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超陆权强国-第1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传令全军,向前小步前进,等到雨起,再全力发起进攻!”

“是!”数万明军顿时移动起来,这时天色更黑,风声更大,天空中好象随时都会下起倾盆大雨,大风吹起来的沙石声音完全将明军行军的脚步声掩盖。

“快,快点!”马头庄的山头上,后面一队队明军正小跑上了山头,这些明军身上已经披上了蓑衣,清军只知道火枪下雨无法用,却不知道明军的燧发枪不在此列,下雨虽然会影响到燧发枪发射的速度,可是只要能保证装药时枪管和火药不弄湿,燧发枪的发射完全没有问题,装药耽搁的时间完全可以由对方因为下雨行动缓慢的时间弥补,反而是清军失去了弓箭这一利器。

利用清军因为要下雨放松进攻的这段空隙,明军正在抓紧时间用燧发枪将前面的火绳枪调换下来,这些燧发枪手此时心中也正憋着一肚子气,他们手中拿着大明最先进的枪支,可是除了第一天动用过他们对付鞑子外,这些天一直雪藏在后面,如今终于轮到他们重新上场了。

看到明军的调动,山下的清军越发笃定,看到要下雨,明军已经慌神了,清军非但没有加紧进攻,反而退出了明军的射程之外。

“皇上,马上要下雨了,请皇上退入村庄。”黄色的伞盖下,阎应元、孙克咸、王公略等人都在向皇帝苦苦相劝。

“怎么,各位爱卿可是没把握挡住鞑子的进攻么?”

“皇上,就凭一万长矛手,鞑子也休想跃雷池一步,何况还有燧发枪,皇上放心,今日马头庄就是鞑子全体葬身之地。”阎应元回道。

王福洒然一笑:“既然如此,那各位爱卿还怕什么,朕就要在山上,亲眼看着诸位爱卿如何将鞑子击败?”

阎应元等人一时无言,他们倒不是怕无法护住皇帝的安危,只是天地之威却不是人力所能抵挡,若是皇帝在大雨下有什么意外,他们就是打败了鞑子也得不偿失,只是此话却不好出口,难道说担心皇帝挨雷劈,这不是明显说皇帝惹得天怒人怨,上天才会降下惩罚。

若是夏天,王福还真不敢呆在山上,现在是冬天,就是暴雨如注也很少打雷,要不然古人就不会拿冬雷阵阵来发誓赌咒了,这半年多的时间,王福一直生存在清军南下的强大压力下,每天都殚精竭虑,眼看就要到了分晓的时候,王福又如何愿意躲在后面,何况这些天,王福每天都站在山顶上激励着羽林卫作战,羽林卫也习惯了皇帝在他们身后,如果王福突然撤走,引起羽林卫军心不安王福才要后悔莫及。

阎应元等人还要劝时,一滴雨水落了下来,打在干燥的泥土上,在地上溅了一个小窝,接着众人的脸上纷纷落下雨滴。

王福从黄色伞盖下走了出来,豪气的道:“拿蓑衣来!”

“是!”两名侍卫连忙给皇帝披上了蓑衣。

哗啦啦,风沙走石,高高飘扬的龙旗发出猎猎作响,雨滴变成了雨丝,落在地面上很快汇成涓涓细流,山下的满蒙大军发出震天般的欢呼,阎应元等人无奈的对视了一眼,只得退下回到前面的指挥岗位。

“攻!攻上去活捉明朝皇帝。”末着任何雨具,只能任由雨水打在身上的满蒙联军却没有感到丝毫寒冷,反而心中一片火热,明军的火器已经完了,只要冲上去,明军就会到处溃不成军,任由他们斩杀,到时可以夺了明军的雨具,粮食、躲进后面的大屋架起大火,舒舒服服的烤着牛羊。

鳌拜、谭泰、叶臣、塔瞻这些重臣都冲在了前头,他们虽然身居高位,可是并不是什么天潢贵胄,他们的官位爵位都是凭着自己的刀箭一步步拼杀出来的,本身都是勇贯三军的悍将,鳌拜更是被称为满洲第一勇士。

前些日子因为明军的火器太厉害,他们的武勇无从发挥,只能躲在后面指挥,还要时刻担心明军的狙击,如今既然老天下雨,那么他们自然要冲在第一线激励士气。

下雨后的山路滑溜,叶臣到底年龄大了,冲着冲着居然滑了一跤,摔倒在地上,他身边的戈什哈大吃一惊,连忙将叶臣拉了起来,此时的叶臣身上沾满了各种泥浆,血水,样子非常狼狈,只是稍一站稳,叶臣便将扶着自己的戈什哈推开:“别管我!冲!向前冲!”

押运的物资大部被毁,叶臣尽管没有受到多大责备,可是内心却是深深负疚,若是粮草物资没有失去,大军完全不用攻得如此辛苦,尤其是那些大炮,辛辛苦苦运过来却因为缺少火药成为废物,若非他想击败明军赎罪,叶臣恐怕已经羞愧的自杀了。

冲着冲着就倒地的不只叶臣一人,不过,所有人都顾不得了,马上又爬了起来,嘴里狂热的大喊着:“冲!冲上去杀光明狗。”

看着蚂蚁一样冲上来的清军,身上披着清一色蓑衣的羽林卫一动不动,嘴角露出一丝嘲笑,手中的枪管举了起来,枪管斜放,任由雨水滴滴答答的打在枪身。

这些冲到前面的清军本以为山上明军早已经惊慌失措,没想到依然整齐的站在那里,手中还握着烧火棍一样的火枪,他们心中一错愕间,却是大喜,莫非这些明军犯了失心疯,偶有人感觉不妥,只是却无法回头,只得跟着向前涌去。

“射击!”前头一名官军用力将高举的长刀劈下。

“哗啦。”雨水更大起来。

“砰!砰!砰!”枪声响了,夹杂在大雨中,仿佛一声声惊雷炸在清军头领,前排的清军努力睁开眼睛,迷茫的望着前面的硝烟,分不清这到底是枪声还是雷声,只是感到胸口传来一阵疼痛,接着就扑到在地。

“不可能,不可能。”听到枪声响起,多铎在下面喃喃自语,脸色苍白成一片,苏克萨哈等人也都如丧考仳,呆呆的望着前方雨幕下的山头,在那里,依然密密麻麻的拥挤着冲上去的满蒙联军,他们满以为只有冲上去就会胜利,哪知道却是一条不归路。

不要说后面的多铎等人不相信,就是一直冲在前面的谭泰等人同样不相信,他们前面还是有戈什哈挡住,第一轮枪击并没有射中他们,看着自己前面的戈什哈软软倒下,谭泰没有退后,他大声鼓动起来:“明狗们的火器不行了,杀呀!”

事实证明,谭泰的话错了,明军的第二轮枪声很快响起,又是“砰!砰!砰!”的大响声,谭泰只感觉自己胸前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他低头一看,自己的胸腹间多了数个血洞,他甚至看到肉洞里翻滚着的白色肌肉,接着鲜血流了出来,混合着外面的雨水向地下流下。

咣的一声,谭泰手中的长刀掉到了地上,身体也一软,朝地下倒下,他看到了自己的戈什哈惊恐的眼神,看到了他们嘴唇大声张开的呼喊,可惜耳朵里什么也听不到,就这么啪的一声倒在地上,地上的泥土和鲜血飞溅起来,将他的脸上溅得到处都是,很快让人看不清面目,面对着明军强大的火器,任你如何武勇,依然如同屠猪宰狗一般。

第二卷虎踞鄂中第一百三十二章革命者之歌

“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

穿好军装拿起武器

革命战士们集合起来踏上征途

万众一心保卫国家

我们再见吧亲爱的妈妈

请你吻别你的儿子吧!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再见了,亲爱的故乡

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大声唱起来!”

有军官大喝一声……随着歌声猛地高昂了起来……

“先辈们曾经战斗过的领土,

宁死也不能让给敌人

革命战士们集合起来踏上征途

万众一心保卫国家

我们再见吧亲爱的妈妈

请你吻别你的儿子吧!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再见了亲爱的故乡

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再见了亲爱的故乡,

胜利的星会照耀我们!

再见吧,妈妈!

别难过,莫悲伤,

祝福我们一路平安吧!”

绵延近一里的革命队伍,各部队以班为一个方阵,原本此起彼伏的响起这一首“革命者之歌”,初时还有些凌乱不堪,不过却因为曲调十分简单而甚少有跑调者。随着革命的歌声响起,原本还有些低沉的凌乱的声音逐渐变得越来越大,士兵们高昂着士气,有些更是在歌声中激动的面红耳赤,因为这首歌是大帅亲自填词、谱曲,为全体为革命、为自由民主的新中国而创作的歌曲,是英雄的歌曲。

“革命者之歌”这是这首歌曲现在的名字,它的原名叫做‘共青团员之歌’,是后世国人最熟悉的几首苏联歌曲之一,也是他曾经最喜欢的军歌之一。

创造这首歌曲纯属意外,前天在巡视最后一个完成的炮一标时,在实弹演习时他为了检测出炮一标的真实情况,不让演习变成了‘演戏’。便随机的从一标内抽选出了100位战士重新按照所擅长的战斗技能组合后进行实弹演习!

对于炮一标他投入了太多的心血,结果总的来说他十分满意,当然了,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因为他发现这百人中赫然有两人无论是添弹、校准还是发炮速度跟效率都要远远低于其他的战士。

演习之后他派人将这两人叫来询问情况,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他们根本就不是战斗人员,而是原隶属新军第八镇的军乐手,而且据他们所言,李汉手下他们这样的人原本至少有三四十人,不过都被打算分散到一到四标中去了,当然,炮一标因为为保持战斗力所余老兵最多,结果保留下来了近二十人。

李汉当下大喜,要知道这军乐手虽然没有什么战斗能力,但是要论起鼓舞士气当属最佳,原本他还打算等平息了京山之乱、击败来犯清军之后才派人前往武昌招募些从事音乐的学生兵,没想到却是自己有眼无珠,白白让这样的人才埋没在手下了。

这军乐编制因为人数较少,所以大部分之间都能叫上彼此性命,于是李汉便从一标中将他们召集到了一起,又从他们手上拿了名单,到各标内将军乐手召集到了一起,而给他们的第一个任务便是根据自己的记忆,由他哼唱一遍自己修改过歌词的歌曲将两首最适合、也是最简单的歌曲铺了出来,即《革命者之歌》以及《革命军进行曲》,照理说那首他几乎没动过歌词的改编版《革命军进行曲》应该更适合军人传唱才是,然而,实际上却是这一首“革命者之歌”已经传播之后便普遍得到了士兵们的喜爱,至于理由吗,李汉派人打听了一下之后才知道了那个看似有些幼稚可笑却又令人不得不新生佩服的理由。

“因为我们是革命者!”

显然,在这个年代中,‘革命者’这个三个字从世纪初的朝廷丑化、百姓畏惧,到随着满清的一步步堪称愚蠢到极点政策、以及革命者们不惜牺牲洒下淋漓的鲜血也要为民族为国家争取富强、民主、自由,‘革命者’这三个字在这个年代成为了国人最崇拜与尊敬的英雄的象征,正是因为如此,士兵们虽然也很喜欢简单易唱的《革命军进行曲》,但除非军官们强制规定要唱那一首歌,否则,他们更喜欢这一首《革命者之歌》。

在飘扬的歌声中,士兵们鼓足了劲气,行军速度竟然比以前还要快出几分,中间还休息一阵,但是仅用了不到四个多小时,便有京山籍士兵提醒,就要抵达了!

“报……报大帅,先锋营已于五里外与敌人交火!”

身边参谋官传来最新消息,李汉点了点头,此时的他面色略有些苍白,因为骑术不佳,这一路倒是令他受了不少的罪,不过同士兵们一样,他的士气一样旺盛,手上马鞭一挥,“命令第二标加快速度!”

“是!”

“先生不善骑术?”

军中会称呼李汉先生的就只有李东来一人了,本来这次十分突然的行动,他不打算带上这个病号的,毕竟他的腿伤大夫吩咐了至少两个月的安生休养才行。但是最终他还是跟了过来,理由,理由是京山方面的情况他比较清楚一些。

骑术?

李汉当然不懂了,后世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手段的更新换代,马已经成了贵族玩物,国内除非那种征收天价会员费的俱乐部,平民百姓已经很少能够见到这种东西了。他虽然出身不错,也仅仅只在幼年的时候陪当时还未过世的爷爷在老家农村骑过几次,后来连农村都几乎见不到了。

实话自然不能说了,只好编些借口出来。

“我于国外多年,此时西方诸国正在经历百年未遇之大变革,其中之一便是其进行进行的工业与交通之变革。交通之变革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汽车代替了使用了千百年畜力,马虽然在外国还未被完全替代,却也逐渐失去了以前的那般地位,其中又以美国为最。我于美国居住了好些时间,这马术却是没有学会!”

第二卷血战中原第127章末路

“主子,主子。”谭泰的戈什哈大声叫嚷,试图将谭泰唤醒,只是他们注定是徒劳,山上明军枪声一直不紧不慢的响着,谭泰的戈什哈也陆续倒下,将谭泰的尸体盖住,正在开枪的明军谁也没有感觉到又一名满清重将已经魂归地府。

整个山头呈现出一面倒的屠杀,无数清军脸上带着迷茫的表情倒了下来,后面的清军迟疑起来,一些清军脸上却是呈现出一股病态的疯狂,嘴里大声喊叫着,以最快的速度向前冲去,只是短短的距离却象天堑一样遥远,他们往往冲到一半就滑倒在地上,等到再爬起来时,身上已经多了数个血洞,重新倒了下去,不过,他们再也没有机会重新爬起。

“跑!”后面的清军醒悟过来,也不知是谁先带头,纷纷转身向后,他们心中一片惶恐,只想离开这个吞噬他们无数同伴的地狱越远越好。

以前哪怕明军的炮火和火枪最猛烈的时刻,清军也没有过如此的恐惧,这次当他们信心满满,本以为明军火器不能用时,明军响起的枪声将他们的信心彻底击溃,满人也是人,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他们绝望起来,溃败也就不足为奇。

叶臣舞动着长刀还要冲上去时,被他的戈什哈死死拖了下去,鳌拜、塔瞻等人也在败兵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