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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龙法则作者:柔の千舞[完结]-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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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我们可以见到这里的主人,”哈森皱着眉头说,“我们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他商量……而且我们的国王亲自来了。”
  伊尔对人类的贵族似乎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尽到了一个向导的义务:“林姆会负责转告。”她柔声说。


☆、第四十一章

  林姆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男性;他有着精灵族特有的尖尖耳朵;穿着一件绣着精致花纹的金纱坐在一张巨大的桌子后面。
  即使是像门板一样大的桌子,也看不到一点空置的地方,上面堆满了各种文件和卷轴;还有一些翻开的书籍和放地乱七八糟的羽毛笔。
  他们进来的时候,这个人正在奋笔疾书,伊尔说明了来意以后;林姆头也没有抬:“请等一会儿,我必须马上完成这份报告,你们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
  伊尔朝他们无奈地耸耸肩膀;招呼三个人坐在一边的长椅上;然后为他们泡了精灵的花草茶。
  阳光透过独特花纹的窗格落在弧线优美的玻璃茶壶上;将里面浅紫色的薰衣草茶水照的仿佛剔透的水晶一样。
  艾洛斯抱着肩膀没有喝茶,而是看着林姆在那里忙碌。
  这个房间宽敞而明亮,用了精灵喜爱的树叶装饰。因为精灵们一向信奉“低调的华丽”,所以乍一眼看上去只是觉得别致清新的建筑里,却让艾洛斯眼睛一亮。
  桌子上烛台是黄金做的,它的底座上还镶嵌了紫水晶,显得特别漂亮!烛台旁边的薰衣草茶壶是用一整块水晶做的,所以在阳光下显得特别精致!连一套的茶杯都是用稀有水晶做的,还雕刻了精灵之谷的小小树叶标志,在黑市上绝对可以卖到高价钱。甚至是连不起眼的桌布也是从西尹尔运来的,上面是西尹尔特有的鸢尾刺绣,而桌布的尾端则缀着一颗红宝石,色泽特别漂亮,绝对上品!
  艾洛斯看的目不暇接,刚才那一堆不舒服完全不见了,目之所及,他都能看到宝石和金子的踪影。虽然奢侈程度跟皇宫差不多,但是艾洛斯就是看到不属于自己的宝石特别眼馋的那种人,直勾勾地打量来打量去。
  哈森倒是因为对方极度怠慢自己的国王而有些忿忿不平,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催促,都被撒克洛公爵给拉住了。
  “怎么了?他们太过分了……”哈森小声抱怨道。
  撒克洛淡淡看了那个名叫林姆的精灵一眼,又看了看眼睛闪闪发亮的艾洛斯,轻声说:“国王陛下有命令后,我们再行动。”
  哈森愣了愣,虽然不忿,但是既然国王陛下没说什么,自己也不能发作。
  艾洛斯倒没怎么觉得被怠慢,大概是人类国王这个尊贵的身份,对他来说就是接近财宝的一个途径。
  林姆终于把报告写完了,他这会儿才有空抬起头来打量到访林谷的三位人类贵族。
  以人类的年纪来说,他们还太年轻了,林姆甚至没看出有哪一个人是超过三十岁的,有着完美奢华的衣着,得体的举止与修养显示他们不同一般人类的出身。他们优雅而不拘谨地坐在那里,就像是某个悠闲的下午。
  这让他心情好了一点,最近都是一些没有教养的人来这边大叫大嚷,让他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不过他这才想起来,刚才伊尔说有人类的国王到访。他再次不确定地巡视了一下,最后绕过巨大的桌子,走到有着黑色长发的俊美而沉默的男子面前,轻声问:“您是国王陛下吗?”
  那位男子还没有开口,倒是有点尴尬地看着他,另一个人的声音就不客气地插了进来:“你是没长眼睛,还是没长脑子,难道你觉得他比较像国王吗?”
  林姆皱皱眉头,转头看向黑发男子身边的少年,他有一头金色的长发,利落地扎在脑后,一双少见的金色眼眸让人想起某种不详的生物,上挑的眉梢给人气势凌厉的感觉。他的衣着倒是有些华丽的夸张,上面缀满了各色宝石,让人联想起“暴发户”这个词。
  他与各种种族的人打交道,倒是很少遇到这么嚣张的人——当然,对方倒是有嚣张的资本,毕竟他是人类国家的国王。
  “抱歉,”林姆毫无歉意地抬了抬下巴,做了一个象征性的礼节,“陛下,欢迎您来到林谷,我是林姆,您可以将我想做是一名外交官。”
  “林谷的主人呢?”艾洛斯问。
  林姆笑了笑:“精灵王自从魔神大战以后,便已经陷入沉睡,我想至少还要再睡上一百年,那时候您恐怕见不到了。”
  虽然对方声音轻柔,语调优美,但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精灵特有的种族优越感。
  艾洛斯厌恶地皱皱眉头,他就是不喜欢精灵族,以前是这样,现在和将来也不会改变。不要说精灵王再睡上一百年,就算再睡上一千年,他也是可以见到的。不过对着林姆,当然不能这么说了。
  “这家伙除了睡觉就没有什么建设性的事情了吗?”艾洛斯不屑地说,语气傲慢,完全不记得自己也经常一睡就睡上几百年的事情。不过龙就是这么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撒克洛公爵只好当做没有听见。
  没有骑士会容忍有侮辱国王的人存在,当然也没有精灵能容忍侮辱他们王的人存在,于是林姆原本就不太好的脸色阴沉了下去,连一边的伊尔也开始目光不善起来。
  哈森的手紧张地握上了自己的长剑,心里一边唉声叹气,国王陛下就是有把事情搞砸的能力,当然了,这也不能怪他,他毕竟是国王啊。
  不要指望一条龙回去讨好精灵族,他简直讨厌他们讨厌到要死,就像精灵族虽然跟矮人在一个阵营,但是他们就是那么不对盘。
  “我听说精灵族与人类是盟友,不过看起来似乎是误传,要不然就是几百年前的新闻了,”艾洛斯轻佻地看着这个剑拔弩张的局面,“我是人类的国王,但是在小小的精灵部落得不到应有的待遇。”他总算记起自己国王的身份了,于是开始摆国王的派头。
  林姆的脸色有些难堪,他快步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摊开一本厚重的本子,用羽毛笔蘸了蘸墨水:“好吧,国王陛下,您来这里有什么事?”
  艾洛斯冷哼一声,走到那张办公桌前面,凌厉的气势让林姆不由得往后退了退,但是坚持挺直腰杆。
  艾洛斯原本打算将堤坝的事情顺势说出来,然后再从盟友的角度入手,来商量一下具体的价钱,但是他的目光又被桌子上一个银质的纸镇给吸引了,底座是纯银的,上面镶嵌了一枚黄宝石,剔透而耀目,让人想起冬日的暖阳流溢……
  “什、什么事?”林姆紧张地问。
  “关于……”艾洛斯的目光还停留在那个纸镇上,拼命抑制自己要将他藏到怀里的冲动,脑子里显得有些混乱,“当然是关于……”
  直到有人推了他一下,艾洛斯回过头,发现是公爵大人郁闷的表情,于是立刻从对宝石的臆想中清醒了过来,一只手拍在那张桌子上,一副傲慢的语气说:“关于精灵之谷需要缴纳的税金的问题。”
  “税金?”包括自己阵营的两位骑士,在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艾洛斯,一时间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
  “没错,税金!”艾洛斯得意地坐到了桌子前的那把高背椅上,毫无教养地将脚抬起来架在办公桌上,慢悠悠地说,“在魔神大战的时候,人类与精灵缔结了联盟约定。精灵族承认人类对土地的所有权,掌控权,承认整片大陆都是属于人类的,所以嘛,距今已经三百年了,该到你们交付税金的时候了。”
  “别开玩笑了!”林姆激动地站起来,“当初的盟约还在!人类许诺给精灵这些区域的永久居住权!”
  “但是没有使用权,对吧?”艾洛斯抬了抬下巴,得意洋洋地说,“你们只能居住在这片土地上,要开垦土地什么的,还是需要缴纳税金的嘛。就像我将土地赠予我的领主们,他们也会每年缴纳税金给国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您简直在无理取闹!”林姆瞪着艾洛斯,“这简直……简直……!”
  艾洛斯对之前的历史只听撒克洛说过一点,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是敌方阵营的,虽然暂时呆在了光明阵营里,但是还没理清各个盟友之间的关系,于是他向撒克洛公爵招了招手。
  撒克洛公爵虽然有些惊讶,但是他就是有迅速进入情况的天分:“在《第三次精灵与人类盟约》中,就大战结束后胜利的利益进行了分配,人类的国王允诺将几个精灵部落所在地无条件给予精灵们,并确立了永久的居住权。”他微笑了一下,“但是并没有提及使用权。”
  “谁会在意使用权啊!”林姆愤怒地指责,“这就是人类国王将土地给了精灵族——不客气地说,这片土地到底是不是属于人类的还两说!”
  “至少大战之后是了,”撒克洛公爵露出一个官方微笑的表情,轻声说,“当然,盟约中也提到了一部分借款的事项,人类的国王慷慨地给予了精灵一大笔财富,而且又出借了一部分金币……”
  “那是人类国王送给我们的!”林姆寒着脸说,这些人,比起之前遇到的那些种族更麻烦!现在回想起来,他宁愿与那些人打交道!
  “不不,其中一部分是赠予,另一部分是出借,”撒克洛在历史问题上一点也不含糊,对于一名骑士来说,历史通常不是擅长的科目,但是他目前负责教导国王陛下的历史科目,所以,历史一下子成了他拿手的科目。
  他顿了顿继续说:“出借的财物一直没有归还,也许我们应该坐下来商量一下这个问题。”
  “我觉得还要加上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黑龙的眼睛闪闪发亮地看着林姆,“简单来说,制定一下税金的金额。”
  林姆头痛地看着他们,那双金色的眼睛,又让他想起了某种不详的生物。


☆、第四十二章

  也许事情并没有所想的那么坏;哈森努力安慰自己,他们单枪匹马跑到了精灵的地盘;大声叫嚣着要精灵们付清三百多年前欠的钱,然后再付清三百多年来的土地使用权的税金……这到底算什么事啊!
  光明之神在上;国王陛下平时对金钱的事情斤斤计较就算了;怎么到了精灵的地盘上,还是这幅样子呢,更糟糕的是,公爵大人这次都没有阻止国王陛下;甚至帮陛下一起算账!
  哈森小心翼翼地看向伊尔;对方那双墨绿色的眼睛阴沉地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可是他们明明是要来请求精灵们帮他们建造堤坝的啊!请求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和颜悦色的吗?现在又拍桌子又大喊大叫算是怎么回事啊!
  “行啊,那就开战好了!”艾洛斯毫不畏惧地说,对方居然威胁他说要开战!有没有搞错;黑暗之神的别名又叫杀戮之神,他是一点也不介意开战的。当然了,从人类的世界观上来说,对精灵开战可能不太会被接受,一来是精灵能征善战,尤其是现在的精灵战士,大多是从上次魔神大战中活下来的,战力超群,加上他们还拥有元素宝石,可以轻易调动魔法,而人类方面,现在已经缺少了魔法师的支持。
  不过艾洛斯的打算是,如果精灵族要开战,那么让教会先去趟地雷,现在是他们发挥信仰精神的时候,到时候等雷趟的差不多了,他们再动手。再说精灵们虽然厉害,但是人数稀少,而且部落与部落间很少接触,武力支援恐怕不像人类那么多,数量上占绝对优势。
  林姆愣了愣,他刚才只是一时激动才喊出来的,没想到对方居然就这么应战了,现在冷静下来,才发现这是多么严重的问题!也许对方可以代表整个国家发起战争,但是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官员,如果战争真的发生了,那么自己……简直就是精灵族的千古罪人了。
  “伊尔,招待他们去星宫。”林姆在一片沉默以后,开口说道。
  艾洛斯一挑眉,果然有门!精灵们很少会在乎金钱,因为他们觉得那样会让自己看起来俗不可耐,但是要真让他们拿出一笔巨款来,又会心痛如刀绞。龙族要比他们务实的多,反正一旦钱掉进自己的口袋,想要再拿出来,哼哼,那就难了!
  星宫是精灵国度里对主殿的称呼。他们与人类社会不同,不存在教权与皇权,精灵王对精灵来说,既是皇权的象征,亦是精神领袖,他的居所就是星宫。
  星宫是精灵语,用人类的话来翻译,就是星辰的沉睡之所,这跟他们崇拜星辰的信仰有关系,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种族早于日月出现在这个世界之前就存在了,那时候深蓝色的天空中,只有漫天繁星。
  关于这个传说,艾洛斯也是知道的,事实上,在龙族的历史中,不乏有被精灵的美貌与优雅吸引的龙族。在魔神大战之前,艾洛斯的一位表妹——不是黑森林中坏脾气的那位,迷上了一位俊美的精灵,从而舍弃了整个家族,放弃了黑暗之神,投奔了光明之神,然后被光明教会竖成了弃暗投明典型。
  艾洛斯对那位表妹很失望,黑暗之神的教条被彻底地践踏了!她应该将那位精灵帅哥拉到他们这边才对啊,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从魔神大战之后,他们就没有联系了……
  “请小心台阶,”公爵的声音忽然想起来,随后一只有力的手过来扶住了他。
  艾洛斯愣了愣,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星宫大门的台阶下,林姆已经走上了几节台阶,困惑地回过身看向自己,眼神中充满了鄙夷,大概是在鄙视自己走个路都会摔跤什么的,果然是人类贵族的风范。
  艾洛斯狠狠地瞪了回去,林姆哼了一声,继续在前面带路。
  星宫位于整个精灵之谷的最深处,在它的周围再没有别的精灵建筑,也没有高大的树木,大理石铺成的大道一马平川,在这条道路之外芳草萋萋,散步着一些独角兽。夏日的微风带来了林中精灵的优美歌声。
  在唱歌这件事情上,精灵的歌声足以媲美海妖塞壬,只不过对艾洛斯来说,那两个种族的歌声对自己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毕竟他不是一个艺术追求者,而是一个务实者。
  撒克洛也是第一次进入精灵的宫殿,这里比他想象的要朴素的多,没有精灵一贯的费尽心思的精雕细刻,相反显现出一种朴实无华的厚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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