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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犬-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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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刘聚财话里的意思,估计今天一天这里都不会有车经过,他们沿着山道傻走确实不是办法,还不如坐车到镇上休息一下。

到底是开饭馆的老板,刘聚财的嘴皮子非常滑溜,一路上有说有笑,天南海北的闲扯,把整个车上的气氛弄得相当活跃。只是他儿子像是个闷葫芦,一直坐在前面玩手机,连老爸说话也爱答不理的。

看到这情形,徐磊只能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他和刘宏伟的年龄相当,对社会的认知和父母有很大的差异,知道两代人要想说到一起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出车祸的话,自己肯定过得浑浑噩噩,现在对待父母的态度应该也是这个样子。总认为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值得感激。

重生成狗后,以另一个视角看到以前的生活,才发现以前多么幼稚和无知。可惜失去的再补不回来。自己一直被人追赶,有家不能回,想报答养育之恩也没有机会。

面包车在山道上开的很慢,时速还不到二十公里。一直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彻底走出大山。

在车后边呆这么长时间,徐磊只觉得筋骨发麻。就无意中站起来舒展一下身子,顿时愣住了。

只见前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停着两辆警车,道路中间还设有路障。听到汽车声响动,立刻有两个警察从警车中钻出来。

他赶忙低呜一声,朱志军听到声音不对也抬头朝远处看去。

看到那些拦路设卡的警察都是荷枪实弹,他们的本能的紧张起来。大雪天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拦路执勤,十有八九就是抓捕逃犯的。

朱志军心中暗暗叫苦,如果早点下车还好说,现在下车肯定不行,那样的话就是傻子也会怀疑他有问题。到时候一帮警察追赶过来,想摆脱又要费很大功夫。

为今之计只有以不变应万变,祈祷那些警察没有发现车后边还坐有一个人。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几乎为零。

实在不行,只有硬闯!坐在车中,徐磊明显感觉到朱志军的两条腿在蓄力。只要稍有异常,他肯定会直接撞门车门冲出去。

“聚财哥,咱们的大学生接回来了,路上不好走吧?”车子刚停下,一个穿着皮袄的警察就笑着走上前来。

“还行,没啥事儿,”刘聚财打过招呼,扭头一看自己孩子还在那里摆弄手机,对熟人爱答不理的。他顿时怒了。照着儿子的脑袋就是一巴掌,“你小子上学上傻了是不是,看到你叔连个招呼都不知道打?”

“聚发叔好”刘宏伟很不情愿的抬起头开口叫道。

“怎么,你小子还为那事儿生叔的气呢,都上大学了。”那警察笑着摆摆手,显然没打算和小孩子一般见识。

“这小子该罚,那次要不是你通知我,我还不知道他偷家里钱和同学赌着玩呢。”刘聚财说两句后,又开口问道:“怎么还没换岗,都几个小时了,你们领导真准备拿人当牲口使唤呢?”

“聚财叔。你不知道,我聚发叔刚才斗地主连输三把,他要一直执勤到下午。”另一个挂着协警臂章的年轻人笑着开口解释道。

“去你小子的,刚才要不是你那一挂炸弹,老子会输?”最先开口那警察笑骂一句,然后开始在原地跺脚。虽然穿着皮靴,但是这种天气一点都不暖和。

“那逃犯还没有抓到……你们要等到什么时间是个头呀,大冬天的?”刘聚财说着扔了几根烟出去。

“谁知道,上头下来的死任务。谁敢在这个时候掉链子,要检查的。”

“到底是啥罪犯呀,”这个时候刘宏伟来了兴致,把脑袋伸出窗外问道,“我在车站的时候就听到人们在议论,说是轰动全国的要犯。”

“啥罪犯,说出来不怕你小子吓的尿裤子。这家伙叫朱志军,听说前段时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儿和人起争执,结果连杀十几个人。现在逃到山里边,咱们曲岭省连警察、协警派了上千人围山,各个出口都严防死守,市局还派有武警部队和民兵连进山搜捕。据说连带岭西的警察,这次出动的有几千人,就是想争取把这家伙困在山里边。不然万一窜到城市里边,危害就大了。”那警察猛抽几口烟,继续在地上跺脚。

“你们就躲在车里边斗地主当执勤?万一逃犯真从这里经过也不知道。”刘宏伟又开口问道,听那语气显然是对警察不怎么感冒。

“你小子不是废话,昨天刚传来的消息,那家伙身上还带着枪呢。谁敢拦,真出问题咋办,你叔我没活够,披上这身衣服十几年了,到现在连枪都没有开过。”小镇上的警察都这样,一辈子没有开过枪的大有人在。真要抓个小偷、赌客还可以,碰到这种罪大恶极的逃犯,绝对没人敢冲上前。和他们讲职责荣誉属于嘴上抹石灰白说,为了这点工资丢掉性命不值,没有哪个人傻到愿意当烈士。

从头到尾,那警察都没有把头伸进车中查看。显然他也不会认为有这么巧。刚刚口中那个罪大恶极的凶犯就坐在车里边。

刘聚财倒是看过那通缉令,可是和朱志军交谈一路,愣是没有认出来。这纯属正常情况,别看通缉令上把逃犯形容的凶神恶煞,可是一般的老百姓对这种事情根本不关心。总觉得这事儿离自己很遥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人会刻意记这些东西的。

再说朱志军在山中呆四五天,嘴唇两边胡子拉碴的。从面相上看足足有三十多岁,和照片上的相差很大,认不出来再正常不过。

曲老炮叔侄两人能够发现朱志军是因为他们赶得巧,知道山下正在追捕逃犯。





第一卷第一百一十五章井底之蛙





第一百一十五章井底之蛙

原本以为要发生冲突,谁知道完全是虚惊一场。一根烟抽完,那警察挥手让人挪开拦挡的东西,直接放行。看来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就没有认为逃犯会从这里经过。想想也是,这片大山在岭西、曲岭、平州三省交界处,足有几万平方千米,山间的出口多的数不胜数,逃犯从这里出现的概率太小了点。

“你下车的时候慢一些,小心我家黑豹子,它猛着呢。让你这狗也躲着点,别等会咬开不好收拾。”刘聚财刚把车开到自家门口,他饲养的那头黑背就从屋里边窜了出来。这东西属于正宗的昆明犬,是他找人花大价钱从警犬基地淘来的,刘老板偶尔上山捉个兔子撵个野鸡什么的都要带上它。

这家伙嗅觉灵敏、速度超快,只要发现猎物,很少有逃脱的。而且还忠诚护主,去年春天的时候曾经救过他的命。那次为追击一头野羊,刘聚财一直钻到了大山里边。结果迷路误了时间,无奈只好在山中过夜,谁知道晚上却遇到一只“青老头”。

“青老头”是山林人对狼群中争斗失败的狼王的一种叫法。一国不容二主,这东西在夺位失败后往往会被新任的狼王赶出队伍。成为孤狼的狼王没了群体配合,变得凶残,捕食方式也狡诈多变。往往是围着猎物耗时间,直到猎物被耗的筋疲力尽,它才会猛然扑上去咬断猎物的喉咙。

当时碰到那头“青老头”的时候刘聚财差点给吓傻掉,还是黑豹子勇敢的冲上去和孤狼搏斗,最后花了二十多分钟才把那东西给咬死。黑豹子也被咬的遍体鳞伤,有几处伤口都深可见骨。他把狼狗抱下山找兽医的时候,人家直说没救,让回去挖个坑埋掉。没有想到这家伙命很硬,在家里养了半个月伤后竟然挺了过来。

等黑豹子彻底恢复后,变得更加凶猛,成了镇上当之无愧的霸主。一般人被它盯上几眼,都觉得心里毛毛的。

县城里几个养狗爱好者听说之后有些不服气,纷纷领着自己的爱犬过来挑战。可是无一例外,那些花大价钱购得的名犬在黑豹子面前只坚持几个回合就落荒而逃。

现在它的名气越来越大,已经成为饭店的一块招牌。很多人都是为了看它一眼特意跑过来吃饭的。

“呵呵,刘老板尽管放心,我这狗名叫‘王者’,一般的狗它根本不怵。”朱志军浑然不在意的回答。开什么玩笑,一头凶兽会怕寻常的狼狗?再厉害也没有自己这头妖孽。那可是敢和练骨境界武者争斗的主儿。

王者这个名字是朱志军最近几天刚想的,他觉得虽然俗了点,但是却很符合凶兽的身份。

徐磊则根本对这个名字不怎么在意,名字不过是个称谓,叫什么都无所谓。

“兄弟,看来你是真想试试呀,一会儿你那黄狗吓破胆可别怪我。”刘聚财嘿嘿一笑说道,他很想看到朱志军等下表情有多精彩。

以前很多挑战者都是这样,刚来的时候满脸的不服气,最后的结果却让他们灰溜溜领着狗离开。

徐磊听老板自信满满的语气也觉得搞笑,真是坐井观天,以为自己家这狗在附近称王称霸就算厉害了?如果让他见识过斗兽场中那些真正的名犬,估计就不会再这么狂妄自大。

他已经从黑背的气息中感应出,这家伙不过气血稍强一点,在搏杀中见过血而已,根本算不上什么厉害的大犬。自己要真和它争斗,还有些掉身份呢。

徐磊连气势都没有发出,黑豹子闻到车上陌生同类的气息后,顿时低声低呜起来。接着尾巴一夹就朝屋里跑。

“不是吧,兄弟你这是啥狗,这么厉害”刘聚财呆住了,看到黑豹子的反应,他就是再傻也知道那条土狗非常厉害。

可是偏偏在他看来,这土狗无非就是体型大点,完全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根本没有半点凶悍气息。

他却不知道,这是徐磊怕吓到人才刻意收敛气息的。

“刘老板,你那黑豹子敢和一头狼争斗,我这‘王者’可是在狼群中杀进杀出,踏入平地。”朱志军略显自豪的解释道。

“难怪”单听这话,刘聚财就彻底没了声音。

开饭店的人察言观色能力很强,在路上的时候刘老板就隐隐感觉到搭自己车的人虽然看上去落魄,但是绝对不是寻常人。现在见过这头敢和狼群争斗的猛犬后,他更加肯定了,非要请客吃饭。

朱志军一口拒绝掉,免费坐这么远的车已经够不好意思,哪能继续让人家破费。

他在山中这几天一直吃没有作料的烤肉,早已经腻味,就开口问道这里有什么好东西。

听说有麂子肉,朱志军大手一挥让把整只麂子全炖了吃。他当初跑路的时候准备了几千块钱,结果没用上就被逼到山中,现在正好拿来用。

“全炖……兄弟你吃不完吧?”刘聚财有些诧异的开口问道。整只麂子有四五十斤呢,一个人根本吃不完。

“呵呵,我不是一个人吃,‘王者’等下也要吃呢。”朱志军开口解释道。

“一条狗而已,随便喂它点剩饭就得了,”在刘聚财眼中,狗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动物而已,哪里需要喂这么好的肉,等下弄些残羹冷炙足矣。

“它就是我兄弟,救过我的命呢,”朱志军又笑了笑说道,“怎么?刘老板怕我不给钱,我可没有吃霸王餐的习惯。”

“说啥话呢。”听他这么一说,刘聚财就没有再坚持。人家既然不差钱,自己还较什么真。麂子肉在城市里能够卖到几十块钱一斤,但是在农村,这东西真不值什么钱,也就是十块钱一斤左右,和猪肉没啥区别。

不得不说,刘聚财炖麂子肉确实有一手。那麂子肉吃起来滑嫩可口。大冬天的外边跑了这么长时间,吃几口麂子肉,喝两嘴热汤,说不出的享受。

这小镇处在省道旁边,即使是大雪天每天从这里经过的车辆也很多。朱志军已经打听过,每隔一个小时都有开往孟冲市的车从这里经过。

他没有在这里长呆的打算,准备吃饱之后就坐车去孟冲市,到那里之后再给罗三炮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自己。

麂子肉刚吃不到一半,饭店内又陆陆续续续进来几波客人,司机在大多数,都在开口抱怨这鬼天气。刘聚财一看客人增多,也就没有再打扰朱志军吃饭。

感受到吃饭的一个家伙气血浮动,徐磊忍不住的扭头看去。结果那人看到接触到他的眼光,拿筷子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徐磊忙低吼一声,给朱志军提个醒。那家伙摸了摸他的脑袋微微点了下头,显然也意识到坐姿对面吃饭那人的表现不正常。

这个人教陈运朝,是镇上唯一一家报刊亭的老板。往常这个时间车来车往,乘客为了消磨时间都要买报刊杂志看,因此他的生意相当不错。可是现在大雪封路,车辆陡然减少,他下午坐在报亭中冻了半天就卖出一份报纸。

实在扛不住寒冷,这才过来咬碗热面条吃。没有想到陈运朝刚坐下就一怔,觉得对面那人很有些眼熟。作为一个报亭老板,每天闲着没事自然会翻阅报纸。而最近一段时间报纸上有关逃犯的大幅报道不少,看的多了,自然比平常人要记得清楚些。因此陈运朝看到朱志军的第一眼时,就觉得很熟悉。再偷偷的瞟两眼,心跳陡然加速。

这不正是最近几天报纸上一直刊登的那个逃犯吗?看到朱志军坐在自己对面时,陈运朝立刻兴奋起来。他清楚的记得报纸上说,提供逃犯准确线索者,奖励五万元。

陈运朝平时一直幻想着发财,现在发财机会就在眼前又怎么能不抓住呢。想到几万块钱马上到手,他显得非常兴奋,却不知道徐磊已经注意到他了。

看这家伙没吃完饭就结账离开,徐磊顿时紧张起来,此人肯定是出去打电话报警去了。

“老板,结账”朱志军也知道不能再待下去,赶忙喊刘聚财过来结账。而徐磊则身子一纵,悄无声的跟在那人身后。

这家伙并没有走太远,很快钻进路边拐角处的报亭内。

他进报亭的第一事情就是拨打报警电话,可是电话号码还没有摁完,就感觉到到背后冷嗖嗖的。陈运朝猛然一回头,看到刚才碰见那只大黄狗正瞪眼看着自己,眼眸中包含的杀意让他手一哆嗦,“扑通”手机一下子摔在地上。

他此刻有一种被大型猛兽盯上的感觉,一动也不敢动,似乎只要动一下,那黄狗就会扑上来将他咬死。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结完帐,朱志军也悄无声息的钻进报刊亭。

“大哥,饶了我吧,我什么都不知道”一看到那凶犯朝自己靠近,陈运朝吓的扑通一下子跪在地上。报纸上可是说了,这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第一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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