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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精选集-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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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斯在奥林匹斯之巅。教授的办公室其实也就等于书房。不要多久,这第三书房也书满为患。于是又把无处安顿的书一批批运回家去。

我的办公室在太古楼,静寂亦如太古,这清福实在修来不易。以前我在中文大学的办公室位于碧秋楼二楼,正当梯口,又隔着走廊与教师的联谊室斜斜相对,既扼要冲,自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门外总是笑语喧阗,足音杂沓,不时更有人在长廊的两头此呼彼应,回声不绝,或是久别重逢,狭路相遇,齐发惊叹。长廊未半有女工坐守柜台,别处的女工不时来访,印证了广东人的一句话:“三个女人一个墟”。再过去是厕所,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同事们出入其门,少不了又有一番寒暄。从那里搬到太古楼来,简直是听觉的大赦。

此刻我坐在太古楼上,山色可玩,六根清静,从从容容享受免于噪音的自由。但这好景恐怕是长不了了。一回台北,等于重投噪音的罗网。而香港这两间书房里满坑满谷的书刊,又将如何运回台北去呢?这一搬,岂不成了浩劫的“文化大革命”?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四日

 舞台与讲台

如果报纸是一座都市,则副刊正如在层层叠叠的建筑物之间,开出一片翠绿的公园,让市民从容享受宽敞与幽静。而形形色色的专栏与专刊,正如公园四周的图书馆、博物院、艺术馆、剧场。一座都市如果没有这些,就太单调、太现实、太没有文化了。

报纸的副刊风格不同,版面互异。以内容来分,则有的主情,有的主知。传统的副刊侧重抒情,所以大致上成了文学的园地,可以读到诗、散文、小说等等感性作品。所谓文坛,有一半就在这样的副刊。英美报纸的副刊登的大半是书评,却少创作,和五四以来的中国报纸副刊不同。也有水准偏低的副刊,把抒情降为滥感,任由作者写点个人的杂感、亲友的交游,等于有稿费的日记了。

至于主知的副刊,则于文学创作之外,更刊出言之有物读之有味的专栏,和较有深度较为长篇的评论文章,研讨的对象则遍及文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这样的副刊最具社会教育的使命感。所谓文化界,有一部分就在这里。主情副刊的编辑,应有文学的情操。主知副刊的编辑,应具文化的修养。

香港有不少报纸的副刊,抒情既不怎么文学,主知也不怎么文化,颇难这么归类。香港报上的专栏有些相当高明,但是一般的专栏流行两种文章:一种就是我前文所说的滥感日记,另一种是讽世论政的杂文。后面这种杂文可谓香港文化的主产品,里面颇有几枝妙笔。可惜这样的港式笔法难合台式尺度,不能进口,否则国内读者的眼界当会放宽。这几枝妙笔意气风发,从港府一直评点到中南海和唐宁街,嬉笑怒骂,皆成文章。陈之想从香港去了美国,最不惯的就是每天读不到这种杂文。杂文大盛于香港,言论自由是一大原因。但自由也就大半用于言论,有话就说,许多不平也就直肠一吐。另一方面,用比兴来寄托,用想象来转化的文学创作,也就似乎不必去经营。杜甫如果可以写专栏直接论政,也许不会成为诗史。

以形式来分副刊,则有的版面固定,有的变易不居。香港的副刊往往分割成许多专栏,大的像棋盘,小的像算盘,各据一方,成为粤语所谓“贩文认可区”。美国人见了,会觉得像一盘分格的电视快餐。古人见了,会说它像并田,四周的八块是私田,中间留一块做公田。在《星岛日报》上,我的三女儿佩珊一度也领有这么一块私田,我自己不过偶尔去公田耕耘一下。佩珊的私田每周耕四天,已经忙不过来。香港有不少专栏由一人执笔,而天天见报,我称之为“旦旦而伐”,就算是桂树,也禁不起吴刚之斧吧。有的专栏作家,以一人的血肉之躯而每日维持几个专栏,简直不可思议。一位专栏作家自喻写稿如车衣,只见稿纸上下推移,不见右手挪动,生产量真是惊人。

台湾的副刊通常留下一大片公田给作家们轮流耕耘,只有几块边区给连载小说和专栏。在这样的安排下,作家出现得比较多,比较快,也比较畅所欲言,诚如旧小说所云:“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也比较自然,只是辛苦了编辑。不过,这种主动的编辑往往能推出专辑,甚至推动文风或思潮。

台湾的大报近年常办文学奖,金额高、评审严、宣传多、得奖作品发表得快,对文学贡献颇大。同时副刊也常举办座谈与学术演讲,听众轻易使逾千人,纪录并公之副刊,对文化影响不小。新加坡的华文报纸这两年也举办征文比赛和文艺营,十分起劲。在这方面,香港的报纸远远落在背后,甚至对本地已有的“中文文学奖”及“青年文学奖”也没有什么报道。以文学奖金而言,香港市政局主办的“中文文学奖”最高金额是港币八千;新加坡《联合早报》主办的“金狮奖”最高金额是新币二千,都不如台湾金额之高。论稿酬,也推台湾领先。

报纸是现代化的企业,当然要追求销路和利润,讲究经营之道。但在另一方面,它也是文化机构、出版事业,不能推卸社会教育的责任。副刊不但要满足读者的需要,更应提高读者的境界,扩大读者的视野。也就是说,它不该只是跟着读者走,还要领着读者走。它不妨带一点理想主义,去塑造未来,而不仅仅是把握现在。副刊对于社论,不妨保有相当的自主。如果副刊只是社论的延长,社论只是政策的应声,那个社会大概不是多元。副刊变成舞台,未免太花俏;变成讲台,又未免太沉闷。如何能够深入浅出,情理兼顾,寓教育于趣味,而收潜移默化之功,就有赖编辑与作家共同努力了。

一九八五年五月五日

 你的耳朵特别名贵?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噪音害人,有两个层次。人叫狗吠,到底还是以血肉之躯摇舌鼓肺制造出来的“原音”,无论怎么吵人,总还有个极限,在不公平之中仍不失其为公平。但是用机器来吵人,管它是收音机、电视机、唱机、扩音器,或是工厂开工,电单车发动,却是以逸待劳、以物役人的按钮战争,太残酷、太不公平了。

早在两百七十年前,散文家斯迪尔(RichardSteele)就说过:“要闭起耳朵,远不如闭起眼睛那么容易,这件事我常感遗憾。”上帝第六天才造人,显已江郎才尽。我们不想看丑景,闭目便可,但要不听噪音,无论怎么掩耳、塞耳,都不清静。更有一点差异:光,像棋中之车,只能直走;声,却像棋中之炮,可以飞越障碍而来。我们注定了要饱受噪音的迫害。台湾的人口密度太大,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大家挤在牛角尖里,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架可发噪音的机器,不,武器,如果不及早立法管制,认真取缔,未来的听觉污染势必造成一个半聋的社会。

每次我回到台北,都相当地“近乡情怯”,怯于重投噪音的天罗地网,怯于一上了计程车,就有个音响喇叭对准了我的耳根。香港的计程车里安静得多了。英国和德国的计程车里根本不播音乐。香港的公共场所对噪音的管制比台北严格得多,一般的商场都不播音乐,或把音量调到极低,也从未听到谁用扩音器叫卖或竞选。

愈是进步的社会,愈是安静。滥用扩音器逼人听噪音的社会,不是落后,便是集权。曾有人说,一出国门,耳朵便放假。这实在是一句沉痛的话,值得我们这个把热闹当作繁荣的社会好好自省。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九日

 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薰。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思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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