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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美女校长-第7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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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鞭子摔在叶欢脸上,多了一道惨淡的血痕,叶欢笑着抬起头,目光一动不动的望着白雪,如同怪物。

  那一日,叶欢在白雪的手上,受尽了百般酷刑,身上几乎已经盖满了伤口。而从开始到最后,一直类似的,就是他一张嘴。

  说话越来越无耻,即便白雪再冷酷,也受不了他这种调戏。当然,这换来的是她更加残忍的手段。

  但叶欢,没有屈服。

  这一刻的白雪,真也是心惊不已,这个人的心脏难道真是石头做的嘛。铁敲,水浸,火焚都不能令他屈服。

  最后,白雪令人将叶欢从架子上放下来,一下叶欢就瘫倒在地上,浑身上下再没有一丝力气。

  “结束了嘛?”叶欢狞笑着问白雪。

  “不,不,还有最后一道大餐没开始呢。”白雪摇摇头,指着房间内的一张椅子,道:“这张电椅可以给你的身体带来强大电流,电击你身体的每一寸细胞,你对大猩猩做了什么,这张椅子都会千倍万倍的还给你。”

  一直到现在,白雪终于给了叶欢一个笑容,笑得十分美丽。

  “不过,你只要答应我不再惹事,这道大餐,我是不舍得给你上的。”

  叶欢笑笑,忽然道:“扶叶大少起来吧,让叶大少尝尝你这道大餐的滋味。”

  “你抗不住的?”

  “我试试。”

  


第一千二百九十章 诸天帝折磨诸鬼蜮

  第一千二百九十章

  两名守卫过来,搀起了叶欢,过程中并没有任何粗鲁的行为,对这个孱弱的男人,他们保持了足够尊重。

  毕竟,大家都尊重强者,不管这种强大是身体上的,还是灵魂上的。在白雪惨绝人寰的蹂躏下,叶欢不仅没有屈服,反而保持着笑容,这足够证明他的强大。

  感受到这一点的,不仅仅是两名守卫,白雪也是同样。她抱肩站在那里,看守卫将浑身瘫软,已无一丝力气的叶欢固定在电椅上。

  她轻轻开口道:“你还有最后的机会,我只希望你不再反抗,哪怕是口头上的,毕竟,接下来再发生什么,并不是你愿意见到的。”

  叶欢笑着,他的身体的确已经没有一丝力气,但至少脸上的肌肉还可以控制。宛若恶鬼一般的微笑,递给白雪,他艰难道:“既然已经走了这一步,我还是试试。”

  叶欢明白,逞强证明不了什么,他也比其他人更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但叶欢之所以还在逞强,原因是,他的内心已经有些动摇。

  毕竟也是血肉组成的身躯,并非钢筋铁骨,在严刑拷打下,他的心中也产生了惧意。但越是恐惧,便越是要逞强,即便口头的服输都没有。

  白雪走过来,手轻轻托起叶欢的脸颊,似乎想要搞明白,在这颗头颅里,是怎样的大脑。她缓缓道:“电流会顺着你的肌肉进入,直接作用在你的神经上,你会颤栗,发抖,兴奋……丑态百出,何必如此呢,给自己留些体面不好嘛?”

  “体面这种东西,是穿的好,吃得饱时要的。”叶欢摇摇头,惨笑着:“现在,我没有体面。”

  白雪神色一历,眼神更加冰冷,挥手道:“动手。”

  电椅的开关在那一刹那被打开,吱吱作响的电流顺着连接线进入,透过肌肉,作用于大脑,再由脑神经传遍全身,所有的细胞都苏醒了,发出恐惧的哀嚎,宛若在屠刀下待宰的羔羊,想要快速结束这一切。

  是烧灼一般的痛,五脏六腑,四肢百骸都存在这疼痛之中,大脑的潜意识已经要保护性的昏迷,可是恰到好处的电流却让你足够痛苦,但却不至于昏迷。

  全身上下所有的器官都起了反应,眼睛变成紫色,牙龈已经出血,胃恨不得将所有东西都呕吐出来。

  这正应了白雪开始的那句话:丑态百出。

  良久,白雪命人停了电流,身子站在叶欢面前,微微弯腰,黑色制服包裹的丰满直欲突出。

  她看着叶欢眼睛,缓缓道:“现在,只要你点点头,我便结束这一切?”

  叶欢睁开了眼睛,脸上的肤色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他嘴角咧着,流着血水,微微抽动着,却不知在说什么。

  白雪整个人一激灵,他这是在笑,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他竟然还在笑。

  天帝折磨诸鬼蜮,阿修罗却偏要笑,那笑容如同妖邪。

  这一刹那,白雪却是比叶欢还要恐怖,她恍然发现,自己折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恶鬼。

  人会软弱,人会屈服,但恶鬼不会,他只会一笔一划记录一切,等有朝一日,再重新还回来。

  “动刑!”

  白雪历喝一声,声音有些发颤,她这是因为恐惧。这一刻,她已恍然明白,在这场对决中,倒在电刑椅上的人是叶欢,而真正败下阵来的,其实是自己。

  叶欢坐在电椅上,身体急剧颤抖,口水鼻涕,都流了出来,没有半分体面。他牙齿叩击,恍惚是在念着什么。但的确是太痛苦了,这声音,是要靠的很近,才能听见。

  ‘唯在几身可发现之光明,不容任何障碍,除尔途中一切孽障……遇佛杀佛,逢祖灭祖,遇圣剿圣,唯此一途,可以得救。’

  那一日,叶欢身处黑暗之底,口念光明之音,整个人如鬼魅,如妖邪,如烂丐,亦如佛陀。

  ……

  叶欢是在三天后,被放回牢房的,他的确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如果当时便回到牢房,说不得,立刻便有性命之忧。于是,他又在病房待了三天,与之对应的,他的脚上戴上了电子镣铐,永远不可取下。

  在两名守卫的押解下,叶欢回到了牢房,当那个身影一出现在大家眼底时,牢房内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

  大家的目光都投在叶欢身上,见他耸拉着脑袋,腰背弯着,两条腿像是折了一般,根本支撑不起身体。

  “果然是被抓回来了。”

  “我早就说过,从来没人可以在黑牢逃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一个恍若‘先知’的犯人道。

  “嘿,自寻死路啊。”一个‘智者’道。

  “被折磨得半死,捡回了一条命来,已经算是不错了。”

  “多少人想要从黑牢出去都做不到,难道他比所有人都厉害,狂妄,无知。”

  “希望,这一次他可以老实些吧,这样,还能在黑牢内多活一段时间。”

  一步步,叶欢耳边听到的都是这样的声音,他忽然想起一个寓言,一群螃蟹被丢在箩筐里,当有螃蟹试图往外爬时,所有的螃蟹都会抓住它的脚,将它往下扯。

  这向下的力量是巨大的,不允许任何飞升。

  现在的叶欢,完全就是一个败兵之将,单枪匹马,挑战百万大军。他的失败,是完全预料之中的,被人嘲笑愚蠢,也是可以想象得到。

  最后,叶欢被抛进了牢房,整个人靠在床上,不发一声言语。

  爱德森望着他,难得的从上铺下来,接了一杯冰水,递到叶欢面前。

  “喝口水休息休息吧。”爱德森语重心长道:“好好休息几天,度过这段时间便就好了,人总是要适应的。”

  叶欢没有抬头,更没有去喝水,只是保持着沉默。

  爱德森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其实每个进来的人,都和你一样,痛苦,折腾,相尽一切办法,都要离开这里,但最后,在不断碰壁的过程中,慢慢也就明白了这座黑牢是多么坚固,想要逃出去的意愿就渐渐淡了。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太多和自己一样的人了。”

  哎……

  说着,又叹了口气,似乎恍然想起什么,开口道:“其实我当初,何尝不是一样呢,可现在呢……”

  似乎被今天的叶欢勾起心思,爱德森望着叶欢道:“我曾告诉过你,我的名字,但你可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叶欢没有回答,但爱德森脸上的表情却凝重起来,他开口,双唇之间吐出一个名字:“爱德森*乔治*斯科特。”

  说罢之后,他双目如电一般看着叶欢,轻声道:“孩子,斯科特这个姓氏,能否令你想起什么。”

  叶欢没有吭声。

  爱德森有些尴尬了,一张老脸微微泛红,最后他摆摆手,道:“罢了,罢了,时间太久了,连我自己都快把自己忘了,更何况你。”

  说着,爱德森重新怕爬上床,身体平躺在哪里,开始自己一天之中,最重要的一件工作:发呆。

  在发呆中,时间是过得极慢的,但也可以说,时间是过得极快的。

  不知不觉,夜已经深沉,一直发呆的爱德森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角有泪水滚落。

  “喂,你睡了吗?”下铺传来叶欢的声音,这是他进入牢房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还没有,怎么了?”

  “能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嘛,关于斯科特。”叶欢缓缓言道。

  斯科特这个姓氏,叶欢并不知不了解,之所以白日不吭声,只是因为心中不愿意搭理爱德森罢了。

  众所周知,美洲是一个移民国家,最早一批定居者,其实是日不落帝国流放的强盗,小偷,异教徒。

  而斯科特家族,则就是最早一批踏足新大陆的人。他们依靠新大陆的矿产日渐壮大,参与了后来的独立战争,以及更后来的独立战争。可以说,这个家族是伴随着美洲这个国家一起诞生的,更恐怖的说法是,他们参与了创建这个国家。

  亢长的历史,令斯科特家族的势力遍布美洲,甚至可以左右大选局势。直白来说就是,斯科特家族,很有钱,特别有钱。

  叶欢没有料到,自己这个狱友,竟然有如此雄厚的背景。

  躺在上铺的爱德森,听到叶欢的话后,擦了擦眼角,道:“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还有什么好说的,罢了,罢了,不用再提了。”

  叶欢很有耐心,一句话没吭,因为他明白,当一个老人如此说的时候,那就证明接下来将是一个亢长,乏味,毫无趣味的故事。

  “我出生在斯科特家族,年纪轻轻,便展现了超凡的商业天才,家族给我做过测试,证明我在商业,博弈,人脉心理上都有极高的天赋,而且,我是一个智商超高160的天才,很小的年纪……”

  叶欢无可奈何撇撇嘴,心中虽然没有打断爱德森的话,但心中还是很不屑的。

  只听爱德森缓缓言道:“很小的年纪,大概三十岁左右吧,我就继承了斯科特家族。”

  叶欢心里咯噔一下,眼睛立刻瞪圆:他,他……他该不会说,自己是斯科特的族长吧?

  


第一千二百九十一章 谋反者

  第一千二百九十一章

  叶欢觉得自己对这座黑牢已经足够了解,回过头来,自己竟连身边人是怎样都不知道。

  也就是今天爱德森肯对叶欢打开心扉,叶欢才知道一些在爱德森身上发生的故事。

  爱德森的确是个天才,年纪轻轻,便是家族重点培养的对象,而且他这个人又极端自律。有家族的刻意培养,他够努力,再加上他的个人天赋,三相之力合一,他这种人,想要不成事都难。

  所以,在年仅三十六岁的年纪,爱德森就继承了庞大的斯科特家族。而且他还外表英俊,简直就是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一个男人很可能专情,但一个男人,很难做到守身如玉。或者,这世上是有这种人的,但爱德森不是。

  据他所说,当时他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住在现代化设施齐全的山顶别墅上,背靠高山,远望大海,出门都是直升机。

  所有的女人趋之若鹜,可以说是召之即来,挥之赶不走。什么所谓的明星,模特,千金小姐……在爱德森眼里,不过是一堆器官而已,没有任何区别。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令他们从高不可攀的公主,变成下贱的荡,妇。

  而如果将人生比作四季的话,爱德森四十岁以前都是春天,四十岁之后……

  直接冬天。

  四十岁的爱德森遭遇一次绑架,昏迷之后再醒来,就是在这里,有了一个代号:1173 。

  进入这里后,没人知道爱德森是谁,什么斯科特家族的掌权者,狗屁不是,依旧是每天两顿土豆泥,七天能出来洗个澡。

  爱德森一开始和叶欢一样,痛苦过,彷徨过,愤怒过,想尽无数办法越狱,对于一个智商160的天才来说,他想到的办法,绝对比叶欢好一千倍。

  但最后的结果呢?

  全部失败了。

  爱德森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屈服,这样不断试图越狱,又不断失败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五年。

  五年之后,爱德森终于觉得累了。他已经明白,整座黑牢就是一口巨大的水缸,自己只不过是这水缸底下一只小小的麻雀而已。

  他开始认命,并且反过来安慰自己,黑牢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至少不会被人随便打扰,可以安静的读书,思考,以及,发呆。

  虽然没有甜美的红酒,没有花枝招展的女人,没有在少女大腿上搓出来的雪茄。

  但,这又有什么呢?

  人嘛,总是要克制自己的欲望。

  或者换一种说法,每个人一生享受的资源是固定的,自己前半生多些,现在自然就少了些。

  有一件事支撑了爱德森的理论,还未被关进来时,他有一个富家公子的朋友,这个人也是挥霍无度,但在三十岁那年暴病而亡。

  想一想,事实不就是如此嘛。和他相比,自己总还是不错的,至少,自己还活着……

  不是这样嘛?

  长久的叙述之后,爱德森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他长叹了口气,冲叶欢道:“孩子,不用费力气了,你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我都经历过,这黑牢是不可能被人逃出去的,慢慢,你就会习惯这里的生活。更况且,逃出去后又你能做什么呢,外面,何尝不是一个更大的牢笼。”

  “困于工作,困于交际,和困于牢笼,并没有任何区别。”

  爱德森缓缓说着,但叶欢只用一句话就击破了他的所有堡垒。

  “想家吗?”叶欢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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