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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寸-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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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理解错了,女孩爱上你是女孩的幸运,当然,你也得爱上那个女孩才行。否则,就谈不上是爱情了,你说是不是?”余美纠正道。



“这还差不多。”王风见她解释得很认真,就笑着说。



总之,王风觉得这个余美很有趣。



【第30章 巧遇晶晶】



“有些女孩事来酒吧借酒消愁地,你看看,我们前面不远的那个长发女孩,她就是这种。我觉得她应该是被男朋友给甩了,很郁闷,就单身前来。在她的心里,有种种原因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痛苦最不幸的人;她的整个天空是灰暗的,没有一丝的色彩。



而离她不远处那个男人,也是来酒吧艳遇的。在他的印象里,他一定觉得或者听说酒吧是个特堕落特糜烂特暧昧的地方,就想到这种地方来彻底放纵一把,让自己好好堕落一下,也顺便希望碰到点艳遇什么的冲冲晦气。到了酒吧又不熟,往吧台一坐,摆出一副颓废无比又极其轻蔑的眼神叼着一瓶啤酒看着周围的人,自我感觉太牛B了。时不时疯叫两声或者猛摇头乱扭一通什么的。我还见过一男的带两份盒饭坐吧台上,学生的样子,喝了一杯啤酒直接就睡那了,估计又是经历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一般去搭讪这种人的结果都很搞笑,要么刚打一招呼就直接倒你怀里了,要么你怎么打招呼都是一眼白对着你。



其实被白眼了倒好些,一旦倒你怀里了,通常都是大烂醉,不用你灌了还抢酒喝,最后跟死人一样横,丢那吧于心不忍,带回家吧吐你一地。



我有一个朋友就遇到这种事,那人一进屋就大吐特吐,弄得很扫兴。”余美说得兴起,酒也喝得格外的多。她又叫来一杯,王风也已经喝干杯中酒,正好服务生给他们换了2杯。



“这倒是有些过了。”王风说道。



“是啊,没劲。”余美笑着说,“对了,你见过黑社会在酒吧摆场的情形吗?呵呵,不用你回答了,我都猜得出你是怎么回答的了,一定是没有啊。还是我告诉你吧。我只碰到过一次,说是那个家伙是省城来的黑道老大,到D市合伙开矿的。那天我赶场,一个姐妹生病了,找我替她去跳舞。我就去了,结果刚到BAR,朋友就跟我说今天肯定有哪位大哥来了,仔细一看包厢门口,走廊上站着7、8个膀大腰圆的壮汉,这些大汉都戴着墨镜,配着耳机,神情冷漠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跟美国总统的保镖架势差不多,只是没有拿枪而已。不一会儿,那大哥可能是谈完生意了,就出来了,十几个人簇拥着他来到舞池中间,然后保镖把周围的人群分散开,围成一个圈,大哥带着一个妞就在圈里面跳舞。十几个人一律面朝外维持秩序,但凡有不开眼的想往那边挤的,一伸手就把你给挡出去了,这是我在酒吧里见过排场最夸张的一次。后来去洗手间的时候,碰上一个保镖陪着一个30多岁的年轻人,洗完了手从服务生那里接过毛巾,恭敬的递到那人的手上,那人也非常客气的说谢谢。其实酒吧里真正那些骄扬跋扈的都是些小混混,碰到真正的黑社会,根本不敢耍横。唉,什么世道啊,这是。”说完,余美还不忘感叹一句。



正在此时,一个美妙的女声传来,“风哥,你怎么在这里?”



王风抬眼看去,见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向自己这边走来。这美女气质极好,一头长发挽起,洁白的脖颈裸露出来,在灯光下闪动着乳白色的光泽。高耸胸部,随着步子而颤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位美女,只是年龄明显大些,大约在32、3岁的样子。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身高相仿,都在1。68米上下。两女走路的姿势十分迷人,风姿绰约,瞬间将酒吧的所有牲口们的眼球吸引过来,而王风这个属于酒吧角落的地方,也被一些灸热赤裸的目光扫描到。



跟王风说话的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跟自己有一夕之缘的。金晶晶不认识余美,而她身边的女人却认识余美。



“看你的表情,似乎也认识她喽。”余美看了一眼王风,又抬头看着走过来的一前一后两位美女,“看那样子,认识你和你认识的美女跟这家酒吧的老板怡红姐好像很熟的样子,我到这家酒吧唱歌也有一段时间了,还真没见过她亲自陪哪个客人出现过,看来你认识的那位美女还是很有力度啊,今晚的意外实在够多。”余美说这话时,表情似笑非笑,但王风却觉出了她的醋意在里面。



王风不明所以,这也值得吃醋?想想女人都是奇怪的动物,就笑了。见余美又盯着自己,只好说道:“嗯,算认识吧。”



“就这些?”余美不信地问,最后还是有些不情愿地说道,“哦,我知道了,原来你们有一腿。



“什么叫有一腿?”王风被她这句话吓一跳,余美是蒙对的,还是她仅仅凭着女人甜甜的招呼这一蛛丝马迹判断出来的?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这个余美的智商恐怕真的很高,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这么慎重地对待,小芳那个数学高手例外。



“嘿嘿,被我猜中了吧,因为你心虚了。”余美好看的眼睛盯着王风说。



“小美,你还没走吗?”美艳少妇怡红走到他们近前,开口询问余美,听手下员工说,这个叫余美的女孩很知道自我保护,并且除了演出,从来不陪任何人喝酒,今晚的情况倒是很特殊。



“是怡红姐啊,我与朋友聊天呢。”余美站起来笑道。出于礼貌,王风也跟着站起来,必定里面有一个跟自己纠缠不清的女人。见王风、余美站起来,金晶晶很主动地为王风和怡红介绍起来,“风哥,这是我在D市最要好的朋友,以前我们是歌舞团的同事,大家都叫她怡红姐,你也这么叫吧。这家酒吧是她开的。”又冲着怡红介绍王风,只不过很简单的一带而过,“风哥在S市工作。”



“怡红姐好,幸会幸会。”王风笑着伸出手,与怡红柔嫩的小手轻轻一握,旋即分开。这是最基本的礼节,王风做得很到位,站在怡红身边的金晶晶心里很是欣慰,这个就是自己一夜倾情的男人,虽然从那一夜在没有跟他联系过,但不代表自己的心里就没有他。



金晶晶承认自己是胆子很大的女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她也是敢于主动现身的。王风就是她一见钟情的男人,这就是缘分。



【第31章 宗主是何许人也】



有些人在一起一辈子,都不见得有她一次简单交往的感情深,金晶晶就是这么认为的。



不记得那本书上这样形容女人,女人是感性动物,其内心是很脆弱的,女人比猫还好哄,哄猫还得用鱼,而对女人,甜言蜜语比香肠或鱼还管用。Qī。shū。ωǎng。只要你常常赞美女人,特别是赞美她美丽,她简直会喜形于色,心早就飘到九宵云外了,因为那是世界上的最高奖赏。男人一定要学会弹拨这根弦,来获取更多的贴心关爱。其次还有赞美女人的气质、个性、穿着、发型及工作能力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令女人高兴好几天的赞美语言。他有没有赞美过自己?显然没有。自己是不是爱慕虚荣的女人?回答是肯定的,那个夜晚,几个在S市呼风唤雨的公子哥,围着转的人,会是一个凡俗的人?不是,这就是金晶晶的判断。跟自己有着相同判断的女人还有一个,就是那个会盟茶楼的副总,她和她两人几乎是在比拼魅力,看看谁能胜出,成为他的女人,她们拼酒,最后的结果是两人都将自己搭了进去。便宜了眼前这个男人。而金晶晶不知道的是,跟她较劲的另一个女人正是会盟茶楼的副总曲丽,如今,那座座城市里再也没有了曲丽的身影。



那几乎是一场赌博,赌自己的直觉,赌自己还能见到他,还能成为他的女人,金晶晶的果断是无人能敌的,这不,现在她就见到了这个常常出现在自己梦里的男人。



“呵呵,难怪我们晶晶日思夜想,时刻不忘,果然是风度翩翩,魅力天成。”怡红有些肆无忌惮地看看金晶晶,又看看王风,嘴角挂着满意的笑容,“我们晶晶可是S市歌舞团的台柱子,追求她的人多了,可是在她心目中还没有谁让她如此挂念。”



她的直白,让金晶晶无地自容。



“怡红姐,你说什么呢?”金晶晶面红耳热地看了怡红姐一眼,嘴上虽是不满,心里却是感动,怡红姐终于说出了自己不能说的话。她不想让王风以为是自己有目的的接近她,甚至包括现身。那样自己所做的一切就真的是画蛇添足,得不偿失了。



“这有什么可害羞的,你呀。”怡红点了自己好姐妹一句。见老板都过来了,侍应生给后来的两位美女加了两杯啤酒,怡红喝什么侍应生都清楚,而金晶晶是入乡随俗了,也跟怡红要了一样的啤酒。



一男三女的组合在这家酒吧里,也算是一个独特的风景了。好在这里比较背静,还没有受到各类牲口具有透视性穿透性外加直接扒女人衣服的目光的骚扰。



“哦,原来真是这样啊。”余美揶揄地看着王风,悄悄地说道。余美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的这些话说得很含蓄,既有一点点对王风没有对自己说实话的责备,又不伤王风的自尊。必定他们是萍水相逢,还谈不上有什么深交,有些话也不能说得太过露骨。



由于两个女人的加入,王风和余美就不像刚才那样随意了。而怡红是一个久经情场的女人,怎能看不出余美的那点小心思。但她还是倾向于自己的姐妹的,远近亲疏她还是分得清的。



这时,从外面进来几个男子。其中一男子手里捧着一束鲜花,身后跟着3个马仔,直接奔王风一桌走来。这人很年轻,20多岁年纪,长相一般,身材不高不矮,但为人阴骘。一看就不是善类,王风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因为这人摆明了是奔自己这桌来的。



余美知道知道自己的麻烦来了,就显得很紧张。重新坐下后,她选择挨着王风坐,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反正她就是对这个自己仅见一面的男人有好感。若是让那个叫金晶晶的女人挨着他,自己的心里一定不舒服。所以她不自觉地抓住了王风的手,王风任她攥着自己的手,她的小手因为紧张,手心里都出了冷汗。



王风觉得这个小美女也是,人家男孩大半夜的来给你送花,容易么?你收下就是了,又不是黑社会来逼良为娼,用得着这么紧张么?但他这话可没敢说出来,因为他看见了余美眼里的无助,以及无奈,还有等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感。看来,这几个男子并不是一般的人,王风的不是一般的人是指很有些背景的公子哥。



等到了近前,王风才明白女孩紧张的原因,因为这几个男孩或者说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善类。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是俗话说的,什么人找什么人,什么人玩什么鸟,还有鱼找鱼虾找虾,王八专门看绿豆,等等。这些话都是极为朴素的,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看似有些粗俗,实则一针见血,极有见地。



看看那个24、5岁的家伙,其身高在1。74米左右,头发染成棕红色,还是爆炸式的,脖子上戴着一根项链,很粗,在灯光下金光灿灿。以王风的眼光,这金项链应该是足金的。现在的市价,这根金项链得3到4万元RMB之间。王风曾经参与侦破一起抢劫案,这伙人跨市抢劫,他们将目光瞄向了那些戴着粗粗的黄金项链,夹着档次极高的真皮包,穿着打扮一看就是老板的人。



这也不足以让他们动心,在这些的基础上,还要具备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人必须开着好车,奔驰奔驰s600,宝马7系,奥迪A8,等等。



在王风的印象里,似乎那些黑道老大都喜欢戴这种项链,这是身份的象征。不过,这也都是过去时了,都是电影电视上刻画的人物形象,真正的黑道大哥,却未必个个如此。至少在S市称雄的西南帮老大胡子就没戴过这种链子,胡子戴着的是一条价值在数万元左右专门治疗颈椎的一种合金链子,而胡子戴的那种医疗效果更好一些……



王风清楚时下的很多普通人也都戴钛合金的链子,这些链子有各种形状,条形的、方形的,不一而足。主要是因为钛的材质坚固、轻巧、抗菌、不生锈,配戴不会过敏,并能帮助人体内的电流重整、放松肌肉、提高运动机能等等,合金成分锗则是非常良好的抗氧化元素,可排除体内毒素,活化细胞,强化身体机能,中和体内正负电位,消除电磁波,平衡身体正负电位,更有局部加温效果,穴道按压,纾解压力,安定神经。



而今天走进酒吧的这名男子显然是关于这方面的电影、电视看多了,有跟风之嫌。王风都觉得他戴着这么粗重的黄金链子有些沉重,家里有钱也不至于这样啊。



家财外露,可不是好孩子。



跟在他后面的两个男子,一个身材高大粗壮,这个季节穿着一件黑色半截袖衬衣,没穿外罩。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灰色运动裤,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王风是白色长袖衬衣,这人比王风还另类。再看这人的面貌,很有特点,一双扫帚眉,眼如铜铃,目露凶光,这形象很像三国时期的猛将张飞张翼德。26、7岁的年纪,身高在1米85左右,寸头,应该有纹身,以王风的毒辣眼光,已经看到此人右臂露出的是一条龙或者蟒的尾部,那条龙或蟒的头部应该是在他的胸部。



王风判断他纹的是蟒,五爪为龙四爪为蟒,按照国人多龙的崇拜,纹龙是很忌讳的,一是这个人属龙的,能够戴龙牌,二是这个人是混黑道的,并且在道上有着极高的地位,属于老大级的,一般的小混混根本就不配纹龙,或者说不敢纹龙。既然这人敢纹蟒,身份也不简单。可是有趣的是,这位身上纹着蟒身份在D市黑道貌似很有身份而又长相凶恶的青年,应该练过散打、拳击等搏击之术,或者是健美爱好者,这从他隆起的胸肌可以看出来,3人之中属这人最有威势,可惜却是一个打手兼保镖的身份。



另一个身材矮小,清瘦,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但王风却知道这种人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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