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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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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她的母亲在她两岁的时候和父亲离异了,一直住在国外,很少回来看她,她也知道母亲在国外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也不好经常找她,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就罢了。她的父亲后来重新给她找了个后妈,两年后给父亲生了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唯独自己感觉像个外人,继母虽然对她不错,但毕竟不是亲生的,总是客气大于疼爱。想来,在那个家里,真正疼爱自己的,恐怕只有爷爷了。

  于唯心,你嫉妒我家势比你优越,又可曾想过,我其实过的并不如表面上那么如意。

  沈雅摇摇头,想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掉,自己死了也好,反正,她的父母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自己不过是多余的。

  咽下内心不断涌出的酸楚,沈雅微仰起头,不想让眼泪流出来被母亲看见,她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沈雅,这一世,你一定要过的很好,还有,“沈雅”,你放心去吧,我会代你好好照顾母亲,和弟弟。

  想完这些,沈雅低头,重新看向母亲,见母亲一脸的坚持,微笑着撒娇道:“娘,您再让我躺着,我都快憋出病来了,您就让我出来活动活动吧。要不,我帮你摘菜。”

  妇人见女儿嘟着嘴,撒娇地搂着自己的手臂,一脸的不愿,心下暗暗惊奇,以前女儿很少在自己面前露出这样的神色,难道,一场病,让女儿看开了,性格也开朗了。

  这样也好,妇人欣慰地看着女儿闪闪发亮的眸子,心下感到安慰啊,菩萨保佑啊。

  母女两个正聊得开心,突然,院门被推开,沈琰踉踉跄跄地走进院子,身上到处挂彩,一身青色长袄到处都是泥土,甚至还有几个清晰的脚印,白皙的脸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

  “琰儿!!”妇人一见儿子如此狼狈样,惊呼起来,赶紧跑过去,双手颤抖地抚上儿子满是伤的脸颊,在听到儿子嘶的一声后,又赶紧把手放下,嘴里一个劲地道歉:“娘弄疼你了?”

  沈雅看到浑身是上的沈琰心里也感到吃惊,难不成这小子和别人打架了。

  “琰儿,告诉娘,发生了什么事?”妇人一边将沈琰拉到院子里一张椅子上坐下,赶紧进屋拿了药酒,给他擦伤。

  “娘,别担心,我只是擦伤而已,不碍事的。”沈琰很懂事,明明疼的呲牙咧嘴,却还是微笑着反过来安慰母亲。

  “胡说!你当娘是傻子吗,是不是邻村家的二黄他们又欺负你了。”说着,眼泪又要流下来了。

  “娘,您歇着,我来给弟弟擦。”沈雅见母亲情绪不对劲,赶紧上前接过药酒,扶母亲到旁边的矮凳上坐下,然后才开始给沈琰重新上药酒。一边上,还一边说道:“琰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说出来,不要让我和娘担心。”

  沈琰听沈雅这么说,脸上闪过一丝懊恼:“都怪我,太冲动了,让娘和阿姐担心了。但是,琰儿不后悔这么做,二黄他们太欺负人了,竟然说阿姐死了,还说我是。。。。。。我是没人要的杂种。”

  妇人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惨白。

  杂种?沈雅一听这话,微微皱了皱眉,难道母亲是未婚先育,不对,就算未婚先育,怎么可能有他们姐弟二人,他们又不是双胞胎,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且,她早就觉得,她和沈琰的名字,似乎过于文雅了,不像是一个山村妇人起的名字。。

  正当沈雅思绪流转间,院外突然传来一阵吵嚷声,紧接着便看见一群妇女,带着孩子,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

  “沈琰他娘,你看看你们家沈琰,把我家狗儿打成什么样了,手臂都打折了,你说吧,这事该怎么解决。”那妇女穿着一件深红的碎花大袄,脸上抹的惨白,嘴唇涂的血红,这让沈雅一瞬间想起了电影里那演女鬼的血盆大口,身子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没想到,大白天的还能看到这种极品。再看她两个手腕上带着的金镯子,和手指上的金戒指,沈琰大概猜到,眼前的这位,可能是个富农。

  她身旁站着一个约莫十三四的男孩,穿着蓝色短袄,黑色的棉裤,一手托着手臂,胆怯地躲在母亲的身后,脸上还带着哭痕,看样子刚才应该哭过。

  那妇人身后还站着几个来看热闹的妇女,几人的穿着打扮与那妇女类似,一个字,俗,几人时不时地朝她们这边投来幸灾乐祸的目光,嘴里磕着瓜子,似在等着一场好戏上演。

  沈琰见她们几人来闹事,立刻想站起身来与她们理论,被沈雅用手摁在椅子上,用眼神示意他不准轻举妄动。

  妇人见到来人,赶紧起身,走到她们跟前,脸上堆起笑容,满是和气道:“原来是张大嫂啊,快,屋子坐。”

  可惜,那叫张大嫂的妇女不买她的账,不屑地看了眼屋子,尖声道:“沈琰他娘,你也别在这里和我客套,你家沈琰今儿和我家狗儿打架,把他的手打折了,你说这事该怎么办吧?”

  “孩子们之间小打小闹,总是有的,我替琰儿像你们赔不是。”老妇人赔笑着,讨好地说道。

  “哼,一句赔不是就行了,没那么简单,今天,要么你拿出诊费给我家狗儿治病,要么,哼,跟我去见官。”

  “这。。。这。。。张大嫂你也知道,我们家。。。困难,拿不出钱啊。”妇人闻言,苦笑道。

  “你别在这哭穷,你家儿子打伤我家狗儿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们家困难。”那张妇女见妇人拿不出钱,横眉一竖,更是咄咄逼人。

  沈雅看到这,实在看不下去了,她用眼神警告沈琰不许乱来,便径自走到那张妇女跟前,眼神撇了她一眼,然后走向那个叫狗儿的男孩面前,用手轻轻托起那条折了的手臂。

  然后轻声问道:“这里疼吗?”声音带着甜甜糯糯的味道,颇为好听。

  那男孩见一个女孩子摸自己的手臂,早就羞的无地自容,不敢正视她,小声地回了句“疼“,便低下头,红着脸不再说话。

  那几个妇女一脸疑惑地看着沈雅,不明白她到底想干什么。

  沈雅在心里大概判断出只不过是简单的脱臼,心里有了底,然后状似不经意,拿着那男孩的手臂来回活动了两下,又道:“这样疼吗?”

  “疼。”那男孩又低声说了句。

  就在这时,沈雅神情一敛,趁其不注意的时候向上一提,男孩顿时发出一阵惨叫。

  “啊——”

  那姓张的妇女见儿子大叫,连忙一把推开沈雅,用力过猛,沈雅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

  “狗儿,怎么了,你不要吓娘啊。”那妇女见儿子痛苦的捂着手臂,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满脸紧张地叫道。

  问完,又一脸惊怒地转过头来,瞪着摔倒在地的沈雅破口就骂,“你个小贱人,你想谋财害命是不是,要是我家狗儿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沈雅一屁股摔倒在地,疼地冷汗都出来了,好在地面是泥土铺的,她又穿的袄,要是水泥或者砖头,她还不得疼死啊。

  妇人见女儿摔倒在地,赶紧走过来扶她,一边扶一边焦急地问:“雅儿,摔疼没”沈琰也噌的从椅子上坐了起来,上来就要和那妇女理论,被沈雅一把拦住。

  沈雅不紧不慢地站起身,低头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抬起头淡淡地扫了那妇女一眼,朝那男孩问道:“现在还疼吗?”

  那男孩闻言,又重新动了动手臂,发现一点都不疼了,惊讶地朝他娘说道:“娘,一点都不疼了。”

  那妇女一听,顿时一愣,又不相信地问道:“真的不疼了,狗儿别怕,娘会为你讨回公道。”

  “真的不疼了。”

  “既然不疼了,想必这诊费应该不用出了,几位,请吧。”沈雅不客气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又冷冷地扫了那几个原本想看热闹的妇人。

  几位妇人被沈雅凌厉的双眼一扫,手里的动作顿时一僵,脸色讪讪,灰溜溜地离开了。

  “哼!”那张妇女冷哼一声,见自己也不好拿什么再发难,不甘心地瞪了一眼沈雅,一把拉着狗儿就走。

第三章 不愧是弟弟

   “雅儿,这,这是怎么回事?狗子的手臂,怎么会一下子好了?”沈母显然还没从刚才的事情中反应过来,一脸惊异地看着沈雅,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沈琰此时也是满肚子的疑惑,刚才发生的事情他看的一清二楚,狗子的手臂是在被阿姐轻轻一抬,就接上了,阿姐什么时候会这些本事了?

  “娘,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惑,咱们回屋说行吗?”沈雅知道,这件事她不圆满交代,母亲和弟弟心里肯定不会释怀。

  “好。。。”沈母有些恍惚地,任由沈雅扶着进了屋,沈琰跟随其后,待他们坐定后,沈雅才深吸一口气,把自己刚刚编好的故事娓娓道来。

  “娘,您知道女儿为何会一夜间病就好了吗?”

  沈母傻傻地摇头,沈琰也是拧眉微皱。

  “娘,你信吗?女儿在梦中,曾经遇到过一位老仙翁,是他救活了女儿,还教了女儿很多东西,比如医术,书法,诗词。”沈雅知道古代人信牛鬼蛇神,所以她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希望能够骗过沈母。

  沈母她倒不担心,主要是沈琰,他毕竟是个读书人,恐怕不但不会信这些神啊鬼的,反正会斥之为胡话。

  所以,在看到沈琰紧皱双眉时,沈雅心里一紧,更是下决心,待会一定拿出点看家本领来,好好唬唬沈琰。

  只要让他们娘儿俩相信这个说辞,那以后她行事就方便了。自己毕竟是一个现代人,一个不小心难免会做些奇怪的举动,与其到时候让他们生疑,不如现在就让他们彻底信服。

  转了转眼珠,沈雅心生一计,抬头看着沈琰,一字一句道道:“琰儿,若是不信,阿姐可以随意写一手诗,你来鉴定,怎么样?”

  沈雅从小就跟着爷爷学书法,他爷爷对书法极为爱好,自然要求她孙女也对这些精通,所以沈雅对自己的书法很自信。

  沈琰当然知道自己姐姐从未读过书,自是不可能会什么诗词书法,疑惑地看了阿姐一眼,见她眼里笃定的目光,脑袋一热,当下便回自己的屋拿了文房四宝出来,铺开摊在炕上的小几上。

  沈雅见宣纸摊开,便拿起沈琰手里的毛笔,沾了点墨汁,想了想,便挥起狼毫,一首咏梅跃然纸上。她当然不会傻到真让沈琰考自己,她肚子里那点墨水自己还是知道的,要是他让自己对个什么对子之类的,那岂不要穿帮,所以她就先发制人,先提笔写了一首诗。

  “墙角数支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沈琰看到阿姐那一手毛笔字的时候,心里早已惊讶不已,如今看她写的这首诗,细品之下,更是让他震惊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样的诗,恐怕连夫子也写不出来吧。

  沈雅早在醒来的当天就从沈琰那里得知,她现在所处的朝代为大周朝,皇帝姓赵,周朝的第二位皇帝,帝号周宗,在位四十年,是一位深受百姓爱戴的皇帝。

  这个周朝与她所知的历史上那个还处于奴隶社会的周朝不同,这个周朝现在的发展水平,应该与唐朝类似,经济文化发展正处于封建社会的顶峰,百姓生活基本上都比较富裕,当然一些贫困地区除外,比如她现在身处的这个陆家县里的陆家村,有名的贫困县外加贫困村。

  不过也正是这个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时代,让沈雅敢堂而皇之地盗用古人的诗句。而且那天她看过沈琰阅读的书籍,发现上面的文字竟然正是中国古代的繁体字,虽然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这倒正好帮了沈雅一个忙,不然她的谎可就撒不起来。

  “雅儿的字真漂亮。”沈母见沈雅这么快就写好了一副诗,惊喜地赞道,她虽然不识字,却也看的出什么字好,什么字不好。当下更是喜的不知如何是好,嘴里一个劲地念叨老天爷保佑,老天爷保佑。

  “阿姐,你——”沈琰显然一时无法接受这现实,毕竟,若是相信这些,那他这么多年的书岂不白读了。

  沈雅当年也不信神佛,可是,如今的事实确摆在眼前,由不得她不信。

  “琰儿,世上很多事都很难预料,你若实在不信也罢,阿姐也不为难你,你只要记得,我永远是你的阿姐。”

  “阿姐…”沈琰喃喃叫着沈雅,低头定定地看着宣纸那娟秀中透着大气的字迹,然后,他闭上了双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换上一副释然的笑容,道:“阿姐,我信你,不管怎样,你都信你。”

  “琰儿…”沈雅见此,高兴坏了,真不愧是她的好弟弟,她随便胡诌的事情他也信。

  沈母见姐弟两个欢喜的模样,心下也甚是安慰,她在心里默默地感谢观音菩萨,感谢她给了雅儿新的生命,感谢她教会雅儿这么多。

  “雅儿,你说你会医术,那是真的吗?”

  “是呀娘,不过只是粗略的学了一点,算不上精。”因为怕他们二人怀疑,沈雅也不敢把话说的太满,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下。

  “是这样啊。”沈母一听虽然只学了一点,但还是高兴的眉开眼笑,她女儿懂医术,那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

  沈琰不知道母亲和阿姐说了什么,因为他早就拿着那副沈雅写的诗一头扎进了书房,半天也不见人影。

  沈雅陪母亲又说了一会,便和她一起去院里摘菜。

  一连几天,她每天都陪着母亲洗洗衣服,晒晒衣服什么的,一开始,沈母还总是不愿意,说她身体没好,不能这么劳累,但见沈雅坚持,她也没办法,尽量捡些轻的活给女儿做。

  女儿突然间懂了很多事情,沈母打心底里是高兴的,可是,唯一让她发愁的是,沈雅一夜间,竟然把缝衣刺绣的针线活给忘了,任她怎么教,女儿还是绣的一塌糊涂,这让她很是担心,雅儿也十五岁了,眼看她就要琢磨着给她找婆家,若是雅儿针线女红都不懂,这让她怎么嫁的出去啊。

  为此,沈母已经唉声叹气好几天了,每天看沈雅的眼神,都带着莫名的幽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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