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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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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呢,没想到老天爷居然吝啬到根本不肯给予他哪怕半分锺好好思考的时间,直接快进到下一秒──某股强大不可抗的凶猛力道,一把扯碎了他廉价劣质的外衣,半搂半拽,却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他拖进了墙旁的一个空房间里。
  被对方像扔垃圾一样随意扔倒在床上,并未令庄景玉产生丝毫的吃惊。黎唯哲本来就很野蛮,这一点是他就早知道的。出乎他意料的是,黎唯哲那一句终於补充完整的话。
  “……还是说,你被萧岚做得太爽以至於难以忘怀了?就算是被人家甩了也不肯死心,死皮赖脸地还想要再见上一面……哪怕代价是来求我?”
  自动将庄景玉瞬间瞪大的,写满不可置信的双眼默认为被戳中心事的羞赧恼怒,黎唯哲的唇角,缓缓滑过一丝冷硬残酷的笑意。
  一脚踢开对方挣扎著想要起身,胡乱摆动的双腿,黎唯哲慢慢欺下身来,两只强有力的健硕手臂轻轻松撑在对方的头顶之後,以一种绝对无隙可钻的强悍姿势,围困住了早已涨得脸颊通红,却仍然只是徒劳的庄景玉。
  “嗯?我说得对吗?庄大好人?”
  什……什麽?这是什麽状况?
  庄景玉困惑地眨了眨眼。下一秒。
  当……当然不对!当然不对!!当然不对!!!
  因为积久成疾的惯性,庄景玉没有办法在口头上这麽激动狂放地冲著黎唯哲解释和大叫,然而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早已经痛苦地否认过成千上万遍了。事实上刚刚听完黎唯哲的话,庄景玉差点儿就一口气没跟上来,直接昏厥过去。
  他……他和萧岚……做!?
  这种事情,简直比黎唯哲当初和现在施予他的种种恶行,都还要恐怖一亿倍──哪怕只是想想。
  本来就不善言辞,後来又不常说话,再加上现在,他是真的有点被黎唯哲这个天大的可怕误会给惊悚到……庄景玉别开头顶那一张太过靠近,虽然帅气逼人,可是之於他却只有无尽压迫的俊脸,先是长长地舒了口气,然後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不明白黎唯哲怎麽会产生如此可怕的联想和误会。像萧岚那种人……会看得上自己吗?呵,想到这里庄景玉不禁苦笑了下。毕竟,如果说自己和萧岚是情敌……这种事情,恐怕也不比自己和萧岚是情侣,更加可信吧。
  庄景玉不知道,就是自己的这一抹苦笑,令黎唯哲的误会更深,同时也令他的怒意更盛。
  “又在想他?啊,看来萧岚的确让你舒服得很难忘啊……既然脸已经长得这麽普通了,那就是身体让萧岚刮目相看了?”黎唯哲根本不顾庄景玉骤然僵硬发青的脸色,一只手顺著对方的身体缓缓往下滑落,来到裤裆口的时候,五指一张便直接握住了那一根垂软无力的小东西。他低身往庄景玉的耳边轻轻吹了口气,诱惑的口气,残忍的话语。
  “那也让我来试试吧。”
  这样的行为,意料之中地,得到了庄景玉近乎求生般强烈疯狂的绝地反抗。那人虽不说话,可是有时沈默的行动,远比哭叫著大喊,还要更加坚决,更加可怕。
  虽然无论庄景玉怎样努力,黎唯哲都是可以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轻而易举就解决掉他的。可是眼睁睁看著身下这人什麽话也不说,只是用尽全力反抗自己,眉目紧皱,双唇紧闭,那股决绝和勇气简直就和抗日战争打小鬼子一模一样的时候,黎唯哲不禁微愣,随即怒意再也无法遏制地,飙升到了顶峰。
  还从来没有人敢拒绝他到如此地步!这个庄景玉……可真是好大的胆子!
  再也没有笑容挂在脸上,哪怕只是用来耍耍庄景玉,全当调味剂和开胃菜的虚伪假装。只要一想到眼前这个看似禁欲保守的死板家夥,可以大张双腿躺在萧岚身下,无论怎样淫荡放浪地叫唤扭动都没关系,可现在一到自己身下,就拼死拼命全力挣扎,搞得活像要被日本士兵强奸的纯情少女似的……黎唯哲的心里就犹如熊熊烈火滚过一般,恨不能在此时此刻此地,就立即做死庄景玉!
  这种咬牙切齿,勉强可以称之为“攀比”的奇妙心情,如果说是黎唯哲在为了庄景玉而吃萧岚的醋……那也还未免太早了些。
  其实黎唯哲并没有和萧岚见过多少次面。一是因为萧岚本身鲜少出现在公共场合,宴会酒席几乎不会参加,圈子里的名流豪贵和一些大牌明星都经常去的会所俱乐部更是一次都没有去过,黎唯哲就算想见也见他不著;至於第二个原因……那简单了,就是黎唯哲,其实也根本没兴趣去见萧岚。
  那种男人只要见过一次,就足以令黎唯哲倒足胃口,兴趣尽失。皮相温和优雅,实则心狠手辣;表面风度翩翩,内心冷漠阴鸷;可以为女人开车门拉皮椅倒香槟的漂亮双手,其实早不知,已经沾染了多少无辜牺牲者的滚烫鲜血。
  这倒不是说黎唯哲就有多好。相反地,像这样油然而生,完全毫无道理可言的厌恶与排斥,应该就是所谓的,同类间嗅出自己潜在受到威胁时,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了。
  就算表现出来的性格再怎麽南辕北辙,好像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去,然而生活在他们这个世界里的人,其实说穿了,都是大同小异:一颗心,硬得可以。
  况且黎唯哲从来都不是一个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手段粗暴而缺乏思考的人。尽管他本人并不愿意去深究,自己是不是因为,庄景玉可以同意让萧岚操他,但却死活不肯让自己操他──这一点,而感到了无法容忍的愤怒。但起码有一点是他绝对可以确定的,那就是,像庄景玉这种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要气质没气质,要交流也绝不可能与他有什麽共同语言的愚蠢木头,是根本就没办法,进入他的审美范畴的。尤其,是在自己的第一个床伴已经是林烟──这种几乎不太可能,找得到更加强大的存在去超越的经典美人以後。
  於是盛怒中的黎唯哲稍微抽空想了一下,大概得出了个,勉强能说得过去的苍白结论:或许只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强势与高傲,让他短暂地丧失了理智,燃起了怒火。
  而对於庄景玉来说,最为不幸的事情大概便是,此刻压在他身上的这位黎大啥也,可是从小长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惯了的,从来就没学会过克制与忍耐啊。
  因此当双腿被对方两只宽大修长的手掌,给彻底扳开撑大成几乎是一个平角的时候,他的可笑的挣扎,也终於彻底宣告失败。奇异的是,韧带被狠狠拉伸的揪扯感,却反而令庄景玉暂时忘记了自己正被迫摆出这样一个耻辱姿势的可怕事实,而竟恍惚回忆起,那一段和楚回情爱缠绵的如梦往日。
  明明也不是多麽久以前的事情,可是对於度秒如年的庄景玉来说,那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的过去。没有人知道,他有很多个第一次,很多很多,在那些更加久远的,闭塞无知的过去里,那些根本连想都不敢想,甚至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的第一次,都是在那一段不算长久的柔软光阴里,温柔,而安静地开始。
  大概也是终结。
  毕竟,领他开启,和带他走过这一路的人,都已经抛下他了。
  而至於中途,如今回头再看,也无非只剩下一路,烧成灰烬的热烈。
  曾经新奇难言的美妙世界逐渐变得满目疮痍,张牙舞爪的猛禽怪兽将他围困得四面楚歌。仓皇中,眼前这一大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黑暗,实在沈默得令人心酸。
  耳畔再没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告诉他说,庄景玉,该这样走;身旁再没有一个人牵著他的手说,庄景玉,跟著我走。
  因为在最後的最後,曾经对他说过这一切的人,最终还是选择放开他的手,一个人先走掉了。举目望去,如今这片危机四伏的可怕森林只剩下他了一个人,抽身已是不可能,但要如何继续下去,谁又知道呢。依靠和目标都没有了,只凭独自摸索,也许很容易就受伤,然後死掉,也说不定。
  失去引导的彷徨无助令庄景玉开始怀念,曾经被给予的那一份温柔和耐心。他知道那决不会是假的;只是他很遗憾,那毕竟,还是太短暂了。
  因为短暂,所以可贵;因为短暂,所以可悲。
  可是哪怕短暂,也是刻骨铭心,至死不悔。
  表情柔软下去的瞬间,一阵熟悉而陌生的疼痛,也逐渐在庄景玉的双腿间缓缓蔓延开来。瞳孔蓦地放大,庄景玉清晰地听见从耳畔传来的声音,仿佛来自万劫不复的地狱深渊。
  “现在回神已经晚了。我看你刚刚一副很难过的样子嘛……是在怀念萧岚的技术吗?”
  “正好,那我们就互相试试吧,说不定会很对胃口,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当黎唯哲将手伸进自己裤下一厘米的时候,皮肤间骤然升起的,那一股如蛇般细腻冰冷的酥麻触感,让庄景玉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咬舌自尽──这种传说中的自杀方法的最後准备。
  不过他的运气,似乎还没有差到,需要在现代社会实践这种古老办法的悲催地步。
  打断黎唯哲下一步行动的,是房门处忽然响起的,某一道温温凉凉的清冷声音。
  “黎唯哲,你甩了我,就已经饥渴到连这种货色都要上了吗。”
 

  第九章

  房间里太过专注的两人并未注意到,当林烟站在门边冲著他们开口讲话之前,其实就已经,和客厅里的人大大吵过一架了。
  嘛……不过,虽然说是在和客厅里的人吵,但其实是从头到尾,也就只有贺均这一只被妒火与怒火熏迷了心的恶毒孔雀,才有种壮起胆子,勉强……算是和林烟吵了一架。
  所谓“勉强”的意思是,如果吵架的全过程,从头到尾,都只有贺均一个人在唾沫横飞,专挑难听肮脏的词儿使劲儿地骂,而对方却根本连看都看没有他一眼,从进门,到穿过客厅,到最後踏进小房间的门,一路上就只冷冰冰地说了一个字,“滚”……的话。
  这给力的一幕让在场包括柳君城在内的其他围观群众,无论是之前从未见过林烟的,还是之前和林烟有过见面之缘的,全都被毫无例外地深深震撼了。
  毕竟,眼前的对比实在太过於鲜明。
  一个是表情扭曲,形象全失,嘴巴里吐出来的话简直难听到不堪入耳的疯子;而另一个却五官如画,气质绝佳,尽管只走过了短短的一路,然而沿途铺展开来的美人气场,却是所向披靡,无可抵挡。
  孰高孰下,已经不需要用一眼,只需半眼,就能分辨得出了。
  柳君城当然也是和林烟见过面的,只是次数并不多。……哎不过话说回来,像林烟这种活一辈子也难得遇上一个的超级大美人,这辈子居然还能见上一次,也就真该知足了。
  和所有的“正常人”一样,柳君城第一次见到林烟的时候,甭管他是直是弯,只要他还是一个审美观趋於正常的地球人,那麽他都绝对会为这样一张几乎已经臻於完美的脸蛋,而高呼惊叹。那已经和性别无关,纯粹是站在人类外表的进化发展──这一高度上来说的。
  原来真的有所谓美到雌雄莫辨,超越性别的容貌啊。发现自己竟然在如此危急的时刻看一个同性看得差点儿走火入魔,那时候的柳君城,默默在心底,非常无语地骂了自己一句。
  那是柳君城第一次见到林烟。可那也差不多就是倒数第几次了。毕竟“自己莫名其妙被黎唯哲看上”这档子破事儿出来的时候,黎唯哲林烟就已经是高三在读的准毕业生,就算满打满算将剩下的日子全都耗在学校,也只不过还剩下区区一年罢了。更何况他们,还根本不是那种听话好学的模范乖乖牌。事实上自从将庄景玉丢进监狱之後,似乎就再没什麽别的乐子能够激起黎唯哲的兴趣和玩心了。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三年时光,北一已经被他搅了个天翻地覆,只可惜无论再怎麽折腾,校园始终就那麽大,人也始终就那麽些──三年,也真亏得他,居然能翻新出那麽多种玩法。真的是,已经很足够,也很难得了。
  因为谁都知道,黎唯哲其实是一个非常追求新鲜感的男人,并且还是一个拥有足够的胆量,手段,头脑,以及实力,去追求新鲜感的男人。所以如果他是真的觉得腻了的话,那麽就算再把北一掘地三尺,恐怕也无法挽回他的留恋了。
  毕竟变的不是校园,而只是他的心情。
  这世间唯一不变的东西,就是改变,其中最可怕的,便是来自人心。人心一旦变了,那就是变了,干脆并且绝情,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对物尚且如此,对人更是尤甚。
  自从黎唯哲对单调无聊的校园生活彻底厌倦,鲜少再在北一出现之後,林烟也仿佛从人间蒸发了那般,绝少再在学校露面了。只是如果真的有极其偶尔的一次露面的话,那麽一定毫无例外地,他都是跟黎唯哲,在一起的。
  於是北一的学生们常常可以看见,黎唯哲独自一人出现在校园里的场景,可是却绝对看不见,身边没有黎唯哲的林烟。
  这做得也太明显了。所有人无不咋舌地感叹著:居然是林烟那小子主动,在追著赶著黎唯哲跑呢。虽说矜持那东西他是从来没有过,可是这次他竟然连面子,都可以舍得不要了。
  啧啧。
  况且一同出现的时候,尽管他俩的姿势举止,神色表情,看起来,都仍然和之前如胶似漆的亲密状态相差无几,然而只要稍微有一点眼力和脑子的人都能分辨得出来,黎唯哲对林烟的态度,明显是要冷淡得多了;而再反观林烟,则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个一向神色倨傲,不关己事,冷清得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致美少年,如今眉目眼底间,居然翻腾起了满满一片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忐忑。
  这样赤裸裸的结果,哪怕再傻的傻瓜随便想想,也都能够轻而易举猜出答案:在浪荡了将近三年之後,即便对象是最最符合自己审美理想的尤物林烟,然而我们花心风流的黎大少爷,也依然没有逃过时间带给他的厌倦。
  如此看来林烟是真的栽在黎唯哲手上了吧。这种结果说不上好或者不好,只是在北一第一的大赌局里,有些人可就要输个凄惨了。
  所谓的北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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