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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静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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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制度下的知识分子是世界上最乖巧的一种动物,对于生命最刺心的严肃课题,既没有能力沉思,也没有道德勇气反抗,以致没有人敢为宦官和小脚呐喊。而所有的咆哮都是骂宦官天生残种,跟骂女人不守妇道的。而妇道者,臭男人为她们摆的道也。

话拉太远,反正古代女人都是莎士比亚先生笔下的弱者。中国历史上似乎只有两位值得人们从内心崇拜的女士:一位是花木兰,她跳出了家庭,化装为男人,投针从戎论”。断言价值根源于兴趣,善调和各种不同兴趣,以取得,报效国家。一位是秋谨,她跳出了婚姻,跟她那位酱蛆丈夫离了婚——这本来已够卫道之士脑充血啦,而她又加入了反抗清王朝暴政的革命党,简直是双料叛徒。

但这亘古以来的两位女英雄,下场却使人沮丧,犹如亘古以来的男英雄岳飞、于谦的下场使人沮丧一样。花木兰女士在身经百战之后,仍涂上口红,穿上高跟鞋,跳到她原先跳出的家庭之中,去服侍男人。秋瑾女士更倒楣,被小报告朋友告了密,绑赴刑场,执行斩决。

到了中华民国成立,女人纷纷上了学堂,有了“才”啦。儒家理学系统那一套的残余力量,像一条糟麻绳,女人的“才”就是剪刀,把那条糟麻绳剪得柔肠寸断,开始向没有爱情的婚姻挑战。吾友易卜生先生《傀儡家庭》中的女主角娜拉女士,就是这一类的典型。当她阁下抛夫弃子,走出家庭的时候,跟她那位怎么都弄不明白的丈夫有一番对话,说明女人已迈进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我们把这段对话抄在下面,敬请读者老爷参考——

男主角曰:“你说啥,你竟然把家庭、丈夫、儿女,都一股脑扔掉?你就不想人生在世是怎么回事?”女主角曰:“我不在乎这样,我要为理想献身。”男主角曰:“你疯啦,你要放弃你的神圣义务?”女主角曰:“啥神圣的义务?”男主角曰:“你真的不知道可抗拒的“命运”(斯多葛派);神的理性(斐洛)等。基督,对丈夫,对儿女的神圣义务?”女主角曰:“我有更高的神圣义务。”男主角曰:“屁话,你说说你那更高神圣义务是啥?”女主角曰:“自己对自己的神圣义务。”男主角曰:“在乱搞之前,应该考虑考虑你身为人妻,身为人母。”女主角曰:“我现在可再也不相信这一套,首先考虑到的是,我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你当然也是。我知道所有人的意见跟你完全一模一样,书本上也是这么写的。但大家所说的,书本上所写的,已不能使我满足。我要自己去思考,自己去求证。”

无论如何,娜拉女士是强者。吾友法国作家普累孚斯提就有一篇小说名《强者女人》,诚柏杨先生的知音也。台北某大学堂的一位女学生,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头脑像一盆浆糊的老爹和心狠心辣的继母,用暴力强迫着嫁给一个庸俗的男人。这男人在发了大财之后,因为日夜在钱眼里猛滚的缘故,就更庸俗加三级。如果这位女学生老奶也是同一类型的,那简直是如鱼得水,乐不可支。偏偏她是个艺术气质很浓,境界很高,追求灵性人生的朋友。她不得不结婚,不得不生子,但从没有爱过他。这样忍受了九年之后,她终于小包袱一卷,离家出走。呜呼,人生各种痛苦中,只有庸俗使人不能忍耐,跟庸俗的人在一起生活——无论是挤在一个家庭里或挤在一个牢房里,都是最大的苦刑。她阁下出走之后,租了一间四个半榻榻米的小屋,席地而居,过着饱一顿饿一顿的日子,但该老奶精神勃勃。丈夫老爷左想右想,怎么想都想不通一个女人怎么会放着荣华富贵不享,而竟去追求啥子他妈的看不见摸不着,却陷自己于穷困潦倒之境的灵性生活。于是大跳了一阵子,一直跳了三年之久,才高抬贵手,跟她离婚,离婚的条件是一文不给,扫地出门。他以为这下子可教她晓得钱的厉害,他死也想不到天下竟有一种人是不爱钱的。我们本来要给这位老奶尊号曰“秋瑾型”的强哉骄,但秋谨女士成了烈士,我们不希望老奶也成为烈士,所以改上尊号曰“灵性型”的强哉骄,以祝福她的生命更充实,活得更愉快。

灵性型的老奶不一定非离家出走不可,但这一型的才奶最大的特征是“不忍到底”,对任何形式的虐待,无论是庸俗、粗暴、不忠、自私、不负责任、大男人沙文主义,忍耐都有一个限度,跟“一摊泥型”的老奶恰恰相反。刘玉娘型最大的特征是物质生活,第一想到的是自己的,和如何保卫自己的幸福。灵性型的也跟“刘玉娘型”的老奶恰恰相反——刘玉娘女士本人就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连亲爹都不认,连亲夫都要灌他酪浆。我们前次举的那位刘玉娘型的老奶,她是在她丈夫正陷于灾难,正依赖她,正需要她的时候,把他丢到旷野,任凭虎狼吞噬。而那位灵性型老奶却不会为银子动心,而是在丈夫正飞黄腾达时,抛弃世俗的财富,去寻觅失去的自我。

有人说,天才都是疯子。事实上也似乎差不多,即使生理上不是疯子,心理上也是疯子。自古迄今,才女之多见“主要矛盾”。,一百辆火车都载不完,但几乎全都埋葬在礼教的虎威和金钱的诱惑之下。现在的才女可不那么简单。柏杨先生有一位女学生,跟她的同班同学结婚,那位丈夫老爷嫉妒心奇重,而且凶恶如狼,动不动就开揍。爱情固然产生嫉妒,但嫉妒可不一定就是爱情。有些醋坛子常嚎曰:“我爱你,我才嫉妒呀。”其实,那可不见得,刘玉娘型的强哉骄无不嫉妒得要命。最后,该女学生不顾一切,绝据而去,远走外洋。这需要有灵性支持的强大勇气,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柏杨先生并不赞成动不动就翻脸,可是目前呈现的景观,至少给月下老人一个警告,醉醺醺地乱牵红线和乱点鸳鸯谱已不行啦。从前是丈夫“休”妻子,妻子死缠着不肯的时代,现在则是“休”丈夫,丈夫死缠着不肯的时代。女人既都有德又有才,男人若不求自长进,就得马失前蹄。

牛仔裤和长头发

人的衣服跟人的思想一样,不断在变。

变得最惊心动魄的,莫过于女人的衣服。最近东京发生了一桩花边新闻,一位美国教习看不惯女学生穿牛仔裤,下令她们改穿裙子。老奶们群起抗议,硬是穿牛仔裤穿定啦。美国教习誓言跟牛仔裤对抗到底,如果失败,宁愿卷铺盖。记得想当年美国另一位教习,也曾大战过女学生老奶的短裙,他不准女学生穿短过膝盖的裙子上课,否则就两个“山”字加在一起——请出。那场战役的结局是知道的,女学生老奶们大获全胜,争取到“露膝盖的自由”。以致到了后来,女人们的裙子简直短得几乎看不见。

牛仔裤的原始特点是窄而且紧,要累得满身出汗才穿得上。现在的牛仔裤则恰恰相反,宽而且松,连两条腿都伸得进去。远远望之,好像两条棍子矗在那里。这种形状实在谈不上美,但却有一种好处,患罗圈腿的老奶,却可藏垢纳污,冒充亭亭玉立。

我不知道为啥老一辈的人总是对年轻人的衣服怒发冲冠。他们已忘掉自己年轻时也曾穿过奇装异服,和被更老一辈人嫉恶如仇的痛苦。盖老家伙晕晕陶陶,在钱眼里打滚,忽然有一天,抬头一觑里奥(JohannesCanreolus,约1380—1444)、卡哲坦(CajeF,咦,怎么年轻人穿的跟我不一样呀?于是,摇头叹气者有之,暴跳如雷者有之,在课堂上猛轰女学生者有之,将来说不定还会演出提刀上阵的场面。

女人身上的零件,具有先天的乱变本质,谁都挡不住,纵然挡住也不过挡住一时。其实,男人的衣服也在变(只不过没女人变得那么使人心惊肉跳罢了),十年前西装流行窄领子兼三个钮扣,现在则是宽领子兼两个钮扣。三十年前裤子流行的是宽脚管,宽得跟现在的女装牛仔裤一样,可以把尊足盖住;后来流行起来窄脚管,窄得好像二○年代军人扎的绑腿;现在又流行不窄不宽的焉。四十年前皮鞋流行的是方头突起型,后来流行其尖如刀,现在则流行圆圆的焉。

男人的头发也使人喘气,从前只不过在发型上变,若飞机头、原子头、蝴蝶头、狮子头等等之头,现在却忽然跟女人竞争。据说有两个人在公园并肩而坐,甲曰:“嗨,那个女孩子真不知羞,光着脊梁晒太阳。”乙愠然曰:“他是俺的儿子。”甲道歉曰:“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他娘。”乙曰:“不,俺是他爹。”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发,实在是一大困扰。顺便奉劝大街上向女孩子乱吹口哨的年轻小子,要先行分辨雌雄,才是上策。——好在女孩子胸部突突的焉,男孩子则一胡子脸,稍加留意即可。

结论是,柏老一位朋友(当然也属于老家伙之类),曾逼着他儿子把尊发剪短,儿子哀号曰:“老爹,你是不是教我变成怪物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1842—1910)把,走到哪里,都被人啧啧称奇?”老爹瞪得眼睛奇大,无言以对。该朋友去做西装,拉我作陪,量身时就跟裁缝师傅发生舌战,坚持要做宽脚管的,裁缝师傅晓以大义,该朋友正色曰:“我就是看着宽脚管顺眼。”活在七○年代的社会,而大脑还停留在三○年代,恐怕只有他自己看自己顺眼。

柏老并不赞成老年人一窝蜂随波逐流,但我们也不要太过分地厌恶和恐惧新的玩艺。凡是新的,固然不一定是好的,是有价值的。但是,凡是好的,有价值的,却差不多都是从新的中产生。新,含有追求理想和开创天地的因子。我想,老一辈把力量用到正经事业上吧,跟年轻朋友的牛仔裤长头发斗个啥。

老爹也在变

有些见了年轻人穿的跟他不一样就生气的老爹老奶,似乎认为天下兴亡,衣服有责。想当初北宋王朝末年,太太小姐们的鞋子,其鞋底有若干层焉,层层伸展,名曰:“错到底”。不久,金兵光临,杀得血流成河。于是学问庞大之士就恍然大悟,发现所以闹出这种局面,都是女人乱穿“错到底”鞋子之故,乃喟然叹曰:“妖孽妖孽。”好像只要太太小姐改穿一层底鞋,或改名为“对到底”,大金帝国的皇家陆军,就会全盘覆没。天下大乱之责,不在于男人不争气,而在于女人身上的零件,正是学问庞大之士的特征。

事实上男人身上的零件也在变,如果把历代老爹的玉照,一字排开,我们就可看出,不但变得奇离,而且变得离奇。明王朝老爹,穿的是现在古装戏上那一套,宽袍大袖,走起路来晃晃荡荡,偷人家一个西瓜藏到腰窝里,谁都看不出来。如果他大小是个官,腰际还会多一条铁箍似的“玉带”玩艺,把尊肚套住,以防山珍海味吃得太多,发生爆炸。清王朝老爹就不一样啦,头戴瓜皮小帽,足蹬朝靴,身穿长袍马褂,外加两只马蹄袖。该马蹄袖平常是翻在手腕上的,遇到马屁大典——好比说,可怜的作者要晋见编辑老爷之时,只听“噗”“噗”两声,把该袖拉直,盖住手背,以便打千。打千是啥?已没有几个人懂啦,真是可哀。夫打千者,半跪兼弯腰之英姿也。只跪一条腿,其状如欧洲中古世纪武士们拜见国王。不过不同的是,清王朝的马蹄袖是要擦在地面上的,打千之际,擦地面的次数越多,被地面上的灰尘擦得越脏,马屁的段数也就越高。中华民国老爹,则耳目一新,西服焉、衬衫焉、领带焉,皮鞋闪闪发亮,走上马路,咯咯吱吱的响,好不风光。

历代老爹的三千银丝,也因时代而异。明王朝老爹把头发束起来盘在脑袋上。清王朝老爹则把头发编成辫子,像猪尾巴一样——好听一点,可说像大姑娘一样,垂在背后。至于中华民国老爹,包括柏杨先生在内,各位读者老爷有目共睹,可随时参观,不收分文,用不着我多嘴介绍矣。但必须注意两点,其一是,当初宝贵如命的辫子,忽然不见他娘的矣。辫子最大的好处是教人斯文,盖不斯文不行,打起架来,该辫很容易陷落敌人之手,那就非败不可。所以据说从前的武林高手,往往练成一种“铁辫”奇功。一旦宣战,只在一甩,巨辫闪电击出,对方尊头就立刻开花。假如现在辫子还没有变掉,恐怕黑巷子里发生的节目,还要叫座。其二是,中华民国老爹的头发几乎全黑的,“一树梨花压海棠”的镜头很少。君不见,有些老汉是十九世纪隆重降落人间的,瞧起来却乌云一片。这不能不感激科学发达,发明了染发之药,使中华民国老爹跟历代老爹,大异其趣。吾友玄烨大帝,在清王朝坐龙延时,有大臣劝他陛下染头发,他曰:“自古以来,有几个白头皇帝?我能白头,也不容易,何必多此一举。”问题是,当皇帝的老爹,财大势猛,可以不必多此一举。当小民的老爹,为了生活,一天到晚豕突狼奔,就有多此一举的必要。前些时,我在路旁小摊上吃面,遇到一位朋友,寒暄了一阵之后,他指着柏老的尊鼻,诧曰:“从实招来,你的头发是真的还是假的?”柏老曰:“当然是真的,不信的话,你拉拉看。”该朋友曰:“不是指那个,是指你染过没有染过?”我本来想否认染过,可是看情形我如果否认我染过,他可能妒火中烧,当场开揍,只好老实供曰:“染过,染过。”他喝曰:“你冒充少年,是何居心?”呜呼,是何居心?天老爷明鉴,啥居心都没有,只是老不起罢啦。

再顽强的老一辈,力抗他心目中所谓的奇装异服,态度之俨然,好像他就是一贯道。主要的原因在于他忘了他过去也曾变过。有一次,几个老家伙之类聚在一起生的假相;“洞穴假相”——从个人的主观出发观察事物产生,三杯下肚,谈起“想当年”跟更老一辈战斗的往事,诸如:打架、跳墙、偷钱、动刀子、推牌九,以及跟邻居妞儿眉来眼去,挑拨老娘跟老爹感情,等等英勇事迹,不禁眉飞色舞。其中一人曰:“俺读初等学堂时,是篮球健将,那时学生间最流行灯笼裤。”我讶曰:“啥叫灯笼裤?”他曰:“连灯笼裤你都不知道,真是老朽不堪。夫灯笼裤者,穿到腿上像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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