骆赛惊喜地推开了院门走了进去,心里还是有些担心那条獒犬会扑上来,不过显然那位小霸王被boss级的地狱犬收拾了一顿之後,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乖觉了,夹著尾巴缩在角落的位置。
  
  “东叔叔!您好!我是小骆!您回来了吗?”
  
  里面有些响声,似乎有人影迎了出来,可在骆赛看到走出来那个人的模样时,登时又给定住了。
  
  屋里的人显然并不是魏东,他是个更年轻的外国人,白皙的肤色、俊美得无可挑剔的容貌,当他走出阳光的地方,那双豔丽得像宝石一样的祖母绿色眼睛更是让人一看难忘,然而仅仅是这些,当然不足以让骆医生定格。事实上这位不带半点东方气息的英俊外国青年,身上却内穿了一件浅青长袍,外穿深绛色的马褂,头上坑爹的还戴了一顶瓜皮帽!!
  
  骆赛此刻内心只想咆哮出这麽一句:‘这位仁兄,到底是你穿越了还是我穿越了?!’
  
  对方很奇怪地看著骆赛,甚至有种兽类地盘被入侵时所产生的敌意:“你是谁?”
  
  这是我要问的好不好,抢台词是怎麽著?!
  
  骆医生很冷静地托了托眼镜框,反光的镜片遮掩了刚才一刹那的失神:“你好,我是骆,请问魏东叔叔在吗?我受家父所托,有些东西要亲自交给他。”
  
  听到他自我介绍之後,那名打扮古怪的青年立马缓和了脸色,热情地招呼骆赛:“哦!我知道!你就是魏经常提起的那位小骆!真抱歉,我还以为是盗贼呢,要知道魏这里常常有不识趣的小贼打扰!”
  
  骆赛对於这位青年竟然直呼魏东的姓而感到不可思议,好吧,虽然他一直也觉得跟老爸平辈而交的东叔其实根本也就比自己大个十来年,在他老爸那个年代为了当上最可爱的人,招兵的时候把年龄往大里报是常有的事,魏老先生证件上的年龄是五十,但听老爸说他喝醉酒的时候坦白过其实报大了四年。
  
  “我可以冒昧问一下,你是谁吗?”
  
  打扮古怪的年轻人立即不好意思地解释:“对不起,我太著急了,都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摩尔根.塞尔克(Morgan Selkie),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他们友好的握手,当然,如果,前提是忽略了对方那身犹如cosplay一样的诡异服饰。
  
  摩尔根像主人一样带领了骆赛和特洛斯进了屋子,并准确地找到了魏东放在橱柜里的茶壶茶杯茶叶,熟练地烧水泡茶,步骤一点错误都没有地给他们上了茶。
  
  要不是他长得实在太外国的话,骆赛完全就觉著自己是穿越回去了。
  
  “请问东叔什麽时候回来呢?”
  
  摩尔根摇摇头:“我也是刚来不久,魏大概是开车去超市给王买狗粮了。”他所说的王,当然就是外面那条英文名“King”,真名“阿黄”的獒犬了。
  
  骆赛点点头,喝了口茶,茶香四溢,回甘悠远。
  
  一外国人茶泡得比他还地道……
  
  悲催不已的骆医生毫无反省地喝了一大口,至於特洛斯,他对这种用枝条叶末泡出来的苦水一向喜欢不起来。
  
  “你来拜访,魏一定非常高兴,他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寂寞了……”摩尔根显得忧心忡忡。
  
  骆赛虽然对摩尔根的身份有些奇怪,不过他能够进得了院子证明他已经通过了獒犬那一关,而对屋子里的东西非常熟悉证明他也是这里常客,再说他能够知道自己的存在想必东叔跟他也确实是有交情。
  
  眼看天色已经黑了,最後一班公车离开之前他必须跟特洛斯回去,所以他考虑了一下,下了个决定:“其实这一次来,是我在中国的父亲托我将一份礼物交给东叔,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还得赶回去,能不能麻烦你代为转交一下?”
  
  “当然可以!”
  
  骆赛於是从背包里面把包裹取出来,特洛斯见他扒扒找找的样子,不耐烦地一下把背包翻了个个,哗啦里面什麽都出来了,贝壳、包裹,还有那卷奇怪的海豹皮。
  
  摩尔根一看见倒出来的东西脸色都变了,他猛地站起身,震惊地瞪大了眼睛:“你们、你们发现了我的身份?!”
  
  “啊?”骆赛正打算把东西先收拾好,摩尔根的话让他一头雾水。
  
  可是对方似乎认定他已经知道了实情,颓靡地跌坐回去:“能不能请你们先不要告诉魏,我迟早会告诉他的,但绝对不是现在……要知道,在他接受我之前……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什麽身份?”
  
  摩尔根那双祖母绿的眼睛瞪了骆赛一眼,好像说他明知故问的意思,然後指了指沙发上那块海豹皮:“你不都已经找到了我的皮吗?”
  
  “……”
  
  骆赛非常肯定这句话绝对是那些恐怖片某剥皮恶鬼的常用语句。
  
  不过,这貌似不是人皮而是海豹皮吧?!
  
  “如果把皮藏起来,我就无法回到大海。”摩尔根叹了口气,倒不著急抢回“自己的皮”,“当然,如果是魏的话,我愿意把皮交给他永远地藏起来。”
  
  “……”
  
  气氛很凝重。
  
  不过其实是骆赛不知道该怎麽回答,而对方在等待骆赛表态。
  
  这时候特洛斯一边玩自己的贝壳一边心不在焉地哼哼:“你还没看出来吗?这家夥是赛尔克──会变成人形的海豹。”
  
  怎麽看出来?!你当我有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吗?!老孙还指不定看不看得懂外国妖怪呢!!
  
  想掀桌但考虑到自己在长辈家中不得放肆的骆医生悲愤地……冷静了下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你为什麽会找上东叔呢?”
  
  一边回想过去一边回答的摩尔根露出了一种让骆赛很脸抽的梦幻般回忆的表情:“魏总是一个人到海岸边钓鱼,我也经常在那附近的海域游玩,我们‘朝夕相对’之後‘日久生情’,我爱上了魏……”
  
  “……”
  
  请问那个生硬又别扭的中国成语是怎麽回事?这位“海外”友人你知道这成语什麽意思吗?什麽朝夕相对日久生情,充其量就是东叔去甩海竿的海岸附近有海豹出没而已!
  
  “虽然脱掉海豹皮不怎麽方便,可是只要能够陪伴他,即使要冒上被拿走海豹皮无法回归大海的危险,我也愿意这样做。”
  
  “……”
  
  被拿走了皮就无法回大海,简直跟中国仙女身上那件下凡必洗澡,洗澡必脱掉,脱掉必被拿走,拿走必须嫁人的设定一样坑爹啊!再说了,那块皮如果是那麽重要,拜托不要随便在沙滩上找个坑掩埋,至少放在投币储物柜锁住也行吧?
  
  “魏至今不肯接受我的感情……他大概是不能相信这种异种族通婚的情况,认为这种伴侣关系不能长久,所以才会不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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