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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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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宫九不怕千夫所指,可是若是有人说他家小姑娘一个不字……他都是忍不住想找个法子将人弄死呢。
小言欢倒是不怎么在意这些老男人嚼舌根,甚至还会饶有兴致的和小舅舅、九哥哥他们欣赏这些骂她的文章,毕竟这文章词藻华美,用典辛辣,借古讽今,还当真是比那些什么请安折子有意思多了。
不过总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小言欢还真是怕自己一个看不住,九哥哥就去暗搓搓的把人弄死了。为了那些可以当她伯伯的老臣的性命着想,小言欢还是觉得,这件事还真是有必要好生解决一下。
于是,她就想到了那被原来的大安皇帝关押起来了的诸葛神侯。
诸葛神候是个聪明人,而他的徒弟虽然优秀,却显然没有他那般聪明。诸葛神侯将他们师徒这些时日之中遭受到的不公和困境都归咎于老皇帝,看似有些颠倒黑白,可是却恰然是诸葛神侯他在给自己的徒弟们留下一线生机。
神侯府归顺,最大限度的左右了那些心有不忿的直臣。毕竟诸葛神候和他的四个徒弟在江湖之中都是声名赫赫之辈,而且神侯府诸人的行事作风也素来让人钦佩,诸葛神侯本人在江湖和朝堂之上都能说得上话。那些年老的直臣就交给跟他们年岁相当的诸葛神候去磨就是。
诸葛神候的心思倒是通透,叶言欢一个女子,和当年的太平王世子,如今的“君后”明睿的情谊甚笃,因此他们二人的子嗣定然也是明家血脉,如此一来,这天下终归还是明家的天下,他们倒也不算是助纣为虐,帮着那乱臣贼子了。而那场震动整个大安的爆炸,也可以规划为有些血腥的皇位之争,倒也称不上是谋朝篡位。
那些喋喋不休的老臣们在诸葛神侯的忽悠之下已经有些松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渐渐发现,他们家的那位君后的确是醋劲奇大,决计不肯让其他男子与女帝靠近哪怕一步——哪怕是朝中重臣,一如顾惜朝之流都不成。如此一来,这些老臣倒也不担心女帝会孕有别家子嗣。
这个认识就像是一颗定心丸,他们倒是安生了不少,虽然上朝的时候还是会冷着一张老脸,却到底没有再写那些让小言欢都要担心他们的老命的折子了。
至若后来,宫九坚决要把自家的小崽子们改姓叶,而且还十分任性的将皇位传给了自家长女,那却是后话了。
来自于白云城的红薯和土豆让大安度过了这场饥荒,又因为叶言欢手腕雷霆,亲自斩杀了几个在赈灾过程之中贪污的贪官污吏,又让人查抄了他们的宅邸,取出财务与周遭百姓就地平分,因此起到了很好的杀鸡儆猴的效果,这场连绵数年的灾荒被很好的控制住了,虽然难免死人,但是就宫九所言,已经没有他前世的那般惨烈了。
后来大安好生休养生息了几年,小言欢又开始致力于推广在白云城中已经十分成熟的蒸汽机技术,蒸汽机纺织这块早就与花家进行过合作,如今又联合了林诗音和姬冰雁一干豪商,很快就在大安推广了起来。
花家和姬冰雁一南一北 ,几乎将蒸汽机这块肥肉瓜分,可是林诗音却另辟蹊径,她敏锐的察觉到了另一种商机——这种流水线一般生产的产品会越来越多,而物以稀为贵,等到这种“蒸汽制造”全面推开的时候,“纯手工”的精雕细琢将被推上另一个高度。李家产业如今多在京城,并没有姬冰雁和花家那样的实力,不过林诗音的敏锐和果决,却也足矣让李家的产业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李寻欢在朝为官,这种恰到好处的保证他们夫妻二人衣食无忧的富饶,其实已经足够。对此,林诗音并不贪心。
朱停和陆小凤的祖父宣和大师包揽了火器的深度研发。宫九自然不可能放弃□□和火器的研发,只是这种涉及到辛秘的事情,他本也没有想要交给这二人。朱停也帮着许多人家建造过藏宝阁,因此引来了诸多追杀,他自然知道这是要命的研发,可是最后,朱停还是没有经得起火器的诱惑——对于鲁班门的人来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比研发出甚至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东西更大的诱惑了。宣和大师如是,朱停亦然。
当然,朱停也不是完完全全不惜命的。
他不信宫九,可是他信小言欢。虽然他和宫九、陆小凤、叶言欢都算得上是一起长大,可是朱停知道,叶言欢和宫九是不同的。前者心中永远温和良善,而后者……不提也罢。不过这只野兽自己给自己拴上了链子,朱停觉得,偶尔看着小姑娘一个眼刀宫九就安生的样子,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老板娘对此其实一直非常有恃无恐,她和朱停没有孩子,于是在小言欢和宫九有了宝宝之后,老板娘就时常去宫里看两个孩子。老板娘表示,如果宫九敢对她家朱停不利,那就……做好他家两个孩子都被她打包带走的打算好啦~(≧▽≦)/~
因为蒸汽船的发明,南海和大安的往返时间被大大缩短,再加上小言欢成为女帝的第三年为了淡化盛京原来勋贵的势力与影响而迁都江南,因此叶孤城哪怕仍旧在白云城修炼剑心,不过能够来探望小外甥女的时间也多了起来。
而叶英本就是西湖人士,如今虽然故地已经换成了花家老宅,不过叶英还是在西湖边上另寻了一块地,经过几年,终归是将藏剑山庄建造了起来。
不仅仅是大庄主的一番念想,更是因为如今江湖各派势大,虽有宫九铁血压制,也有玉罗刹插手管辖,可是到底都有几分远水解不了近渴和隔靴搔痒。藏剑山庄的重建,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各方江湖势力,叶英和叶言欢的师徒关系是摆在明面上的,江湖中的其他门派想要找他们师徒二人谁的麻烦,都需要好生掂量掂量。
对于叶英来说,习武之人习武,本应该是要保护想要保护之人,而如今这些人自恃有武功傍身,便恃强凌弱,单单是这一点就让叶英极为不齿。这江湖本就能者多劳,既然如今他是天底下武功最高之人,那么这些乱象他本身就有整治一番的责任——无论皇帝是不是他的徒弟,只要手中焰归尚在,他总要护天下河清海晏的。
百年修心,藏剑山庄的大庄主原本想要守护的是藏剑弟子,是故园山水,而如今,叶英依旧会守护藏剑,守护西湖,可是他却也会将苍生纳入羽翼之下。因为造化不虚赋,既然他有这样的力量,就总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叶言欢也不是没有遇到过胆大包天的江湖人的刺杀,可是她的轻重双剑也不是吃素的,在一波大风车将那些图谋不轨之人毫不留情的砸成肉饼饼之后,江湖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这位女帝,之前还是白云城少主。
而面对想要取自家小姑娘性命之人,这一次,在众人面前只是阴险,喜欢玩弄人心、卖弄手段的君后展露了他残忍可怕的一面。那被小言欢一剑糊到墙上的刺客被宫九抠了下来,在城门之上亲自折磨了一天一夜,那一夜,全城的人都能听见那恐怖的哀嚎之声。
宫九从不怕人唾他残忍,他要的就是杀鸡儆猴。他当然相信自家小姑娘的能力,只是哪怕是那种可能,他都不能接受。叶言欢并不圣母,也知道九哥哥这是心中愤怒,如果不发泄出来,恐他会伤了自己。故而哪怕朝中弹劾宫九的折子滔天,叶言欢也一力压了下来。
后来的日子,朝中的这些大臣开始渐渐明白,他们君后和女帝简直互宠,所以弹劾什么的……除了让自己被君后记到了报复人员的小本本上,还能有什么其他的作用么?
后来有人评说,说在女帝统治之下的朝代,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那是最坏的时代——前任皇帝昏庸,又恰逢灾年,更有金国、白云城、乃至大漠中人虎视眈眈,因此大安内忧外患。
可是这也是最好的时代——本朝人才济济,女帝治国有方,而且再也没有哪一任皇帝,可以如此兵不血刃的给百姓带来长久的安宁。什么推广红薯土豆,蒸汽设备,火器轮船暂且不论,什么推进航海技术,向周遭探索新大陆也暂且不提。史书之中对于女帝之后大安与诸国的关系也曾有过诸多猜测。
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些强盛的势力为何没有趁着大安积弱而将之鲸吞蚕食,反而和大安多有合作,甚至对大安提供了诸多帮助。
一直到很多年后,有人偶然找到一本女帝时期的丞相顾惜朝的手札,才仿佛依稀可以解开这个谜团。
云久女帝,白云城主叶孤城之外甥,西方魔教前教主之女,继任教主之幼妹也,至若与金国的汗王的关系尚不明确,只是通过金国史料依稀可以探之,那金国汗王之母似乎出身白云城,而后他成年之时,也曾在白云城中居住过数年。
就连那些觉得宫九当年的“让位”之举荒唐的老臣也不得不承认,若是换一个人当皇帝,恐怕大安不会有这么轻易而长久的安宁。
只是那是身后事,便任由后人评说去便是。一切是非功过,史书自有盖棺定论。
而此时,正是叶言欢刚刚登基的日子。所谓的登基大典之后,宫九硬是压榨礼部,让他们在三日之内举行了封后大典,只是这一次,他们封的不是贤良淑德,统领后宫的皇后,而【】是……君后。
“君后”这个称呼是礼部现拟定的,因为这种事情太过惊世骇俗,就连礼部也是没有半点参考可寻,一切都需要重新拟定。而宫九一点也不介意自己成了被娶的那个,甚至还特别恶趣味的在小言欢面前自称“臣妾”,直接让小言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至若那时不时的深宫怨妇状……不提也罢。
只是一般的深宫怨妇至多只是折腾宫人,而宫九一哀怨他家小姑娘俗事繁忙,都没有时间和他在一起耳鬓厮磨的时候,便会玩命的折腾那些让他家小姑娘繁忙的人。朝臣因此被折腾了很多次,却不知道他们君后如此不待见他们的原因,委实冤枉。
而今好歹是休沐日,小姑娘被活生生的折腾了一夜,那要求侍寝的君后将人翻来覆去的折腾,让一惯自律的女帝难得没办法爬起来练剑,在日上三竿的时候还只能趴在宫九的怀里,像是只小猫一样睡出小鼻涕泡。
她的眼角还是红红的,显然是昨夜被狠狠的欺负了。露出的一点肩膀上都是斑驳的吻痕,昨夜男人简直是将小姑娘从头到脚的啃了一遍,没放过任何一处。
小言欢到最后哭到声音嘶哑,一向体力超棒的二小姐也忍不住手指颤抖,只能委委屈屈的在男人怀里昏睡过去。
可是让叶言欢惊讶甚至震悚的是,当她醒来的时候,居然是处在一个小酒馆之中,她的手中还有残酒一盏,叶言欢晃荡了一下酒杯,发现居然酒香凛冽,砸吧砸吧嘴,感受到自己口中未曾散尽的酒香,叶言欢想了想,最终将手中的残酒一饮而尽。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居然穿了一身明黄色的藏剑“校服”,因为九哥哥喜欢让她穿明黄色,所以小姑娘的衣裙大抵都是这样的颜色,再加上当了一两年“九五之尊”,叶言欢实在是对这样的颜色十分习惯了。
可是她习惯了,并不代表周遭的人习惯了。店小二战战兢兢的给她递上了一壶新酒,终于忍不住道:“姑娘……姑娘你还是换一身衣裙吧。”
叶言欢挑了挑眉,并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她只是冲着店小二笑了笑,转而问道:“还是敢问这位小哥,如今这是何地?又是何年?”
小二脸上分明的惊讶,不过在叶言欢掏出一锭银子之后,他还是如实答道:“咱们这是风沙镇,是大漠边缘的小镇,如今是物华二十五年。”
物华二十五年,居然不是长宁二年。叶言欢皱了皱眉,虽然他们白云城并不用大安的年号,不过叶言欢还是知道的,“物华”乃是他家九哥哥那个倒霉爹的年号。而自从她登基继位,便改年号“长宁”,若非为时尚早,一切还需要徐徐图之,她家九哥哥是就连“大安”这个国号都是想要更改的。
庄生梦蝶,蝶梦庄生耶?
叶言欢捏了捏自己的额头,倒是并不慌乱,从桌上捻起一颗花生米扔在口中,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一切。既然是大漠边缘,那她便去寻爹爹好了。
这样想着,小姑娘收拾了一下,提起自己的轻重双剑,便要往沙漠之中走去。不过考虑到沙漠的可怖,叶言欢到底顿住,转而又给了店小二一锭银子,让他去帮着自己寻一匹代步工具,不拘马匹骆驼,再帮她准备些水和干粮。
店小二连声应下,让小言欢只需稍等片刻就是。
叶言欢却是没有想到,只是这一会儿的功夫,她便遇上了一个找她麻烦的人。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胖,皮肤也是沙漠之中少有的养尊处优。他的服装在叶言欢看来有些眼熟,不过却又有些不大像。这人生得至多算是周正,然而他的眉目并不清明,眼下有着浓重的青黑,看起来就像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一般。
他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溜儿穿白袍子佩刀的侍卫——叶言欢这会儿终于想起来这种熟悉感是什么了,如果这些人的袍子胸口再开的大一些,手中携带的是双刀而非带环的大刀的话,那不是活活就是她家喵哥么?
微微皱了皱眉头,叶言欢别过脸去,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
那人走近酒馆之中的时候本是满脸的戾气,不过看见小言欢的时候倒是眼前一亮。他嘿嘿的笑了一笑,转而向着小言欢凑了过来。
“姑娘哪里来的?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娘子,该是江南人吧?”说着,那人的手就要向着小言欢伸过来。
叶言欢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剑。
轻剑长欢,乃是九哥哥所赠。重剑乃是她家小舅舅请名家为她所铸,这样的两柄剑,叶言欢并不想让它们沾染上不干净的人的血。躲开了那只手,叶言欢的眉目之中多了几分冷然,乍一看竟是像极了她的小舅舅与兄长。
被一个小女孩的周身气势震慑,那青年哆嗦了一下,却还是嘴硬一般的道:“你知道我是谁么?居然敢敬酒不吃吃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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