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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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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却在这儿闲荡,为了一点小事怨天尤人,说真格的,实在我恐怕应该到她那里去,帮她一把才是。可以从个人感情上给她一点支持。哎呀,事情不是明摆着的么,这么一来对我也会有意想不到之功。我要是去了,她就会从心眼儿里体会到……”

我犹豫了。我这些缺胳膊少腿的话,伦敦医生又能听懂个多少呢?

“我想我应该马上搭飞机到丹佛去。”

一时寂无声息。我作出了这个决定,心里很满意。可是再一想,今天已经是星期五了。

“不过,下星期一我本当出庭,去跟那个地方教育董事会打场官司。我早就巴巴的等着要去把那帮蠢货痛斥一顿了……”

我停了停,好在心里暗暗合计一下。两件事,可得掂量掂量,奥利弗。

“好吧,这回就让巴里·波拉克去挑大梁吧。其实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比我还透。当然,他年纪是轻了一点。说不定会经不起他们一纠缠,给弄得晕头转向。嗨,不是我吹牛,我要是一出庭,肯定就能把他们一下给镇住。这里边的区别可大着哪!”

好哇,这一场心理对攻战一来一去打得好激烈。我一个人为双方设辩,自己也听得昏头昏脑了!

“啐,别胡扯了,这区别再大,可到底不如玛西要紧啊!别看她有多了不起的本事,她可毕竟是孤身一人在外,身边能有个朋友才用得着哩。我说不定还真可以撇开自身的得失,一心一意去为人家谋划谋划哩!好,这辈子就来破例干一次吧!”

这最后一条理由把我说服了。至少我自己觉得是这样。

“我就乘飞机去丹佛,好吗?”

我对医生瞧瞧。伦敦医生考虑了一会儿,答道:

“不去的话,星期一五点钟来找我。”

第30节

“奥利弗,你不能走啊——你一走我准垮。”

“不要着急,包你没事儿。用不到这样紧张嘛。”

我们坐出租汽车去机场,路上坑坑洼洼,车子颠颠跳跳,一路上我就极力开导巴里·波拉克,好让他把情绪安定下来,准备出庭去亮相。

“可奥利呀,你为什么要来这一手呢?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突然这样拍拍屁股一走,把事情都撂给我呢?”

“你于得了。这案子的材料你已经熟得可以倒背如流了。”

“材料我倒的确很熟。可奥利弗呀,要说当庭辩论,抓住一点由头大加发挥,我比起你来那就差远了。他们会弄得我大出洋相的。叫我去打这场官司我们准输!”

我就安慰他,还教他一些窍门,如果对方的猛烈攻击不好对付,可以怎样加以回避。记住,说话要口齿清楚,把节奏尽量放慢,可能的话嗓音要不高不低,对一些出庭作证的专家都要以“博士”相称,那才会博得他们的好感。

“哎呀,我真害怕。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当回到丹佛去呢?”

“因为我不能不去,巴尔。我不能说得再具体了。”

我们默默无语,心里都很焦躁,坐在这颠啊颠的车子里,跑了足有里把路。

“嗨,奥尔?”

“什么事,巴尔?”

“要是我猜中了是怎么回事,你就痛痛快快都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猜中了再说吧。”

“是个对象。是个天仙一般的对象。对不对?”

就在这时机场大楼到了。汽车还没有停妥,我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车门。

“嗨,我说的可对啊?”巴里问。“是个对象不是?”

一味傻笑、都快笑成了只笑猫的奥利弗,把手伸进车窗里,跟他的后生同事握手道别。

“嗨——祝你我大家都马到成功。”

我一转身,就直奔检票台而去。愿上帝保佑你,巴里——看你都紧张成了这副模样,可你哪里晓得我的心里也在直打鼓啊。

因为我去找玛西,事先可没有通知她啊。

班机在“百丈山城”一着陆(那个乐呵呵的飞机驾驶员老是管丹佛叫“百大山城”),我就抓起小提箱,找了一个看上去会开飞车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他说:“去棕宫饭店。请尽量开快。”

“那就请你把尊帽戴戴牢,老弟,”他回答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晚上九点(也就是十一分钟以后),车子便到了丹佛的老牌旅馆棕宫饭店。饭店的大厅大极了,透明的半圆形穹顶颇有些“世纪末”的风格。地面呈层层而下的阶梯状,中间是个大花园。抬头望一眼屋顶外空旷的苍穹,连脑袋都会发昏。

我从她打来的电话里,早就知道了她住的是几号房间。我请服务台把提箱保管一下,就快步直上七楼。我没有先打电话通报上去。

一到七楼,我稍稍歇了一下,好喘一口气(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然后才敲了敲门。

半晌没有人应声。

后来总算出来了一位男士。人,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不过却完全是一副“奶油小生”腔。

“请问有何贵干?”

这个家伙是什么人?听他的口音不是丹佛的本地人。这种不正宗的英语,倒像是火星大说的。

我就回答他:“我要找玛西说话。”

“对不起,她这会儿正忙着。”

在忙什么?莫非我正好撞上什么丑事儿了?这个家伙的模样也未免大俏了点吧。规规矩矩的人见了这副眉眼,谁都会恨不得给他一拳头。

“反正她忙我也要见,不忙我更要见,”我说。

论身材他要比我高出近两寸。一身衣服非常合体,简直就像连根长在他身上似的。

“?你跟宾宁代尔小姐事先有没有约好?”听他这一声“呣”的口气,竟像大有不惜动武的意思。

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再动口,更没有来得及跟他动手,从里屋就传来了一个女性的嗓音。

“什么事啊,杰里米?”

“没什么,玛西。一点小误会,冒冒失失来了个人。”

他又回过身来了。

“杰里米,我可不是冒冒失失来的,”我说。“是我二老双亲要我,我才来到这世界上的。”也不知是我这句俏皮话起了作用呢,还是话里那种威胁的口气镇住了他,总之杰里米往后退了一步,让我进了门。

进了门是条小走廊,我大步走去,心想玛西见了我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到底是在干什么呢。

起居室里是一屋子的人,都是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物①。

①斯隆·威尔逊在1955年出版过一本小说《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小说中所说的穿灰色法兰绒衣服的人都是公司经理人员或高级职员。

也就是说,满屋子东一个西一个的,尽是些经理人员,一人一个烟灰缸摆在面前,都在那里心事重重地抽烟,要不就是在那里吃盒装三明治充饥。

写字台后面坐着一位,既没有在抽烟,也没有在吃东西充饥(更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脱光了衣服),那就是玛西·宾宁代尔了。原来她正忙得不可开交,是在那里……办她的公呢。

杰里米问她:“你认识这位先生吗?”

“当然认识,”玛西说着,嫣然一笑。却没有飞一般的扑到我怀里来:我一路上的梦想全落了空。

“哈罗,”我就向她打了个招呼。“对不起,我大概打搅了。”

玛西朝四下看了一眼,这才对她那帮下属说道:“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她带我走到走廊里。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却和婉地就势一拦,不让我越过这个分寸。

“嗨——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想你也许身边需要个朋友。所以就来陪陪你,等你把事情办妥了我再走。”

“那你出庭的事怎么办?”

“管它呢。这哪有你重要。”我一把搂住了她的细腰。

“你疯了?”她压低了嗓门说,不过绝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

“对。是疯了,是光棍一条睡双人床睡疯的——不,不是睡疯的,应该说是因为老睡不着党才弄得发疯的。怎么会不疯呢,没有你来吃三夹板一样的面包,老一套的煮蛋,对着餐桌我想你都想疯了。怎么会不疯呢,我……”

“喂,朋友,”她一指里屋,“我在开会呢。”

管那班经理先生们听得见听不见呢。我只管我嚷嚷。“……你总裁大人尽管公务繁忙,可我想你大概也不会一点没有这种寂寞得要发疯的感觉吧……”

“混蛋!”她把脸一板,还是压低了嗓门说,“我在开会哪。”

“我明白你很忙,玛西。那这样吧——你不用急,只管办你的事去,等你办完了事,到我的房间里来,我等着你。”

“这个会不定要开到什么时候呢。

“开一辈子我就等你一辈子。”

玛西听得喜孜孜的。

“好吧,我的朋友。”

她在我面颊上亲了亲,又回去办她的事了。

“啊,亲爱的,你是我的阿佛洛狄特①,你是我心中一支唱不尽的美妙的歌……”

①希腊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相当于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

这是外籍军团①的一个军官,叫让—皮埃尔·奥蒙的,在那里对一位体态丰满的沙漠公主倾诉衷情,公主急得上气不接下气:“别,别,别,当心给我爸爸听见!”

①指法国的外籍军团,系法国的外国雇佣兵部队,在海外服役。

时间已经过了半夜,丹佛的电视屏幕上除了这部老掉牙的电影以外,再没有别的节目可看了。

除了看电视,可以陪陪我的便只有“可儿”①了,不过“可儿”也已经愈喝愈少了。我已经喝得迷迷糊糊,跟屏幕上的人物都说起话来了。

①疑是一种啤酒或什么酒的商标名称。

“快下手呀,让一皮埃尔,干脆把她的衣服剥掉呀!”他却没听我的话,花言巧语只管说得起劲,一双手就是不肯往下挪。

终于,来了敲门声了。

谢天谢地!

“嗨,宝贝,”玛西一声招呼。

她看去一脸倦容,头发都有点散乱。我就巴不得她这副模样。

“怎么样啦?”

“我把他们全打发回家了。”

“问题都解决啦?”

“哪儿能呢。还是烂摊子一个,焦头烂额啊。我可以进来吗?”

敢情我实在太累了,在门口一站已经不会动了,简直把她的路都给挡了。

走进屋来,脱了鞋子,她就噗地瘫倒在床上,累得有气无力,对我直瞅。

“你这个罗曼蒂克的大混蛋。那么件重要的案子,你就撒手不管啦?”

我笑笑。

“谁叫你这儿的事情更重要啦?”我回答她说。“知道你一个人远在丹佛碰到了棘手事儿,我就想,你身边恐怕很需要个人呢。”

“想得好!”她说。“虽说有点匪夷所思,你这个主意还是妙不可言!”

我来到床上,把她一把搂在怀里。

还数不到十五,我们俩就都进入了黑甜乡。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玛西悄悄溜进了我的帐篷,在我睡梦正浓之际凑在我耳边说:“奥利弗呀,今天我们俩就一块儿去玩一天吧。就我们两个人去。要痛痛快快玩个畅。”

一觉醒来,发现居然美梦成真了。

玛西早已站在那儿,一身滑雪的打扮。手里还拿着一套滑雪装,那尺寸估计我穿起来正合身。

“走吧,”她说。“我们上山去。”

“可你开会的事怎么办?”

“今天我就专程陪你一个了。会,等吃过晚饭以后再找他们来开吧。”

“哎呀,玛西,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着?”

“谁叫你的事情更重要啦?”说完还微微一笑。

玛西手一挥,一个人脑袋应声落了地。

遭殃的是个雪罗汉,头上中了她一个雪球,当场掉了脑袋。

“还有什么好玩的?”我问她。

“吃过了午饭再告诉你,”她说。

落基山公园茫茫一片,一眼望不到边,我们这下营的所在到底算是在什么地方,我心里一点都没有数。反正从我们这里直至天边,压根儿就看不到一丝半点人影鸟迹。脚踩积雪嘎吱有声,算是这四野里最大的声响了。到处是一片白茫茫,纤尘不染。就像大自然的一尊结婚蛋糕。

玛西尽管不会点城里的煤气灶,用斯特诺①却内行得惊人。我们就在落基山上喝我们的汤,吃我们的三明治。什么高级饭店,都去它的吧。什么法律义务,都去它的吧。还要什么电话呢,还要什么城市呢,有我们两个就够了,多一个人便是多余。

①一种罐装冻胶剂,作方便燃料用。斯特诺是商标名。

“我们这到底是在哪儿?”(玛西是带着指南针的。)

“无名地乌有乡,稍稍偏东一点。”

“我喜欢这个地方。”

“要不是你这爱乱闯的脾气硬是使了出来,我这会儿还在丹佛,关在烟雾腾腾的屋里受罪呢。”

她还用斯特诺煮了咖啡。要是用行家的口味来衡量,这咖啡煮得不能算好,至多只能说是勉强喝得,不过我喝了心里却觉得热乎乎的。

“玛西呀,”我这话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倒看不出来,原来你烧饭做菜还有两下哩。”

“也只有在荒山野地才干一下……”

“这么说你就应该搬到荒山野地来住。”

她对我瞅瞅,又回过头去朝四下扫了一眼,脸上泛出了幸福的光彩。

“我真巴不得我们能不走才好呢,”她说。

“我们可以不走,”我回了她一句。

我这话的口气可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玛西,我们可以在这儿一直住下去,只要冰河一天不化解,我们就一天不走。除非我们住腻了,想要到海滩上去走走了,或者想要到亚马孙河去划小舟了,不然就可以一直住下去。我这说的可是心里话啊。”

她犹疑了好一会儿。在考虑对我的话怎样回答好。——我这一番话算是什么呢?是提了个想法?还是提了个方案?

“你这算是在考验我呢,还是当真有这么个意思?”她问。

“可以说二者兼而有之吧。我是禁不住有点动心的,倒真想把那种没完没了的疲于奔命的生活给摆脱掉,你呢,能办到吗?要知道,能像我们这样有条件作这种选择的人可是不多的哪。……”

“得了吧,巴雷特,”她却不以为然,“看你的口气好大呵,抱负大到像你这样的人我倒还没有见过第二个。要有的话除非就是我了。我看你大概还很想去弄个大总统当当吧。”

我笑笑。不过既然是块当大总统的料嘛,就不能说假话。

“对。我是想过。不过近来我却一直在想,我倒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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