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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精选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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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如果我是人鱼,一定和我的雌人鱼,选这些珊瑚为家。风平浪静的日子,和她并坐在最小的一丛礁上,用一只大海螺吹起杜布西袅袅的曲子,使所有的船都迷了路。可是我不是人鱼,甚至也不是飞鱼,因为“旷达士”要载我去袋鼠之邦,食火鸡之国,访问七个星期,去会见澳洲的作家,画家,学者,参观澳洲的学府,画廊,音乐厅,博物馆。不,我是一位访问的作家,不是人鱼。正如普鲁夫洛克所说,我不是犹力西士,女神和雌人鱼不为我歌唱。

越过童话的珊瑚海,便是浅褐土红相间的荒地,澳大利亚庞然的体魄在望。最后我看见一个港,港口我看见一座城,一座铁桥黑虹一般架在港上,对海的大歌剧院蚌壳一般张着复瓣的白屋顶,像在听珊瑚海人鱼的歌吟。“旷达士”盘旋扑下,倾侧中,我看见一排排整齐的红砖屋,和碧湛湛的海水对照好鲜明。然后是玩具的车队,在四巷的高速公路上流来流去。然后机身辘辘,“旷达士”放下它蜷起的脚爪,触地一震,雪梨到了。

但是雪梨不是我的主人,澳大利亚的外交部,在西南方二百哩外的山区等我。“旷达士”把我交给一架小飞机,半小时后,我到了澳洲的京城坎贝拉。坎贝拉是一个计划都市,人口目前只有十四万,但是建筑物分布得既稀且广,发展的空间非常宽大。圆阔的草地,整洁的车道,富于线条美的白色建筑,把曲折多姿回环成趣的柏丽·格里芬湖围在中央。神造的全是绿色,人造的全是白色。坎贝拉是我见过的都市中最清洁整齐的一座白城。白色的迷宫。国会大厦,水电公司,国防大厦,联呜钟楼,国立图书馆,无一不白。感觉中,坎贝拉像是用积木,不,用方精砌成的理想之城。在我五天的居留中,街上从未见到一片垃圾。

我住在澳洲国立大学的招待所,五天的访问,日程排得很满。感觉中,许多手向我伸来,许多脸绽开笑容,许多名字轻叩我的耳朵,缤缤纷纷坠落如花。我接受了沈钅奇大使及夫人,章德惠参事,澳洲外交部,澳洲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澳洲作家协会,坎贝拉高等教育学院等等的宴会;会见了名诗人侯普(A.D.Hope),康波(DavidCampbell),道布森(RosemaryDobson)和布礼盛顿(R.F.Brissenden);接受了澳洲总督海斯勒克爵士(SirPaulHasuck),沈钅奇大使,诗人侯普,诗人布和盛顿,及柳存仁教授的赠书,也将自己的全部译著赠送了一套给澳洲国立图书馆,由东方部主任王省吾代表接受;聆听了坎贝拉交响乐队;接受了《坎贝拉时报》的访问;并且先后在澳洲国立大学的东方学会与英文系发表演说。这一切,当在较为正式的《澳洲访问记》一文中,详加分述,不想在这里多说了。

“旷达士”猛一展翼,十小时的风云,便将我抖落在南半球的冬季。坎贝拉的冷静,高亢,和香港是两个世界。和台湾是两个世界。坎贝拉在南半球的纬度,相当于济南之在北半球。中国的诗人很少这么深入“南蛮”的。“大招”的诗人早就警告过:“魂乎无南!南有炎火千里,腹蛇蜒只。山林险隘,虎豹蜿只,囗鳙短狐,王虺骞只。魂乎无南,蜮伤躬只!”柳宗元才到柳州,已有万死投荒之叹。韩愈到潮州,苏轼到海南岛,歌哭一番,也就北返中原去了。谁会想到,深入南荒,越过赤道的炎火千里而南,越过南回归线更南,天气竟会寒冷起来,赤火炎炎,会变成白雪凛凛,虎豹蜿只,会变成食火鸡,袋鼠,和攀树的醉熊?

从坎贝拉再向南行,科库斯可大山便擎起须发尽白的雪峰,矗立天际。我从北半球的盛夏火鸟一般飞来,一下子便投入了科库斯可北麓的阴影里。第一口气才注入胸中,便将我涤得神清气爽,豁然通畅。欣然,我呼出台北的烟火,香港的红尘。我走下寂静宽敞的林荫大道,白干的犹加利树叶落殆尽,枫树在冷风里摇响眩目的艳红和鲜黄,刹那间,我有在美国街上独行的感觉,不经意翻起大衣的领子。一只红冠翠羽对比明丽无伦的考克图大鹦鹉,从树上倏地飞下来,在人家的草地上略一迟疑,忽又翼翻七色,翩扁飞走。半下午的冬阳里,空气在淡淡的暖意中兀自挟带一股醒人的阴凉之感。下午四点以后,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太阳才一下山,落霞犹金光未定,一股凛冽的寒意早已逡巡在两肘,伺机噬人,躲得慢些,冬夕的冰爪子就会探颈而下,伸向行人的背脊了。究竟是南纬高地的冬季,来得迟去得早的太阳,好不容易把中午烘到五十几度,夜色一降,就落回冰风刺骨的四十度了。中国大陆上一到冬天,太阳便垂垂倾向南方的地平,所以美宅良厦,讲究的是朝南。在南半球,冬日却贴着北天冷冷寂寂无声无嗅地旋转,夕阳没处,竟是西北。到坎贝拉的第一天,茫然站在澳洲国立大学校园的草地上,暮寒中,看夕阳坠向西北的乱山丛中。那方向,不正是中国的大陆,乱山外,不正是崦嵫的神话?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无数山。无数海。无数无数的岛。

到了夜里,乡愁就更深了。坎贝拉地势高亢,大气清明,正好饱览星空。吐气成雾的寒颤中,我仰起脸来读夜。竟然全读不懂!不,这张脸我不认得!那些眼睛啊怎么那样陌生而又诡异,闪着全然不解的光芒的好可怕!那些密码奥秘的密码是谁在拍打?北斗呢?金牛呢?天狼呢?怎么全躲起来了,我高贵而显赫的朋友啊?踏的,是陌生的土地,戴的,是更陌生的天空,莫非我误闯到一颗新的星球上来了?

当然,那只是一瞬间的惊诧罢了。我一拭眼睛。南半球的夜空,怎么看得见北斗七星呢?此刻,我站在南十字星座的下面,戴的是一顶簇新的星冕,南十字,古舟子航行在珊瑚海塔斯曼海上,无不仰天顶礼的赫赫华胄,闪闪徽章,澳大利亚人升旗,就把它升在自己的旗上。可惜没有带星谱来,面对这么奥秘幽美的夜,只能赞叹赞叹扉页。

我该去纽西兰吗?塔斯曼冰冷的海水对面,白人的世界还有一片土。澳洲已自在天涯,纽西兰,更在天涯之外之外。庞然而阔的新大陆,澳大利亚,从此地一直延伸,连连绵绵,延伸到帕斯和达尔文,南岸,对着塔斯曼的冰海,北岸,浸在暖脚的南太平洋里。澳洲人自己诉苦,说,无论去什么国家都太远太遥,往往,向北方飞,骑“旷达士”的风云飞驰了四个小时,还没有跨出澳洲的大门。

美国也是这样。一飞入寒冷干爽的气候,就有一种重践北美大陆的幻觉。记忆,重重叠叠的复瓣花朵,在寒颤的星空下反而一瓣瓣绽开了,展开了每次初抵美国的记忆,枫叶和橡叶,混合着街上淡淡汽油的那种嗅觉,那么强烈,几乎忘了童年,十几岁的孩子,自己也曾经拥有一片大树,和直径千哩的大陆性冬季,只是那时,祖国覆盖我像一条旧棉被,四万万人挤在一张大床上,一点也没有冷的感觉。现在,站在南十字架下,背负着茫茫的海和天,企鹅为近,铜驼为远,那样立着,引颈企望着企望着长安,洛阳,金陵,将自己也立成一头企鹅。只是别的企鹅都不怕冷,不像这一头啊这么怕冷。

怕冷。怕冷。旭日怎么还不升起?霜的牙齿已经在咬我的耳朵。怕冷。三次去美国,昼夜倒轮。南来澳洲。寒暑互易。同样用一枚老太阳,怎么有人要打伞,有人整天用来烘手都烘不暖?而用十字星来讲脚,是一夜也烘不成梦的啊。

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于雪梨

 不朽,是一堆顽石?

那天在悠悠的西敏古寺里,众鬼寂寂,所有的石像什么也没说。游客自纽约来,游客自欧陆,左顾右盼,恐后争先,一批批的游客,也吓得什么都不敢妄说。岑寂中,只听得那该死的向导,无礼加上无知,在空厅堂上指东点西,制造合法的噪音。十个向导,有九个进不了天国。但最后,那卑微继续的噪音,亦如历史上大小事件的骚响一样,终于寂灭,在西敏古寺深沉的肃穆之中。游客散后,他兀自坐在大理石精之间,低回久不能去。那些石精铜怪,百魄千魂的噤嘿之中,自有一种冥冥的雄辩,再响的噪音也辩它不赢,一层深似一层的阴影里,有一种音乐,灰朴朴地安抚他敏感的神经。当晚回到旅舍,他告诉自己的日记:“那是一座特大号的鬼屋。徘徊在幽光中,被那样的鬼所祟,却是无比的安慰。大过瘾。大感动。那样的被祟等于被祝福。很久,没有流那样的泪了。”

说它是一座特大号的鬼屋,一点也没错。在那座嵯峨的中世纪古寺里,幢幢作祟的鬼魂,可分三类。掘墓埋骨的,是实鬼。立碑留名的,是虚鬼。勒石供像的一类,有虚有实,无以名之,只好叫它做石精了。而无论是据墓为鬼也好,附石成精也好,这座石寺里的鬼籍是十分杂乱的。帝王与布衣,俗众与憎侣,同一拱巍巍的屋顶下,鼾息相闻。高高低低,那些嶙峋的雕像,或立或坐,或倚或卧,或镀金,或敷彩,异代的血肉都化为同穴的冷魂,一矿的顽块。李白所说“屈平词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在此地并不适用。在西敏寺中,诗人一隅独拥,固然受百代的推崇,而帝王的墓穴,将相的遗容,也遍受四方的游客瞻仰。一九六六年,西敏寺庆祝立专九百年,宣扬的精神正是“万民一体”。

西敏寺的位置,居伦敦的中心而稍稍偏南,诗人史宾塞笔下的“风流的泰晤士河”在其东缓缓流过,华兹华斯驻足流过的西敏寺大桥凌乎波上,在寺之东北。早在公元七世纪初年,这块地面已建过教堂。一○六五年,敕建西敏寺的英王,号称“忏悔的爱德华”。次年诺曼第公爵威廉北渡海峡,征服了大不列颠,那年的耶诞节就在西敏寺举行加冕大典,成为法裔的第一任英王。从此,在西敏寺加冕,成了英国宫廷的传统,而历代的帝王卿相高僧名将皇后王子等等,也纷纷葬在寺中,不葬在此地的,也往往立碑勒铭,以志不忘。西敏寺,是一座大理石砌的教堂,七色的玻璃窗开向天国,至今仍是英国人每日祈祷的圣殿。但同时是一座石气阴森阳光罕见的博物巨馆,石椁铜棺,拱门回廊,无一不通向死亡,无一不通向幽喑的过去。

对于他,西敏古寺不止是这些。坐在南翼大壁画前的古木排椅上,两侧是历代诗人的雕像,凌空是百呎拱柱高举的屋顶,远眺北翼,历代将相成排的白石立像尽处是所罗门的走廊,其上是宜径廿呎的蔷薇圆窗,七彩斑斓的蔷瓣上,十一使徒的绘像,集花了上界的天光——这么坐着,仰望着,恍恍惚惚,神游于天人之际,西敏寺就是一部立体的英国历史,就是一部,尤其是对于他,石砌的英国文学史。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诗人之隅,他是屏息敛气,放轻了脚步走进来的。忽然他已经立在诗魂蠢动的中间,四周,一尊尊的石像,顶上,一方方的浮雕,脚下,一块接一块的纪念碑平嵌于地板,令人落脚都为难。天使步踌躇,妄人踹莫顾,他低吟起颇普的名句来。似曾相识的那许多石像,逼近去端详,退后来打量,或正面瞻仰,或分行侧望,或碑文喃喃以沉吟,或警句津津而冥想,诗人虽一角,竟低回了两个小时。终于在褐色的老木椅上坐下来,背着哥德斯密司的侧面浮雕,仰望着崇高的空间怔怔出神。六世纪的英诗,巡礼两小时。那么多的形象,联想,感想,疲了,眼睛,酸了,肩颈,让心灵慢慢去调整。

最老的诗魂,是六百多岁的乔叟。诗人晚年贫苦,曾因负债被告,乃戏笔写了一首谐诗,向自己的阮羹诉穷。亨利四世读诗会意,加赐乔叟年俸。不到几个月,乔叟却病死在寺侧一小屋中,时为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寺方葬他在寺之南翼,尸体则由东向的侧门抬入。但身后之事并未了结。原来乔叟埋骨圣殿,不是因为他是英诗开卷的大师,或什么“英诗之父”之类的名义——那都是后来的事——而是因为他做过朝官,当过宫中的工务总监,死前的寓所又恰是寺方所赁。七十多年后,凯克斯敦在南翼墙外装置了英国第一架印刷机,才向专方请准在乔叟墓上刻石致敬,说明墓中人是一位诗人。又过了八十年的光景,英国人对自己的这位诗翁认识渐深,乃于一五五六年,把乔叟从朱艾敦此时立像的地点,迁葬于今日游客所瞻仰的新墓。当时的诗人名布礼根者,更为他嵌立一方巨碑,横于硕大典丽的石棺之上,赫赫的诗名由是而彰,其后又过百年,大诗人朱文敦提出“英诗之父,或竟亦英诗之王”之说,乔叟的地位更见崇高。所谓寂寞身后事,看来也真不简单。盖棺之论论难定,一个民族,有时要看上几十年几百年,才看得清自己的诗魂。

乔叟死后二百年,另一位诗人葬到西敏寺来。一五九八年的耶诞前夕,史实塞从兵燹余烬的爱尔兰逃来伦敦,贫病交加,不到一月便死了。亲友遵他遗愿,葬他于乔叟的墓旁,他的棺木入寺,也是经由当年的同一道侧门。据说写诗吊他的诗友,当场即将所写的诗和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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