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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在手天下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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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该开始刺探敌情了:“你以前是哪里做事的?”

“小人以前是在皇上寝宫的。”

还好还好,下注下对了。鸣筝庆幸地拍拍胸脯。既然是母皇宫里的,那就没什么可提防的了。不过不提防并不代表她会信任他,毕竟这是古代,她又是皇室中人,没有二十一世纪简单的感情,什么亲人爱人朋友,都是拿来出卖和自相残杀的,相信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八章招兵买马]

“记住,你以后就是我宫里的人,但我不是你的主子,而是你的朋友,以后你想要什么都跟我说,我一定满足你。但作为朋友,你也要帮我保守秘密啊,比如我会说话这件事,整个皇宫,你只能是唯一一个知道的。”

换言之,若让第三个人知道我不是哑巴,就有你好看。

不过用鸣筝柔弱娇嫩的声音说出这些话,不知阳听出其中的威胁意味没有。

“阳记下了。”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慷慨激昂,只是平平淡淡的一句,却让她愿意相信他是真心的。

“皇上把你给了我是要你做我的侍卫,那你会功夫吗?”

“不……不会。”声音中竟有一分自责。

“没关系,现在练还来得及。”说着,鸣筝拿出秘密书房内的一本心法递给他。“用最快的时间记住上面的吐纳方法,等练会了我再给你别的。”

“谢殿下。”又是平淡的一句,但她能感觉出他的感激。也许这种不善表达的人会更可靠吧。

不去想他,鸣筝看见阳已经坐在地上闭目练功,自己也开始在一旁摆弄她的各种药材。她说过,她还不信任他,自然不会让他知道她会武功的事,更不会让他的功夫超越她。现在急需筹划的是另一件事。

今天见了云妃,让鸣筝知道,即使自己装疯卖傻,恐怕那个男人也不会放过她。因此她必须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不错,她要招揽人才为己所用,当然,这些必须是在地下秘密完成的,而最可靠最实用的人选,自是宫外的人,最好还是无牵无挂身世凄惨的。

说干就干!

几天之后,鸣筝就跟在阳后面从狗洞溜出了宫。那狗洞还是她无意中发现的,还好她身子小,阳也只比她大四岁,钻狗洞也不是特别困难。

外面的世界与她想象中差不多,而且有要事在身并没有多逛逛,直奔贫民窟。

鸣筝还真是不得不佩服她自己,居然真地找到了符合条件的人选,年龄也都在十岁左右。带着一帮童子军,买下了位于郊区的一座大宅子,院子大,屋子多,简直就是为她而设!又雇了两个厨娘照顾这些孩子的起居生活。

接下来就是慷慨激昂的训话,无非就是我们是朋友啊,你们要帮我啊之类的废话,但对一群生活困苦的孩子来说确是万分的感激,竟感激到没有怀疑她这个三岁孩子有没有点不正常。至于两个厨娘则没有见过她,只以为哪个大善人收留这群孩子呢。

随后鸣筝花了几天的时间探测这群孩子的身体状况,并给了他们相应的武功秘籍练习,当然都是手抄本,而且记住后就要烧掉。真是佩服自己心思缜密!

鸣筝又选出八个极具领导才能的孩子,四男四女,给他们取名叫风、雨、雷、电、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并吩咐他们继续招揽人才,最好是像他们一样的苦命小孩。他们都是小小年纪就历尽沧桑的,鸣筝想他们看人方面应该差不到哪去。果然被她料中,看她多年后的成就就知道了,不过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至于这些孩子的开销费用,厨娘的工钱以及买房子的钱,鸣筝都是从她的月奉中拿的,虽然她是小孩子,但毕竟是皇室中人,每月都有固定的月银。因为她年纪小,那些钱都有侍从们保管,只是他们不知道鸣筝已不知多少次从他们眼皮底下拿走那些钱偷偷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不是没想过卖了她宫里的东西,但看多古装电视剧的朋友应该很清楚贩卖宫中物品的下场,很可能财务两失,甚至连命也保不住。

总之,鸣筝的童子大军已经初见规模,接下来该好好练功学医了。



今天因为一些原因去了一趟医院,回来就很晚了,这时才更新,很抱歉!

望各位见谅!!!

[。:第九章偶遇]

当鸣筝在这个世界待了五年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几乎是过着足不出户的隐居生活,而是把时间花在k书上,她的生活也完全交由阳来处理,其他人一律远离她的视线。

经过多年的相处,阳也慢慢与鸣筝熟悉了,而他的情况鸣筝也多少了解了一些。他原是北辰国的人,是被人贩子卖到南照的,后来几经波折,又辗转到了宫里。

老掉牙的情节,自是没引起鸣筝的丝毫同情。她说过,她同情心不泛滥,甚至可以说是冷血。对阳,她也只能做到和平相处,可是再多的关怀就有些拿不出了。

但阳对鸣筝显然比她对他要用心得多,否则她现在就不会被他硬拽出来散步了,还说是怕她在房里闷坏了。

不过这一次的出行却让鸣筝见到了两个对她来说很重要人,一个是她离开的钥匙,一个,却是她麻烦的开始。

本就对皇宫地形不熟悉,而且又只有她与阳两个人,不知不觉间竟走到了前宫。

这里的皇宫与北京故宫差不多,分前后两部分。前宫是帝王处理政事的地方,而后宫则是皇帝和众嫔妃以及未成年的皇女们的起居住所。

以前鸣筝从未到过前宫,因此现在走到这里也不自知。直到看到前方的三个人。是三个男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

人说好奇心会杀死猫,鸣筝偏不信邪,拉着阳蹲在不远处的草丛中,做起了窃听者。

“姚航,你别固执了。你真的以为以你的能力可以在朝中站稳吗,别天真了!别忘了,这是女尊世界,咱们这样的男人能入朝为官不错了,你还真指望能展什么宏图啊!?”其中一个男人说。

哦~~原来是朝廷官员。这里虽为女尊国,但也是允许男子入朝为官的,只是条件苛刻了点,地位也很低,而且往往男子为了保住官位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金钱,比如美色。

另一个男人也开口了:“就是!与其花时间研究治水,倒不如从了右相大人,难得右相看上你,别人还没有这福气呢!姓姚的,你可别不知好歹,否则……”

那两人又继续说着类似的话,而那姚航却始终一句话也不答。最后两人实在没办法,威逼利诱都用过了,这小子就是一个字也不说,只好狠狠扔下一句:“你好自为之,最好别惹恼了右相”后,愤愤离开。

右相?云妃的娘家?哼,云妃,咱们还真是冤家路窄。看来这右相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居然让两个在朝为官的男宠来做说客,还是来说服另一个官员做她的男宠,真是腐败!

不过显然这个姚航是不愿意的。俗话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虽然她与右相的关系还没有晋升为敌人,但准备还是要做的,更何况在朝中多一份势力也不是什么坏事。她虽无心政治,但也不会给别人攻击我的机会,所以任何一方面她都要部署完美。而这姚航,正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就算现在她无法让他在朝中立足,但多年后,她相信他可以成为一根不错的顶梁柱。

示意阳继续躲在草丛里,鸣筝装作不经意晃晃悠悠的走出来,开始了狩猎行动。

果然不出她所料,姚航马上注意到她。他走过来蹲在鸣筝身边,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儿?”

近看才发现,姚航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一张英俊脸蛋证明右相眼光还不错。

对于他的问话,鸣筝轻轻摇头。

“你……你是哑巴?”姚航小心地问。

她不答,只是抚上他紧皱的眉头,那里从她见他就没有松开过。

“呵呵。”姚航苦笑:“你也看出我不开心啊?”

鸣筝微笑。

“不知为什么,现在很想和一个人说说话,在这里见到你也算一种缘分吧。怎么样,有兴趣听我发牢骚吗?”

她笑,一屁股坐在草地上,顺便拍了拍身边的空地,示意他坐下。

姚航一愣,随即笑了,爽朗地坐在鸣筝身边道:“你很特别啊。”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票票来!!

当然啦,如果你要留一些长评鼓励什么的我也来者不拒啊。。。。。。

[。:第十章南宫子晏]

“我是在一个书香门第中出生的,家里都是遵纪守法的读书人。从小我就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而是很喜欢读书。对此父母也都是很支持的。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开心。

“可一场大水却毁了这一切。

“几年前,家乡发大水,我因为在外求学而幸免遇难,但家人却……于是我发誓,一定要尽我所能去治水,不能让大水再拆散别人的家庭。

“我走投无路,于是来都城找到母亲的旧识,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其实我本不会有出头之日,却不料受到右相赏识,得以进宫上朝面圣。可谁知,右相根本不是看重我的才学,而是我的……

“也罢,明日我就辞官回乡。再不踏足这污秽之地。”

一段冗长的陈诉落幕,鸣筝也无言以对。官场的黑暗,远不是她可以阻止的。可她也不会逃避。

“你很会治水吗?”鸣筝问。

“你……”姚航惊讶的望着鸣筝。

“回答。”

“啊?哦。不敢说天下无敌,但在朝中,我有信心说自己是数一数二的。”姚航说话的表情,就像给上级汇报工作。

“好!有自信!但……你确定要离开再不回来吗?”

“这样的地方,没什么好留恋的……”姚航一脸落寞。

“糊涂!”

“什么?”他满是茫然。

“就是因为官场黑暗腐败,你才更应该入朝施展一身正气,否则谁来惩治邪恶,黎明百姓又该由谁来保护!?”

“你……”

“不过现在的状况……好吧,你明天就辞官回乡。不过我希望多年后当朝廷需要你的时候,你可以回来。”

姚航呆呆地盯着我,半晌才讷讷出言:“你……你到底是谁?”

她笑,说:“我叫南宫鸣筝。”

“什么!你……”

“嘘”鸣筝忙捂住他的嘴,然后神秘一笑:“这是个秘密哦。”

不再理会一脸惊讶的姚航,鸣筝带着阳离开了。

今天的收获已经很令她开心了,已没有了在逛下去的必要。

但鸣筝却在花园里见到了南宫子晏,那个只有过几面之缘的名义上的妹妹。而鸣筝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吃饭。

其实皇女在花园里吃饭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

“殿下,你快点!我们还要收盘子呢!”

“噢,好……”

“哎呀,你别光答应,倒是块点儿呀!”

“可……可是这菜好难吃,是硬的……”

“那就别吃了!”然后是粗鲁地收盘子的声音。

“可是我午饭还没吃完呢……”语调中尽显委屈。

听了上面的对话,鸣筝怒火中烧。这是一个下人该有的态度吗?就算南宫子晏没靠山不得宠,但好歹也是个皇女,怎么能这么让人欺负。那群奴才还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不仅对主子态度差,还不给按时吃饭,要知道,现在已经黄昏了!更可气的是堂堂皇女吃的御膳居然只有两盘没炒熟的青菜,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知那孩子这五年来是怎么过的,狗奴才,不给点颜色看看你们是不知道该把自己摆在什么地位了!

带着一腔怒气,鸣筝迅速闪到南宫子晏身边。

正在收盘子的侍从一看是鸣筝,忙向她行礼。开玩笑,这二皇女虽然痴痴呆呆,但还有个左相做靠山,怠慢不得。

南宫子晏也战战兢兢向她福身行礼。

鸣筝没理他们,而是走到桌上的那两盘菜,斜眼一看发现那个侍从竟有恃无恐,呵,感情真把她当傻子了?

鸣筝招手把阳叫到身边来,看了看菜,又看了看那个还跪在地上的侍从。阳立刻心领神会,操起一盘菜不由分说往侍从嘴里猛塞。

[。:第十一章离宫]

多年来的相处是鸣筝和阳的默契已经达到了心有灵犀的程度。一盘菜塞完,那个侍从痛苦地倒在地上不断呕吐,而鸣筝则在一边慢条斯理地喝茶。

扔掉盘子,阳冷冷对地上的侍从说:“知道错在哪了吗?”

好一句模棱两可的问话,既不会暴露鸣筝,又达到了警告的目的。阳,好样的!

“知……知道了……”侍从发着抖说。

“哼!”不再看侍从一眼,阳扶起鸣筝离开了。

之后鸣筝都会让阳常往南宫子晏那里跑跑,发现经过一次教训后,那些侍从明显收敛了很多。然而他们自始至终不明白自己哪里惹到那个脑袋不好使的二皇女,但为了活命,仍不得不把各方面都做好,当然包括照顾南宫子晏的生活。

虽然南宫子晏的起居条件比起鸣筝和南宫福玉还差了一大截,但比起以前是好多了,她也就没再找那些侍从麻烦,可还是常会让阳去看看。这个习惯一直持续了十多年。

南照的女子十五岁成年,男子十四岁成年。按祖制,皇家女子成年后要搬出皇宫自己住,而且要开始上朝参与朝政。

但因为鸣筝这个二皇女的脑子是傻的,所以不仅小时候不能和其他皇女皇子以及官员子女一块在太傅那里学习,成年之后也没有接到上朝的通知。鸣筝倒乐得清闲,天天躲在皇帝母亲赐给她的宅第里摆弄药材,也不怕被别人发现什么。

原因有二:本来有两处宅子共她选的,可唯恐天下不乱的南宫福玉硬插了一脚进来,软磨硬泡下要走了靠近集市地段好的一处,只留下郊区冷冷清清的那一座。不屑于与她再争夺什么,鸣筝也就欣然答应了。更何况她喜静不喜闹,在郊区也正和她意。

另一方面鸣筝拒绝了宫里的侍从同她一起搬出来,而是把从侍从到侍卫的所有人都换成了她童子军的人,当然,他们现在一个个已不再是小孩子了。

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密室里的医药与武功鸣筝已学了个遍。功夫的话她不敢自信的说是天下第一,但江湖上却没几个人会是她的对手。至于医药嘛,也可算是数一数二的,加上多年来她都拿自己试药,身体已或多或少有了抗药性,一般的毒药对她根本没什么用?但鸣筝只对两种药没办法,一种是迷药,另一种是春药。虽然天下万物相生相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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