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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运符师-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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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白着脸看着沈临仙:“消息准确吗?”
  沈临仙挑了挑眉:“怎么,还怀疑我不成?”
  “哪敢啊!”武二杰想想沈临仙的手段,自己就先吓的一哆嗦,再不敢说什么怀疑的话:“您放心,我们都会小心的,这事啊,还得谢谢您好心提醒。”
  “知道就好。”沈临仙扔下一叠钱:“我也不叫兄弟们白忙活,这个拿回去买酒喝。”
  说完话,沈临仙飘然远去。
  武二杰先发了一会儿呆,之后捡起沈临仙扔下的钱,数了数,立刻眉开眼笑起来,把钱往手上一拍:“有了这笔钱,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都够了,这段时间肯定不会出去冒险。”
  沈临仙骑着自行车回家,一回到家里,就看到沈林和季芹正往家里搬水果。
  她赶紧跳下车子过去帮忙,沈林对她笑了笑:“行了,你赶紧歇着吧,也没多少水果,我和你妈俩人就行了。”
  沈临仙还是帮了一把,等三个人把水果抬到屋里,钱桂芳拿着茶杯出来招呼沈临仙喝水。
  沈临仙喝完水,就开始和钱桂芳把水果倒腾到筐子里,然后放到院子里挖的地窖中,忙活完这一些,季芹已经把饭做好了,沈临仙吃过饭,季芹就问她:“你什么时候给韩同志寄水果去?”
  “后天吧,后天是星期到,正好到县城去转一遭。”沈临仙答了一声,算计着等后天她放在山洞里的水果应该也温养的差不多了。
  等了一会儿,沈临仙就问季芹:“妈,咱什么时候修整果园?”
  季芹笑了笑:“星期天你哥哥回来之后咱就赶紧忙活,再过些日子就要收秋了,那时候可有的忙,恐怕咱们是没时间整治果园了。”
  沈临仙点头:“爸,你跟姑父他们说一声,等收完秋,咱就赶紧弄大棚菜的事,可不能耽误了。”
  沈林笑着答应了,一家子又开始商量着果园怎么收拾,人手怎么分配之类的。
  一家人在一起说说笑笑,时间过的很快,一直到天色全部黑沉下来,这才各回各屋睡觉去了。
  沈临仙等着一家子都睡熟了,她换了衣服直奔果园。
  到了果园中,沈临仙取出这段时间攒下的聚灵符,开始仔细的布起聚灵阵来。
  沈临仙在无尽大陆的时候也布置过聚灵阵,对这种阵法是驾轻就熟的,也没费什么力气就把阵法布好了,阵法完成,她掐决启动阵法,在阵法启动的一瞬间,一阵凉风刮来,沈临仙立刻觉察出果园的不同来。
  原先果园里空气也挺清新,感觉挺好的,只是晚上到底有些凉意。
  但是聚灵阵启动之后,果园的空气更加清新不说,那种凉意也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春天般的温暖的感觉,还有就是,外头虽然无风,但是果园里却时不时的有微风刮过,风带来的不是凉意,而是温润的感觉。
  这就是灵气的作用了。
  在这种灵气充足的环境下成长的果木必然也含了灵气,结出来的果子不但个大,颜色正,且味道好的不得了,至于说别的效果,因为地星上灵气到底不充足,这些果子长期食用虽然也能叫人身体健康些,但功效也不是多强悍。
  不过,这也已经够了,现如今,沈临仙的能力只能布成这样的阵法,再厉害的,她也无能为力。
  布好了阵,沈临仙就去山洞把温养好的水果取了出来,水果都是放在韩部长给她的玉盒中的,这样,温养的效果更加好。
  她先打开玉盒拿了一个苹果,之后赶紧把玉盒盖上放到乾坤符中。
  一边下山,沈临仙一边咬着苹果,感觉这苹果的味道是真的好,比她在地星上吃过的任何的水果都要美味,这样好吃的水果送到京城,先不说化验结果怎么样,光是味道就足够做特供了。


第121章 巧遇
  沈临仙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就开始头疼了。
  原因就是用灵气温养出来的水果,和在灵气之地滋养生长出来的不一样,自己长出来的水果不用玉盒保存,摘下来之后只要稍微用贴了密封符的箱子装着运送就行,但是温养的水果却要用玉盒封存,普通的盒子主不是贴了密封符也会慢慢的把灵气消耗掉。
  虽然说韩部长留下不少玉盒,沈临仙也把盒子密闭好了,可是运送却是个关键。
  放到邮局托运的话,不说丢不丢失的问题,就说路上怕也不安全,万一把玉盒打碎了可怎么办?
  再有,万一有人起了坏心,把玉盒偷了呢?
  这些都是保不准的。
  可要说托人送过去,人心难测,谁知道哪个人靠得住?
  沈临仙想来想去,就想到了武二杰那伙人。
  她眼睛一亮,知道该怎么办了。
  武二杰那些人虽然都是混混,别人瞧不起他们,觉得他们不事生产,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门道,越是混乱糟杂的地方,他们越是能够如鱼得水,而且,这些人也是胆大心细,有些事情托他们办,会给你办得很是出彩。
  再加上,沈临仙先前假托给他们用了毒药,其实是把灵符封在普通的药丸子里喂下去的,解毒的药丸里也封了灵符,以此来控制这些人。
  武二杰几个知道沈临仙的手段,再说也以为自己中了毒,因此不敢不听沈临仙的话,也不敢背叛她。
  如果说,叫武二杰找个可靠的小弟给沈临仙送水果,那必然是成的。
  沈临仙想了一通,还是沈得这是好办法。
  她紧拧的眉头舒展,心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要是在无尽大陆,哪里需要这样复杂,一个传送符,直接就传到对方手里了。
  想好了,沈临仙就把玉盒放好,出门帮着季芹干活,又下田帮沈林将早起收上来的豆子花生运回家。
  等吃过早饭,沈临仙就借口去县城买书,把玉盒装到乾坤符里骑车出了家门。
  她先去了镇上,不巧武二杰几个今天并不在镇上,而是一早去了县城,沈临仙没办法,只好骑车往县城赶。
  上河村离镇上不太远,也不过十来里的路,但是离县城就远一点,要三四十里地,沈临仙骑着车子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半上午了。
  她先找到武二杰,把玉盒交给武二杰推出来的一个办事很可靠的小弟,这个小弟叫冯虎,名字听着挺虎实,但本人瘦瘦弱弱,一张脸也无甚特色可言,是那种丢到人群里保准叫人想不起模样的。
  但是正因为他这样的长相,不管是打听消息还是跟踪人都十分有利,而且出门办事也方便的很。
  沈临仙把玉盒交给冯虎,又交待了他几句话,给了他路费,叫他早去早回。
  冯虎把玉盒放到包里,看沈临仙那么信任他,一时激动不已,连连保证一定会把事情办的圆圆满满。
  等他走了,沈临仙也就赶紧离开,骑着车子在县城闲逛。
  这时候的县城也没啥可逛的,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商场,最高的建筑也不过三四层,再高就没有了,而且,好多路面也是坑坑洼洼的,比后世一个最穷困地方的小城镇还要差劲。
  不过,沈临仙却逛的挺高兴的。
  她看着后世许多早就拆迁了的古旧建筑,闻着街上飘来的没有加任何添加剂的食物的香气,倒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正好路过一个小饭馆,沈临仙就停下车子想先吃点东西。
  她缓步走了进去,看了看饭馆挂的菜牌,这家饭馆主要卖的是炸酱面,也会加一些小菜,据说炸酱面是挺有名的,特别好吃。
  沈临仙看过,就叫了两大碗炸酱面,又要了一些配菜。
  叫了饭菜,她就坐下来等着。
  这时候还不到饭点,饭馆人很少,沈临仙叫了饭菜不过一会儿功夫就端上桌了,她拿起筷子先尝了炸酱面,一口吃下去,只觉得美味异常,不但面筋道爽滑,就连炸的酱也十分的厚道醇香,而且,料也配的足足的,更没有什么色素添加剂之类的,这种纯天然的美味叫沈临仙吃了一口就不想停下来。
  她就着小菜,接连吃了两大碗面,还觉得有些不饱呢,不过,她也不想再叫第三碗了,就付了钱从小饭馆出来。
  吃过饭,沈临仙推着车子溜溜达达的走着,一边消食,一边想找书店进去买几本书。
  才走了没有多少路,沈临仙就停下脚步了。
  因为她看到王国华了。
  王国华梳着两个大辫子,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衫,一条深蓝的裤子,打探的很精神,显的她清纯又靓丽,引的街上好多人都回头去看。
  王国华不住的左张右望,右肩上挂着个军绿的小包,她紧紧的攥着书包的带子,看起来挺紧张的。
  不过,她步子迈的并不小,神情也很坚定,就好像是要随时上战场的样子。
  看到王国华这样,沈临仙觉得蛮好笑的。
  不过,片刻之后,沈临仙就笑不出来了,王国华身后跟了几个鬼鬼祟祟的小毛贼,几个毛贼眼睛滴溜乱转,也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
  沈临仙抿了抿嘴,就想过去护着王国华一点。
  只是,她还没有走过去,其中一个毛贼就趁人不备一把抢过王国华身上的包,转身就跑。
  “抓贼啦,抢钱啦……”
  王国华吓了一跳,一边叫喊一边追着跑。
  另外几个毛贼就过去拦了王国华,不但阻止她去追包,而且还毛手毛脚,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
  王国华性格腼腆,是个挺内向的孩子,她一直在村子里,哪碰到过这种事情,这会儿被几个贼一调戏,又羞又气,再加上着急被抢走的包,都快急哭了。
  沈临仙看着表姐眼里含着泪花,气的什么似的,扔下车子就跑了过去。
  “你们干什么。”沈临仙一过去就把王国华拽到身后,厉声问那几个毛贼。
  几个毛贼看到沈临仙,眼睛只觉得亮,个个笑的不怀好意。
  沈临仙虽然年纪小,可个子却不小,再加上她脸蛋是真好看,穿着打扮也时兴,倒是比王国华更加亮眼,她一出面,几个毛贼只觉得眼睛不够看,更有一个伸手就要去摸沈临仙的脸蛋:“哎呀,小姑娘真漂亮,长的真俊,怎么,想跟哥哥耍……”
  沈临仙面沉似水,一伸手紧紧抓住那个小毛贼的手腕,手上一使劲,就听得咯嘣咔嚓一声,小毛贼的手骨就这么给捏碎了。
  “啊……”小毛贼一声惨叫,不但吓坏了同伙,更是吓的王国华脸都白了。
  “临仙,我的包。”王国华也是个挺奇特的人,都这种地步了,还是舍命不舍财,一边拍了沈临仙一下,一边喊着沈临仙帮她去追包。
  沈临仙冷笑一声:“表姐放心,只要把这几个抓住了,不愁追不回你的包。”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抓住另一个小毛贼踢过来的脚,又是一拉一拽把那个小毛贼脚骨错了位。
  接下来,沈临仙三下五除二打的几个小毛贼哭爹喊娘的,她把几个人扔作一堆,才要问问他们的老巢,就见一个长的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粗眉毛大眼睛,看起来有些凶相的男人大踏步的过来。
  男人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头上没戴军帽,而是理着平头,看起来挺精神的,他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军绿色的单肩包,跑的一头都是汗。
  跑过来之后,男人对王国华笑了笑:“姑娘,这是你的包吧?”
  王国华赶紧点头:“是,是,是我的,谢谢这位同志……”
  王国华伸手就要去接包,但是男人并没有递过去,而是憨憨笑了一声:“对不起,再在还不能给你,为了不出错,请你说说包里都放了什么。”
  沈临仙看了男人一眼,对这个男人印象还不错,为人厚道,品性也好,而且,心思又细致,应该是个能成大事的。
  王国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觉得男人还挺细致的,她轻松一口气,笑着把包里放了什么说的一清二楚,连里头装了几块钱,多少张一块的,多少张毛票,多少张分票都说的一点不差。
  男人点清了包里的东西以及数目,一丁点没错,这才把包递还给王国华。
  随后,他押着那几个毛贼,对王国华和沈临仙笑了笑:“我把他们送派出所,这几个毛贼是惯犯,原先进去没几天就出来了,不过最近要严打,恐怕进去之后没那么容易出来了。”
  沈临仙也笑道:“用不用我们帮你押过去?”
  男人赶紧摇头:“不用,不用,我自己就成。”
  王国华咬了咬唇,虽然觉得挺难为情,可还是上前问:“同志,您怎么称呼?您看您帮了这么大的忙,我们也没什么可感谢了,就是想知道您姓什么叫什么……”
  男人又笑,笑出一口白牙来:“那啥,也不是大事,就别问了吧。”
  王国华很倔强的看着男人,男人没办法,抓了抓头小声道:“我叫李长春,那啥,我先走了啊。”
  说完,他押着几个小毛贼朝派出所走去。


第122章 再遇
  “表姐。”
  沈临仙看看王国华没有受伤,除了受点小惊吓,身上一块油皮都没破也就放了心。
  王国华擦了擦眼泪,对沈临仙笑了笑:“临仙,你怎么来县城了?”
  “我还没问你呢。”沈临仙没好气道:“表姐来县城也不知道找人结伴,还自己背着包逛来逛去的,现在县城可不太平,这不,就叫小贼惦记上了。”
  王国华挺不好意思的低了头:“原来也有做伴的,只是下了汽车就走散了。”
  沈临仙心说谁知道是走散了还是人家故意甩开王国华的。
  但是她脸上不显,笑着拉王国华到身边:“你来城里干什么?吃饭了没?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我陪你逛逛,一会儿再送你回家。”
  王国华更不好意思了,结巴了半天才小声道:“吃过了,我刚才逛了好几个小饭馆,尝了他们的饭菜。”
  她这么一说,沈临仙就明白了:“表姐是打算开饭馆了?打定了主意的?”
  王国华使劲点头。
  沈临仙想了想:“那你还要不要再逛几个?”
  王国华抿着嘴笑:“不用了,我刚才进去的几家饭馆人都挺多的,应该是买卖好的,味道还不错,吃了几家,我心里有数了,别的不用再逛了。”
  “那好,你跟我去书店买几本书咱就回家。”沈临仙骑车带上王国华朝书店走去。
  两个人进了书店,沈临仙买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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