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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富甲天下-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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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件东西我们真的喜欢,我们倒是不介意做人类百年的伙伴,不过人类,我知道你的身份高贵,但是请不要用坐骑这个字眼,就算我们和人类组成了龙骑士组合,我们之间也是平等的。”还是米克福斯特了回答宋歌问题。



点了点头,



道:“那如果我能拿出你们动心的珍宝,你们是不是效力。哦,不,并不是效力,而是成为朋友,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的忙呢?”



宋歌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这一切,本是个偶然。路过鲁斯城,碰到塔兰托,遇到引龙仪式,看见三头巨龙,这一切都是个偶然,或者说,是机会,而宋歌就在第一时间开始调配自己的资源,来让这个偶然出现的机会给自己创造好处,而面前的这三头巨龙就是最大的好处。从宋歌看到他们的第一眼起,善良的外籍先知就没打算放过他们。



“人类,你这是在开玩笑吗?”一起想收三条龙,就算大陆上的强国也没有这个本事吧。



听到宋歌的话,三条龙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愤怒,龙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欺负了,连一个人类都敢在他们面前说这说那的。



宋歌没有理会他们,而是从手镯里拿出一件东西。



“这是亚神器‘冰冻之心’,可以提高水属性法师或者魔兽五分之一的魔法凝集速度。如果是水属性进阶成了冰属性,则可以提高四分之一的元素凝集速度,可以说,在修炼方面,它超过了许多神器。”看着露出向往之色的米克福斯特,宋歌问道:“这位尊敬的水系巨龙,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



财帛动人心。何况是对珍奇异宝有着极端爱好地巨龙。当宋歌把‘冰冻之心’拿出来的那一刻,米克福斯特动心了。



宋歌笑了下,又拿出了另一件东西,这件物品一出现,一股庞大的火元素的力量出现在了这块被巨龙压出的空地上。



“这是‘炙热之轮’?”本属性的火系巨龙普罗米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颇有名气的火系装备。



“对,这就是曾经火焰君王的随身装备,能够提升一倍魔法释放速度,增加百分之十火元素能量地顶级火系攻击亚神器‘炙热之轮’。我想火巨龙装备上它,实力会立刻提升一个档次的吧。”宋歌的语气里充满了诱惑,让人听得心直痒痒。



“当然了,还有这个。”宋歌在三条巨龙期待的目光中拿出了另一件东西。



“不知道你们没有听说过黑雾魂这种东西。”看到三头巨龙疑惑的表情,宋歌暗道你们当然没听过,这名字是我起的。“那是一种专门吸收各种能量地生物,然后把能量储存在晶核里。”



三条龙不知道宋歌为什么说这些,只是盯着他手中毫不起眼的东西。



“这个就是矮人最出色的工匠利用黑雾魂的晶核打造出的吸取装备,只要需要,随时可以从里面吸取能量为己用,在战斗的关键时刻,你用了这个装备意味着什么我想谁都清楚,而且这个装备最神奇之处就是一旦你把其中的能量吸取空了,你可以把自身的能力输入进去,储存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这个东西是庞坦刚刚研究出来的,是利用了一种连宋歌都没有听说过地技术制成的。不过成功几率很低,直到现在也只弄出了这么一个。



看着面前没有任何起眼之处地拳头大的珠子。三条龙都不太相信有这么神奇。



宋歌嗖地一下就把这个小东西扔给了风系巨龙希姆拜尔,“你试试。”



人形的希姆拜尔狐疑的看了宋歌一眼,把手放到了这个包裹了一层稀奇古怪金属的珠子上,先是摸了摸,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对才试探着吸取一下。



果然,一股纯净的能量从珠子里面进入了身体,慢慢的被吸收了。尝到好处的希姆拜尔立刻对这个小珠子起了兴趣。



看了看三条龙的表情,宋歌心中有了底。说道:“这三样东西地珍贵,大家都了解。我虽然和龙族的关系很好,但是也不能凭白地送给你们。但是如果几位可以成为我的朋友,去我的城市,我想这些东西我还是舍得的。”



宋歌曾经和巴斯,伊斯坦布探讨过关于巴巴内城市防御的问题。这座几乎融合了所有优点的城市到底是不是大陆防御最坚固的城市?经过三人反复的探讨,甚至模拟攻击,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巴巴内对地面有着强大的防御力,以兽人最强力的种族配合最好的攻城装备,在巴巴内现有人口的基础上,需要整整一百五十万人才能攻下。而要是人类,则需要近五百万人,这个数字只有人类的联军才可以超过。所以可以说巴巴内是防御最好的城市。



不过也不是没有缺点,就是巴巴内缺少强大的空中力量,上次玄鸦的袭击就暴露了这个问题,一旦敌人有空中的部队,就会牵扯巴巴内近一半的城防力量,这大大削弱了这座城市的威慑力。虽然也有法师团可以攻击空中,也有两位龙骑士和几个飞行神兽,但是防空力量仍然略显单薄。这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所以宋歌看到这三条龙的时候才那么心动,甚至把巴巴内的巨弩都趁乱搬上了鲁斯的城墙,为的就是能够让他们成为巴巴内的防空力量。能够碰到巨龙,这可不是一般的运气。



三条龙看了看宋歌,又看了看三件宝物,都有些两难,龙族的高傲让他们不愿屈居人下,龙族的贪财又让他们不忍放弃。



和红云阿布罗迪接触多了,宋歌对龙族的心理很是了解,知道现在三条龙在想什么,所以说道:“这样吧,我们一切按照引龙仪式来,我会派出三个人和你们打,如果你们输了,并不需要成为谁的坐骑,只要为我的城市服务一百年。你们赢了,我就不再强求。而且这三样东西无论输赢都送给你们。你看如何?”



宋歌知道他们不会拒绝,因为他相信这三件东西对他们的吸引力有多大。



果然,三条龙商量一下答应了宋



求,但是米克福斯特说:“我们答应,但是你要等我了以后才可以。



“这个自然。”宋歌点头答应。



找了一个安全的地点,留下几个人后,宋歌带着三条龙传回了巴巴内。



三条巨龙的到来让巴巴内的居民们有了新的话题,但是所有人都信心满满,认为最后他们一定会成为巴巴内的一员。



这座城市的恢宏和人口的驳杂也让三条巨龙大开眼界,大陆上还没有过一个地方出现这种多民族杂居的情况。巴巴内无疑开创了一个先例。



巨龙的恢复速度是惊人的,只用了五天的时间,两条龙在米克福斯特的水系魔法治疗下就恢复了健康。



和巨龙比武的消息传到了所有巴巴内人的耳中,就连远在前线的月舞石头等人都回来了。现在的巴巴内人,对提高实力有着极度的偏好,无论是自己的还是整体的。



比武被放在了中心广场,或者说观众席被放到了中心广场,因为巨龙注定是在空中战斗的。



宋歌在月舞和娅楠的陪同下来到了会场,围观的人民立刻发出的欢呼的声,这声音和引龙仪式开始时候的欢呼声不一样,那纯粹是为了仪式而欢呼,而巴巴内居民的欢呼里,充满了对宋歌的真心爱戴。



两女看着自己地巨大拼图屹立在广场上。都满足的笑了,握着宋歌的手都紧了紧。



三条龙也来了,都化成人形站在了一边,好奇的看着下面非常友好的人类,兽人,矮人们。



“那我们就开始吧。”宋歌对下面的人致意以后对一旁的巨龙说道。



三头巨龙里火系巨龙普罗米斯最先走了出来,他要打头阵。



巴巴内这面走出则是亚当和他的龙阿水。



宋歌现在对亚当地实力还是很有信心的,用伊斯坦布的话说。亚当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龙骑士了,因为无论是他还是他的龙,战斗方式都已经不同了。在巴巴内的比武中,亚当也取得了不错的名次,虽然当时只有第九,但是经过阿布罗迪临走前地调教。现在亚当的实力已经可以和拉内力甚至莫罗尼抗衡了。而且宋歌派亚当出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属性相克的问题,亚当和他的龙阿水都是水属性的,普罗米斯是火系巨龙,亚当天生占据优势。



亚当升上了天空,手里拿着崭新的附魔龙枪,站在阿水的背上盯着恢复了龙形,在不远处的天空上盘旋着的普罗米斯。



两方都不是什么耐心的人,几乎刚刚做好准备就开始了战斗。



不过让普罗米斯和下面地其他两条巨龙没有想到的是,亚当和他地龙没有象其他的龙骑士那样。先是发动魔法攻击,而是直接就杀了过来。



普罗米斯不得不把念了一半地咒语生生的咽了回去。庞大的身躯一摆,迎向了亚当和他的龙。



这个时候的亚当和阿水的身上一起出现了一层冰甲。包裹住了一人一龙的每一个部位,就连亚当的龙枪上都有。寒冷地气息让周围的温度都降低了许多。



“这怎么可能?”地面上观战地米克福斯特讶声道,这种骑士和巨龙的连体甲是怎么回事?这样的骑士和巨龙不是可以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了吗?



也不怪米克福斯特惊讶,龙骑士之名虽然好听,但是真正到了战斗的时候,主要靠的还是巨龙,龙骑士只要是起指挥和辅助的作用。因为在空中,当巨龙做出一些高难度飞行动作的时候。龙骑士能做的只是抓住巨龙的身体而已,根本就攻击不了。



而亚当和他的龙现在的这种情况则颠覆了这个概念。一个无论巨龙做出什么动作都能站稳并且可以出现在需要位置上的龙骑士是可怕的,这等于龙和骑士之间都可以做为攻击的主体,这无疑使攻击的手段变幻莫测起来。



空中的情况正是按照米克福斯特想的来了,亚当和阿水配合的天衣无缝,阿布罗迪亲自指导的战斗技巧发挥的淋漓尽致,刚一接触,普罗米斯除了吼声占优以外,其他发面全面落入了下风。



由于有了连体冰甲,亚当可以在阿水的身上自由的移动而不用担心掉下去,他忽而出现在龙头,一枪扎向普罗米斯,忽而倒挂在龙腹上,抽冷来上那么一下,忽而从龙头滑向了龙尾,躲过普罗米斯的攻击。看他的战斗,不如说看杂技更恰当一些。



这场战斗是普罗米斯这辈子最窝囊的一场战斗,他是属性巨龙,虽然有着强悍的身体,但是最主要的攻击方式还是魔法,可是现在对手根本就不给他发挥自己特长的机会,如年糕一样的贴着他,龙牙,龙抓,龙枪,从各个角度攻击着他,让他防不胜防。这么一会,他的身上就被来了好几下。



一系列的被动让普罗米斯的火气积累到了顶点,在被亚当鬼魅的龙枪再次刺中以后,火系巨龙终于顾不得受伤,拼着挨阿水一下,一爪把对手逼退了一段距离,大翅膀一扇,就飞远了一些。



好不容易创造出来的机会普罗米斯自然不能不珍惜,几乎是用他最快的吟唱速度,发出了一个八级的范围攻击魔法‘陨石天降’,巨大的燃烧着火焰的石头从天而降,封住普罗米斯前面的空间。



成功的发出了这个魔法后,普罗米斯暗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了一点准备魔法的时间,只要拉开了距离,他有信心和这个难缠的对手周旋到底。



九级的咒语刚刚开了个头,普罗米斯就看见了令他的龙眼差点掉出来的一幕,亚当和他的龙竟然硬生生的穿过了‘陨石天降’,眨眼杀到了他的身前。



卷二 基本达到小康



第270章 … 巴巴内的女人都很厉害(上)



第270章巴巴内的女人都很厉害(上)



普罗米斯甚至连诅咒这个世界为什么有这样的变态的时间都没有,就发现那杆裹着冰的龙枪带着强烈的旋转到了眼前,上面散发着森冷的寒气。



没有迟疑,火系巨龙张口就是一口龙息,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既然没有时间躲闪,就来个两败俱伤吧,普罗米斯不相信,亚当可以不怕火系魔法的高温,但是龙炎的高温一定会叫亚当所有顾及的。



下面的人都紧张的看着这一幕,包括之前对亚当有着绝对信心的宋歌。他知道亚当这个大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爱冲动,倔强。当宋歌看到普罗米斯口吐龙息的时候,他真的怕亚当根本就不躲闪就那么硬冲过去,虽然冲过去了就会给火系巨龙造成严重的伤害,但是自己一定也会被龙息灼伤。



不好还好,亚当被阿布罗迪调教了以后显然知道了深浅,一人一龙默契的避开了龙息,不过在闪避的那一刻,亚当奋力的掷出了手里的新金属附魔龙枪,长枪穿过龙炎,一下扎进了普罗米斯的身体的!



亚当虽然不是那么冲动了,但是他还保留着一个无法改变的特点,就是狠。



这和他从小生活地环境有直接的关系。在荒芜的雪山里,食物本就稀少,而且能够在那种极端环境下生存下来的都是很厉害的魔兽,亚当和阿水还很弱小的时候,他们正面打不过那些魔兽,只能偷袭,所以讲究的就是快和狠,因为一旦失败了。自己的性命就难保了。天长日久,这就成了习惯和本能,根本就改不掉了。所以今天虽然是场比试而不是性命相搏,但是当机会出现地时候,亚当还是本能的全力出手了。



普罗米斯只来得及挪动了一下身体,龙枪就扎进了他的身体。因为是穿过龙息而来的,枪身外面已经被烧的滚烫,甚至有溶化的迹象。插入了巨龙身体之后普罗米斯感觉火烧火燎地疼,自己也偿到了自己龙息的味道。由于温度太高,伤口暂时并没有鲜血流出,但是一股烤肉的香味儿却弥漫在了整个广场上空。



火系巨龙在天空中扑闪了两下,无力的坠落下来。下面早就准备好的魔法师们急速的撑起了结界,托住的普罗米斯的巨大身躯,缓缓的放到了广场上。



本来想要责怪宋歌的人出手太重地其他两条巨龙看到巴巴内城法师团的行为,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要是人家真想让你死,直接再摔你一下好了。所以只是迅速来到同伴地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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