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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静思-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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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靠牌》那篇敝大作中,柏老曾夸下海口曰:“如果男人动粗,你就离婚,我老人家替你打这场官司。”不久就被吾友田松先生,泼了一头冷水。他阁下在台北当律师,整天在男女婚姻纠纷中打转。那天狭路相逢,训我曰:“好老头,就凭你那两下子,胆敢包揽讼词。算你运气,柏府门前仍可罗雀,一旦真有遍体鳞伤的老奶投靠,我看你就闯下了滔天大祸也。”我不服曰:“我一点也不怕,先请医生验伤,出个伤单,然后我就御驾亲征,陪同老奶到衙门按铃申告,看不把那小子搞得奄奄一息。”田松先生见我执迷不悟,掉头而去,临走时教我回家仔细地看过“六法全输”之后,再开簧腔。
看“六法全输”就看“六法全输”,我岂是不识字之人,不但看“六法全输”上的民法,还看亲属篇的判例。谁知不看尚可,一看之下,魂不附体,特此严重声明,请老奶如果挨打受气,千万别找我求救。盖现行民法的婚姻观念,仍是十八世纪以前的观念,虽然扭扭捏捏,好像也有周婆的外貌,骨髓里却仍保持着“周公不死”的精神,其程度比干屎橛还硬,我可咽不下去。际此明哲保身时代,再好的朋友,有福同享,有祸自受,谁也别打我老汉的主意。
现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焉,一曰协议离婚,一曰判决离婚。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只要一张离婚协议书初编为二十篇。1923年四存学会在此基础上出版《颜李丛,经过两个人证明,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可是,如果一方非离婚不可,而另一方又硬是不肯,问题就出来啦,那就要仰仗判决离婚,也就是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可是,只要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就等于一头栽到周公阴魂的网罗里。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调解”一番,好像天下男女都是白痴,只有法官老爷聪明,能洞察问题的症结。这一“调解”,从传讯到开庭,从第一次开庭到第几次几十次开庭,就把人搞得筋疲力尽,下气不接上气,受不了调解折磨的人,只好打消离意,在法官老爷庆幸又做了一件好事之余,回家继续承受恶姻缘的成果。受得了调解折磨的人,那就是“调解不成”,还要再受正式诉讼程序的折磨。
民法规定,离婚的原因有十大条,表面上看起来男女平等呀平等,但在男性中心社会,法官老爷又有“自由心症”的特权,吃瘪的往往仍是老奶。以十大条之一的“虐待”而言,法条曰:夫妻的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虐待,可以离婚。基于体力的优势和经济的优势,以及大男人沙文主义意识形态的顽强,女人虐待男人的少,男人虐待女人的多,事实上是一面倒的形势。
所谓虐待,包括精神的虐待和身体的虐待。臭男人每天板着恶棍嘴脸,或者动不动就把老奶祖宗三代搬出来念念有词,妻子被糟蹋得连娼妓都不如,告到衙门,准败下阵来。盖精神上的虐待,因女人不是人的缘故,算不了啥。好吧,即令算啥,法官老爷对此可是采取证据主义的。关门闭户,床第之间,恶毒言语倾盆而出,谁能拿出证据哉。有人说,可弄个录音机呀——这比老鼠往猫老爷脖子上挂铜铃还困难。而且,录音在法律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事情就到了绝途。一旦臭男人进一步动了粗,法官老爷摇身一变,自由心症发作,一切都是周公的“人情之常”,老奶就更别想跳出苦海。这得举几条天下奇观的判例说明:
一曰:“夫妻间偶尔失和,殴打他方,致今受有微伤,如按其情形,尚难认为不堪同居虐待者出“取实予名”。儒、道、墨三家开始争辨名实。战国时,名,不能认为离婚的正当理由。”(二十年上字第二三四一号)
——这是四十五年前老掉了牙的判例啦,时代已到核子中子,周公的那一套仍然有效,夫“按其情形”者,是法官老爷按其情形,不是挨打受气当事人按其情形。所以抓抓头发,打打耳光,抽抽皮鞭,再来一个黑虎偷心,照酥胸上比划两拳,即令“受了微伤”(好一个“微伤”),在古老的法官脑筋中,都属于“偶尔失和殴打”,活该活该,要想申冤,恐怕只有告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途。
二曰:“因对方行为不检而他方一时忿激,致有过当的行为,不能谓不堪同居。”(二十三年上字第四五五四号)
——这又是四十年的老古董。呜呼,在法律上,任何“过当”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法官老爷照柏杨先生尊脸上打一巴掌,我掏出洋枪洋炮动变化,但过分强调个人感觉对判断活动的意义,把感觉的,“砰”的一声,法官老爷伸了腿兼瞪了眼,我就准得吃上官司,无他,防卫过当,必然坐牢。可是丈夫殴打妻子,法官老爷却宽宠大量,认为“过当”也没关系。这一个判例似乎不是文明国家的产物,应属于电视上“动物奇观”影集上的产物。
三曰:“所谓不堪同居的虐待,系指予以身体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的痛苦,致不堪同居者而言,如非客观的已达于此程度,不容夫妻之一方,以主观的见解,任意请求与他方离婚。”(三十四年上字第三九六八号)
——这个判例的时代较近,只不过三十年,但其作怪则一。夫妻间的感情,乃纯主观的感情。患青光眼的朋友,“客观”地看起来,简直跟好眼一模一样,无奈“主观”的当事人却看不见。夫妻是否恩爱,是当事人主观的事,法官老爷却要用“客观”去判断,而所谓“客观”的判断,事实上是法官老爷“主观”的判断,这就离谱太远。爱情已经消失,不知道法官老爷又根据啥学问,判断爱情仍然存在。谋财害命的婚姻,不知道法官老爷又根据啥学问,判断根本没有杀机。有灵性法官老爷的判断,显然跟酱萝卜法官的判断不同,又应该由谁再加判断乎耶。恶狠狠的“不容”青光眼说他视力不佳,真是一条好汉。
十大条之另一条的“恶意遗弃”,也有奇特判例:
一曰:“丈夫依其后母牧牛生活,茅屋容膝,确有衣食难周情形。亦不过因家贫生活艰苦,自难指为恶意遗弃。”(一九五○年台上字第四一五号)
——这又是专门慷他人之慨的幽灵,看别人被火烧死,毫不心疼。女人只是男人的附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虽是二十世纪,没有独立谋生能力,非靠丈夫吃饭不可的可怜女人,仍没有“拒绝饿死”的权利。
二曰:“丈夫因犯杀人未遂罪逃亡在外,尚无其他情形可认具有拒绝同居的主观要件,不能离婚。”(一九六○年台上字第一二五一号)
——这更是一条拿别人终身幸福为代价的文字魔术,如果那位可敬的逃犯一逃就是二十年,法律妻子就得守二十年。明明已有拒绝同居的主观条件,却反过来硬说没有这条件,翻手成云,覆手成雨,心肠固狠得很也。
十大条中还有两大条,“重婚”和“通奸”,也构成申请判决离婚的原因。现在社会,男人干这活的多,女人干这活的少——至少目前比较少,所以民法对这条规定,也就越发恐怖。恶丈夫重婚也好,通奸也好,只要瞒天过海,能把老奶瞒过两年,非法就自动成为合法。看起来堂堂法条,不是保护受害人,而是保护欺骗天才,臭男人只要手段高强,法律就站在他这一边。这种官司,你说谁能吃得消吧。
然而,使判决离婚变成水深火热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固执的“劝合不劝离”的酱缸观念,认为功合是道德的,劝离是不道德的。所以有些自称为道德的律师,不肯接受离婚案件。自称为道德的法官,认为判决离婚有伤阴骘。受苦受难的老奶(有时偶尔也有可怜的老公),只好为他们的浆糊脑筋,继续受苦受难,轻者断送幸福,重者断送残生,使社会平空产生无数的悲剧惨剧。这些悲剧惨剧,受到法律坚强支持,更威不可挡。
听说立法机关正在修改民法,柏老建议,除了请周公参加会议外,似乎也应请周婆光临,听听她的意见。
女人的名字:强哉骄
吾友欧文先生有一篇小说《李柏大萝》。男主角李柏先生有一天上山打猎,看见一群穿着古装的荷兰移民在打九柱球,并且敬了他两盅老酒。酒醒之后,回到故居一瞧,已面目全非。初上山时尚呀呀学语的小女儿已嫁人生子,原来尚在怀抱中的儿子,则长得跟自己一样的高,而且一样地好吃懒做。老朋友有的死运亨通,去阎王殿报到。有的官运亨通,去华盛顿当了参议员。当年爬在他肩上翻筋斗,跟在他屁股后追逐吆喝的一些顽童,现在全成了有选举权的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使他恍如隔世,不胜瞪眼。只有一件差堪告慰的事,就是他那花样百出的妻子,在他上山不久的一天,向一个小贩光火,而终于一命归阴。
常有些朋友拿柏杨先生跟李柏先生相比,问曰:“老头,你虽然没有喝荷兰酒,可是恍如隔世则一。李柏的感受我们已知道啦,你一去十载,可觉得台北有啥改变也哉。”呜呼,台北恐怕是世界上改变最大的都市之一,像房子越来越多,人越来越挤,汽车越来越排长龙,钱越来越不值钱。然而,仔细想起来,这都没啥,柏老久经沧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只有一样使我花容失色的就是女人。盖从前是男人看女人,现在则是女人看男人;从前是男人追女人,现在则是女人追男人;从前是男人泼皮,现在则是女人的脸似乎更厚(以致连胡子都长不出);从前是男人赤膊上阵、闯五关、斩六将、献身事业,现在的女人则十指尖尖,犹如钢爪,把男人抓得呼天抢地。于是,柏老喟然叹曰:“女人,你的名字,强哉骄。”
“强哉骄”是吾友孔丘先生发明的。在儒书里,他阁下诗兴大发,冒出来一连串的“强哉骄”——“君子和而不流,强哉骄。中立而不倚,强哉骄。国有道,不变寒恶,强哉骄。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骄。”柏杨先生因而套之,不过是赶着何仙姑叫二姨,沾点仙气儿,以便流传万年,家喻户晓。有人说,孔丘先生用的是“矫”,而不是“骄”,老头何得乱改。问题就出在这里,学问庞大之士,啥都敢改,我老人家还是小改,一旦自以为可以一手遮天,我还要大改。
“强哉骄”者,“既强悍又骄傲”,值得我们递佩服书之意也。吾友莎士比亚先生曾宣传女人是弱者,在他那个时代,大概有真理在焉。可是真理也会变事物之中,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目的由潜在到实在的过程。主,时间能够改变大多的事物,他老哥如果今天从棺材里爬出来,抬头一望,女人忽然“强哉骄”,恐怕羞愧难当。
台北一家著名的大学堂外文系毕业的女学生,系花兼校花也,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有一天,路过一家公司门口,看见一辆一九九九的宾士汽车(在柏老看来,凡是四个轮子而自己会跑的玩意都是汽车,后来才晓得等级奇多,在目前的台北,“宾士”属于九段,价值三百万元——把柏老捆起来当猪崽卖,也抵不上一个轮胎。据说屁股坐上面,舒服得要命)。她阁下见了该“宾士”,立刻浑身发软,绕着它左转右转,前转后转,伸出纤纤玉手,把车身摸了个遍,啧啧称赞,口水四流。一会儿经理老爷上车,该强哉骄马上抓住天赐良机,未语先笑,嗲曰:“这车是你的呀。”经理老爷眼睛一亮,应曰:“噎死。”强哉骄曰:“我好想坐一坐,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带我兜兜风。”经理老爷曰:“欧开,欧开,扑里死,扑里死。”强哉骄乃轻迈莲步,慢移玉臀,缓缓坐在经理身旁。以后经过,我不知道,反正是郎有心,妾有意,狗皮倒灶,结论是,经理老爷跟太太离婚,落入强哉骄之手,双双去了洋大人之国(柏老听了这个故事,就开始担心,一旦该强哉骄在纽约遇到了一辆“砍的拉屎”,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去乱摸)。
这位女士,可称之为“摸汽车型”的强哉骄。而另一位女士,则属于另一类型的焉,说来就话长啦。柏老有位年轻朋友,已过五十岁大关,尚未婚配,老实忠厚(这可不是赞美之词,用另外一句同性质的话来说,老实忠厚,不过冤大头罢啦),见了女人,先脸红,后心跳,舌头上像拴了一个十公斤重的铁饼,连话都说不清。女朋友永远绝缘,妻子更不必谈。柏杨先生就为他出主意,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征婚,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
就在去年(一九七七)九月,征婚大典开幕。启事在报上刊出后,应征信件雪片飞来。老朋友们组织了一个审查委员会,挑选出最最理想的一位,由柏杨先生率领该朋友“上古三皇所行道术,随物任化,淳朴无为。”②指道的整体。,按址前往晋谒。该小姐相貌端庄,职业高尚,虽是半老徐娘,却也仪态万千。柏杨先生一见钟情,对朋友训之曰:“小子,小子,好自为之。”
当时约定第二天由他们单独见面。就在晚间,柏老又把朋友召到汽车间,面授种种机宜,认为十拿九稳。
第二天晚上,柏杨先生正襟危坐,等候消息,直等到半夜,朋友像斗败了的鹌鹑,垂头丧气,踉踉跄跄跑进来。我一瞧就知道他遇到的对手不是莎士比亚先生的“弱者”,而是柏杨先生的“强哉骄”。原来二人最初约定在一个较小的餐厅见面,强哉骄坚待去一家台北最大的餐厅。朋友本来打算吃个A餐B餐的,强哉骄地非点菜不可,第一盘就来了一个伟大龙虾。嗟夫,到西餐馆点菜,真得有点银子才行,然而这还不足以使朋友出汗,使朋友出汗的是,强哉骄玉音曰:“你今年多大啦,报上登的年龄可是真的?”朋友曰:“是真的,不信可以看身分证。”强哉骄曰:“身分证也有假的,也有当初虚报年龄的,看它干啥,我只问你今年多大啦?”朋友告诉了她,强哉骄曰:“你现在干啥?”朋友曰:“在夜间部教课。”强哉骄曰:“那你白天干啥?”朋友曰:“不干啥,只在家里看书。”强哉骄曰:“你白天为啥不各处活动活动,力图上进?”朋友这时已开始发毛,强哉骄续问曰:“你有没有机会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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