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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在烧-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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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哪里去找回他的白天?

  公司里,唯一清楚这段隐情的只有小林,这一年多来,也只有她陪着他跑遍了南方。其它人并不知情,除了感慨老板勤劳外,就是猜测他和小林关系不正常的。李健知道了也只一笑了之,这种误会最难澄清,往往越描越黑,况且他最心爱最在意的那个人都不在身边了,他又要解释给谁听?

  这次去的那个南方城市是最近几年才崛起的,李健还是第一次去,去之前他还是报着很大希望的。若是那里也没有,李健真的不知道还要到哪里去找那小子了。可是,结果真的是让人绝望。

  李健用双手捂住脸,口中痛苦地呢喃着:“小白……白天……你究竟去了哪里?你就这么狠心,四年来不见我一面也就罢了,就连你外婆的墓你也不回来扫一次吗?”

  第二十三章

  浑浑噩噩地过了下午,李健回到家中。令人难以置信的,如今市里的首富——年青有为的李大老板还是住在他那套套二的旧房子里。

  那套房子的户型和装修在李健和白天的学生时代,是足以让别人羡慕甚至是嫉妒的。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在周围竖起的高楼大厦的包围下,外墙面早已剥落露出里面斑驳的红砖,外面是一条狭小破旧的小街连汽车都开不进来,这种旧楼房早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拆迁也是迟早的事儿。可是,即使有了大把的金钱,买数套电梯公寓、洋房甚至是别墅都没有问题,李健仍然舍不得离开这里。

  这里,他和白天好好坏坏断断续续地住了十年,这里的许多物品,仿佛还残留着白天的气息,这里的空气里也还有白天的味道。在夏季的夜晚,李健躺在阳台的藤椅上仰望星空的时候,总觉得白天就在厨房里洗碗,只要等他忙完了,就会摆张小凳坐在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把头靠上他的胸膛。在冬季寒冷的夜里,李健躺在那张他们睡了十年的床上时,仿佛只要把双手收紧,那小子就还和以前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睡得正香。

  更主要的是,他怕万一他搬走了,若是有一天白天回来了,找不到他了,那可怎么办?

  “小白,”李健躺在床上,双手枕在头下,睁大了无神的双眼盯着天花板,“别忘了,我在这里等你……别忘了……回家的路……”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西南某省会城市。

  白天将目光从面前的营销方案上移开,疑惑地投向半空中。自己真的有那么想念那个人吗?为什么会在冥冥中仿佛听到了那个人呼唤他的声音?

  白天屏住呼吸,微微侧头仔细倾听。22层楼的高度以及双层真空玻璃很好地隔绝了外界的声音,室内,除了空调出风口微弱的风声和两个人的呼吸声外,再没有其它声音。

  自己真的是……白天无言地苦笑一声。四年过去了,那个人应该早已忘记了他的存在了吧。结婚,那是一定的,想必连孩子也已经抱上了,也只有自己,才会这么傻傻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想着他念着他吧!

  察觉到白天的异常,程晖将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拿过手边的热咖啡,走到白天身边,一手搭上白天的椅背,一手暧昧地将手中的咖啡送到白天嘴边,温柔地问道:“怎么,累了?休息一会儿吧。”

  直到杯沿贴上了白天的嘴唇,白天才从自己纷乱的思绪中惊醒。他连忙接过程晖手中的杯子,微侧过身,躲开对方越凑越近的脸,勉强笑道:“我不累,这个方案今天肯定能出来。”

  说着,象征性啜了口咖啡——这洋玩意儿他还是喝不惯——将杯子朝旁边一放,继续埋头工作。可面前的方案突然被一只手遮住了,白天诧异地抬头,正对上程晖无奈的脸:“我是真的关心你才叫你休息的,可不是变相来催工的。”说着,男人几下将方案挪到一边,道,“今天就到这吧,我们聊聊。”

  “程总,”这次笑得无奈的人换成了白天,“我的工作好像不包括陪聊。”

  “咦,初见时那个害羞又腼腆的小孩到哪去了,现在这个伶牙俐齿的家伙是从哪冒出来的?”程晖作势伸手来捏白天的脸庞,道,“难不成是易容的?不行,快把以前那个白天还给我!”

  白天听程晖这么说,想起以前的事也不禁笑了,一边躲开程晖的魔爪,一边笑道:“难道你没听说过,人都是会变的。”

  “真的?”程晖眯了眼,语带双关道,“那我可等着你的改变哦,再久都等!”

  白天有些尴尬,被自己的顶头上司兼公司老板程晖示爱不是第一次了。

  当初他在懵懂中被李父送上了到这个西南省会城市的飞机,初到陌生地方的时候,他应聘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这家公司的销售人员。他有实际工作经验,却没有学历,若不是程晖慧眼识珠,他不可能被留下。在后来的工作里,程晖也一直不余余力地帮了他不少,直到他坐上总经理助理这个位置。他知道程晖喜欢他,可是他的心太小,除了爱了十多年的那个人,实在是容不下其它人了。好在程晖的每次表白都是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他也就装作听不懂。就如这次,白天假咳了两声,把头偏在一边不说话。

  程晖见自己碰了个软钉子只得暗叹口气,重新挤出一幅笑脸道:“对了,刚刚跟你说聊聊,其实是有正事要和你商量。”

  白天见程晖说是正事,忙抬头凝视着他,示意自己在认真倾听,只听程晖继续说道:“下周LN有个全国代理商大会,你去吧。”

  就这事?白天“嗯”了一声,顺手拿过茶杯抿了一口,问道:“这次又在哪儿开,北京?上海?”

  “都错。”程晖一脸邀功请赏样,笑眯眯地说道,“这次在你的老家开,怎么样,我够意思吧,安排你出公差顺便回家。”

  “回家?”白天茫然地重复了一遍,手一抖几乎将一整杯茶全部倾在地上,“你说真的?”声音飘渺得不真实,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似的。

  “当然是真的,开会三天,我另外放你三天假,再加上周末,你足足可以在家里待上八天,够你走亲访友了吧。”程晖只当白天高兴得傻了,丝毫没发现他的异样,反而双手抱肩一脸得意地表功道。

  “够了够了。”白天将无神的目光转向窗外,仿佛隔着夜空,视线穿透了千里万里的距离看到了那个地方那个人。他无意识地呢喃道,“除了外婆,也没其它人可看了……”声音渐渐低了,最后化为一声叹息。

  程晖怔了一下,此时他也看出了白天的不对劲,有些担心地问道:“白天,你……”

  不料话还没说完,白天已经蹭地一下站起身,语气生硬地说道:“对不起,程总,我觉得有些不舒服想早点回去休息,这份营销方案我明天下午交给你,可以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程晖忙不迭地连连点头,接着皱着眉关心地问道,“白天,我送你回去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用了。”白天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可能是累了,这里空气又不好,我想自己走走,再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说罢,也不待程晖回答,又对着他笑了一下,径直拿起外套打开门走了出去。

  虽然时间已不早了,街上还是人来人往,车潮汹涌,霓虹闪烁。白天如牵线木偶般茫然地在人群车海中穿梭,耳边反复回荡着两个字:回家……回家……

  不,他早已没有家了,他早已回不去了,他早已失了他了!不,是他早已主动放开了他!

  猛然意识到这一点,白天的头脑一片空白,失了浑身的力气,如四年前的那天一样。背靠着街边的行道树缓缓坐下,白天将头埋在膝盖之间,无声地哭泣……

  第二十四章

  不管情不情愿,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怀着复杂的心情,白天登上了飞往故乡的飞机。

  四年前,他就是从这里离开的,穿过长长的出港通道,站在宽敞的接机大厅里,白天感慨万千。走的时候,虽然心有不甘有不舍,他仍然发誓不再回来,发誓要将过往的一切通通埋葬,可是谁能想到,只不过四年时光,他就打破了自己的诺言了呢?

  走出机场,已是傍晚时分,虽然是初春时分,即使太阳高高挂着,空气里还是有一丝凉意。白天抬头看看天色,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那太阳,那云,都和他离开时一样绚烂多彩。真是的,即使少了他一个人,这个诺大的城市还不是照常运转,大家的日子还不是照过。就连那个人,不也照样过得滋润,哪有谁离了谁是活不了的?

  打开手机,看到程晖在临走之前留给他的酒店地址,酒店的名称很陌生,想必是这几年新建的,可那街道名可是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那个位置在市中心最热闹的路段,离他和李健开的第一家电玩城不过几站路远。

  唉,怎么又想起他了,那个人应该已在异乡接管了他父亲那近千万的大生意了吧。白天暗叹口气,随手招过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

  虽然这次白天是单独来开会的,可类似会议他这几年也参加过好几次,反正就是厂家和代理商之间的感情联络,也没啥新意。

  厂家代表在上方用投影仪演示介绍新产品,下面的人神态各异。有听得聚精会神的,有兴致缺缺的,有东张西望的,有借机联络感情的。

  白天身边坐着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像是刚毕业不久,自来熟的那种人,不一会儿就和白天攀谈起来。

  “我叫邓方圆,是天健公司的,这是我的名片。”年轻人递过一张名片。

  白天接过一看,不由惊叹道:“天……健?实力挺强的吧,代理了这么多大品牌,业务范围也挺广的。”

  “第一次来这里吧?”虽然是疑问句,邓方圆的口气却是肯定的。

  白天笑了一下,没有吭声,在外地待久了,习惯了讲普通话,这真正是“少小离家老大回,笑问客从何处来”。

  那邓方圆仍是笑嘻嘻地,继续说道:“若是来过这里,又是做我们这行的,怎么可能没听说过我们公司?”

  “听起来挺厉害的。”白天笑着敷衍道。

  “那是。”邓方圆看样子是个挺直爽的人,也许是第一次来参加这种会,一点也不知道什么叫谦虚谨慎,什么叫低调行事,“我们天健可是全省十强企业,我们老板李健也是青年才俊,算起来年龄比我也大不了多少,可看看人家……”

  “李健”两个字一传入耳内,白天只觉得头“嗡”地一声响,再也听不到其它声音,心中一个声音反复回响着:是他吗……是他吗……

  呆呆地看着邓方圆的嘴仍在不停地一张一合,白天抚上自己的胸膛,极力安捺住自己愈跳愈快的心脏,定定神,打断了邓方圆对他老板滔滔不绝的崇拜之情,问道:“你们公司是做什么起家的?”

  这个简单的问题仿佛把邓方圆给考住了,他挠挠头皮,说:“我来得晚,听前辈说好像这之前老板是开网吧,再早的时候,还开过电玩城和游戏厅。”

  白天全身一软,瘫倒在椅子上,那必然是他无疑了!他喜欢的那个人果然不是普通人,一旦得到他父亲的资助,便做出了这么大的业绩,自己当初的放弃果然是正确的!只是他为什么没跟着父亲回广州呢?那个人虽然平时话少,其实心里精着呢,怕是和父亲谈妥了什么条件吧。

  白天犹豫了一下,终究把那个问题问出了口:“你们老板他……他结婚了吧?”

  “怎么,你想给他介绍对像?”邓方圆笑道,“我只是个小兵,哪知道老板的私事,不过,”邓方圆抬了头,仿佛在回忆什么,“我记得老板手上带着个白金戒指,应该是结了的吧。还有,听说他和助理林小姐关系也很不一般哦,去哪出差都不忘带着那个女人。”

  果然……结了,本就没报什么希望,白天也谈不上有多失望,这不都是意料之中的结果嘛。可为什么亲耳听到心还是会痛,还是会难过,眼眶里这湿润的是什么?千万不要流下来,不要,那太丢人了。

  手背飞快地抹过眼睛,白天深吸口气,压下所有负面的情绪,这才想起邓方圆刚刚提到的助理林小姐,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你说的助理林小姐是叫林琳吗?”

  “对呀,原来你认识。”邓方圆惊讶地说道。

  果然是她,开电玩城的时候就觉得李健特别喜欢和小林亲近,原来那两个人真的有问题。李健,是不是你早已厌烦了我,只是碍于我为你挡刀碍于我对你的感情才勉强忍受我的存在?李健,对不起,我……我让你为难了……

  白天觉得自己再也待不下去了,慌忙站起身说道:“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先离开了。”说罢,便匆忙朝外走去。

  “哎。”邓方圆惊讶地看着瞬间消失在会议室门口的白天,不悦地嘀咕道,“真是的,都传说我们公司的名字之所以叫‘天健’,那个‘天’字是老板最爱之人的名字。听说他认识林助理,正想让他帮着打听下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这就走了?”

  白天除了每天准时签到外,再也没参加会议。他怕,他怕遇到那个叫邓方圆的人,再从他的嘴里听到李健的名字。那个曾经让他日夜想念,那个曾经给了他勇气和力量的名字,现在每听到一次,都是一种新的折磨。

  白天,他整日待在宾馆里,哪里也不去,这个城市虽然已经没有了亲人和朋友(他曾经以为李健是他唯一的亲人和朋友,但现在看来,也已经完全失去了),但认识他和他认识的人还是不少,他不想遇到熟悉的面孔。

  过了两天,代理商大会结束了,白天别无留恋,虽然知道回去早了不好对程晖解释,仍然订了第二天晚上回去的机票,其实应该订上午的,只是他这两天浑浑噩噩的,等想起订机票的时候只剩了晚上的了。

  这是留在故乡的最后一晚,吃过晚饭,时间还早,白天猛然想起,有一个人他也许应该去看一看。

  第二十五章

  出门坐上出租车,很快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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