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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攻略手札-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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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好男儿,不管女儿要嫁哪一个,他这个当爹的都能保证以后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心。这些男子虽然家世不好,可是好拿捏,至少不会让女儿嫁过去后受委屈。
    但是那天,裴舜卿找上了门。
    应朗对裴舜卿早有耳闻,当年的殿试他不在,但是因为宰相宋渊和翰林院的老学士都跟他说起过这个年轻人,称他为今后的朝中栋梁,假以时日定能成大气候,所以应朗就记住了他。
    应朗也知道裴舜卿是五皇子的人。最开始他以为裴舜卿过来,也是因为五皇子那边出手,可是接下来裴舜卿的一番话,却叫应朗惊讶。
    裴舜卿他是爱上他家娴娴,才会主动来求娶的。如果不是这一遭,他恐怕要一直等到功成名就才会上门来求娶,而不是如今这样,像是为了交换利益一般。
    应朗并没有立刻答应他求娶,却松口让他一起在那里等待。最后果然就如应朗所料,他的女儿选择了裴舜卿。确实,裴舜卿不仅有才,还长得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即便应朗欣赏的是军队里那些硬汉子,也不得不承认小姑娘家确实会比较喜欢裴舜卿这种俊美至极的男子。
    可是那时候就算女儿选择了裴舜卿,应朗心中也不太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因为他感觉到女儿非常喜欢裴舜卿。
    只是见了一面而已,若是真的嫁给他了,朝夕相处,女儿日后一定会爱上他的。若是他的女儿身体健康,裴舜卿又是个佳婿,两情相悦他自然没什么好阻拦。
    可是,清台山的柳真人说了,她的娴娴若想活到二十,便不能乍惊乍喜,不能极喜极怒,任何太过剧烈的情绪波动她都最好不要有。
    这样无法承受正常人一般喜怒哀乐的娴娴,他就连书画下棋之流都害怕会耗损女儿心神,如何能看她沾染世间上最伤人的情爱,他宁愿给娴娴找个不那么喜欢的,平平淡淡,过完她剩下的那两年。
    可终究还是抵不过裴舜卿的执拗,所以应朗告诉他,应娴最多只能再活两年了,她的身体无法承受男女之间的欢爱,所以他不能碰她。还有,他必须保证,不和应娴太过亲密,不能让应娴爱上他。
    他裴舜卿若是一定要娶,就只能是像这样,请回去一个玉娃娃一般,不能接近,不能表露自己的喜爱,不能牵动对方的心绪起伏。
    就连应朗自己都觉得这对于一个心中有爱的人来说太过过分,可是裴舜卿沉默良久后却答应了下来。
    “即便如此,我也不愿意看着她嫁给他人。”裴舜卿那时候是这么说的。
    后来,女儿嫁了过去。裴舜卿遵守着他们的约定,和女儿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应朗对他很满意,可心里也忍不住觉得愧疚。他自己明白,爱一个人却要硬生生藏住,是多么难忍的事情,可裴舜卿做到了。
    他的女儿被照顾的好好的,还活到了二十一岁。
    “娴娴啊,爹希望你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有个健健康康的身子,还能有一个人愿意这样爱护你。”
    ——
    第三天,裴舜卿准备离开,应朗前去相送。裴舜卿站在马车旁遥望一眼远处满是风霜的城墙,然后对应朗道:“她的尸身我令人收殓,用冰制棺木保存完好,等岳丈得胜归京,再去见她一面后,我才会将她下葬。我想她也希望,最后能有岳丈相送。”
    应朗握紧拳头,大声应道:“好,待我得胜归去,送我爱女最后一程,定不会让她久等!”
    裴舜卿点点头,上了马车,离开了寒风凌冽的北地。
    ——
    一个月后,盛勇侯大军在琅塬城外三十里,歼敌十万,大胜。狼戎残兵败逃,连同王帐一起迁入了草原深处。
    作者有话要说:  裴舜卿:老婆死了,痛彻心扉。
    应朗:女儿死了,痛彻心扉。
    此刻胖成团子的应娴,正沾着水在桌面上画荷花。
    【我写文不是为了看男女主角纠结的,我只是想让他们明白对方的好,然后好好谈恋爱,我真是个棒棒的亲妈。】
    【以及,我连续两天双更了!夸我的人多的话,明天继续双更。】

  ☆、第165章 我的妻子复活了也变小了05

“唉唉唉; 听说了吗?盛勇侯大败狼戎; 马上就要班师回朝了!”
    入冬后; 南上京冷了很多; 但大街各处茶馆茶楼都是人声鼎沸,十之七八都在谈论着盛勇侯那场琅塬城之战,纷纷感叹着盛勇侯宝刀未老; 这次得胜归来,又要得多少奖赏。
    普通百姓们不知道朝中的激流; 也不知道远在北地的这一场战役打的多么艰难; 他们身处大齐最繁华的国都,只能看到最好的那一部分表象。普通百姓如此; 那些高官后宅的女人们同样,大多数也是不管那些的,每日谈论的无非衣裳首饰,东家长李家短还有些内宅心思。
    应娴虽是这些时候从未迈出过杜府大门; 但托府里几个哥哥的福,他们正是最憧憬那些保家卫国建功立业之事的年纪; 因此聚在一处的时候多会谈论,应娴就在他们的谈论中得知了父亲得胜即将回来,而且平安无事的消息。
    知晓父亲无事,应娴就放心了。她上辈子那身体不顶用; 不能有一点担惊受怕,否则就手脚发凉脸色发青,脑袋里胸口上都被重重锤过似得难受。有一年也是爹带兵去打仗; 去了半年回来,她在家中日日担心日日憔悴,险些就一命呜呼。
    后来爹慢慢的就开始培养下属,要出门干架让其他人去,他自己也不太出去了,还再不肯和应娴说起自己打仗时候的事,怕吓着应娴。
    应娴实在无奈,她其实挺喜欢听父亲说那些战事打杀,奈何那破身体就是不能支撑,一激动就要命。哪像现在,就算这些时候心里再担心,照样能吃好睡好的等着,连个大喘气都没有过。
    应娴现在每天早晨起来,摸着自己胸口的稳健心跳,都能开心上半天。
    等爹回来,看到她现在这个健康的样子,一定高兴的都能跳起来。应娴捏了捏自己小肚子上的肉肉,露出个小胖子的重量级微笑。脸上肉太多,笑起来也有点费劲啊。应娴又伸手揉了揉自己肉嘟嘟的脸。
    “死肥猪大胖子,你挡着我路了,一边去!”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娃娃瞪着眼睛喊道,还伸手去推应娴。
    应娴没反应过来呢,就见到这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因为推不动她,自己反而啪的往后摔倒在地,愣了一下后就撕心裂肺的哭喊起来。
    应娴往一旁站了站,看到后面追上来的几个丫鬟婆子小心翼翼哄那小祖宗,心里感觉有点无奈。
    这小姑娘叫杜离琪,是杜二老爷的小女儿,比她这个身子还小两岁。杜二老爷一家前几天刚从任上回来,这杜离琪小姑娘也不知怎么的,就是看杜离珠不顺眼,每回请安都要找她麻烦,像今天这样的事,都发生过两回了,应娴也是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了这个小姑娘。
    不过应娴更加明白了一点,长得瘦小果然要不得,看看这小姑娘,虽然比她上辈子要好一点,但对上现在她这个健壮的身子,还不是要吃亏。
    “她推我,这个死胖子推我!”杜离琪小姑娘轻车熟路的告黑状。
    应娴还是解释了一句:“我没推你啊小姑娘。”
    但这解释和之前一样是没用的,反正没人听。杜二老爷对这个小女儿喜欢的紧,杜家三个老爷里面现在就杜二老爷官途最顺利,说不定马上就要做个京官了,现在杜家里的下人们都在动小心思,个个争着向杜二老爷那一房表忠心呢。
    和杜离琪小姑娘比起来,应娴这个没人爱的小可怜真是微不足道了,到底是怎么样,几个丫鬟都看见了,但她们却不会说出去,都顺着杜离琪的意睁眼说瞎话。
    杜离琪从地上被人抱起来,得意的瞟了她一眼,“你等着,我去找三婶婶告状去!”她说完,在一众丫鬟婆子的簇拥中走了。
    应娴这边原本有个婆子带着她,这会儿也不知道去哪了。应娴望着那远去的粉红色小裙子,老气横秋的摇摇头,转身往自己的院子里去。
    待会儿肯定没有午饭了,这就是惩罚。天降横祸,果然人无远虑了,就必有近忧的。
    放宽心,眼前的一点小小挫折算得了什么呢,想想爹很快就要回来,马上就能和他相见,多开心啊,吃不上饭饿几顿算什么呢。应娴下意识的就按照从前的样子开导自己了。
    效果显著,没走几步,应娴已经平静的接受了中午可能要饿肚子的结果。走着走着,走到偏僻的院子门口的时候,应娴看着自己身上的粉色裙子,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难不成,杜离琪那小姑娘,看她不顺眼,是因为她穿了同样颜色的衣服?
    再想想,第一次见面那天,杜离琪小姑娘也是穿着粉红色的裙子,她也是。杜离琪对粉色小裙子情有独钟,偏偏应娴她现在穿的最多的也是粉红色小裙子。
    哦,找到人家看自己不顺眼的原因了。
    应娴拉了拉自己身上丑丑的粉裙子,因为太胖,裙子的腰带往中间这么一系,她整个人就像颗胖花生似得。应娴不管这样好不好看,她就是想穿粉色的裙子。上辈子她穿的最多的就是青色鹅黄色绿色蓝色白色那些素净的衣服,穿过最艳的衣服就是成亲那天的大红喜服。
    她爹真是对她方方面面都看护的仔仔细细,连衣服颜色这种事也要管,应娴虽然从小被宠着长大,但性格意外的很好,对她爹也很宠,既然她爹那个大老粗,连衣服颜色都给她选好了,她就照着穿也就是了,反正身体不好的时候也懒得去在意那些小事。
    所以呢,应娴上辈子就没怎么穿过大红大紫还有粉色这种鲜嫩热情的颜色。这不就是没怎么穿过,所以稀罕,这些时候就都专捡着这种颜色穿吗。
    和衣服比起来,还是吃饭最重要。应娴想,衣服颜色下次还是换一换吧。所以隔天她穿了身紫裙子,去请安的时候一看杜离琪,人小姑娘刚好也换了身紫裙子。
    于是,杜离琪小姑娘又被气哭了一回。
    应娴:唉,想念爹,甚至有点想念那个虽然冷淡,但是衣食住行方面还是很贴心的夫君。
    被顺便想念了的夫君,裴舜卿,他病倒了。本来就病着,去北地一趟,虽然坚持下来,但到底途中奔波劳累,这劳心费神病上加病,回来就躺床上了,连上朝都没法起身去,半死不活的样子吓得皇帝天天派太医来看,药材送的都快要堆满库房了。
    以前那库房里的药材是应娴用的,现在好了,换人用。就病成这鬼样,裴舜卿还是每天都会去停着应娴尸身的那个厅里坐坐。
    应娴死了一段时间了,按说早该下葬,但是裴舜卿不让,他说要等盛勇侯回来看过女儿,才会下葬,别人对这说法也没法反驳,毕竟盛勇侯宠女儿可是全南上京皆知的。所以应娴的尸身就一直摆在这里,裴舜卿还特地向皇帝讨了一大库房的冰来,将人的尸体冻在里面,防止腐烂。也是这个天气渐冷了,再加上这么多冰块,才没有什么异味。
    可再没有异味,那也是个冷冰冰的死人,就是先前陪着应娴一起嫁过来,与她感情不错的四个贴身丫鬟,偶尔晚上在这里烧纸钱的时候,也会觉得心里毛毛的。可是这裴舜卿倒好,每天晚上游魂一般的过来,不声不响在冰棺旁边坐上一段时间。就像应娴生前那样,虽然态度淡淡,但偶尔会去那边静静坐一会儿。
    先前气的大骂他的丫鬟蒲桃,日日看着他的怪异举动,还曾撞见过他趴在冰棺上伸手去摸自家小姐尸体的脸,当时就被吓得的手脚冰凉,觉得裴大人脑子多半有病,后来都不敢直视他了。
    蒲桃心里觉得这个裴舜卿脑子不正常,但最聪明的时榴,和平时不太爱说话的橘紫却差不多明白过来,说不定老爷其实很喜欢她们家小姐呢。但要是真喜欢,怎么能忍得住一点都不表露出来,而且若是真喜欢,怎么不在小姐生前对她好一些?
    实在不明白。
    裴舜卿也不需让人明白,他日日去冰棺旁边静静坐一会儿,也没有他人想的那么怪异,他只是想着,盛勇侯马上要回来了,应娴到时候就要安葬了,日后就再也见不到,所以能见到时,就多来看看。
    只可惜,看不到应娴的眼睛。
    应娴死时的这个模样不好看,干枯瘦弱,或者说从他第一次见到应娴的时候,应娴就不是个好看的人。她太瘦了,手腕伶仃,好像一折就会断,身上的裙子穿着空荡荡的。但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像是山间僻静的清泉流水,清澈又悠然,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那时落魄狼狈,满心的仇恨。父母兄弟被人逼迫至死,万贯家财被人侵吞,他身上还背着污名被赶出来,只觉得满心绝望愤懑,恨不得回去拿着刀捅死仇人,再自杀一了百了。
    只差一步,他就走向毁灭了。在自我毁灭之前,他已经病的快要死去,可是应娴救了他。
    他在应家那个庄子里养好了身子,甚至应娴还让人给他这个素不相识的人准备了一些银子。他离开应家庄子的时候想,他不能就这么随便的死了,这条命已经不是单单属于自己的,还属于救了他一命的恩人。
    所以他冷静下来,为自己谋划前程,后来认识了五皇子,得到对方的欣赏。他家的仇恨,对于五皇子这样地位的人来说,不过是件小事,所以曾经让他无比痛苦的仇人,也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接着,他入仕,得到赏识,一步步往上爬,想着等自己功成名就,就去求娶应娴。
    但这世事总是难料,越是追寻的东西,就流逝的越快。
    “咳咳,咳。”坐在冰棺旁的裴舜卿扭过头去,低声咳嗽起来。咳嗽完,他拉了拉身上的衣襟,又摸了摸冒着寒气的冰棺,口中自然的道:“这里太冷了,我有点不舒服,今日就先回去,明日再来看你。”
    杜府里的小胖子应娴已经上床睡觉了,但她睡不着,肚子咕咕叫,又被饿了一餐,感觉现在能吃下一整头猪。
    作者有话要说:  怜爱裴裴一秒,再怜爱娴娴一秒。
    裴舜卿:老婆死的第××天,想她。
    应娴:想吃烤猪。
    【讲道理,我这个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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