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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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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斐君没想到他会突然转身,脚步也没停,直接装在他的脸上,疼的花逸呲牙咧嘴:“你说,凭什么我老走前面啊,来个劫道的我替你顶刀子啊!”
    花斐君心跳如鼓,抬手揉了揉他湿漉漉的脑袋:“别闹了,走吧。”
    他转身的时候,花斐君呢喃着:你走在前面,我才能看得到你有没有发生危险啊。
    给花逸重新擦过身体换上干爽的衣服,花斐君自己累的满身是汗,看着花逸像个木偶一样任自己摆布,不像往常那般见着水盆就死命的往他身上扑腾,安静的像断了线的娃娃,这令他一边感叹爱情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同时,更加讨厌春妮儿。
    西屋的藤床由于两个少年的成长,已经变得没那么宽绰,但也不算拥挤,只是不能像花逸小时候睡的那般千姿百态,千奇百怪。
    花逸目光涣散的望着13瓦的鹅黄色灯泡,在这小屋里发出惨淡而落寞的光,确实很惨淡很落寞,当你失恋的时候,你会觉得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是悲剧,门口的篱笆很惨淡,院里老石磨很惨淡,窗外的月光很惨淡,狭窄的藤床也很惨淡。
    花斐君翻了个身,在花逸背后的墙上摸到关灯的细绳,“啪嗒”,漆黑一面,月光蔓延进来的时候,花逸也翻了个身,用同样惨淡的背影对着他。
    花斐君觉得,花逸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误入了春妮儿那个村姑美丽外表的圈套,才会如此,而他如此迷恋春妮儿的原因,大概也是因为这地方确实也找不出比春妮儿再漂亮的村姑了。
    花斐君往他的身边挪窜了一些,像拍着一个婴儿一样拍着他的肩膀,:“花逸,我觉得春妮儿不是你的最终目标,将来咱还得上初中,上高中,还得上大学,外面的世界可大了,比春妮儿漂亮的小姑娘数不胜数,你不能现在就栽在她的手里,咱也不能一辈子在这寨子里住,将来小叔还要带你住楼房,开轿车,吃西餐,你要是跟了春妮儿,这些就都没有了,一辈子在这寨子里种地,放牛,生娃,然后娃放牛,娃种地,娃成亲,娃又生娃,到时候春妮儿就是斑白的鬓发,沟壑般的皱纹,树皮一样的枯手……”
    他的话还没说完,花逸就猛的转身,非常郑重的说:“小叔,我不想我媳妇长成那样,太丑了……”
    “那就忘了春妮儿吧。”
    他向花斐君的怀里拱了拱,头顶抵在他的下颏,听着他如鼓的心跳,含糊的答应:好。


☆、017:为君冲动为君汹涌1 ☆
    那个14岁的夜晚,花斐君做了一场奇怪的梦,梦里有草莓,有藤床,有花逸,还有脸红和心跳,翌日清晨,他才竟发觉下身有莫名的粘腻感,脸色窘红,安静而平静的处理干净。
    少年花斐君梦遗了。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有斐君子把花开。
    他一整天都粉红粉红的脸,让周遭所有人都以为,他深深地陷入爱里面,事实上他只是羞于自己的成长。
    花逸捏着他的脸,“叔,你怎么变成粉色的了?”
    花斐君的脸更粉了,透粉透粉的。
    莫尧也跟着热闹:“对啊君子,你干嘛,弄的娇艳欲滴我见犹怜这小模样?”
    他伸出手,掐着他的另一边脸,刚一触及他的皮肤,莫尧原本嬉笑着的脸也瞬间发起烧来,他笑:“跟水豆腐似的……”
    “滚。”花斐君低低的诅咒一声。
    不要以为花斐君是一个没有脾气的人,一般表象没有脾气的人,其实都特有脾气,就像高压锅,慢撒气,一旦操作不规范,那就是爆炸。
    而花逸才是纸老虎,张牙舞爪的来掩饰自己的色厉内荏,其实是个面瓜,一旦有比他或者比他依赖的花斐君更加孔武有力的人出现,他就会立马软绵下去,这个问题,一度被莫尧称之为见风使舵没有立场里外不分六亲不认。
    忘记春妮儿,新的人生新的启程,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少年美好大好特好的时光,未来无限源远流长,他们是如此计划。
    可是放学的时候,春妮儿依旧站在夕阳下的黄沙操场,穿着碎花裙子白布鞋,非常纯情的站在那里等着花斐君。
    少年的心,根本不抗撩动,原本要忘记春妮儿的花逸看见那姑娘又来等自己小叔,瞬间就将花斐君列为自己的情敌行列,不共戴天。
    “君子。”她怯生生的叫着。
    花斐君厌恶的瞪了她一眼:“滚。”
    “我不滚!”
    他站住脚步,望着她的眼神有些许疑惑,“村姑,你觉得我长的像包子吗?”
    包子?春妮儿蒙了,就算全世界的人民都化身为包子,这个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也不会是包子,光听过画里走出美少年,没听过画里走出过热包子啊!她摇摇头,如实回答“不像。”
    “那你能别像狗似的,老跟着我行吗?”
    歌里只唱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可是歌里没唱,小芳脾气很倔强。
    春妮儿脸色羞红,指着花斐君侧身而立的身影,“你等着,你不喜欢我,我就打到你喜欢我。”
    花逸震惊了,她对君子的爱之深,造就了他对君子的恨之切啊!
    “没脸没皮。”花斐君白她一眼,跟着被莫尧推走的花逸,一起回了家。
    他以为,她是因为被伤了心肝脾胃肾才会说出那样绝情而决裂的狠话,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动真格的,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我泱泱大国,你若想有一定的号召力,首先得有美丽的外表,啊不,这是错误的,光有外表不行,首先得有引起人神共愤的话题。
    这个人神共愤话题现如今已经具备,一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女孩的心,导致大部分也情窦初开的男孩的心无处可归,二是花斐君夺走了全校大部分情窦初开男孩心里的女神,也就是春妮儿的心,使得他们的梦中情人不在只属于自己的梦里。
    他是大部分情窦初开男生的情敌,恋爱使人冲动,冲动就是魔鬼。所以凡人门总是看到校草吃肉,却没看到校草挨揍。
    第二天,花斐君惯例一样先收拾完了书包,站在操场上等着花逸和莫尧,校门口走来几个相对于他来说属于膀大腰圆的小流氓,推搡着把他带走。
    花逸和莫尧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花斐君的身影。
    因为春妮儿,花逸怄气几天都没搭理过花斐君,这会他先走了,无非也是嫌弃自己矫情而已。
    他推着莫尧,“快走吧咱,我叔肯定先走了。”
    莫尧踹了花逸的书包一脚:“你说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啊,为了个小丫头片子,你叔你都不要了,你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你才白眼狼!”两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踹上了回家的羊肠小道。
    忽见前面一群人,像是正围着一个人打,花逸抓着莫尧的袖子:“咱绕路吧,前方有事故,群殴了,刀枪棍棒都是不长眼睛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莫尧觉得,花逸真不是条汉子!他的想法是对的,花逸还是个孩子,不是汉子,汉子所指的是他和花斐君这种已经开过花的,哦,也就是梦遗过的,这是长大了的标志,是男人的体现。
    “等等,花逸,我怎么觉得,地上躺着那人,眼熟呢?”
    “什么眼熟脚熟的,我小叔说过,隔岸观火不可打草惊蛇,假痴不癫还是走为上计,走吧。”
    “你叔还有这文化呢?靠!你叔!花逸!挨打那人就你叔!”
    挨打那人,确实是花斐君,他侧卧在地上抱着头,被人踩的踹的灰头土脸,瘦弱而单薄的肩膀显得单薄无助。
    “靠!敢动老子的人,你们活拧歪了!”莫尧大吼一声,甩开书包就冲了上去。
    一群彪悍的小流氓停下脚,看着莫尧从地上操起半块砖头风风火火的奔过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花斐君从地上抬起头,眼角青紫,口水掺着鲜血顺着嘴角留在地面,光是看着都让人揪心。
    花逸看着莫尧冲上去,自己若是不冲,显得很没义气,于是也甩开书包,往上冲。
    花斐君的拳头攥紧了松开,再攥紧,费力的从地上撑起来,对着花逸大喊:“快跑!回家!”
    花逸怔住,不知道该往前往后,往前是敌人,往后是背叛,作为一个男人,人生第一个艰难的抉择,到来了!


☆、018:为君冲动为君汹涌2 ☆
    小流氓和小地痞有一个通性,就是面对强大的敌人时会作鸟兽散,瞬间无影踪,除非有高额的报酬,才能勉强的支撑发软的双腿双手站在那里做摆设。而当面对弱小的敌人时,他们所体现的通性是极其小人的,起哄,嘲笑,揶揄,越战越勇,觉得自己的形象异常的高大威猛,就算他身高只有一米四,也会有两米的错觉。
    这些个小人们,在看到了势单力薄的花斐君团伙之后,信心倍争,决定连这俩赌枪口的一起收拾。
    花逸还在踌躇,上还是不上,冲还是不冲。
    事实不饶人就像岁月不饶人一样,还没等他定出一个结论,对方就已经定出了结论,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冲上来个人一脚将他踹翻。
    悲催的是,这个人的身高体重已经到达了花逸所能鼓舞自己去反抗的顶点,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敢反抗,更悲催的是,他不在莫尧的拯救范围内。
    人性本来是懦弱的,但是总有那么一件倒霉的事或者有一个倒霉的人,会催化这种懦弱,使之变为勇气,所以我们常常所说的勇气可嘉,那是因为与别人的懦弱做了对比,什么是勇气,勇气就是个屁,放出响来就是勇气。
    单单是花斐君一个人挨揍时,他是懦弱的,但是有人竟然触及了他的底线,那么他就必须展现一下自己的勇气,争取也可以做到勇气可嘉,他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指着那个踹了一脚花逸的人:“你***敢踹我侄子,老子要你命!”
    正在一旁和几个小人厮杀的莫尧也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举着手里已经沾了血的半块砖头,吼着:“你***赶踹老子的侄子,老子也要你命!”
    花逸已经无暇顾及莫尧竟然也称自己为侄子,只能捂着肚子非常痛苦的喊了一声“小叔。”
    花斐君脑袋里空白一片,只想到了这个:花逸肯定很疼!
    你让老子的人疼,老子就让你全家人疼。
    他突然发了疯一样,在草丛里摸出一块圆咕隆咚的类似鹅软石的石块,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去分析这块石头是什么品种会带来怎样的危害,而圆润的棱角又是否具有砖头那样的杀伤力,他眼里只有三个字:杀无赦。
    见人就疯狂的砸,哪疼砸哪,砸脸,砸脑袋,砸胳膊肘,砸膝盖,就算暂时失去理智,他也还是可以掌握一点常识,克刚的是柔啊,往肉上砸肯定不顶事,就得往硬的地方砸。
    从这一件事上可以充分的说明,真正聪明的人,即使陷入困境,也要比一般人聪明。
    董存瑞,个不高,关键能顶炸/药包。当敌人抱着同归于尽的心里出现时,你最好选择逃跑,不然就是那个被炸的碉堡。
    当敌人由弱小转为强大之后,小人们终于选择了作鸟兽散。
    整个过程里,花斐君满身是伤,莫尧满身是伤,唯独花逸被踹在肚子上一脚之后躺在地上又被在脸上踹了一脚,流了鼻血,使之看起来也是个重要伤员。
    花逸说:“小叔,你怎么看起来像要死了。”
    花斐君的手还在抖,抖着抖着,“啪”的给了花逸一耳光,声色俱厉的训斥道:“让你跑,你没听见吗!”


☆、019:谁家少年浓如油画 ☆
    无论是刚刚的英勇还是现在这一巴掌,都太够让花逸刮目相看了。从小到大,别说动手,就是骂,花斐君也不曾骂过自己半句。
    花逸捂着半边脸,有些委屈,“疼。”
    花斐君眼里的戾气最终遇到了强大的花逸,也作鸟兽散,取而代之的是心疼,是不忍,是薄薄的雾气,他扔掉手里的石头,转身捡起三个被扔在地上的书包,用衣襟蹭掉手心掺着血丝的灰土,将花逸搂进了怀里,拍拍他的肩:“回家吧。”
    他和花逸走在前,莫尧擦了擦嘴角的血迹,跟在他们身后。
    夕阳落山了,只有一道诡异的橘红荡在天边还未散尽,羊肠小路两旁蒿草丛生,乌鸦从头顶飞过,发出撕破喉咙的低鸣声。
    莫尧快走了几步,从花斐君的肩头上扯下那三个书包,甩在自己的肩上。
    很多年以后,莫尧趴在带着消毒水味道的窗棂上,看着夕阳回忆着当时那一幕,真是好看的像油画一样,天空与大地竟被回忆渲染成了五颜六色,连他和花斐君的脸也是红绿青蓝紫,那时年少,不懂何为哀愁,也不懂何为悲凉,现在想想,他们两个人走在自己面前的背影,便是他此生最大的悲凉。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岁月可以回溯,他宁愿抛弃之后所有幸福的时间,只为可以停留在那个下午,那个生死与共的时刻。
    三个人没有直接回家,不回家的原因很简单,这么狼狈的模样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询问,闹不好还得挨顿胖揍。
    今天已经挨了太多的揍,想到还要继续挨,三个人都略有惶恐。
    花逸坐在浅河河畔的一块大石上,裤角被花斐君挽起,脚丫在水里一荡一荡。自从那次落水事件以后,花逸从此再也不肯下河,能在这荡水,已经是最大的限度。
    花斐君先洗干净了自己的手,然后蘸着水将花逸的脸洗了干净,才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伤。
    能洗掉的只有泥灰和血迹,伤口和爱情一样,是掩藏不住的。
    有时爱情就像这样一场搏斗,你可以扔掉有关爱人的物品,覆盖有关爱情的气息,可是你受伤的眼睛受伤的心,在外人眼里,那都跟明镜一样。
    莫尧帮着拍掉花斐君身上的灰尘,在他身上来回摸了摸,说:“你有没有哪特别疼啊,别骨折了什么的,那可得上医院,别耽误了。”
    “家穷,骨折不起。”他淡淡的回应,抬眼看着莫尧的脸上也好几道小口,青的青,紫的紫,叹了口气:“他小,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啊?遇见这样的事不知道躲吗?你倒是拉着他往别的地方跑啊,傻逼呵呵都跑来和我挨揍干什么?他们揍完了不就走了?这回好了,这事儿指不定得纠缠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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